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保法協商達共識 看護做7天至少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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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四) 10:08 PM
信件內文
看護做7天至少休1天?本外勞混淆不清?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移工聯盟、婦女新知、彭婉如基金會、殘障聯盟等團體..請看看後面香港看護工外勞政策的資料,
家保法協商達共識 看護做7天至少休1天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2011.08.25 02:59 pm
超過19萬名家事勞工尚未適用勞基法,勞委會擬訂「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今年三月已送行政院審查,不過因內容爭議太大,被外勞團體批為是「家奴法」,要求勞委會撤回,勞委會今邀集相關團體重新研商家保法,對於「做7休1」達成共識,勞團反對勞資協商合意就能停休,勞委會擬刪除這段文字。 家保法草案今年二月出爐,不過引來勞工團體砲轟,其中最受詬病的是外籍家務工的工時問題。草案中明定雇主每天要給勞工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且每工作7天要休1天,但是如果遇到緊急狀況,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得經由勞資雙方協議,停止勞工休假,雇主應加給一日工資或事後補假1天。外勞團體則質疑,外籍勞工要如何跟雇主協調?要求勞工每7天可有連續24小時休假,產假與有薪年休假也要比照勞基法。 勞委會今邀集台灣移工聯盟、婦女新知、彭婉如基金會、殘障聯盟等團體重新研商家保法,勞雇雙方代表對於做7休1達成共識,勞委會也擬朝刪除方向進行。不過條文仍保留緊急狀況,以及將內政部「喘息服務」納入配套。草案目前已送到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副處長陳慧玲表示,目前院裡還在討論,相關修改可在後續會討論中研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會後表示,這次會談勞資並未激烈交鋒,代表雇主的機構也未有強烈反彈聲音,反倒是勞委會說法令人相當不滿,勞委會除正面表態將修改做7休1 條文,其餘訴求均以「再討論」帶過,讓外勞團體將砲火猛攻勞委會。
外勞團體要求草案應強制雇主幫外籍家務工加入勞保,不過會中並無具體結果。陳慧玲表示,勞保處已將四人已下強制納保條文送立法院,一旦立法通過,即使家保法不修改,未來家務工也要強制納保。
外勞團體也認為,基本工資雖有保障,卻可扣膳宿費,等於立法保障與勞基法脫鉤。顧玉玲轉述,勞委會以廠工外勞來比較,廠工若與雇主同住得扣膳宿費,家務工也應比照辦理,不過家務工卻未享有與廠工一樣的加班費,勞委會說法不合理。三方對此訴求並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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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聯盟要求:家保法 不可成為家奴制度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2011.08.25 02:59 pm
台灣移工聯盟上午赴勞委會抗議,痛批勞委會擬定的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只是將「全年無休、全日待命」的家奴制度就地合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指出,家保法草案雖明定勞工做7天休1天、每日至少連續休息八小時,但如果立法只要雙方協商合意,仍可調整,這意味著未來家護工就算完全不休假,雇主與政府也可理直氣壯的說是勞工自願放棄休假,會讓現有剝削合法化。 移工聯盟指出,目前台灣引進外籍家務工超過19萬名,其中卻有半數全年無休。來台灣三年多的菲律賓籍看護工Sheila也現身說法,原本合約明定要照顧一名阿嬤,但她只見過阿嬤一次,每日工作竟變成工廠上班。她每天早上5點半起床做家事,就到雇主工廠負責操作機台,下班回家後繼續做家事,每日16小時高工時,且全年無休,雇主甚至不准她用手機求援,或與他人交談。
移工聯盟批評,馬政府在大選前表示任內防治人口販運有功,已兌現四年前的競選承諾,如今官方版的家保法卻背離國際公約精神,政策根本就跳票。移工聯盟提出兩大訴求,除要求勞委會撤回家奴版的家保法,在選前制定符合國際公約精神的家保法,並要求總統馬英九在年底前廣邀本籍、外籍家務工,召開大型公聽會。
造成少子化的元兇不是民眾不婚以及晚婚,也不是終止懷孕行為,而是:勞委會錯誤的外勞政策!!!
