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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超完美?!還是超冷血?!
2007/01/10 06:41:49瀏覽856|回應1|推薦23

古人說:父債子償....天經地義

現代人覺得....錢的魔力..令人憤忌

敢的人  挾去配........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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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確定不回台 王令麟大罵:丟臉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昨晚接受本報訪問時明確說,「我爸爸不會回來了。」

力霸、嘉食化上月廿九日向法院聲請公司重整,直到一月四日才對外公開,但王又曾已提前在上月卅日即偕四太太王金世英飛往上海,一走了之,把爛攤子留在台灣。

王令麟說,父親離開台灣時,家族成員都不知道;卅一日,父親打電話找王令一、王令僑到香港去見他,碰頭後對他們說,他完了,無法面對社會,叫兩人也不要回台灣。

王令麟昨天痛斥父親作為「丟臉、讓人不齒」,他實在是痛心疾首,「八十歲的王老先生跑了,不回來了,我們五十歲的人還要做人」。

王令麟說:「令僑回來就打電話給我說,爸爸出事了,可我們不要走,要留下來在這裡。」他元旦時知道這件事情時很震驚,二日王家兄弟跟律師碰面,律師說,「這可是天大的罪,你要離開,現在還可以。」但王令僑、王令一還是決定留下來,令一連護照、台胞證都交出來了。人人都勸他們走,他們還是留下,「我對這三位兄弟和妹妹,真的很欽佩。我父親都不顧父子情了,他們還念及兄弟情,和對公司、社會的責任。」

說到氣處,王令麟大罵,「什麼上海養病,鬼個養病」,「我們一家都修佛,就我爸不修佛」。力霸一向是王又曾一手把持,「所以我才不要和他玩」。

他說,「當初爸爸有跟我要錢,我不肯給他,所以力霸才會爆發危機,實在是很丟臉也很遺憾。」但現在是公司治理的時代,他不可能這樣把錢給他,我們兩代的價值觀不同。八十歲的人,還有幾年?他可以一走了之,不負責任,但我們五十幾歲的人還要做人,還有員工、公司要養,怎麼可以一走了之?

對於王家兄妹可能要負的刑責與債權,王令麟說,司法應負的責任,他們不逃避,對父親的作為,只有無奈,但不會迴避。該還的還,該處理的處理。但是衡諸過去的經驗,集團出事了,把集團負責人收押了,企業破產了,造成傷害的是員工、股東,和整個社會,或許可以換個角度,看看如何以最少代價來止血。

王令麟說,父親對他有恩情,他可以養他一輩子,但很痛心父親闖的禍,讓他們這些不同母親的兄弟姊妹們承擔,不能因為一個「孝」字,遮蓋了事實真相。

對於王令麟的說法,力霸集團的債權銀行認為,這應該仍是在對外表態,用意在切割東森與力霸兩集團的關連;真相如何,要看司法偵查結果。

【2007/01/10 聯合報】

又見切割遊戲

最近投保中心幫博達公司的投資人打贏了一場官司,博達負責人葉素菲的夫婿林華德,必須拿出1,000萬元賠給投資人。這個判決很有意思。

大家可能還記得,博達公司在民國93年6月14日突然向法院聲請重整,投資人手上的股票立刻變成「不動產」,股市風雲變色,多少投資人因而受害。經過檢調的追查,檢察官在93年10月22日對博達公司一干負責人,以掏空資產、財報造假的罪名提起公訴。次年12月12日地方法院確認葉某等人有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8億元。

民事方面,投保中心代表10,056個投資人,在民國93年12月,向博達負責人提出民事賠償,求償金額是58億2,600多萬元。葉某有沒有58億元?沒有人知道。但確定的是,投保中心沒有掌握到葉某這麼多的財產。依照以往的經驗,官司即使打贏了,投資人還是拿不到錢,大家白忙一場。

這回投保中心從銀行的匯款資料中,看到葉某匯錢給她丈夫的紀錄,並且確信這是無償的往來,不論是葉某借給丈夫,或送給丈夫的錢,都應該回歸葉某,再賠給投資人。投保中心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林華德應給付葉素菲1,000萬元,並由投保中心代位受領這筆錢。

依據民法規定,「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意思是說,如果葉某對丈夫有1,000萬元的債權,葉某沒有行使,為了維護投資人的利益,投保中心可以代表投資人要回這1,000萬元。適用這一條規定,有三個關鍵問題:第一,葉素菲是林華德的債權人。這一點,葉素菲的秘書出庭作證,葉確有匯款給林華德,而且林也說不出法律上有什麼原因受領這筆款項,法院認定葉的確是債權人。

