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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13:23:46瀏覽402|回應0|推薦1 | |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 尋求幫忙 --- 急尋已退休的 「在野法曹」「公訴之神」~ 李子春 ~ 希望住在花蓮縣、 花蓮市、台東、車城…等所有的人可以幫忙留意,附近是否有「年約61.身高1xx.體重xx 頭戴毛線帽的退休檢察官、現職律師….」多在法院出入.... 希望花蓮鄉親,大家幫忙留意,如有發現任何類似面孔的人在法院逗留,請多多留意,拜託,請他幫幫忙…. 尚有下列重要「政策賄選」案件待為ㄚ九辯護... ◎ 謝又新 <痛苦連結> 自由時報 11-24-2009 馬英九總統到花蓮輔選,又「政策賄選」。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每到選舉喊得震天價響,當選什麼都沒做,卻在選情艱困時說:「十二月四日,我們東線鐵路電氣化、雙軌化動工要開始做。」動工日正是選舉前一天。花蓮的檢察官是不是要比照李子春辦「頭目津貼案」傳喚馬英九?另外,客家委員會主委黃玉振也說:「若邱鏡淳當選縣長,一定協助打造竹縣為世界的客家城。」新竹的檢察官呢? 馬英九又說:「立委傅崐萁目前有兩案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若選前判有罪『要發監執行』,花蓮就要開天窗。」猶記多年前陳水扁在立委選舉期間多次放話,暗示若干參選人,因多案纏身,「選民應予唾棄」,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當時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扁出身律師,卻無視「無罪推定」的基本人權,擺明「以政治力干預司法」做最壞示範。現在看馬的言論,較陳水扁有過之而無不及,台權會呢?當年那些「正義凜然」的媒體呢? 法學博士、國家元首,卻動輒拿司法案件在選舉期間訴諸民粹,如何讓全民信服呢?司法檢調又在國民黨執政後自廢武功、志願擔任當權者的統治工具,如何讓人民尊敬? 選民當自強!十二月五日,給這些醜陋的黨國鷹犬一個狠狠的教訓!(作者為家庭主婦)星 ************************************* 司法釘子戶,李子春說過:我們的改革,就是要把每個司法人培養成『釘子戶』,訓練成獨立的司法人,而不是權力羽翼下的『科員』 李子春:2003年,花蓮縣長補選。民進黨候選人游盈隆對花蓮地區的原住民酋長承諾「特別津貼」,因為酋長對自己部落選民的投票意向影響巨大,所以就產生了通過政策「賄選」的嫌疑。 對於政策賄選的案子,台灣的檢察系統往往按「慣例」「不處理」。所以檢察長放心把……. ~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甚麼是檢察官最基本的要求??? 是證據(證物)之真實存在的調查,但 既定立場和態度已將「自由心證」凌駕於證據事實之上,更是心證已成,違法濫權。 往後這個號稱我心如秤的失衡天秤還能在 台灣社會上有多少公信力? 金恒煒 2006/04/16
有人把檢察官李子春當成英雄,老實說,把李子春當成「英雄」,可以反用成語「有眼不識英雄」,因為李子春不是「司法英雄」而是「司法渣滓」。試想,李子春當了20多年的檢察官,到今天還是「試署檢察官」,還當不了「實任檢察官」,正是濫竽充數的典型。李子春到今天只是停在「試用」階段,還沒有取得確然的身分,說「英雄」也確是檢察官裡的「英雄」人物。 □ 〔 資料來源: 台灣日報 〕
