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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請蓮生活佛加持文 —— 奉獻身口意
2012/10/15 13:21:47瀏覽306|回應0|推薦0

祈請蓮生活佛加持文 —— 奉獻身口意

最近,很多弟子來信問到「傳承加持力」的問題,我特別在本文中說明如下:

  第一,真佛宗弟子,遇到其他宗派的上師來說法灌頂皈依,可以去聽法,可以去灌頂,也可以去皈依。這都是結善緣。

  但是,若捨棄了真佛密法,如捨棄了蓮花童子相應法,捨棄了真佛宗的本尊法,改修他宗他派的密法,其修法與真佛密法無關,這樣子便會漸漸失去蓮生活佛的傳承加持力。

  真佛宗的弟子,可以去聽法,可以去灌頂,可以去皈依,結緣的均是善,但修法方面,若修其他法,非真佛密法,當然會失去傳承加持力。

  失去「傳承加持力」的因素有二:

  「根本上師相應法」的失去。

  「根本本尊法」的失去。

  第二,皈依根本上師的弟子,請勿再皈依本宗的其他上師,其他本宗上師也勿再收皈依根本上師的弟子為徒弟,因為這是不如法的,混亂傳承的,在「事師法五十頌」中,寫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已皈依根本上師的弟子,再皈依本宗其他上師,雖未失「傳承加持力」,但輩份上成了「徒孫」。

  其他本宗上師,收皈依根本上師的弟子為徒,是師兄收師弟為徒,根本就是犯密宗戒律,不如法。

  第三,根本上師相應法,其修法有三大要素:

根本上師心咒。其他咒不可替代。

根本上師手印。其他手印不可替代。

根本上師觀想。其他觀想不可替代。

  這是最起碼的知識。三密合一。

  倡言,「咒」、「手印」、「觀想」可以替代的,均是混亂傳承,不如法的。

  第四,本宗其他上師,均可以收弟子。唯法號不得用「蓮」或「蓮花」,免得與根本上師的弟子混淆不清。

  其他上師所收之弟子,對根本上師稱「師公」,在輩份上是如此稱呼的。

  皈依其他上師的弟子,可唸其他上師的心咒。如法的。

  皈依其他上師的弟子,可供其他上師的法相。如法的。

  皈依其他上師的弟子,可修其他上師的上師相應法。如法的。

  唯,皈依根本上師的弟子,唸其他上師的心咒,供其他上師的法相,修其他上師的上師相應法,是不如法的。

  這是「傳承輩份混淆」。

  這是密宗最起碼的知識。

  失去「傳承加持力」,或是犯「密宗戒」的弟子,可以多唸「祈請蓮生活佛加持文」,將身口意奉獻根本上師,由於真誠懺悔,唸祈請文,必可重新得到「傳承加持力」,這是非常重要的。

  祈請蓮生活佛加持文:

嗡阿吽

敬以清淨身口意。 供養毘盧遮那尊。

法身佛眼佛母聖。 報身蓮花童子身。

應身教主蓮生佛。 三身無別大佛恩。

恭敬真佛大傳承。 具足神通彌六合。

放光遍照於三際。 一如無間能現證。

佛子時時常哀請。 光明注照福慧增。

昔日釋迦來授記。 阿彌陀佛殷付託。

彌勒菩薩戴紅冠。 蓮華大士授密法。

祈請不捨弘誓願。 救度我等諸眾生。

如是護念而攝受。 祈請加持速成就。

南摩毘盧遮那佛

南摩佛眼佛母

南摩蓮花童子

南摩蓮生活佛

南摩真佛海會十方三世諸佛菩薩摩訶薩

(本文摘自蓮生活佛第75本著作《真佛法中法》)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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