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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01:02:18瀏覽283|回應0|推薦1 | |
12年國教的六大弊端
【文/dalan168〈商周時事討論區〉】 一、學生升學資料查核不易 學生升學資料查核不易,不僅是指對資料真實性的查核,還有資料意義性的查核。 這可以從現行的高中升大學時甄選入學管道看得出來,甄選入學自實施以來已有數起學生或學校教職人員為求學生錄取,竄改成績,若非查核人員細心發現,也許也就蒙混過關。 況且至今被發現造假的絕大多數為成績,這是因為成績有校方資料可以提供以比對學生提供之成績,另外成績為數據性資料,相對易檢核有無捏造,例如:該校排名前百分之一的學生數有無不合統計結果。 但非由學校處理的資料、非數據性的資料,其實就不易查核真偽,例如:證明學生擔任某單位志工服務的時數,其實除了該單位蓋章的人之外,誰知道該名學生究竟有無從事志工服務,而服務的品質又是如何呢? 高中生採用甄選入學的學生數比起未來十二年國教的學生數,人數要少得多,十二年國教若真正實施,要如何防止所有國中畢業生資料造假的事件發生呢? 屆時學生送出的個人資料除成績之外,尚有其他用以證明自己有多元學習能力的資料(服務證明、競賽證明、參與活動證明……等等),這些資料又要如何去檢核呢? 另外關於資料的意義性就更難查核,學生呈交的證明書即使為真,但這張證明書果真就能代表學生投入的程度? 許多活動為了能在學生升學之路上助一臂之力,或是為了讓出席活動者更有參與感,因此在頒發相關證書或獎狀時,盡量將名額擴大化。 積極投入者固然領到獎狀、證明書,表現不積極者也有可能拿得到。 況且中小學許多由教師帶領參賽的活動,往往是教師投入的比學生還多,學生在校內外活動或課業上繳交的作業、成品,也不乏家長代工的例子。那麼那些競賽獎狀或是活動成績,到底該核發給一路辛勞的教師、家長,還是點綴式參與的學生呢? 在證書或獎狀的意義性方面,檢核單位也只能就該獎項或該證書給予層級性的加分,例如:國際性的證書、獎狀分數比全國性的加分來得高,而全國性的又比全市性的為高,依此類推。 此外,對於確認學生是否真是付出全力得到這張獎狀或證書,檢核單位也無計可施。 可以想見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各相關單位對獎狀與證書的發放恐更為浮濫。更讓人憂心的是,十二年國教之後,國中推出的參加各項競賽或活動的學生未必是最適人選,積極的家長或教師可能介入安排自己的孩子或學生參與,而排擠了其他潛在可能更適合的參加者。 這種不公平,更難憑書面資料糾舉出來,但卻是非常可能發生的,更謹慎地說,是一定會發生的。因為,在現有的高、國中階段的申請、甄選制度,就已有這樣的例子。 以往這樣的不公平還僅存在於少數的申請甄選機制之中,一旦實施十二年國教,就等同於開放這樣的不公平全面衝擊所有的學生。 以升學制度之改變,導引學校正常教學,這種說法是不符實際的。 如果希望學校正常教學,教育部就該落實督學視導的功能,隨機到校參訪、觀察學校是否正常教學,有則嘉勉,無則要求改之。 對於屢犯的學校,則應設計一套方式應對,例如:相關人員予以懲處。如果說教育部連對學校是否正常教學這種一時一地的事實都無法督導了,那又怎麼監督不同時間點、不同單位的獎狀、證書發放是否屬實? 競賽或活動中的參與者的參加機會是否有不當的因素介入?如果無法監督,那麼學生繳交的獎狀、證書又有甚麼意義呢? 表面上學生是以多元發展的資料競爭選校,實際上是給有辦法的家長更多方式取巧,家長若不取巧或沒辦法,其子女的機會就相對被剝奪了。 這樣,不是很考驗人性嗎?現階段,已經有許多家長為了自己子女,而介入學校的編班、競賽、活動……等等,未來當十二年國教的升學方式上路時,不是讓家長更要使出渾身解數去影響學校的運作嗎? 二、城鄉參加活動與競賽機會不均 比起城市都會區學校,較鄉下或偏遠地區的學校的學生要參加活動或競賽都較不容易,這涉及學校人力、家長資源、師資、設備、交通……等等因素,因此升學制度若參採活動或競賽項目,對於原本立足點就不平等的學生將是雪上加霜。 三、獎懲機制失靈 日前有輿論反應新的升學制度參採學生在校獎懲記錄,但各校獎懲方式不一,將導致不公。 臺北市教育局為此特別表示,將研擬一套獎懲標準讓各校依此準則處理,教育局回應輿論的速度很快,但未認知問題的複雜度與嚴重度,教育部亦然。 參採學生在校獎懲記錄,何止會造成不公,它幾乎會造成獎懲機制的失能。