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與四房王金世英涉嫌掏空資產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懷疑兩人手上仍有近百億元資產,昨天對兩人發布通緝,時效到民國一百廿年五月。
檢調清查也發現,王又曾夫婦以十年的時間,用「五鬼搬運」手法從力霸集團挪移出來的資金,帳面上已接近一千億元;兩人在弊案爆發前可靈活運用的資金,「應該有近百億元」。
此外,友聯產險副董事長王令一的妻子郭琦玲在上周三交保不久就有意潛逃,檢察官昨天對她及同獲交保的友聯前董事長金水和增加「限制出海」(已被限制出境,另加不能搭船出海)禁令,以確保案件偵查。
據了解,不只王又曾、王金世英持有多本護照,連子女也幾乎都持有兩本以上護照。調查單位已全面清查王家人持有的其他國家護照,並通知航空站及海巡等相關單位,甚至包括小三通等管道,都會全面發放王家人所持有的各國護照相關資料,嚴防持其他護照離境。
檢方昨天製作王又曾、王金世英的通緝書,認為他們掏空力霸集團高達近千億元,去年底決定「落跑」大陸時,雖然集團各關係企業的財務都吃緊,但兩人手上可掌控資金仍有近百億元,是標準的「錢進大陸、債留台灣」。
檢方認為,王又曾與王金世英已將錢藏放在海外帳戶,準備安度餘生,通緝事不宜遲;昨天下班前已完成通緝作業,並去函外交部撤銷他們的中華民國護照。
檢方說,王又曾夫婦涉嫌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犯罪不法所得超過一億元,依法律規定重罪追訴時效為廿年,加上四分之一的通緝時效,總計廿五年;從他們去年五月最後一個犯罪時間點起算,兩人一直要被通緝到民國一百廿年五月。
由於王又曾夫婦,已於上周六搭機赴美;檢方指示調查局追緝外逃犯經濟犯罪小組監控,追查兩人落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