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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陳聰明的LESSON ONE
2007/01/18 13:51:06瀏覽1194|回應1|推薦11

請記著當初在立院斬雞頭、灑狗血的誓言...............

小心食言而肥肥肥肥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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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王朝有一幕是關於「天下第一巡撫」諾敏的章回

古今對照  真是..........令人莞爾  更令人憤慨呀

大家各謀心計  各懷鬼胎 

就讓這個章回故事繼續在歷史中翻滾唄

終究官場現形  人民就別再頓扼  時不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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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1.19  

 新任檢察總長敢不敢辦權貴,我們拭目以待

 中時社論 

 儘管國民黨黨團決議「不同意」,但在親民黨最後階段表態相挺之後,有關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陳聰明的同意權表決其實就已大勢底定。換言之,現在的課題已不復再是陳聰明究竟適不適任的爭議,而是陳聰明在幾經波折下當上檢察總長之後,未來要以何種的實際作為,澄清外界對他所有的疑慮與誤解。畢竟對陳聰明而言,通過立院同意權門檻只是第一關,未來更嚴峻的挑戰,將會一波波等著考驗陳聰明的能耐! 

 

算算時日,檢察總長的人事紛擾已經拖了快一年了,從前年底吳英昭請辭檢察總長後沒有多久,適逢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將檢察總長的任命方式,由原先的法務部長提名總統任命,改為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同時任期四年。這個遊戲規則的改變無異提供另一個朝野對決的戰場。隨後不久檢察官協會曾發函國內各檢察官,調查基層檢察官心目中的理想總長人選,做為總統向立法院提名的參考,記得當時黃世銘、謝文定曾是基層檢察官推薦票數最多的兩人,陳聰明則是排名第四。陳總統在去年三月間先提名謝文定,由於適逢多項弊案爆發,藍綠對抗激化,結果在國親聯手封殺下,謝文定差三票未獲出席立委半數而遭立院否決。事後,陳總統仍鎖定謝文定為再次提名的人選,但謝文定堅拒再獲提名,最後由曾任高雄捷運弊案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的陳聰明出線,加上立院的會期及杯葛等因素,使得這項人事足足拖了好幾個月。可以說,陳聰明不僅從一開始就非第一人選,他個人從提名到通過同意權任命的過程,也都是在政治情勢很不平順的情勢下進行的。甚至到現在,朝野政黨間都還在為這個結果在互批,這意味陳聰明這個檢察總長未來肯定不會做得太輕鬆。

 

 基本上,國民黨由於是透過內部人事審查小組的決議認為陳聰明不適任,最後決定「團進團出」反對陳聰明,至少有其作為在野制衡的一套論述,陳聰明倒不必為此耿耿於懷,畢竟若是換成是一個全體無異議通過的結果,對陳聰明可能還不一定好。我們認為陳聰明真正該介意的,反而是檢察體系內部對他的評論與疑慮。先前已經提過陳聰明在國內檢察官心目中是排名第四的檢察總長人選,這倒還不打緊,問題在審查陳聰明資格的過程中,先後有不少檢察官團體明示對他的出任有意見。以檢察官內部最具改革意識的檢改會為例,就不避諱表達對其共同的評價是庸懦、不夠剛猛、不具打擊特權犯罪的堅強氣勢,再就特偵組對特權犯罪是否擁有專屬管轄權一事上,他的立場也出現前後反覆搖擺。特別是最後這一項,由於陳聰明曾在立院審查答詢時認為偵辦正副總統等涉貪瀆重大案件是特偵組的專屬管轄權,逼得正在偵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陳瑞仁都公開跳出來反對陳聰明的人事案,認為「這樣不是更好被收編!」甚至還說「這太危險了!」而檢察官協會也對陳聰明對立院請託拜票的作為頗表不以為然,認為非檢察總長應有之行為。可以說,陳聰明都還未就任,就已被自己人這樣的質疑,確實有些難堪。但這也不正好顯示,這個職位所受到的重視程度!陳聰明若想要證明他並不庸懦,更有意證明檢改會與檢察官協會對他的所有疑慮都不會成為事實,恐怕就要用最具體作為來回應了。

 

