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這次到日本,除了「奧之細道」外,主要是去領取第一屆「後藤新平獎」,並發表「後藤新平與我」的演講。後藤新平獎為什麼要頒給李登輝?據日本主辦單位說,是因為李登輝在台灣「繼承後藤新平的志業與精神」。李登輝也以獲獎感到「光榮」。
作為一個認同台灣,而略知日據台灣史的人而言,對李登輝領取「後藤新平獎」,感到荒謬。
後藤新平是日據時代兒玉總督時期的台灣民政長官,他治台的策略是「糖飴與鞭子」,最大的功勞是「平定台灣抗日義勇軍」。
他上任後,用欺騙的方式,先與抗日義勇軍領袖柯鐵虎和林少貓分別簽訂協議,劃定界線,互不侵犯。使抗日義勇隊失去防範。
柯鐵虎病死後,一九○二年,他騙稱,柯鐵虎的部屬只要交出武器,即可重回家園作良民,既往不咎。但在「歸順」儀式上,當義軍交出武器後,日本官員即退場,而由埋伏的日軍以機槍掃射,掃射畢,再執長刀入場,有存活者,一律以長刀劈殺。史稱「歸順式慘案」。當時,日本輿論都不以為然,而後藤新平則詭稱義勇軍為「土匪」集結暴動而誅殺之。
林少貓於「台灣民主國」失敗後,率部游擊於南台灣,日人根本無法窺其蹤跡,遂透過地主士紳,誘騙林少貓與日方簽訂協議,劃後壁林為林少貓的開墾區,互不侵犯。林少貓遂率部經營後壁林。一九○二年五月三十日,日本軍警在嚴密的部署下,趁林少貓不備,攻入後壁林,大肆燒殺,無論男女老幼,並在附近鄉村進行數日捕殺,史稱「後壁林之役」。
離台後,後藤新平著《日本植民政策一斑》,自承自一八九八年至一九○二年,五年間誅殺「匪徒」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人。
這些後藤新平所稱的「匪徒」,在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中的證述竟是「號令嚴明,秋毫無犯,只殺日本文武官員」;日軍《憲兵隊史》中亦稱「土匪」為「號令甚嚴明,其勢力實不可輕視」。站在殖民地人民的立場來看,試問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土匪?
後藤新平的治台「政績」還不止於「剿匪」,而且還「皇恩浩蕩」允許台灣人抽鴉片,並在台製造鴉片毒害台灣人,還賺取台灣人的白銀,並將在台製造的鴉片走私到大陸,也毒害中國人。許介鱗教授有「後藤新平的鴉片謀略」之作詳述其實,茲不贅言。
李登輝因在台「繼承後藤新平的志業和精神」,自覺「光榮」領取「後藤新平獎」,要置二千三百萬台灣人的顏面於何地?難道這就是他口口聲聲的「台灣主體性」、「台灣意識」、「台灣優先,台灣第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