第二,投資人對葉素菲有債權存在,葉是投資人的債務人。這一點比較複雜。投保中心雖然代表投資人對葉提起賠償訴訟,但法院還沒有判下來,如何確認投資人是葉的債權人?判決書指出,葉素菲「以假銷貨之方式虛增營收,並編制及公告博達公司之不實財務報表等情節」,業經法院判決有案,葉依法應對善意投資人負賠償責任;「而投資人參與股票買賣時,財務報表得作為是否決定交易之依據,任何以不實資訊公開於股票交易市場之行為,均可視為對參與股票交易之不特定對象為詐欺,……投資人僅需證明財務報告內容不實,即可受推定就因果關係部分盡其舉證責任」。法院借用「欺騙市場理論」,推論投資人受有損害,因而認定葉是投資人的債務人。

第三,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法院指出,投資人向葉素菲求償58億餘元,顯然不是葉現有的資產得以清償,而葉竟怠於向林華德行使債權,對投資人不利,法院認為有保全的必要,判決林應支付葉1,000萬元,並由投保中心代投資人受領。

相對於58億元,區區1,000萬元其實微不足道。但這個判決如果成為一個指標,卻足以讓「出事就切割」的慣用模式破功。許多財團的負責人,平常好好的都是一家人,出了事,立刻就切割。民國74年台北十信爆發擠兌,國泰信託也努力切割。當時的主管機關還為國泰信託背書,大聲告訴民眾,不必前去領錢,以免損失利息。數十年來,這種切割和背書的場景,儼然成了一種模式。

現代的法制,夫妻財產可以各自獨立,兒女也可以不管父母親的債務,兄弟之間就更不用說了。過去的做法相當尊重這樣的法制,對於代位行使債權一向從嚴認定。但尊重的前提必須是,夫妻、父子、兄弟之間的確是各自獨立,沒有利益輸送,沒有不清不楚的財務往來。如果有人利用現代法制對個人獨立性的尊重,以親屬和他們的企業做為脫產卸責的工具,建構密密實實的切割壁壘,那是對現代法制精神的褻瀆。這種褻瀆還會持續多久?答案啊答案,在政府的決心,也在投資人的行動。

【2007/01/10 經濟日報】

會罵人的不必負責

Posted on 2007-01-11 08:33 夏珍
    出事的時候,誰要負責?官場向例有個秘訣,官愈大,愈要在第一時間大聲罵人,罵得愈理直氣壯,愈能撇清自己的責任。這個本事,行政院長蘇貞昌顯然學得不夠道地。
 
 力霸風暴,襲捲全台,一陣旋風從台灣刮到瓜地馬拉。陳水扁總統隔海五度點名行政院長蘇貞昌,「要好好管哪!」非但如此,他還要蘇揆「謙虛聆聽外界的批判」。
 
 陳水扁總結外界的批評,第一,這是「國民黨立委或中常委主持的金融機構」出的事;第二,讓納稅人填補金融弊案黑洞符合公平正義嗎?第三,早該修法公布呆帳大戶名單,為何不修?

 

 這三點都有道理,卻都有值得扁政府「謙虛聆聽外界批判」的空間。第一,力霸早在國民黨執政時代,就是以錢養勢,靠著政商關係擴大,政黨輪替後,習性不改,國民黨中常委王家照選,扁家關係照做,扁出訪不是兒子王令麟跟,就是老父王又曾陪。王令麟與民進黨人的交誼,還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培養。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和前發言人林忠正都是和王令麟攪和的兄弟。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國民黨辯護,說不過去,遭檢調聲押的王又曾之弟王事展,現在還是國民黨的中常委,沒立場講話。副總統呂秀蓮的說法比較客觀:民進黨執政快七年啦,不能事事推給國民黨。這話說得公道,如果王家以錢養勢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扁政府何須賣他七年帳,搞到如今捅出大漏子才開罵?

 

 拿納稅人的錢填補政商關係挖出來的金融黑洞,當然不公平,可扁政府還要擴大金融重建基金的金額,立法院擋下了,現在又叫窮,合理嗎?修法讓呆帳大戶能公布,出面大呼不宜者,不是藍委而是政府機關。

 

 再提醒一次,政府機關在民進黨手裡已經快七年啦。金管會這個金融監理單位,可是政黨輪替後的新單位,成立短短兩年半,風波、爭議沒停過。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禿鷹案遭起訴、龔照勝捲入弊案下台、林忠正爆發關說遭羈押;可以這麼說,過去近二年,金管會的金檢功能,簡直是半報廢狀態。
 
 誰該好好管管?扁政府的公道難不成這麼輕易就丟進垃圾桶了?再提醒一次,金管會成立時的行政院長是游錫堃。不是故意找游的碴,但上述出事的人,都不是蘇貞昌用的人;至於游為什麼要用這些人?可能也不是出於游的意思,反而是隔海大聲罵人的那個最大的官。

 

 罵人,有學問吧!扁這一開罵,所有的焦點全部轉移到蘇揆挨罵了,沒人記得,搞半天,王家人到底陪誰出訪?金管會到底是誰用的人?責任追究,全都擺在不大會罵人的蘇貞昌,台北政壇擔心的是扁龍顏大怒,蘇貞昌會不會倒大楣。

 

