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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不要臉卻又極愛面子的腹語演出
2007/01/27 05:14:02瀏覽783|回應1|推薦18

口惡~~~~~~~~

聯合筆記》誰才是老大?

儘管內部反對聲浪不斷,外部譏評不絕,法務部長施茂林對國務機要費釋憲案就是不肯鬆口說不。施茂林倘執意以法務部之名聲請釋憲,等於貫徹府院整肅檢察系統的意志,以此告誡檢察官們:「誰才是老大?」如此,他所毀去的,將不只是自己的名聲,也將把檢察改革推入黑暗時代。

陳水扁親自就國務費案豁免權範圍聲請釋憲後,法務部是否再提釋憲,其實已無關宏旨。因為,沒有人比總統更適格,如果連阿扁都無法通過大法官審查門檻,法務部或行政院就更不具資格。

既然如此,行政院為何仍堅持要法務部蹚這趟渾水?行政院的作法,顯示執政黨對檢察系統「不聽指揮」感到不滿:檢察官膽敢起訴總統夫人,府院就轉逼法務部來挫檢察官銳氣。不管法務部有沒有資格聲請釋憲,府院硬要法務部這麼做,要它以「扯後腿」的方式表明府院對偵查效力的否定,藉此壓得檢察官抬不起頭來。

法務部長此時若無法挺身為檢察系統對抗上級的蠻橫要求,釋憲將只是整肅的第一步;接下來,將還有撤換檢察長的戲碼,不聽話的檢察長丟進冷凍庫,聽話的便賞賜重要職位,以迎合上級的要求。如此一來,十年來的檢改運動將一敗塗地,檢察官變成唯命是從的行政官,力爭正義和獨立的司法性格不知能有幾分倖存。

這麼清楚的官場現形記,施茂林怎麼會看不懂?檢察官們又怎麼不心知肚明?檢察官們知道部長的為難,一等再等,等著他放下私欲,為檢察的尊嚴和自主奮力一戰。沒想到,施茂林卻只是關起門來清算誰漏出反對釋憲的口風,完全沒看到整個法務部已離心離德。

國務費案捲起的政治洪水,沖毀了許多制度,檢察系統能否免於這場政治災難,要看部長有沒有維護制度的歷史使命感,也要看檢察系統是否甘願順服。誰是檢察官的大老闆?是人民,還是總統?經過法務部釋憲一役,答案就將揭曉。

【2007/02/03 聯合報】

診斷「政府無能無恥病」

Posted on 2007-01-26 08:22 黃創夏

無恥啊!官署公然為權貴在服務!由法務部替「被告」提釋憲?大法官才決定駁回立院的執政黨釋憲案,總統府像是早有內線般,馬上準備好第二方案進行下波攻防,司法院內似有「內奸」?

無能啊!力霸王家搞了這麼多案子,還是在政府縱放下,至今在海外逍遙度日。

每一次有重大弊端出現時,政府「無恥無能」四個大字,總是會出現在許多人的腦海中。事實上,政府真這麼無能嗎?那些公務員,真的都是呆若木雞的「米蟲」嗎?真的個個都得「軟骨症」?

不見得!國務機要費正在審理當中,其中,檢察官陳瑞仁、張熙懷、林達、法官蔡守訓等人,攻守有據,並不無恥,更不無能。力霸案的弊端中,當上層的政商黑手罩不住了,檢調和金融監理的公務員,馬上辦得虎虎生風。

話雖如此,問題仍在。大多數的時間,台灣的政府真的是頗為無恥無能的,該處理的往往沒處理,該替人民服務的,往往都疏漏再疏漏!該抗拒不合理的濫權的,對不起,一定沒勇氣挺身而出!

問題出在哪?特別是這幾年以來,台灣陷入「有官無政府、有權沒責任」的狀態中,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核心的問題,當然是官場對權貴的奴性傳統,但在結構上,政府的整個行政機器之運轉,也都出了毛病了。政府有五院、三十幾個部會,十幾萬官員,各有職權,龐大的機器絕不是簡簡單單就可以單獨運轉,或個人意志可以完全掌控。

悲哀的是,許多規範和制度都崩潰了,政府機制因此變得如今這般之無能,放任權貴無恥妄為。

怎會這樣?上周談了台灣文官骨子裡遺傳的「軟骨」基因,本周在談一談幾個功能失調,血脈不通之病兆:

病兆一:

失去了協調、整合功能

國民黨時代,行政院政務委員曾是非常重要機制,戒嚴時代的時空環境和今不同,在此不表。民主化啟動後到解除戒嚴初期,政務委員往往是由資深部長擔任,如科技教父李國鼎、「福州才子」王昭明、財經政務委員的郭婉容等。

總統直接民選後;在蕭萬長時代,也是由擔任過經濟部長的江丙坤,以經建會主委兼任政委的方式,擔負起跨部會協商之功能,而一手參與竹科打造的楊世緘,也以他在科技政策圈的資歷,整合所有教科文之協商。

二○○○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首次執政,因為沒有資深部長可以擔綱政委,政務委員因此成了一些新入閣人士歷練官場的機制,這些政務委員對行政體系不熟悉,手下祇有兩個秘書,又沒有政壇資望加持,政委的協調功能已經在這五年不復再見。

病兆二:

跨部會委員形同虛設

協商未必是全要靠政委,為了跨部會協商,行政院中還設置了三個略高於各部會的委員會機制,財經有經建會,教科文有國科會,兩岸則有陸委會,這些單位都是以相關部會的部次長擔任委員,且運作上都是在每周四上午的行政院會之前先協商找方案,希望借由各相關單位提前協商,在院會中能順利形成決策。