要提高生育率靠衛生署簡直是天方夜譚,經建會.研考會.內政部(移民署.衛生署..)經濟部.勞委會...跨部會討論.面對.處理...才有可能解決。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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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怪錯人 已婚婦女背黑鍋
更新日期:2011/08/24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灣已經是全球生育率倒數第一的國家,不分宗教團體和輿論,認為是因為女性終止懷孕,但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研究指出,造成少子化的元兇是民眾不婚以及晚婚,而非終止懷孕行為。
晚婚不婚 才是元凶
國民健康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指出,根據民國97年所舉行的「第10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指出,20至49歲已婚婦女中有77.2%曾經有非計畫懷孕經驗。但依懷孕結果發現,計畫懷孕婦女以人工流產終止懷孕的比例較低,大約在3%至6%左右;而非計畫懷孕婦女採取人工流產終止懷孕之比例則高達2至4成,明顯高於計畫懷孕婦女,並隨懷孕次序遞增。
國民健康局表示,此一調查結果發表在8月出刊的台灣公共衛生學會雜誌,卻意外被外界解讀成「人工流產是造成少子化之原因」,國民健康局特別提出澄清表示,已婚且已有子女之女性意外懷孕,固然有一部分會人工流產,仍有許多選擇生下來,真正造成少子化的元凶,是民眾晚婚以及不婚。
意外懷孕 多數生下
國民健康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洪百薰表示,這份文獻是著眼於分析我國已婚婦女意外懷孕的情況,發現已婚女性對懷孕較傾向於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已婚婦女中有高達67.8%的第3次懷孕是來自非計畫懷孕,甚至願意重複非計畫懷孕。雖然有一部分會因純屬意外而進行人工流產,但即使是到了第4次懷孕且屬於計畫之外,仍有高達近6成婦女會把孩子生下來。
另外,在整個調查訪問的4,301名20至49歲已婚女性中,已婚的2,860位僅151位未曾懷孕,佔5.3%,其餘均為已懷孕或已生產。洪百薰表示,可見婦女只要有結婚,大多數願意生,順其自然生,少子化問題並不是出在已婚婦女上。
在第10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中也顯示,未婚女性佔20至49歲女性的33.5%,而且僅44%明確表達有結婚意願,希望結婚的年齡平均為30.8歲。
醫療服務 鼓勵生育
在出生統計資料也發現,我國各年齡層已婚女性得生育率,近10年來並沒有明顯下降,但是各年齡層女性之「有偶率」則大幅滑落1至2成。其中25至29歲女性有偶率僅29%,到30至34歲也僅達57%有偶。可見晚婚、不婚,其實才是少子化最重要的原因。
衛生署也指出,為了因應少子女化現象,行政院衛生署除了配合內政部的人口政策白皮書擬定相關對策外,並已由法規面防止性別失衡及協助無法生育家庭獲得生育服務,另外也研議於懷孕期間及生產後等不同階段,提供各種醫療保健服務,以鼓勵民眾生育。在政策方面,對於無法生育者持續執行人工生殖法並持續研擬「代孕生殖法草案」。
另外,婦女懷孕及生產前後,提供優質生育保健服務與諮詢,內容提供孕婦10次產前檢查、提供生育保健—遺傳醫學相關措施費用的減免或補助,並且健全服務網絡功能,提升檢驗服務品質,同時也規劃擬成立孕產婦身心關懷諮詢專線。
衛生署也提供新生兒醫療保健服務,包括全面提供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提供7歲以下兒童免費預防保健服務、強化發展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服務,供5歲以下兒童牙齒塗氟、弱勢兒童臼齒窩溝封劑及低收入戶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等項服務,101年規劃全面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
非法流產 予以重罰
而在減少不當終止懷孕部分,衛生署將成立出生性別比工作小組,研議防止出生性別比例失衡情形的相關策略。如果有醫師執行非性聯遺傳疾病診斷所施行產前性別篩選處置,或僅以胎兒性別差異為由進行之人工流產行為,將依醫師法第28條之4第一款處分,違法醫師將不得從事醫療行為。