頭號公僕 頭家打分數 ◎ 涂晉誠 年底三合一選舉進入最後倒數兩星期,行政院長面對媒體問到,如果國民黨無法守住宜蘭縣長這一席,是否代表對馬總統的不信任投票,吳揆則說,國民黨在多數縣市佔有優勢,不該以小窺大。筆者認為,不信任投票的聯想並非不合理,還可藉此合理想像選民對總統的滿意度。 須知,歷經了近兩年的馬總統時代,種種的政策均應有至少一半的實現度,讓民眾免受痛苦生活,所以人民若沒有幸福感覺,表示執政黨並非真正的為民服務;尤其選舉期間馬總統更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帶頭輔選,希望拿到勝選保持執政的優勢,此種認真跑攤的動作,若還敗選,豈不也證明選民對馬主席、馬總統是失望的嗎?說是不信任投票,可謂是正當合理;若還硬說不是,豈非又是一種拍馬屁一言堂,陷主席於不明錯誤的執政迷思中! (作者為公務員) ◎ 邱宇健 <痛苦連結> 自由時報 11-25-2009 日昨報載,部份設籍澎湖的縣民收到由澎湖地檢署、縣警局及調查站寄出的通知信函,告知收件人因設籍澎湖卻未長住澎湖,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也就是所謂的「幽靈人口」,並向收件人表示,若有此情形請將戶籍遷出澎湖,或是於投票日「不去投票就沒事了」。這簡直就像是在恐嚇外出工作求學的澎湖縣民不要回鄉投票,「因為你回來我可能就要辦你!」檢調此舉恐有使人不當選之意圖。試問,如果澎湖檢調單位這個邏輯成立,數以萬計的海外台胞是不是也不要回來投票?到對岸打拚奮鬥的百萬台商是不是也不要回來投票? 會有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的,是那些在選前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出,選後一段時間又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回來者;但未長住在戶籍地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外出工作或求學,他們在外的住處也許是租的、也許是借住的,然後逢佳節假日才返鄉與家人團聚,他們的戶籍並不會遷來遷去。檢調如果真這麼有空,在現在買票傳聞滿天飛的時刻,不如多花點心力查辦賄選。畢竟,買票才是真正的妨害投票! (作者為台北縣板橋市新翠里民) ◎ 田年豐 <痛苦連結> 自由時報 11-25-2009 十多天前,彰化縣爆發挨家挨戶公然買票,並對拒絕賣票的民眾,當場怒罵圍毆,而在場其他民眾,竟無人敢出聲制止,而檢警至今仍讓公權力閒置坐視,歹徒依然逍遙法外…… 約一週前,宜蘭縣民進黨部決定僱請徵信社人員,藉由其專業來嚇阻猖獗的買票部隊。不料,職司查賄卻績效不彰的檢警調,卻「馬上」對此喊話,說什麼抓買票,不得妨害秘密、妨害自由,徵信社不是執法人員,不得執行公權力,違法取得的證據將不是證據…… 這個禮拜,澎湖縣縣長候選人蔡見興,要求對得不到相同醫療照護的澎湖縣民,給予免費的健康保險,要求最起碼的基本公平。結果話才落地,澎檢檢察長「馬上」指稱蔡見興涉嫌期約賄選。 蔡見興並非有此權責的人,何來期約?何來賄賂?如此不懂事理權責的話語出自一位檢察長之口,難道檢察官的職場竟是天真無邪的小白兔的天堂?不然,豈非居心可議! 從上述三縣檢警調對買票賄選的種種反應與選擇,令人不禁要問,原來這就是所謂檢警調聯合指揮買票賄選的真實內涵? 檢警調平日不宣傳「買票賄選」的弊病,不請求宗教界、教育界等配合教導,而臨到選舉時,竟只會拉布條貼標語的「不買票、不ㄏㄨ、ㄟ選」的亂舞一通。事實上很多買票的「票蛇」,平日藉由各種名堂就已經把買票生活化、買票組織化了。檢警調平日不燒香,連選舉到了仍不勤抱佛腳,勤抓對散戶下手的票蛇,如此的尸位素餐,任公權力閒置無用,到底是無能使然,還是別有用心? 如果,連拒絕賣票的勇氣、智能與尊嚴都未具備,我們要如何守護家園,抵抗共匪的侵略併吞? 如果,連黑道暴力欺壓侵門踏戶,我們都得忍氣吞聲,我們要如何對抗國家制式暴力一旦侵奪我們的民主自由生命人權呢? 如果,連「做我們自己」都畏縮不前,我們如何做國家的主人呢? 還有,對於孩子們,我們是否已善盡形塑國家品格的責任了呢? (作者為嘉義之音前台長,原文請見ttp://fmradio913.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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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