現行獎懲機制之所以能在校內尚稱運作得當,正因為它與升學無關。 當學生有良好表現而記功或嘉獎時,家長通常與有榮焉,不太會對學校提出質疑。 當學生因行為失當至記過或警告時,學校往往會透過書面通知、電話說明或邀請至校當面說明等方式,讓家長了解原因,也讓家長有提出異議的機會,與家長充分討論的結果,家長多半也能接受孩子犯錯了,要依校規懲處。 家長與學生會對記過與警告特別在意,大半是因為事關榮辱,學生基於羞恥心,會避免再犯或是改過、銷過。 一旦獎懲記錄與升學制度產生關聯,家長與學生心態勢必會有改變。家長與學生將不再以榮譽感與羞恥心來看待獎懲機制,而是從升學利益的角度出發。 心態的改變會導致行為反應的改變,屆時家長必然會質疑學校:記過與警告將影響孩子前途,學校一定要記嗎?家長也可能要求:可以多給孩子一次機會,下次犯了再記嗎? 更麻煩的是,家長會提出許多他校或校內的類似例子,質問:為何在別的例子中,學生都未受到那麼重的懲戒?就像一些議員所擔心的,到時勢必有許多家長請託議員關心並介入子女的懲戒記錄。 因為即使是現在,學校偶爾就要應付這樣的事件,獎懲機制與升學無關尚且如此,何況產生關聯後。 當學校教職人員認知到家長與學生對獎懲機制的態度改變時,在行使獎懲時,對於獎勵將會更輕易給予,而對於懲戒則會保守許多,因為誰都不想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承擔影響學生升學的罪名。於是,獎懲機制將失去功能,有名無實。 校內獎懲機制等於是看守學生道德發展的底線,如果底線不存在了,品格教育如何實踐? 四、激化「既生瑜,何生亮?」競爭心態 在二十多年前,聯考為主要的升學管道,甄選保送上高中的同學只是鳳毛麟角。 國中第三年,全班彼此打氣,相互扶持的情感是深厚的,因為同學共同的難關是聯考,競爭的對手是全國其他考生,不是班上自己人。 所以同學之間樂意教學相長,尊重班級讀書氛圍的維護,因為這樣的過程人人受益。三年後,在高中升大學時也出現類似的情況。 二十多年後,升學管道多元了,無論是國中升高中職,或是高中職升大專院校,都出現了一個現象:競爭的對手有可能是坐在隔壁的同學。 我曾經問過一個很善體人意的國中生:為何他這陣子看起來悶悶不樂?他告訴我:因為這次段考某科的某題老師送分了,他原本就答對,送分對他沒好處,倒是別的同學因此加分排名可能就差這幾分跑到他前面去。 他擔心,如果以後申請入學他因為這些微的差距而受影響,那怎麼辦? 面對這一改再改的升學制度,我也不能說他是過於杞人憂天了,不記得我回應了他什麼,還好他自己體貼地說:不用我擔心,他經過幾天心裡已經好多了。 這件事之後,我常常在想,為什麼我們的升學制度會使得一位體貼、好人緣的學生竟然對同學的分數這麼斤斤計較起來呢?為什麼還不到國三就害怕「同學的排名超過我」呢? 現行的國中升學制度中,「繁星計畫」是仿照高中職升大學的制度來的。繁星計畫的校內排序過程,是有可能使上述那位學生的憂慮成真的,雖然機會不大。 高中職升大學的管道除了繁星計畫之外,還有甄選入學管道佔的比例更大,那種校內、班內的「既生瑜,何生亮?」競爭氣氛就更強了,往往有學生在弄懂複雜的甄選入學管道後說:如果是在別班就好了,百分比序或許可以更往前。 所以校內在正式收學生的報名表件前,多半都會先模擬一次,讓學生知道校內的其他同學參加推薦甄選時選填校系的意向,此時校內競爭氣氛是很濃的。 理想的升學管道設計應避免同儕團體內部競爭,畢竟學生受教成長的過程中,推己及人、關懷他人、愛護團體的人格養成是重要的,任何升學方式如果會破壞這樣的養成過程,實施前就應三思。 五、德育的破壞 發明電腦原本預期能減輕人的工作量,但在電腦普及後,大多數人的工作量都成倍數增長。世界的運作是很奇妙的,一個制度或物品的發明或創作,有時會帶來與預想的完全相反的結果。十二年國教正是如此。 十二年國教的立意甚佳,希望教育更普及,除了智育之外,更重視多元發展。但是從政府聲明要推動以來,社會的反應就全然在意料之外。 以往是公立高中職有一般的學校,也有所謂的明星學校,不論貧富,學生都有選擇念明星學校的機會。十二年國教若真正推行,公立明星高中職將勢微,貧戶子女將失去選擇明星學校的機會。 於是明星學校並未消除(幾乎以私校形式存在),但是學生的教育選擇權卻被新的制度無形中剝奪。 以往的菁英教育,公立學校還佔了大部分,可以讓五育盡量均衡發展,如果往後都由私校包辦,則多數菁英教育將往智育的極端去培養,更加缺乏多元教育了。菁英教育僅剩智育對國家未來發展是不良的。 至於象徵多元發展的證書與獎狀,如前所述,其實都可以用「多元」方式獲得的。 