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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嬰兒,多讓親人虐殺取樂嗎?
2010/09/25 15:10:29瀏覽341|回應0|推薦0

 每天攤開報紙,最怕看到的是怵目驚心的虐童案。

今天中國時報的頭版頭條又是一樁花蓮的虐童致死案,全文刊登如下。為什麼懊惱、後悔老是在事發之後?為什麼社工、社福單位事前沒有盡到防堵責任?我們內政部的高官們,為什麼這麼多年來無法想出一套措施來遏止?

難道小生命就沒有基本人權嗎?小生命的死活原來是操縱在這些親人、惡徒手中嗎?一堆無解的「為什麼」讓人血脈賁張!這種慘聞,連非親非故的讀者,看了眼淚都會直流,我們的社會連最基本保護親生幼兒的責任都無法做到,還談甚麼鼓勵生育、獎勵生育?多生嬰兒多讓親人虐殺取樂嗎?

氣起來;只有罵這些豬來洩恨,罵這一批主其事的豬頭官員、豬頭社工人員,這一堆相關人員,真的是全瞎眼的,無能無恥,薪水全給納稅人吐出來!

【下文摘自網站】

花蓮驚傳虐童 狠父狂刺 10月小乖不敵死神

更新日期:2010/09/25 03:14 洪祥和/花蓮報導

中國時報【洪祥和/花蓮報導】

平靜的後山驚傳虐童慘劇,而且兇嫌竟是親生父親!無業男子阿中涉嫌長期凌虐十月大親生兒「小乖」,甚至持針狀物狂刺小男嬰,上個月廿五日傷重昏迷送醫,急救一個月後,廿三日宣告不治,「小乖」就這樣匆匆告別短暫停留的人世,醫護人員疼惜弱小生命地說,手段真凶殘,簡直泯滅人性。

警方獲報,昨已將阿中與阿珍夫婦,依傷害致死與違反兒少法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由於小乖的死因疑點重重,檢方昨天相驗後,將在卅日解剖釐清案情。

鄰居表示,小乖的廿四歲父親阿中長期無業,家中還有五十六歲的祖父與八十六歲曾祖母,一家老小都靠廿二歲妻子阿珍,到石藝品店工作養家。平時則是阿中幫忙照顧小乖,小嬰兒長得漂亮,非常討喜,鄰居也喜歡逗他玩。

鄰居說,小男嬰肚子餓,或是大小便,有時想找媽媽,難免會哭鬧,卻常聽阿中對小乖咆哮,「死囝仔!你給我試試看,你活得不耐煩嗎?」加上動粗的聲音,非常嚇人。每當阿珍帶孩子出來散步,都會看到小乖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鄰居關切傷勢,阿珍多會解釋,跌倒所致。

八月廿五日傍晚六點多,救護車急駛而來,阿中抱著遍體鱗傷、滿臉瘀青的小乖上車,趕到花蓮慈濟醫院。小乖送醫後,因傷重陷入昏迷,醫生緊急開刀插管治療,讓他維持一定的生存能力,並轉進加護病房,但病情時好時壞,弱小生命靠著呼吸器,不斷地與死神拔河。

阿珍前天接獲愛兒的噩耗趕到醫院,搥打在旁的阿中,直哭喊:「你為何對親生骨肉要那麼狠,平時就愛打他,他才幾歲?」

醫生發現小乖身上有多處不明傷痕,腿部與臀部遭尖銳物品猛刺卅多次,腿部、胸部、頭部與稚嫩的臉上,則有被重擊的新舊傷痕重疊,可見小乖曾歷經百般折磨,還不會開口說話,有苦說不出。

醫護人員表示,阿珍悲慟萬分,直指在結婚前,阿中對她動粗至少二、三十次,她一再忍讓,不料,婚後生子,他也不放過小孩。阿中受到妻子指責,毫無悔意,還把責任推給小乖的祖父,說針扎傷痕,是阿公拿東西不小心刺傷的。

兩性專家吳娟瑜表示,倘若婚前,已發現對方有暴力行為,就應考慮是否成婚;結婚後,夫妻彼此必須互留底線,對方有家暴行為,不應一再忍讓,留給對方施暴的機會,應即早尋求協助脫身,才不致悲劇發生。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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