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些媒體與政治人物,簡直樂得合不攏嘴。執政者正在大力挑撥台獨狂熱、全力炒作以「入聯」為幌子的「台獨公投」,激得對岸暴跳如雷,連美國都再三告誡甚至口不擇言地說出中華民國與台灣都不是國家。台獨的戲碼從來不曾這樣轟動,台獨的建國,也從來不曾這樣接近成功的邊緣;因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乃毫不避諱地直稱「我就是要選台灣國的總統!」已任職七年的中華民國總統也理直氣壯地高喊,「我就是要台獨!」就在此刻,北京送來一份大禮:蠻橫的大陸華聯集團粗暴地搶奪台灣新光集團投資的「新光天地」,激發無比高昂的同仇敵愾。
新光天地事件一開始的報導:新光集團第三代擔任該百貨公司總經理的吳昕達於登機返台時,被公安強行帶走扣押訊問,合資的中方董事長「以一句明天你不必來上工了」強勢將全體台灣幹部撤換,並透過保全公司派200名人員進駐。這活脫脫就是一樁大陸後台硬的惡勢力強吃台灣投資企業的勾當,而且還夥同其公安單位以政治勢力欺壓老實可欺的台灣經營者。
於是一時間那些素來敵視對岸的媒體興高采烈地大事炒作,十餘年來赴大陸經商被以不公平手段欺壓受害氣憤返台的台商,一個個現身說法,文明進步的台灣被落後粗暴黑暗官商勾結吃人的大陸欺凌迫害,是可忍,孰不可忍!再加上幾個月來大陸品質不良產品在世界各國紛紛被揭發、退貨,其品牌形象大壞;對於一向深惡兩岸交往互動愈形密切者,其幸災樂禍之心,溢於言表。這樣的中國大陸,正該由公權力百般阻止台灣企業前往投資設廠;從「戒急用忍」以來,「積極管理」、40%投資上限等等手段,正顯示李前總統與陳總統一脈相承的鎖國政策的確是睿智的先見之明;不但不該改弦易轍,還應該更嚴厲、更徹底!
只是事件的真相逐漸暴露。引爆衝突的潛在原因,是新光吳家當初以經營團隊和技術、招商以及商場內部裝潢費用加上部分現金入股,持股50%,其中除現金與裝潢費用外,都是比較抽象的部分;而華聯集團則以土地、建築物加上現金入股,幾乎都是扎實而具體的成分。
這樣的合資原本即易滋紛擾,而吳家在從事裝潢工程時又犯了一些忌諱:如:由吳昕達的得力助手謝英明將整個工程發包給吳的小舅子彭姓親戚;又被發現低價高報工程費用30億台幣;同時,裝潢費用卻要求入駐廠商負擔,而形同虛報其合資入股的金額。若上述皆屬事實,而且低價高報的差額確屬不合理,其流向又有疑問,則原本蠻橫中方集團欺壓殷實台商的印象可能立時改觀。因此,華聯向公安部門檢舉,而有在機場公安部門「請」吳昕達協助辦案之舉,雖然粗暴、過於急躁,也非全然無理。
我們相信,此事件既關係知名的台灣新光集團與大陸的華聯集團,又於此敏感時刻構成一個指標案件,中國大陸的司法體系必不敢草率將事,案情必能迅速大白於天下。如果最後判定新光集團被質疑之處皆非誣指,恐怕我們反而會不知如何自我解嘲。
不過此一突如其來的事件還有更深一層的啟發:首先,就中國大陸而言,即使最後中方投資人的指控果然有理,但其處置之急切草率,不僅令人興起仗勢欺人之感,而且對大陸的法治水準不啻自暴其短,讓我們素習民主法治者頗不以為然。平心而論,若不是如此魯莽操切,一切循序而進、依法而行,也不致在如此緊要的時刻授人以柄,製造一個挑撥醜詆的最佳話題。
或許痛定思痛,對岸會總結教訓,對於其司法體系與執法方式有所檢討,力謀改進,尤其未來在面對台商時會更為謹慎,則未始非我同胞乃至中國大陸之福。
其次,就國人而言,頭一個教訓就是,未來赴對岸投資,不論機會如何誘人,必須學習經營之神的準則:儘可能不要以合資、合作的方式經營。第二個教訓則是,台灣商場乃至官場一些陋習,如報虛帳、包工程、圖利親人等不登大雅之堂的舉動,千萬要謹慎,以免在不同文化、不同習俗的對岸惹火燒身,貽笑大方。
對這一場衝突,那些見獵心喜、幸災樂禍的媒體,其實與華聯集團及大陸的公安犯了同樣的錯誤:太過草率也太過急切。不過,倘若大陸的司法因此衝擊而能向正確的方向扭轉一些,台灣的企業也能於登陸投資時走得更穩當、更踏實,兩岸更因此而了知簽訂投資保障協定的必要,則這一場災禍未始不可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