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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30 15:18:50瀏覽1577|回應0|推薦7 | |
【文/路仁教授】
家扶基金會曾調查,發現全國中小學生可領一百五十多億壓歲錢,平均每人從家長、親戚拿到六千多元。除夕是團圓夜,家長開心之餘也頭痛,不知壓歲錢怎麼給?給得太少,怕孩子跟同學比較,在臉書議論爹娘不疼,給得太多怕孩子亂花,養成壞習慣。 每個家的孩子不同,難有原則一體適用,但紅包要變成愛、而非交易,卻是父母該守的基石。過年前,剛好是收到成績單時,如果兩個孩子,一個成績好、一個滿江紅,父母該按「績效」發出大小紅包嗎?家長經營企業,可按績效發年終獎金,因為公司是要「營利」,但家是要「營愛」、不能套用。 愛的本質,是沒有條件的,摻雜功利目的就變調。從小朋友到大學生,我都輔導過,深深覺得一個人會走上歧途,就是在愛的基石動搖後。面對一個退學生來約談,如果老師內心堅定,不管他表現如何,對他的愛都一樣,孩子會在慌亂中站穩腳,最後走出另一條路,其它的輔導技巧都其次。 因此,父母對每個孩子都應公平。「有的孩子幫忙做家事,不該獎勵嗎?」有人這麼問。我覺得父母要不吝於「鼓勵」,感謝孩子付出能減輕自己負擔,讓孩子覺得有成就感、是個有用的人。拿金錢來「獎勵」,卻常講話損孩子自信,反把孩子教得功利,步12年國教當志工加分的後塵。 「可是兩個孩子自制力不同,給小兒子太多錢,會進到電玩世界中,」家長追問。所以,意見只能參考,家長還是得斟酌家中狀況想辦法,畢竟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長當然不樂見,血汗錢流到網咖、高級電玩,甚至是K他命的交易中。 但孩子如果自制力不好,家長也可將壓歲錢分兩份,一份在除夕添喜氣,一份是過年時到商場共同做決定。像在耶誕節,歐美父母也沒發紅包,而是買禮物給孩子,現在台灣社會誘惑太多,部分自由、部分限制,是不得已的作法。 在過年時,約好某天到百貨公司,讓孩子在額度內選他要的禮物,最後由父母買單。如果孩子想買單車,對他身體、心靈的放鬆有益,父母就該放手讓他盡情選要的樣式、顏色。如果孩子已經沈溺電動、無法自拔,又開口要買更新型電動,父母當然只能說NO。 社會在變,連發紅包的方式也得變。不變的是,新年大家都要快樂喔!祝您馬年行大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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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