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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研究費若私用 教長籲還錢道歉
2012/05/28 10:30:29瀏覽100|回應0|推薦0
教育部長蔣偉寧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教授支領學術研究經費若用於私人,應該要把錢還出來,並向社會大眾道歉。

他強調,在民眾心目中,教授的社會地位尊崇,如果用假發票來報帳很不合適,但據他了解,多數教授是用假發票用在學術用途,這部分應讓他們有機會改正。


聯合晚報2012.5.28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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