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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01:11:11瀏覽140|回應0|推薦0 | |
5名病患被移植愛滋 感染者捐出的器官,愛滋人權團體今天呼籲,醫界應落 實標準防護程序,心理輔導無辜受贈者,矛頭別指向感 染者隱私,避免加深社會對愛滋病的汙名歧視。
事件中的愛滋感染者由地方衛生局列管在案,家屬 和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不知情,部分醫界人士質疑 ,政府列管的愛滋感染者竟能捐出器官,保護愛滋隱私 卻傷害器官受贈者。 台灣露德協會接獲病友及記者問及,愛滋感染者身 分若註記或是告知家人,是否就可避免發生這樣的遺憾 ?露德協會表示,把傳染責任放在感染者身上,無法解 決問題癥結。 露德協會、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調查發 現,1到4成愛滋感染者曾因身分揭露遭受就醫被拒,牙 科、外科特別嚴重。 另外,近5成感染者不願告知家屬 ,主因是擔心不被接納、遭排斥、自覺有能力承擔而不 願家屬操心。 2團體表示,全案是台大醫院未能確實執行「標準 防護措施」,院方醫療作業疏失是事實。 這項措施是把 所有人當感染源,這是預防醫護環境傳播愛滋病毒及血 液傳播疾病核心概念,也就是醫護人員自我防護措施。 露德協會說,事件發生以來,顯示社會對愛滋病仍 存在刻板印象,正值空窗期的器官受贈者及其家屬,處 於焦慮、恐懼中,極需要創傷輔導與心理治療。 根據國外報告,愛滋感染者如果按時就醫,病毒量 控制得當,傳染率也會相對降低。 露德協會表示,愛滋器官受贈者在48小時內服藥預防,最新國外研究報告可 將傳染率降到4%以下。 露德協會說,誰都不願感染帶有汙名的愛滋病,台 大醫院勢必為疏失付出必要代價,此時愛滋器捐者家屬 、受贈者身心備受煎熬,器官移植醫療人員壓力罩頂, 請社會為他們祈福。 中央社201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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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