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提名人陳聰明能否過關,情勢對他有利者在於,先前謝文定被三振,輿論對在野黨頗多批評,使得在野黨這次有不得不放水的壓力。但對陳聰明而言,不利的情勢反倒在他自己,除了檢改會的民調他排名第四,遠落後於其他三人之外,連陷入天人交戰的檢改會,無論傾向贊成或反對,都有共識認為他:庸懦、不夠剛猛、不具打擊特權犯罪的氣勢。
對陳聰明有利的「客觀形勢」,事實上,一點也不客觀。正因藍營立委在謝文定的同意權上,犯了「不該犯的錯誤」,才使得陳水扁總統「有機可趁」,提名一位爭議性遠比謝文定還大的人出任檢察總長。所以,在野黨該想清楚的,不是以「贖罪意識」,來「囫圇吞棗」再錯一次!而是以承認上次犯錯的戒慎恐懼心態,要求陳水扁補提名「最好的人選」。
什麼才是檢察總長該有的性格與風範?不必唱高調,檢改會自己的共識,就提供了答案。試想,一位普遍被檢察官視為庸懦、不剛猛、不具打擊特權氣勢的人,足堪適任檢察總長一職嗎?他即使過關了,能號令全國檢察官打擊犯罪、剛正不阿嗎?台開案判決書說得真好,台灣當前的弊病就是「權貴犯罪」,對付權貴的司法守護者,若缺乏剛猛、堅毅的自我意識,辦得了事、辦得了人嗎?
我們不理解,何以堅持是非原則的檢改會,會在陳聰明適任與否這問題上,獲得人格特質不適任的普遍共識後,卻陷入態度分歧的困境。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檢改會太在意檢察總長的「懸缺」了。
懸缺,當然不好。可是,放一位不能得到檢察官普遍尊敬的人,在檢察總長的位子上,難道就是一件好事嗎?我們非司法中人,僅能就媒體立場提出我們的呼籲。台灣的司法,在政黨輪替之後,是否獲得有權力者基本的尊重?在檢方偵辦台開案、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等案件時,檢方遭遇到什麼樣的權力傲慢?難道檢調體系沒有錐心之痛嗎?
所以,關鍵很清楚,問題絕不在檢察總長是否懸缺太久,而是在,有沒有「找對人」扮演好「對的角色」!在野黨不必因心虛而遷就人事案,反倒應該堅持「最對的人」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