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性侵?念慈,這要問到當事人喔!」「是!」
新聞寫作裡,有所謂的「5W1H」要素,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就是「人」
。少了當事人來說話,新聞就變得隔靴搔癢,寫得再栩栩如生,就是
少了一點原汁原味的真實感。不過,「找當事人」真的那麼簡單?
這一天,我被指派採訪的當事人,是因不滿女友劈腿,強制性侵女友
得逞、遭判刑4年2月的大學生。我依據當事人的地址循線追查,但到
住屋前就傻住。
他住的是專門租給學生的公寓式套房,根本沒有電鈴、每個樓層、每
個房間、大門處都有管制,連門牌號碼都不是太清楚,我就算有飛天
本領也進不去,就算進去了要找人也不是太容易。
我在樓下等候許久,心裡想的不是「耶!這樣我就可以跟長官回報找
不到人了!」(雖然很想這樣做)而是不斷苦思要怎樣才能完成任務
?(相信我,面對性侵犯跟沒達成採訪任務,個人覺得後者比較恐怖
)
幸好我長得一副誠懇老實樣,又總是穿T-SHIRT、牛仔褲,看來跟學
生沒兩樣。我見其他學生陸續返家,主動攀談「請問xx號是在這裡嗎
?」對方完全沒懷疑我不是學生,主動告知我大樓位置。
接著,該棟學生返家,我假裝沒帶鑰匙,對方笑我「下次要跟男朋友
先約好啦!」幫我開門,經過重重關卡,我終於走到當事人所租套房
的門口。敲門前,我不斷演練要怎樣才不會被拒絕(安不安全?再次
強調,面對性侵犯跟沒達成採訪任務,後者真的比較恐怖)。
再次感謝我爹娘生給我一副誠實可靠的臉,對方被我說服接受採訪。
不過,在他房內進行訪問時,我可沒忘隨時提高警覺,不斷預想如果
對方有動作,我要怎麼因應,最後順利完成採訪任務;更欣慰「呼!
還好沒發生案外案,不然隔天要自己寫自己新聞!」
不過,說真的,採訪這則大學生不滿女友劈腿性侵新聞,其實心中很
感慨。這名大學生的外表憨厚,穿著一襲T-SHIRT,身材微胖,看來
就跟你我每天看到、會親切跟鄰居打招呼的鄰家男孩一樣。
但若判刑確定,他將成為有前科的性侵犯,一生背負不名譽。我問他
「會不會後悔?」他無奈的點點頭,感慨情關難過,毀他一生。
多年採訪經驗,讓我看到更多血淋淋分手個案。「藏刀進急診室,狂
砍分手女友」、「救回前男友,反遭他砍死」、「與她『最後一次』
,他偷拍潑汽油」... 這些看來驚悚不已的分手案例不是虛構,全都
在我的採訪生涯中真實上演過。
他們共同的公式都是「被害人太心軟、加害人對感情太執著。」
這些命案現場,被害人的家屬總哭斷腸、加害人也總氣憤「我得不到
,別人也別想得到」。但是,感情原本就不是天枰的兩端,付出與收
穫原本就不會總是平等。情逝了,戀人們總忘了對方的好,只願自己
的付出未得到合理對待。
聰明談分手,或許是自保方法。但,我們更該學習的,或許是「情」
在時,用心珍惜對方的好;情不在了,懂得放手祝福,留給自己漂亮
的下台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