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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4 18:55:47瀏覽87|回應0|推薦0 |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對2名司法官開鍘。台東地檢署前檢察官林聖霖因幫貪污共犯吳東昇抽換照片以脫刑責,被議決撤職。
台北地院法官鍾華則因處理一起家暴案時,不僅遲無進度又不准社工在場,更洩露被家暴少女身分,遭降級改敘。 林聖霖(45歲)任職台東地檢署期間,夥同吳東昇(34歲)在外成立法律服務基金會,私下幫人收錢寫訴狀,今年7月被最高法院認為不知廉潔,依包攬訴訟罪判他1年4個月,吳某1年定讞。 另有圖利、洩密及偽造文書等罪在高院更審中。 2008年12月,林聖霖受理1件冒名貸款的偽造文書案時,發現吳東昇出現在卷證內一張補領身分證申請書的照片中。 他打電話通知吳東昇,並要吳某隔日持不知情郭姓男子照片以供替換,藉此變造刑事案件證據,林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故意變造證據罪,判刑5月確定後,公懲會昨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台北地院法官鍾華(58歲)2007年間處理1件家暴案時,不僅拖延近11個月沒辦,訊問被安置少年時還不准社工在場。 在另起家暴案中,還離譜地以粗黑體字體凸顯被害少女姓名、學校,致身分外洩。公懲會認為他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戕害司法公信力又辦案違失,將他降一級改敘。 蘋果日報20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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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