 由於立法院日前審查法務部預算時,決議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成立後,查黑中心不得再動支相關預算,加上陳聰明已經承諾上任後兩個月內將成立特偵組,這意味查黑中心很可能在四月初就因無預算而終止。而可預見的是,一旦最高檢察署成立特偵組,原查黑中心尚未偵辦完的案件都將轉移至這個新單位,換言之,包括陳總統與第一家庭所涉種種弊案,若有尚未偵結者,未來可能都換手由特偵組來辦,如果未來辦的結果是讓大家開始懷念查黑中心,那麼也就證明陳聰明確實是不適任了。我們想提醒陳檢察總長的是,可千萬別忘記先前在接受審查時所親口許的承諾:如獲任命為檢察總長,一定遴選抗壓力強、獨立超然、不畏強權的檢察官組成特偵組查辦重大貪瀆刑案,以掃除貪腐、迅速偵結、釐清重大案件的真相。也同樣別忘記另一句親口的保證,即陳總統如果有向他施壓,他一定不會接受!這些話我們都聽進去了,未來碰到「權貴犯罪」時陳聰明會怎麼實現他的諾言,我們正拭目以待。 

 

怎麼對得起謝文定?

立法院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不是沒有標準。謝文定就是一個既有的標準。立院去年四月否決了謝文定,如今卻同意了陳聰明。姑不論這種錯亂的標準如何面對全民的檢視,先可問立法院如何對得起謝文定?

立委諸公此刻應當想一想,是多麼大的社會期待才為立院爭到了檢察總長人事案的同意權?此一同意權,在消極面上,可節制並監督總統的人事提名權;在積極面上,則應為檢察體系樹立精神標竿與專業典範。

但是,立法院演出了黜謝文定、舉陳聰明的鬧劇,不啻是公然糟蹋了社會公眾寄予重託的同意權;非但未能為司法樹立典範標竿,反而更加混淆並摧毀了人選標準,使得原意在提升司法榮譽的同意權,儼然成了摧殘司法形象的新凶器。這樣的立法院,形同公然在國人的臉上吐了一口濃痰。

持平而論,謝文定與陳聰明皆是水準以上的資深司法人;但是,若謂是否堪為首位經立院同意而出任檢察總長,則在司法界不是沒有優於二者的人選。何況,謝陳二人的軒輊亦素有公論;倘若立院認為謝文定不適任,卻同意了陳聰明,這就是立院的標準錯亂,乃至根本視同意權如兒戲了。這難道是國人千辛萬苦為立院爭得同意權的初衷?

其實,立法院此次對陳聰明的質疑,更甚於上次對謝文定。陳聰明在審查會中的表現不如謝文定,非但親民黨委員對他嘴下毫不容情,民進黨立委更公開命他將一○六萬元「回存」中華商銀。最後親民黨一體支持陳聰明,原因是「陳聰明未起訴興票案」;民進黨亦對陳聰明頗有意見,但為「給總統面子」,「含淚同意」。

立法院如此輕佻的表現,不啻已經徹底摧毀了設置立院同意權的原始精神。原意在節制總統,現在卻因「給總統面子」而同意;原意在建立檢察總長的形象,如今卻將同意權作為回報「未起訴興票案」的政治謝禮。至此,同意權的設置精神已經蕩然無存,不是為司法樹典範,不是為檢察體系立標竿,而成了政爭的籌碼與分贓的平台!寧不可笑?寧不可恥?寧不可悲?

立院的表現辜負了國人的託付,亦使多數檢察官們憤懣失望。只要看檢協會及檢改會在此人事案進行期間及同意案定案後的言論,即可知立法院非但未能在本案中增添司法界的尊嚴與榮耀,反而是用粗暴的政治力再次汙辱了司法。

無論如何,陳聰明已經成為首位經立院同意而出任的檢察總長;應知今後的檢察總長,不是總統的檢察總長,而是檢察官們的檢察總長,是人民的檢察總長;這就是前文所稱的司法典範、專業標竿。

陳聰明一方面應以人事案期間的種種議論為恥,要知所自惕;另一方面亦應以那些議論為鞭策期許,要力爭上游。畢竟,能夠成為首位經立院同意之檢察總長亦是得天獨厚的歷史寵遇,不能不以樹立典範標竿自期。如此,始能對得起人民的託付,對得起司法界的期待,對得起謝文定!

