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義
奠禮儀式進行當在靈 之前對亡者因懷念而誦讀的追 悼文詞統稱為「 奠文」,初喪未葬者不曰「祭」而 稱「奠」, 出殯之前舉行「奠禮」,出殯後或對年
合爐後才稱「祭」。 大體上奠文一內容不同可分成三類:
(一)家奠文:即在家奠禮當中由家族在靈所念的懷恩文章。
(二)公奠文:即在公奠裡當中由親友及機關團體在靈前所念的追悼文章之統稱。
(三)文:即親族與親戚在靈前敘述亡者生前德文章。
定義:是古代爲祭奠死者而寫的哀悼文章,意在使死者的魂魄前來享用祭供。古代祭祀天地山川時,往往有祝禱性的文字,稱祭文、祈文或祝文,後來喪葬親友,也用祭文表示追念哀悼之意。
格式:祭文在寫法上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般以有韻的四言為正體,其他為變體。格式如下...
1.標題。寫成"祭xx文"、"xx"表示死者的輩份或與生者關係。
2."維"起。
3.死者逝世的情況。
4.祭奠人。
5.死者生平及事跡。
6.表示哀痛之情
起頭如:維…年…日,韓愈僅以清酌庶饈之奠,祭於亡友柳子厚之靈。
結語:嗚呼哀哉,尚饗。
文體:
(1) 韻文、騈語、騷體--便於誦讀
(2) 散體--多用於至親
名作:韓愈<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祭蘇子美文><祭石曼卿文>、王安石<祭歐陽文忠公文>
5. 相近文體:
(1) 弔:對死者表示悼念。如賈誼<弔屈原賦>
(2) 行狀:即「狀」、「行述」、「事略」、「引略」,記死者生平。如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3) 墓誌銘:一般包括「題」、「誌」、「銘」三部分。「題」指碑額、墓誌蓋或碑誌之首行,通常標明墓主的身分與姓氏,若死者生前做過官,「題」須稱其官銜;「誌」為散體,敘述死者姓名、籍貫、生平事蹟與官宦爵位、年壽、喪葬等;「銘」為韻體,統括全篇,表示對死者的讚頌或寄託對墓主哀思。但後世三者未必兼具。如韓愈<柳子厚墓誌銘>
(4) 補充說明:
A. 墓碑文與墓誌銘:墓碑文立於地上,或稱「神道碑」「神道表」「墓表」「墓碣」;墓誌銘則埋於地下。
B. 祭文與墓誌銘:墓誌銘多以記述死者的生平、讚頌死者的功業德行為主,且多請人代筆之作;而祭文則偏重對死者的追述哀痛,多是作者爲亡親故友而作,雖也追述生平,稱頌死者,但感情色彩比較濃厚,多帶抒情性。
何謂「祭文三絕」:
祭文原是祭祀時誦讀的文章。古代的祭祀,有的為禱告晴雨,有的為祈求降福,有的為驅逐邪魔,有的為哀掉死者。祭祀時要誦讀一篇或幾篇文章,訴說目的、要求,這些文章就稱為祭文。
南朗梁昭明太子蕭統編的《文選》,分有祭文類,所以祭文已成為一種文體。前人寫下了許多不朽的作品。屈原根據楚國民間歌而寫的〈九歌〉,就是最早的祭文體。《古文觀止》,收集韓愈〈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祭石盈卿文〉,王守紀〈瘞旅文〉等,樸實無華,敘事抒情,真切感人。
後來祭文主要為哀悼死者,唐宋之後更為盛。祭文既是哀悼死者的文辭,應該以真摯的感情與質樸的風為佳,內容以喪彰死者的功德並盡生者的哀慰為主。
三篇最有名的祭文是:韓愈〈祭十二郎文〉、歐陽脩〈瀧岡阡表〉、袁枚〈祭妹文〉,合稱哀祭文三絕。
另一個祭文三絕的說法是:韓愈〈祭十二郎文〉、王守紀〈瘞旅文〉、李華〈弔古戰場文〉等三篇合稱祭文「三絕」。
韓愈的〈祭十二郎文〉不論是在哪一種說法裡都有其一席之地,可見其地位之一斑,是祭文類的首席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