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器私鬥 第四權近用????
如果街頭民主都是揪團臨演的....
那麼媒體還有什麼是可信的??????
針對旺中集團和壹傳媒因中嘉併購案以報導相互攻伐一事,受訪學者皆認為,蘋果日報和中國時報彼此以報導攻擊的舉動,已屬「公器私用」。中正大學教授胡元輝認為,媒體應擺脫「落伍的思維」和「系統業者的箝制」,負起社會公器的責任。台師大教授曲兆祥則表示,可見媒體素養教育非常重要。
旺中集團中嘉併購案近日鬧得滿城風雨,旺中旗下媒體出現走路工風波,放話提告學者和學生,頓失媒體公信;蘋果日報則是不斷大幅度地以頭版處理旺中併購案該案件,用詞極重(雖然總會提到該集團「正向旺中購併的中嘉系統台申請上架」),引發外界質疑,台灣各大媒體是否已習慣「公器私用」,罔顧媒體素養?
中國時報今天有社論辯稱,旺中案經歷18個月終於即將拍板定案,各家媒體同表關切;其他媒體或許為了自身利益,只關心反旺中的訴求,但當中時媒體意外拍到動員群眾和學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等著收取走路工,就意味著「只要反旺中,拿錢也可以」的心態,但這樣合乎學界的理想高度嗎?
該社論也說,學界人士為了聲援黃國昌,嚴厲指責中時媒體跟拍,卻刻意忽略壹傳媒同樣全程跟監抗議者和中時媒體記者群,更刻意容許壹傳媒的行徑,且壹傳媒甚至不費調查之力,就影射走路工事件是中時媒體自導自演,如此扭曲式的報導,難道學界就可以容忍?
蘋果日報社論則回應說,《蘋果》向來爭取採訪自由,從不會特別針對對象而決定採訪與否,而是只要有新聞,就會前去採訪;如同《蘋果》採訪中時媒體集團,其他媒體同業同樣也有權利可以採訪《蘋果》。社論強調,《蘋果》是最先報導抗議旺中活動有人發走路工新聞的媒體,因此絕未有偏袒之說。
「蘋果日報表現雖有瑕疵,但仍不如中時公器私用嚴重。」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受訪時表示,蘋果日報雖自我揭露想申請中嘉上架,且連日表現確有失專業、用詞也須斟酌,報導時間更應提早,但旺中旗下媒體近日炒作走路工案件,大有以媒體之力混淆視聽之嫌,已屬重大公共議題,因此蘋果密集報導,也算恪盡媒體職責。
至於旺中媒體,包括中天、中視和中國時報,胡元輝批評,不但報導偏頗,公器私用,甚至還揚言對特定人士提告,又不負舉證責任,根本是一言堂,已嚴重背離媒體素養。他強調,不僅平面媒體該密集報導,身為同業的電子媒體,也應擺脫「落伍的思維」和「系統業者的箝制」,負起社會公器的責任。
前NCC主委彭芸則認為,蘋果日報和旺中媒體近日以報導相互攻伐的現象,已超乎媒體應盡的本份。她表示,由於數位匯流日漸普遍,未來此類寬頻併購案將日漸普遍,壹傳媒和旺中集團作法都超越媒體界線,尤其旺中還爆發走路工疑雲,根本是模糊焦點,讓民眾更霧裡看花。
她表示,此案如要有善果,三方都有可以改進的空間:蘋果日報應該解釋為何旺中集團不應併購中嘉系統;而旺中集團和NCC應該向民眾說明清楚,為何會以3項停止條件、25個附負擔即可通過併購案。彭芸指出,民眾有知的權利,如今資訊多而龐雜,民眾只是需要多一點的對話空間。
「旺中和壹傳媒的攻防牽涉複雜,無法單一而論。」台師大政研所教授曲兆祥受訪時表示,雖然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屬於社會公器,但他們背後同時有資方操控,在商業利益的考量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立場,表達手段本來就有爭議。他感嘆,根本的問題,還是出於台灣媒體不夠成熟。
談到如何矯正此類歪風,曲兆祥表示,身為社會公民,每個人應該擁有自己的看法,在是非對錯的判斷上,要具有一定的水平,如此才能在資訊氾濫的現今,尋覓一條客觀中正的道路。
他強調,媒體素養的教育非常重要,唯有讓民眾從小建立判別是非的能力,才能辦法影響媒體,進而追尋高品質的新聞內容。
全文網址: 媒體以報導相互攻伐 學者:公器私用 | 旺中案風波難息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261437.shtml#ixzz22BOwg0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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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旺中案抗議事件中,發「走路工」錢的白衣女子梁惠麗昨天現身,經營影視傳播公司的她表示,單純接受張文霖委託,找來五十二名年輕人充當遊行抗議的臨時演員,事先對遊行訴求一無所知,事後向張文霖收取通告費,發給每名臨時演員五百元的演出費,整起事件純粹是生意行為。
梁惠麗強調,無端捲入此風波,讓她備感壓力,事後曾電告張文霖將向媒體說明原委,張並沒有反對,還表示如果媒體追問幕後委託人,可以將他的身分和電話給媒體,由他來回應。
不過,記者打電話到張文霖任職的上多利國際娛樂公司時,卻得到「不方便接受訪問」回應;記者前往北市仁愛路四段的公司採訪,也吃了閉門羹,後來才有陳姓員工開門略作說明,聲稱張文霖是接受一名已失去聯絡的「李姓男子」委託,找參加遊行的人,對於整起走路工事件真相,還是沒有做出明確交代。
陳姓員工表示,「印象中」張文霖是在某展場發名片後,旋即接到一名自稱姓李的男子電話,表示要辦遊行、須要找人參加充場面,他先打電話聯繫黑彩人力派遣公司,後續工作就交由張文霖接手,包括轉包銓森公司找人由張負責,走路工事件曝光後,李姓男子已失去聯絡。
據了解,梁惠麗經營銓森影視傳播公司十餘年,主要是替各電視台戲劇節目尋找特約、臨時演員或模特兒,在業界小有知名度,旗下臨演維持在兩千人左右。
梁惠麗表示,七月廿四日遊行前一天傍晚,張文霖來電表示,要找一、二百名廿歲到四十歲的年輕人,當作隔天(廿五日)早上十點到下午兩點遊行活動的臨時演員,說明工作內容是到仁愛路給記者拍拍照,她以為是類似簽唱活動的造勢場面,雙方談好每人七百元通告費加五十元午餐費。
她說,因為時間緊迫,馬上號召旗下臨演並在公司臉書貼文找人,晚上勉強湊了五十二個人,與張文霖通電話確定人數,隔天早上電告張約在二二八公園交人,遊行活動結束後,雙方在公園交人給錢。
梁惠麗表示,她事先不知道遊行活動的訴求,也不認識張文霖和主辦人,單純是接案件而已,當天下午一點多她到場,活動結束後,因天熱到杭州南路超商買飲料解渴,有兩名臨演要先離開,她才在超商前先墊錢給兩人,再回公園向張文霖收錢並發通告費給其他的臨演。
演出吸睛 便能吸金
媒介公關應運而生 號召動員 積極揪團
鼓吹的矛盾衝突 誇大的泫染造勢.........
從社會事件中提供角色道具素材 營利生財......
500元換來的「果動(蘋果動員or米果動員)民主」?!
鷸蚌相爭 走路工得利?!......
製造矛盾 便是臨演人力自力救濟的好機運
在媒體拉扯所顯露出的假象
證明台灣民主真是太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