在學生身心發展的過程中,如果看到許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可以在校內發生,那樣的德育是極其不良的。學生在團體中因為升學制度,而破壞了向心力的凝聚,對德育的施行亦是不利。 以往德育、體育、群育及美育,雖然說是被忽略了,但還有一席喘息空間,十二年國教看似要五育齊頭並進,實際上卻是讓其他四育更依附在智育之下,受其宰制了。 從過去高中職升大學的甄選管道弊端頻傳,就可知甄選入學管道或許是一條引誘犯罪,使德育敗壞的升學之路。橘淮為枳,適用於別的國家的制度,我們國家未必可行。 最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無法在一時間改變多數家長獨尊智育的思想,即使是改變了制度,家長也會有奇招來應對:要不讓子女「多元發展」——安排其參加多種才藝補習,從小就一路競爭。 要不就收集「多元證書」,運用權勢介入甚或造假。 六、大願不改,方法改 政府許大願要教育改革,這樣的態度是讓人讚許的,但是方法可以改變,大願才能真正落實。讓教育改革化繁為簡,首先該展現執行力。 亦即,針對現有的教育亂象,盡量以現有的機制去解決,或就現有法規做調整,而不是施行例如像十二年國教這樣的全新制度。 目前大抵有四個常見的教育現象是家長常反應的,茲簡要說明如下。 其一,學費高漲:以現有的學費補助或就學貸款方式為基礎,擴充補助對象及學費。以期減少受教成本,增加就學意願,使受教十二年更為普及。 其二,獨尊智育:落實督學督導的功能,督查各校正常排課,五育兼具,並時時查核有無按照課表教學。 其三,資源不均:此現象分兩種,有校內及校間資源的不均。校內資源不均以未能常態編班為最,故首應切實督導各校常態編班,行有餘力再檢討資優教育之弊端。 校間資源不均其實代表了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未充分落實,既是義務教育,學生理論上不分各校皆享受同一水準的教學內容設備及師資,實際上卻不然。 因此,如何使各校資源盡量齊一,是改善義務教育使其名實相符的當務之急。 其四,校園不友善/不安全:霸凌事件、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頻傳,加上毒品流竄、援交不斷,顯示出校園氛圍不僅是不友善,有的還非常不安全。 其實校園友善與否,與校長、主任們有絕大的關係,他們對於個案的處理、懲戒及輔導方向具有絕對的影響力,學生看到了校長、主任等師長們如何處理事情,會耳濡目染,形成自己的觀念與行為。 因此如果能加強校長及主任們對相關事件的處理能力,校園就會更安全及友善。最好的方式是要求校長及主任定期報告對校內個案的處置,請專家予以講評、指導甚或指正。 對於已經見報的校園相關新聞事件,更要審慎處理,對於該給予之懲處要立即處理,不僅為了重建社會對校園之信心,更為了讓其他學校的師長們知道未重視校園友善及安全之嚴重性,讓其知道若坐視不公不義的事在眼前發生,則遲早丟掉飯碗。 對於第四點,我還要再強調一下,加強校長及主任對個案處理的能力分常重要。一方面是讓更多的個案能獲得更圓滿的處理,二方面是使校長及主任重回教育的核心:學生。 現在的學校往往為了獲得教育部或教育局的青睞、肯定,為了獎項或補助款,因此忙著規畫一個接一個的活動、計畫。 這本不是一件壞事,然則,時間、人力等資源有限,一旦學校熱中於此,則對於學生個案的處理、懲戒、輔導等執行就流於草率與疏忽,僅有處理、僅有開會紀錄,而不問處理過程之得宜與否,實際輔導有落實否。 做對的事比把事情做好來得重要。 現在從教育部到北市教育局都有信心能在103年提出方案以執行十二年國教,也就是說都有信心把事情做好,但是卻忽略了一點:十二年國教在103年實施並不是一件對的事。 南轅北轍的故事,在全民面前活生生的上演,不停下來,離真正改善教育的目標是越來越遠,喊停,免不了社會輿論的嘲諷與撻伐,面對這樣的兩難,誰敢出面喊停呢? 到底該不該喊停呢?其實台北市先前的北北基聯招已提供了答案。 即便當初堅持辦理,在實施過一次後,終究在撻伐聲中嘎然而止,但是花下去的經費、人力及某些錯誤卻是再也無法彌補。 那麼,十二年國教還要讓類似的遺憾再發生嗎?浪費規模更大的人力、物力及時間,屆時再向社會道歉。 懇請三思。 商周時事討論區2013.1.11dalan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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