但唐飛組閣後,將行政院會提前,這些跨部會委員會的會議反而在院會後,自此跨部會協商的功能放在院會上,但數十人開會,其實很難有充分討論。而各委員會議反而成了行政院會決議後的工作會議,甚至,連工作會議的層次都說不上了,在不受重視下,這幾年以來,除了陸委會在蔡英文擔綱時代的強勢與政治分量外,其他委員會開會,各部會往往指派科長、專員與會,層次之低,史無前例,也就無法寄望其發揮功能了。

此外,政院的副院長和秘書長,必有一人會得到院長授權,他必須專門對內,如過去的徐立德、劉兆玄,或是王章清、王昭明,每周定期主持﹁副首長﹂會議,各部會次長或主任秘書必需到會,也是一個協商溝通之機制,特別是九六飛彈危機和九二一大地震初期,當時的閣揆連戰與蕭萬長都忙著在外參選,行政院內就是這些副首長在看家。現在,連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也從來都不知道政府還有這樣的機制!

病兆三:

高級文官團解體

除借用機構當橋樑外,善用文官脈絡也是過去行政院長掌握行政院的利器,孫運璿擔任行政院長時,選拔了一百多個優秀有潛力的文官,由政府出資送到國外攻讀博士學位,這批文官歸國後,分屬在各部會,多數都可以達到局處長層級之地位,他們曾組了﹁社科人員聯誼會﹂,每周交誼,形同歐美國家的﹁高級文官團﹂,亞洲金融風暴時,故央行經研處處長簡濟民就是其中成員,他們和經濟部、財政部與經建會的會友,不待政院交辦,就已經形成了許多因應之討論與默契,在自己職掌範圍中就加以因應對策,簡濟民因此得以在各方協助上,在匯率操作上奏功,讓台灣安度風暴。

但政黨輪替後,經建會、副首長會議都已經功能不彰,新政府一上陣就演出「新政府、舊官僚」的紛爭,讓這批前朝文官許多人都背上「藍骨」陰影,頗不得志;加上政府財政日益窘困,公務員退休制度面臨改變,考試院副院長吳容明曾有一份調查,七成五的高階文官打算提前退休,幾年下來,政院內的高級文官團大量失血,連繫機制也形同解體了。

病兆四:

太監政治成新寵

經過張俊雄和游錫★兩任院長,行政院又發展出一套新的連繫機制,「機要控制學」,各部長的機要先是大多出身阿扁﹁羅馬兵團﹂,之後游錫★不斷在自己的院長辦公室中吸納新血,熟悉政務後就外放到各部會,形成了一個公交私誼都緊密的幕僚團,一度還要組﹁二五八聯誼會﹂。

可是,這批人,據一位擁有六年多資歷機要身分者形容:﹁八成以上都是新潮流﹂,淪為派系黨爭,更在蘇貞昌和謝長廷的二○○八年競逐中,角色頗尷尬,所以也無法立刻為謝所運用,現在也不見得為蘇揆能完全指揮。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年以來,院長辦公室和部會連繫,在公交不熟、私誼不深的情況下,會發生了傳導神經斷線的窘況,常才會找不到連絡電話,閣員總質詢請假,院長都不知情。更不要說,各部官署的悻進之徒在私底下搞東捻西,暗通層峰權貴,更幾乎無人管轄了。

搞到這種地步了,政府已是七零八落,這部老汽車,常常是左胎向前,右胎向後,還可能同時踩煞車和油門,不但空轉,而且亂轉,功能喪失怠盡,既不能興利,更不會防弊。苦的,當然就是小老百姓了。爽的,就是那些權貴可以為所欲為了!

相關文章:

◎官場多奴才,人民百姓苦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7/01/19/3026.html

 

 

 

 

 

 

 

 

 

 

 

 

 

 

 

 

扁:特別費可考慮修法解決

陳水扁總統與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分別身陷國務機要費及首長特別費爭議,陳總統昨天表示,國務機要費案已透過釋憲解決,特別費案是不是要透過修法解決,值得大家參考。

陳總統指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與特別費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是歷史共業,副總統呂秀蓮說二者是民主轉型期症候群,他強調,現在慢慢發現「不是單純司法個案,是有濃濃意識形態的政治問題。」

他說,一般不希望法律問題政治化,政治問題法律化,但有時候政治問題無法政治解治,必須透過法律來解決。

陳總統昨天參加「全球新興民主論壇」倡議大會,他在會中釋出前述訊息。由於總統府甫就國務機要費案聲請釋憲,這項主張引發「拿特別費修法換國務機要費釋憲」的聯想,質疑陳總統有意與藍營交換條件。

會後面對媒體詢問,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強調,陳總統是從制度面介入,「不是馬英九不馬英九的問題」,也不是為馬解套。

邱義仁闡釋陳總統的話說,總統是認為,憲政架構能處理的問題,就用憲政架構解決,法律層次能解決的,就用法律解決。

邱義仁說,特別費爭議已牽涉多位首長,再查下去會有更多人牽涉,既然這個問題未達憲法層次,就看看法律怎麼訂,才不會讓首長動輒得咎。至於修法是否要溯及既往,他表示,那就看法律怎麼訂。

有人質疑陳總統先前放棄豁免權接受檢方偵訊,如今又提釋憲,缺乏正當性,邱義仁強調,這要看從什麼角度切入,「就個人行事,可以討論;但從制度面,當然有正當性。」

邱義仁表示,個別的總統說他不要享有特定制度,這是一個層次,但從制度面及國家長期發展來看,是否可以說他不享有就可以不享有?不然以後另一個人出任總統,卻說這個權利要、那個權利不要,會有問題。

【2007/01/27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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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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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之極
2007/01/31 13:55
既不尊重法律,卻又要玩弄法律脫身.

↙↙↙快快快...按我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