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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合作社 禁賣零食、含糖飲料
2011/08/29 01:14:55瀏覽278|回應0|推薦0
走進高中教室,許多學生桌上都有一瓶含糖飲料,擔心高中生再這樣喝下去,會愈來愈胖、體能下降,教育部訂出「高中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草案,規定高中職合作社未來將不能賣零食及含糖飲料,點心熱量也須低於350大卡。

教育部從94年起限制國中小合作社販售的點心、飲料範圍,如飲料只能賣純果汁、鮮乳、豆漿、優酪乳、礦泉水等7類;但學者專家當時認為,高中生應有自主管理能力,只要教育宣導、不須限制合作社販售食品。

但後來教育部學校衛生委員會98年底決議,高中校園食品也該管制。教育部最近委託董氏基金會,訂出高中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草案。

高中合作社未來可賣的飲料,除國中小允許的7類飲品,還增加不含糖、也不含人工香料及代糖的「天然植物飲品」,包括無糖的咖啡、紅茶、綠茶、花草茶,但咖啡因含量必須在200ppm以下。

高中校園也不得再販售「零食」,即高油、高糖、高鹽的高熱量食品,包括洋芋片、巧克力、豆干、蜜餞等,熱量及油、糖比率超一定標準的餅乾、麵包也不得販售。

點心部分,高中校園販售點心的熱量、油、糖標準比國中小稍寬鬆。國中小販售點心每份熱量不得超過250大卡,烘焙食品油、糖比率不得超過總熱量40%。

考量高中生所需熱量較高,高中校園販售點心每份熱量允許在350大卡以下,油、糖比率則不得超過總熱量45%。

由於高中生體重過重及肥胖比率約占1/5至1/4,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表示,草案已召開3次公聽會,學者專家及學校代表多贊成對高中合作社販售食品設限,草案可望在近期定案。

全國家長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表示,目前高中生在校幾乎人手一瓶含糖飲料,不少高中老師每年分到的福利金甚至上看萬元,這都是犧牲學生健康得來的。

合作社不賣含糖飲料,雖不能讓高中生完全不喝,至少數量上可減少一些,是正確方向,但最好再配合門禁管制與宣導。

聯合報2011.8.29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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