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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 隱私保護遭質疑
2011/08/29 01:11:11瀏覽86|回應0|推薦0
5名病患被移植愛滋 感染者捐出的器官,愛滋人權團體今天呼籲,醫界應落 實標準防護程序,心理輔導無辜受贈者,矛頭別指向感 染者隱私,避免加深社會對愛滋病的汙名歧視。

事件中的愛滋感染者由地方衛生局列管在案,家屬 和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不知情,部分醫界人士質疑 ,政府列管的愛滋感染者竟能捐出器官,保護愛滋隱私 卻傷害器官受贈者。

台灣露德協會接獲病友及記者問及,愛滋感染者身 分若註記或是告知家人,是否就可避免發生這樣的遺憾 ?露德協會表示,把傳染責任放在感染者身上,無法解 決問題癥結。

露德協會、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調查發 現,1到4成愛滋感染者曾因身分揭露遭受就醫被拒,牙 科、外科特別嚴重。

另外,近5成感染者不願告知家屬 ,主因是擔心不被接納、遭排斥、自覺有能力承擔而不 願家屬操心。

2團體表示,全案是台大醫院未能確實執行「標準 防護措施」,院方醫療作業疏失是事實。

這項措施是把 所有人當感染源,這是預防醫護環境傳播愛滋病毒及血 液傳播疾病核心概念,也就是醫護人員自我防護措施。

露德協會說,事件發生以來,顯示社會對愛滋病仍 存在刻板印象,正值空窗期的器官受贈者及其家屬,處 於焦慮、恐懼中,極需要創傷輔導與心理治療。

根據國外報告,愛滋感染者如果按時就醫,病毒量 控制得當,傳染率也會相對降低。

露德協會表示,愛滋器官受贈者在48小時內服藥預防,最新國外研究報告可 將傳染率降到4%以下。

露德協會說,誰都不願感染帶有汙名的愛滋病,台 大醫院勢必為疏失付出必要代價,此時愛滋器捐者家屬 、受贈者身心備受煎熬,器官移植醫療人員壓力罩頂, 請社會為他們祈福。

中央社2011.8.28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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