最後可附一筆的是,親民黨的一體支持是陳聰明人事案通過的關鍵。陳聰明得票逾門檻十九票,親民黨則給了二十二票。除了「陳聰明未起訴興票案」這個理由,似乎看不出何以親民黨上次強烈否決了謝文定,此次卻全票同意陳聰明。親民黨的這個動作,亦在宣告「泛藍」又進一步地裂解,今後政黨之間縱橫捭闔的「標準」也將更無準據了!

立院的同意權,並未為國人建立一個檢察總長的共認典範,而黨派鬥爭也已完全沒有禮義廉恥的準據可言了!

【2007/01/19 聯合報】

冷眼集》聰明不是關鍵 顏色才是重點

理應超越政治,但卻陷入政治泥沼的檢察總長人事案總算在立法院過關,但這是在「綠營嫌不夠綠,藍營嫌不夠藍」的情況下闖關成功,背後隱含了怎樣的思維?難道在綠營立委眼中,人要夠綠,而在藍營立委眼中,人要夠藍,這樣才是好的檢察總長人選嗎?政治毒樹長出來的蘋果,還會是一顆好蘋果嗎?

台灣的政治環境已經令人嫌惡至極,法律已成為政治的產物,針對個案,在立院大剌剌的召開記者會、羞辱檢察體系首長、公開的企圖影響案情、半公開或私下的關說,以及藉預算大刀極力施壓,這些早就司空見慣,藍綠立委們的醜行隨手可得。超然獨立的司法,以及法律專業,一進到立院的政治戰場,立刻成為朝野惡鬥的祭品。

也因此,原本該是資格審查的檢察總長人事案,到了台灣的國會,立刻變成政治審查,這是當前政治發展的必然之惡,行政、立法、司法的相互制衡與權力分立,早就化成幻影。

在政治層面上,民進黨在「感情上」投不下贊成票,從昨天黨團會議來看,民進黨上午選擇含淚投票的兩大理由,在於懷疑陳聰明可能在今天過關之後,政治立場立刻倒向藍營,以及在審查會剛開始時,陳聰明表現出避重就輕,不夠擔當的軟弱態度。

第一個的理由,凸顯出民進黨對檢察系統的極度不信任,這是當前民主政治的悲哀,第二個理由,則凸顯出陳聰明個人特質。民進黨的含淚投票,其實透露出「就算不適任,也要支持」的無奈。

在政治效果上,對國民黨與馬英九來說,審查過程可能是加分,但投票結果則是利弊難料。面對涉入多項弊案的總統府所提出的檢察總長人選,用道德理由來加以拒絕,國民黨或許可以站穩部分的正當性,但也傳出部分國民黨立委依舊礙於人情,傳出幫忙請託、關說的傳聞,降低國民黨的道德性。

親民黨上午選擇投下同意票,更讓國民黨頓時陷入孤掌難鳴的局面,凸顯出泛藍國親兄弟不同心的矛盾情結。經過此次的交戰,馬英九應該記取老是「見樹不見林」的狹隘眼光,重新思考國民黨這個立法院第一大黨,要如何拿回國會主導權。

陳聰明過關了,但回顧審查過程,由藍綠政黨共同築起的政治濾網,讓檢察總長人選的遴選,充滿政治算計,以及藍綠政黨政治利益的考量,這絕非台灣人民之福。

【2007/01/18 聯合晚報】

立委批:陳聰明很會討好政治人物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審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在在野黨立委逼問下,被提名人陳聰明說上任後不會再見總統,連總統電話也不接。

對於在野黨逼問的敏感問題,陳聰明多未明確表態,有立委直言「票投不下去」;另有立委質疑他「很會處理重量級政治人物的案件」。

對於被提名過程,陳聰明表示,去年五月接到總統府電話,告知陳總統要約見他,見面後才知總統要提名他出任總長。立委質疑,以後會不會在敏感時刻進入敏感的總統府,向總統報告案件進度?陳聰明先是說「也許會去」、「去了總統也不一定會問我這些事啊」。在立委逼問下,他宣示:「上任後不會再見總統、連總統電話也不接!」然而又被立委高思博質疑說話前後矛盾。

在野黨立委輪番上陣出題,多位立委都質疑總統不提名獲檢察官兩百多票支持的票選總長第一名的黃世銘,而原本提名第二名的謝文定又未獲立法院通過,排名第四、只獲四十票的陳聰明,為何能獲立委支持?