 蘇貞昌要不要負責?當然要,扁要管他,他不會管管最欠管的金管會嗎?力霸風暴起,政府要不要接管中華銀,是誰和金管會主委施俊吉說不必的?金管會的說法,是去年十一月就將相關弊案資料移送檢調。更甭提中華銀早在六年前就列管,列管六年,還是爆發,這表示六年列管都是白搭,中華銀的帳都是做假的,金管會還都照單全收。

 

 檢調也很怪異,金管會去年十一月好歹移送了資料,二個月,案子不知辦到那兒去了?還發了新聞稿說沒收到金管會移送公文,鬧出二個機關的公文羅生門,隔天才「調查發現」,公文在調查局,問題移送不偵辦,結果,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人都跑了,才大夢初醒要對王發出境管通知,這已經不只是慢了半拍而已。
 
 力霸集團可能是國民黨政商關係下的產物,但不解決問題讓弊端愈養愈大,卻是七年來視問題而不見的政府,誰想推責任?一個都別跑!

 

 罵人,誰不會罵?民進黨人也罵,綠委又氣又急,擔心蘇貞昌處理不好要因此下台,可偏偏蘇貞昌自己都挨罵了,還不會開口罵主管官署;藍委還代蘇揆愁,逼著施俊吉下台,因為施不下台,蘇就非下台不可。

 

 搞專業的永遠搞不過玩政治的。施俊吉這個學者,大概到現在想不通自己錯在那?是要擔政治責任?還是決策錯誤責任?施俊吉最大的錯誤,就是誤信官僚,以致四點半開記者會,直指中華銀沒問題;三小時後,立刻就出問題,還逼得再開記者會,聲明政府接管。

 

 慢了三小時,有這麼嚴重嗎?風暴至此,不論最後是誰下台,施俊吉都得承認:學者就是學者,彈頭抵不過政治。連蘇貞昌這個政治老手,罵人都罵不過陳水扁,夫復何言。

在他們眼中 億元等於一元

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像我們這些行將退休的老年人,有些罪根本是不會犯的。因為不但沒有機會犯、更沒有能力犯。像什麼?衛豐保全人員將近六千萬的犯罪。我們沒有機會犯,因為沒有人會聘請我們這些「我追歹徒追不到、歹徒追我我跑不掉」的人;就算有機會犯,我們犯案的能力也不強,因為搬不動那幾十公斤的鈔票。

直到前幾天,我們才知道,原來衛豐保全人員的犯罪,根本就是小case,有的人只要在彈指之間,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把數十億乃至百億快速的從人間蒸發,把這些錢轉移到自己的戶頭裡、甚至不用出太多力氣。

兩個案子相互對照,我們已經可以體會出上次那個法官所說的「竊國者侯、竊鉤者誅」的真義。不過,我們的體會並不深刻、也不完全,因為我們未曾深入瞭解過「權貴犯罪」與「庶民犯罪」的差異。

直到前一陣子,我們才真正聽過「權貴犯罪」這四個字。什麼是「權貴犯罪」?我們可以上網搜尋,有將近十萬筆的搜尋結果,可是我們都沒有真正的機會與時間去瞭解。不過,沒有關係。你真的要瞭解權貴犯罪,還是有些指標與徵兆可循。像是,如果只是偶然被水果日報揭露的,大概是庶民犯罪居多,通常整個社會損失的金額較少,不信你可以嘗試一億元有多重。在另一方面,如果常常會被數字週刊提及的,只要犯罪,大概都屬權貴犯罪。

二者差異相當明顯。前者上媒體的機會甚小,後者只要不發生大事,通常你可以看到的是他們吃頂級的餐廳、戴高貴的手表、穿明牌的服飾、交往者若非影藝人士就是名媛。這些庶民難道真的不會嗎?正因為他們開銷比我們大,所以他們吃錢也比我們兇。我保證大家跟我一樣,有聽過一億元,卻從沒看過一億元。可是在他們眼中,「億元」幾乎等同於「一元」,高下立判。

上面的分析與說法,對於我們,只能增加茶餘飯後閒話的素材,對於生活絲毫沒有幫助。我們還能夠寄望什麼?看到那些趕著在中華商業銀行排隊提領自己存款的人,真是欲哭無淚啊!這些權貴到底怕誰?到底有誰能管制他們的胡作非為?都不是我們這些庶民,我們的政府是真正該負起責任的。可是他們真正盡職嗎?這些權貴與政府的關係,武斷的說,真正是「談笑有巨富、往來無白丁」。

今天,好幾百億不見了。那是我們納稅人的錢,憑什麼用我們的錢去填補這些洞?我們每一個人日常生活,盡量省吃儉用,要揮霍,不勞這些權貴。賺錢的本事不好,錢可是大家的本能。總得有人給個說法、必須有人負這個責任。庶民的底線很清楚:有人下台、趕緊追錢。要不,要這個政府幹嘛?

【2007/01/13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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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咖啡。以淚封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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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
2007/01/10 22:19

有扁政府當孝子收尾 王XX 幹麼管?

當然扁政府不會拿自己的錢出來賠   拿誰的錢 誰就是孝子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