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話在事前說沒有用,但在事後不能不說。本文要說的是:美牛事件鬧到修法廢約的地步,根本是濫情理盲;並未增加社會的利益,反而加重了對國家的傷害。
當然,馬政府與美國簽議定書,幾乎開放全牛進口,是錯估了政治後果,而致引發社會的疑慮及立法院的對抗,這些皆是咎由自取。但是,風暴發生後,至今竟然走到修法廢約的地步,形同傷口撒鹽,卻是愈發加重了對國家的傷害。
修法廢約後,朝野政黨說得好聽,謂是「朝野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國際壓力」,也就是表示藍綠政黨將共同承擔後果。其實,這是一句「假/大/空」的話:假話,倘若爭議的焦點是在必須禁阻美國牛雜及絞肉進口,那麼只消「三管五卡」等「行政障礙」即可達到目的,則何必走到修法廢約的地步?修法廢約也許是政治鬥爭的「真議題」,但在禁阻牛雜絞肉上卻是畫蛇添足的「假議題」。大話,試問立法院有什麼「國際壓力」?立法院有什麼政治後果?對美國背信毀約的後果,其實是由整個國家來承受,亦將轉嫁由整個社會來承受;但立法院竟誇言其能承擔國家背信毀約的傷害,也未免太自負托大了吧?空話,這場修法廢約的意義,只是實現了民進黨藉題重挫馬總統之目的,也滿足了國民黨團羞辱馬主席之目的;但從整個國家的危機處理言,卻是傷口撒鹽,雪上加霜,只是自我掏空台灣的信譽與形象而已。
問題的關鍵在於:難道除了修法廢約,沒有其他禁阻牛雜絞肉進口的方法?如果「三管五卡」之類的「行政障礙」有效,難道一定要走到修法廢約、自殘國際信譽的極端地步?即使簽約是馬政府鑄成之錯,立法院的藍綠政黨倘是真心誠意為國家社會做善後的損害控制,其實只須共同建立「三管五卡」的「行政障礙」,即可實現禁阻牛雜絞肉於境外的實效;而為了維護國家的信譽、形象及利益,自當共同勉力不要走向修法廢約的地步。立法院演出這一場理盲濫情的修法廢約,究竟是維護了國家,或傷害了國家?
不可輕估美國的反應。美國在台協會說:立法院單邊終止了美方基於政治誠意而達成的雙邊協定書,等於是無視於科學標準和台灣自身的風險評估報告。並說:台灣此舉破壞了身為貿易夥伴的誠信,將使美國未來很難與台灣達成協定、擴展與強化雙邊經貿關係。又說:特別令人感到失望的是,美國長期以來一直都是台灣最重要的貿易與投資夥伴;而且也強力支持台灣積極參加全球貿易體系,包括支持台灣取得WTO的會員資格,以及參加APEC。若將這些評論譯成白話,簡直是說:台灣還要不要美國這個重要朋友?台灣還能不能做為美國的有誠信的朋友?台灣還有能夠簽約的政府嗎?
若不是理盲與濫情,當然能正確解讀美國的這類評論,並適切評估其對我們整個國家所造成的重大傷害。如今,朝野政黨竟皆相率阿Q式地輕估或無視於美國反應,有人說「美國懲罰台灣,頂多半年」,又有人說「頂多只是TIFA受影響而已」,甚至妄言「美若傷害我一臂,也會自傷一指」。這些故做輕鬆的胡言亂語,只是要為朝野「合作」修法廢約解嘲止謗而已。但是,我們要問:不論修法廢約的代價有多大,立法院究竟曾否為國家竭智盡忠以力求避免,還是反而在理盲濫情的政治操作中往國家的傷口撒鹽?我們的問題是:修法廢約是否唯一的方案,或最佳的方案?還是另有不需修法廢約、但也能禁阻牛雜的更佳方案?
其實,「政治放/行政禁」,是國際貿易上最常見的壁壘手段;如此即可兼顧政治與外交上的形式利益及行政管控上的實際效果,也就不必因行政措施而犧牲了政治或外交上利益,得以內外兼籌,表裡並顧。但是,全世界唯有我們的立法院不作此想:修法廢約,非要搞到葬送國家的信譽、形象,及國際政治與外交之利益的地步不可。沒有人能在事前拉得住這些狂人蠢貨,但如今大錯鑄成,總該有人在事後把話說清楚。
最後,不能放過馬總統與馬主席的責任。一方面簽約時輕估後果,已鑄一錯;另一方面,風潮發生後,又無力扭轉國民黨團理盲濫情的民粹操作,更是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