陳聰明表示,當初陳總統約見時,他曾向總統建議再度提名謝文定,但總統說謝文定沒有意願。立委問,為何不向總統建議提名黃世銘?陳聰明愣了一下說,有建議總統可考慮其他人選。

賴士葆說:「你人緣好,服從性高,但要當檢察總長很傷,因為你好人有餘、決心魄力不夠!」「我懷疑你有打老虎的決心,我這票投不下去。」

黃德福要求陳聰明表態,將來所有檢察長、檢察官如獲總統召見,應先向總長報告,並要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退出政黨;陳聰明回答會訓令所有檢察官接受總統召見要慎重。對於檢察官退出政治活動一事,他則支吾表示牽涉到人民集會結社權利,會再跟人事單位研究。

吳育昇則指出,法界對陳聰明的評價是:無功無過、平凡平庸、硬度有限、魄力不足,根本不適任檢察總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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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這21個名字
2007/01/23 07:16
記住這21個名字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07.01.23 02:30 am


在國親聯盟協議簽署的此時,選民應記住廿一個名字,他們分別是:吳清池、呂學樟、李復甸、李鴻鈞、沈智慧、林正二、林春德、林惠官、柯淑敏、徐耀昌、梅長錡、傅崑萁、馮定國、黃義交、趙良燕、劉文雄、劉憶如、蔡勝佳、鄭金玲、鍾紹和、鍾榮吉。

據報載,除了張顯耀立法委員以外,親民黨其餘廿一位立法委員均在陳聰明的檢察總長人事案中投下同意票。對於這些投下同意票的立委,選民絕不能當作沒事一樣忘記他們。因為他們以嚴格的標準封殺了謝文定的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案,卻以無法自圓其說的寬鬆低標,放行了陳聰明的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案,在違背支持選民付託與期待的情形下,對陳聰明投下了同意票。雖然這些立委中,有一些是筆者素來肯定,問政專業、優質的立法委員。但選民仍必須記住他們此次錯亂失職的行為,在未來行使投票權時,化做一個重要的政治評量,至少要對他們進行扣分。

如果,這群人是民進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筆者尚不至於如此苛責。因為雖然筆者認為陳聰明不是最好人選,甚至不是適任人選。但我倒可以「在邏輯上」理解民進黨立委的選擇。一則,民進黨的立委既不否認涉貪總統的正當性、選擇一意擁護,那麼票投陳聰明,至少「沒有違背他們自己的邏輯」;二則,民進黨的支持者,對陳聰明的人事案應也有較大的支持傾向,本於對選民負責、表彰選民意志的民主邏輯,民進黨立委投票支持陳聰明,也不算違背支持選民的付託。

但親民黨的立委諸公,各位是依什麼樣的邏輯封殺謝文定,然後支持陳聰明的呢?那樣的邏輯,不要說說服選民了,能夠說服自己嗎?先從否決總統正當性的角度來說,這廿一位立法委員,如何在口中堅持否認涉貪總統正當性的同時,卻能鬆落手中的選票,投票支持一位被這位涉貪總統提名的總長人選?次從選民付託的角度論,親民黨的立委可曾想過,投票給各位的選民,會希望各位同意或否決這個有爭議的總長人選?各位投的同意票,對得起支持各位的選民嗎?三從陳聰明與謝文定的條件對比來看,只獲得百分之十的檢察官支持、排名第四、復在諸多財務投資的決策行為上有傷人民公信的陳聰明,如果同意的標準是如此的低,為什麼先前檢察官票選第二,在個人行止並無爭議的謝文定竟過不了關?這錯亂至極的邏輯,筆者不懂,能不能請各位好好解釋清楚?或者,至少公開向謝文定先生道歉?承認各位用了不公平的標準去對待他的同意案!

雖然,這廿一位立法委員,部分立委與筆者有識,但筆者還是必須透過「點名」的方式,一一點出他們的名字,因為若不作個別點名,這些立委將會隱在「親民黨」抽象集體的標籤背後,以為自己做的事自己不用負責。只有將他們的名字點出來,讓他們知道,自己的所言所行,均會留下文字紀錄,或許,他們才會知所警惕!

【2007/01/2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