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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15:32:42瀏覽1482|回應8|推薦15 | |
【木耳事件】 我爸是外省人,我媽是鹿港人(請參考敦厚與澆薄的分水嶺一文)。我爸鬧過的最大笑話,發生於他與我外婆之間的一次對話,對話的內容與木耳這種食物有關。外婆不懂國語,我爸則一句臺語不會講,所以他們二人其實是無法“對話”的。那一天外婆來我們家,媽媽大概出門買菜去了,剩下她與外省女婿乾瞪眼。不知是為了要買木耳還是什麼,爸爸忽然覺得有必要告訴外婆一件有關木耳的事。語言不通怎麼辦?他靈機一動,指指廚房的一張木頭凳子,又指指自己的耳朵,比劃給外婆看。木耳者,木與耳也,這是我爸的邏輯。外婆身材矮小,又略略佝僂,看不懂高大的女婿耍的比手劃腳遊戲,嘴裡咕噥罵著“這是咧聰(4)蝦曉(2)?” 爸爸見外婆無法頓悟,乾脆拿起凳子,把自己的耳朵貼在凳腳上 - 長在木頭上的耳朵,這妳還不懂嗎?不過老爸忘了一件事:外婆不但聽不懂國語,大字也一個不識,所以她看過木耳,吃過木耳,可木耳二字寫在紙上的模樣她沒見過! 為了不要讓木耳事件天天上演,我們家是平常是講國語的。我爸老家在蘇北,24歲來臺,講的國語卻不帶一絲鄉音,就算有,也要他家鄉人仔細聽才分辨得出來;他自己說是苦練過的。爸爸其實鼓勵我們兄妹倆說臺語,甚至有一陣子打算強制我們與媽媽說話要用臺語,但是我漸漸長大,卻變得愈來愈不願說。這固然和政府透過學校處罰小學生說方言的手段不無關係,但主因仍是我成長於一個不折不扣的“外省文化”環境。 要定義形容一個文化環境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楚的;但是從語言的觀點而言,我發現其實也並不太困難。畢竟語言是人類文化的主要載體,情感、知識、儀式、意義、慣例皆透過語言來表現。因此我大膽的提出一個分類法則:所謂外省文化環境,就是口語(spoken language)和文字(written language)一致的文化。(我考慮的是同一語系內變異的情況,所以臺灣原住民文化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語言的發展過程,文字永遠跟不上口語。口語靈動活潑,敢於創新變化,充滿了地方特質和時代色彩。文字則是一套正典,有文法,講究遣詞用字,慢吞吞的演變。口語與文字的距離愈大,愈表示它是活的語言,有一個"在地"久居的社群不斷地以生活經驗豐富其內容。也就是說,本省閩客文化的主要特徵,是口語和文字明顯的不一致。 明鄭及清朝治下的臺灣,通用的文字是中文(通稱漢文)。那時臺灣人上學堂使用的"文言",發音與文字一一對應,和口語有些差異。你如果聽過早期閩南語電臺說書講古的節目,或是布袋戲中人物吟詩的念白,古韻十足,那依稀就是古漢語的味道。客家話也類似。但是"文言"的使用因日本的統治而式微,因為新的統治者帶來了新的官方文字。日據五十年,臺灣人逐漸日化,但二次大戰後國民政府遷臺,官方文字又變回中文。在一連串被人擺布的過程中,口語成了維繫閩客族群內聚的、不變的核心力量;文字既然隨著統治者的來去而更易,就被視為外來的異質文化,只有口語才是本土的。(這其實是常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族群,都是以口語為認同的識別,包括我能聽會說但認不得幾個中文字的孩子在內。文字是功能的,口語是情感的,是吧?再說,在現代的知識社會興起之前,識字與否並沒有那麼重要)。 那麼,外省人呢?這群在戰亂中隨著政府、軍隊到臺灣的人,是失根的一群。他們"有弟皆分散,無家問死生",被時代的大力東拉西引,離開了在地的一切,鄉談口語失去了發展的環境(是的,外省人本來也有他們的本省話的),唯一可憑依的文化土壤只剩自漢隸以來殊少變異的方塊字了。因此我說,外省文化的主要特徵,是口語和文字的一致。 我識字不多時,父親就講初唐才子王勃一揮而就《滕王閣序》的軼事給我聽;衝著"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的名句,我硬是隨著他一句一句在不懂文義的情況下把滕王閣序生吞活剝背了下來。《琵琶行》也是因為"大珠小珠落玉盤"這句背了下來。識字稍多後,就背《三字經》,看章回小說。先是七俠五義、小五義、精忠岳傳、兒女英雄傳、封神榜,稍長便讀西遊、水滸、三國,也因此喜歡上平劇《失空斬》的老生快板。上了國中開始讀紅樓夢、老殘遊記,儒林外史、醒世恒言、東周列國志,背李後主詞,聽父親講王小玉在濟南大明湖說書的故事,跟他學唱《紅豆詞》、《叫我如何不想他》、《初戀女》、《燕雙飛》、《鐘山春》。當時家中訂閱劉紹唐發行的《傳記文學》雜誌,受其影響而對中國近代史產生濃厚的興趣。崇拜胡適、傅斯年、羅家倫、陳獨秀等五四人物;讀蔣夢麟,梁實秋,趙滋蕃、朱西寧、白先勇等人的作品。 就這樣,中文字遠遠超越了工具性,而編織了我的底層文化脈絡;在這個意義上我是一個徹底的外省人。從這筆流水帳也可以看出,我的文化傳承也是失根的,浮在一個幾近虛幻的時空 – 這是外省文化的本質。統領中國的共產黨嫌棄它,要汰舊換新,化繁為簡;悲情的臺獨人士恨它,說是外來政權的壓迫圖騰。因此,父親無意間塑造了我的文化粗胚,我卻承襲了一部分屬於他那時代的失落。例如,我雖懷念童年時的布袋戲,也喜歡聽《月夜愁》、《青蚵嫂》等臺語老歌,但是我缺乏只有祖居臺灣的本省人才有的歷史感,因為我的歷史座標是中國歷史。我看《悲情城市》的感動,是基於普遍的人道情懷、基於對不公不義的憤怒,是理性濾過的二手感情。這並不是說我對臺灣沒有"第一手"感情;有的,而且很多,可是那多是生活的內容(親人,食物,市聲,午後的雷陣雨,自然風景,等等),而甚少是文化性的。又例如,我看到簡體字就渾身不自在,特別愛挑其毛病,不是因為政治因素,而是因為它像個冒牌貨,褻瀆了我最珍視的東西。我無意合理化我的感覺,而是要說,這才是我的第一手感情。由此類推,便可以論定:國民黨當年的語言政策犯的愚蠢大錯,是侵犯了本省人的第一手感情,用政治上的暴力,貶抑蔑視在地族群世世代代長久寶貝的文化核心。無怪乎仇怨至今難解了。 我雖然在政治上朝三暮四,對自己的文化傳承卻從無疑惑。北橋妻常勸我少看怪力亂神的《聊齋志異》;她不明白這一本封皮磨損的舊書,乃是我從臺灣家中帶來,裡面滿是父親評點的手跡。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本床頭書,入睡前讀一段蒲松齡的狐鬼故事,點綴"落伍"的忠孝節義情節,仿佛有人在我耳畔唱安眠曲一般,睡得特別舒適安穩。第一手感情的力量是鋪天蓋地,無法爭辯,無法抗拒的。 ----- 待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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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