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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會務假 家長、校長團體反對
2012/06/11 21:15:28瀏覽82|回應0|推薦0
教育部同意給教師工會會務假,包括全國教師總工會、各縣市教師工會理事長與副理事長都享有會務假,每周最多只要上四節課,其他時間可以專心會務。

家長與校長團體今天站出來反對,認為會務假不應該由全民埋單,粗估會務假所需的代課費每年高達7000萬元。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則反駁,教育部只是規範會務假的範圍,過去到現在,會務假都是與各縣市協調,目前約有半數縣市是教師會自己付代課費。

另外一半是由縣市政府負擔理事長與副理事長的代課費,幹部的代課費則由全國教師會與工會自行負擔,沒有花到教育部一毛錢。

今天上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與全國校長協會召開記者會,共同反對教育部要「加碼」給教師工會與教師會會務假。

並計算出教師會代課費每年約2000萬元,教師工會會務人員薪資約5000萬元,總計一年就要花掉7000萬元,恐怕都由地方政府埋單。

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總會長許永佳就質疑,教師組教師會與工會憑什麼要人民納稅錢埋單。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則建議全面取消教師會會務假,至於工會則是除了理監事以外,不能由政府埋單支付教師工會幹部的代課費用。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教育部只是發文建議各縣市政府教師工會幹部每周上課2至4節課,紙公文只是建議性質。

6月6日教育部還要找教師、家長與校長團體一起討論,這至於各縣市政府願不願意幫教師會幹部支付代課費用,則由各縣市政府自訂,教育部不干涉。

劉欽旭則強調,工會法不准教師在學校組工會,只能在各縣市與全國組成工會,另外,教師工會與教師會的成員有高達9成都是重複,上課的時間也是2到4節課。

並沒有每年要花掉7000萬元的狀況,更何況有些縣市根本不給會務假,都是由教師會幹部自掏腰包。


聯合晚報2012.5.31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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