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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10:08:00瀏覽211|回應0|推薦0 | |
不過他比我想像的靠近,他高聲威脅,賣力追著我。我奮力衝刺一段路,回頭看看我領先多少,一不小心踩到泥巴,腳下一滑(村裡的路鋪了石子,但這裡的路況通常很差,又因為雨水而惡化)。我努力穩住身子,伸出另一隻手幫助平衡的時候已經太遲了,結果我搖搖晃晃往前滑,手腳揮舞,最後就跌倒了。我還沒回過神,亨利就跪到我身邊,抓住我的後腦勺,把我的臉壓進泥裡。 這番活動通常會讓他開心一陣子,不過他發現更有趣的東西。我跌倒的時候直覺伸出雙手防衛,他發現我手上戴了那支手錶。他轉眼就把手錶拔了下來,站起來研究。我狼狽地爬起來,想搶回手錶,但他輕鬆地把錶舉到頭上,我搆不到。 我喘著氣說:「還我!」 「錶又不是你的,」他說。「是你爸的。」 我擔心剛剛跌倒時傷到甚至撞壞了手錶,但我仍然朝他兩腳間伸出腿,設法絆倒他。他擋開我,退開來,說道: 「別過來。」他擺出準備姿勢,像要丟石頭似的。「不然就看我可以丟多遠。」 「你敢丟,小心挨鞭子,」我說。 他的胖臉上露出微笑。「你也逃不了。而且你爸打人比我爸痛。這樣吧──我跟你借用一下。也許今天下午會還你,也許明天再還。」 「別人會看到你戴。」 他又咧嘴笑了。「我願意冒這個險。」 我又伸手去搶;我覺得他說要丟錶是虛張聲勢。我幾乎讓他失去平衡,但不大成功。我們搖晃掙扎,兩人撞在一起,滾到路邊的水溝裡。水溝裡有點水,但我們繼續打,甚至當上方傳來一個聲音斥責我們時,我們也沒停手。叫我們站起來的人是傑克──他不得不踩下水溝,硬把我們拉開。不過他的塊頭和亨利一樣大,而且身材魁梧,輕輕鬆鬆就分開我們。他把我們拖回路上,問清楚來龍去脈,然後從亨利手中拿走手錶,拍拍他頸背,叫他離開。 我擔心地問:「錶沒事吧?」 「應該沒事。」他檢查一番,把錶遞給我。「不過把錶帶出來,並不明智。」 「我想拿給你看。」 「不值得冒那個險,」他說。「總之我們最好把錶送回去。我會幫忙。」 打從我有記憶以來,傑克總是在我需要的時候幫助我。我們走回村子的時候,我心想,一個星期以後,我就得靠自己了,感覺真奇怪。一星期後就是加冠日,從此傑克再也不是男孩子了。
傑克幫我把風,我把手錶放回去,把抽屜的鑰匙回歸原位。我換掉又濕又髒的衣褲後,我們再回到廢墟。誰也不知道這些建築從前是做什麼的。我覺得引起我們興趣的一個東西是個標誌,生鏽破損的金屬板上印著:
危險 六六○○伏特
我們不曉得伏特是什麼東西,不過不論是離我們多遠、多久以前的危險,感覺都很刺激。上面還有別的字,不過大半已經鏽蝕,難以辨認,只看得出「土雨」,不知道危險和雨有什麼關係。 更遠一點的地方,有個傑克建的藏身處。要穿過一個頹圮的拱門才能到達;裡面很乾燥,有地方可以生火。傑克出來找我之前生了火,把一隻兔子剝了皮,清理乾淨,串好兔肉準備放到火上烤。家裡不缺食物──星期六的午餐一向很豐盛──但我還是嘴饞地期待烤兔肉還有用餘燼烤的馬鈴薯。而兔肉和馬鈴薯也無礙於我盡情享用母親烤箱裡的牛肉派。雖然我個子小,不過胃口還不錯。 我們在融洽的沉默中看著兔肉在火上烤,聞著香氣。我們即使不說什麼話,也能處得很好,不過我通常話說個不停。或許就是嘴巴太伶俐了──我知道有時亨利找我碴,是因為我一有機會就忍不住挑釁他。 傑克一向不多話,沒想到過了片刻,他打破沉默。他說的話起先無關緊要,只是聊聊村裡發生的事,但我感覺他打算說更重要的事。然後他住了口,看著正在變酥脆的兔肉,沉默了一、兩秒,然後說: 「加冠日之後,這裡就是你的了。」 好難回答。我想如果我之前曾經思考過,我應該會料到他會把這個藏身處交給我,可是我完全沒想過。我們很少思考加冠的事,更不會談論。結果傑克居然提起,實在令人意外,但他接下來說的話更驚人。 「其實,」他說,「我有點希望失敗。或許變成流浪漢比較好。」 追蹤更多《三腳征服者》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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