同時,衛生署將持續監測院所及接生者的出生性別比,加強違規查察,未來不排除將可疑者移送檢調單位調查有無觸犯刑法墮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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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靠灑錢鼓勵生育的計畫完全走調,香港的工商社會型態與台灣接近,官員只會去算鐵板神算和將辦事處換招牌,為何不敢正視香港的做法竟然俯首甘願被虛幻的所謂勞工社團 挾持?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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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3
支持菲傭爭居港權 公民黨惹怒火
〔編譯陳維真/自由時報〕菲律賓外傭爭取香港居留權的案件,廿二日上午香港法院正式開始審理。
這是香港有史以來首次,由於結果影響深遠,本案成為全港民眾關注焦點,支持及反對兩派人士廿一日在街頭爆發衝突,甚至演變成一場社會和政治風波。
大部分外籍人士只要在香港連續居住超過七年,即可申請居留證。然而,當地近卅萬名外籍幫傭卻無此權利。贊成外傭取得居留證者認為,開放有助建立
外傭的平等地位;反對者則表示,此例一開將引發菲律賓、印尼等外傭出口國的移民潮。
親中政黨「民建聯」警告,如果外傭勝訴,包括外傭、外傭配偶及子女,將會有五十萬人湧入香港,社會福利須額外支出卅二億美元(約台幣九百廿八億元)。
據統計,九成的香港民眾反對給外傭居留權,擔心外傭將瓜分政府資源與就業機會。
由於屬於泛民主黨派陣營的公民黨創黨成員、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三名居港超過七年的菲傭,指控入境條例拒絕菲傭申請居港權的條文違憲,要求司法覆核,因此香港民眾將不滿發洩到公民黨身上,嚴重打擊公民黨形象,此事或將成為公民黨今後發展的致命傷。公民黨為香港泛民主黨派之一,本有取代民主黨之勢;但這場官司卻導致該黨聲望急速下滑,也讓泛民主黨派陣營和香港政黨生態發生變化。
香港目前約有廿九萬名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的外傭,一旦法院裁定政府敗訴,其中十萬人符合獲取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資格。相較於亞洲其他國家,香港外傭待遇普遍較好,每週至少能休一天假,病假仍給薪,最低工資為四百八十元美金(約台幣一萬四千元)。
香港外籍家事幫傭背景資料:
資料來源:维基百科
香港外籍家庭傭工是指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佔香港人口達3%,當中絕大部份是女性。2005年,香港共有223,394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53.11%來自菲律賓,
43.15%來自印尼,2.05%來自泰國。[1]他們通常居住在僱主的家裡,負責為僱主處理各種家務,例如煮食、清潔及照顧老人小孩等。自2003年10月起,外傭的僱主需要在和外傭簽訂的兩年合約內每月繳交400港元的僱員再培訓徵款,即兩年內共需繳交9600港元。由於這徵款不得外傭和僱主雙方的人心,所以雙方均不斷爭取取消此徵款。雖然後來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08年7月16日宣布一項為期兩年(後來延長到五年)放棄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的紓困措施,但受到不少網民的指責,原因是此
措施要到9月始生效,並只供新簽合約始享優惠,導致引發解僱潮。而此施政失誤被眾多市民批評。在日常香港式粵語中,「菲傭」這一詞語泛指所有外籍家庭傭工。
雖然該術語按字面上意思只指菲律賓籍家庭傭工,但由於大部份外籍家庭傭工都是來自菲律賓,故泛指所有外籍家庭傭工。除了中立語言菲傭外,「賓妹」這個香港俚語也指菲律賓籍家庭傭工。這兩個用語均提及到菲律賓人是因為在開放外籍家庭傭工來港工作的初期,外籍家庭傭工多是菲律賓籍的。「外傭」這詞語則泛指所有國籍的外籍家庭傭工。在政府中文官方文件中,外籍家庭傭工被稱為「家庭傭工」,而非「外籍家庭傭工」和「外地區聘用家庭傭工」 。至於在英語官方文件中政府會用「Foreign domestic helper」(即是外國籍家務助理)來形容他們,而不是「Foreign domestic worker」(即是外國籍家庭傭工)。由於在1970年代菲律賓的經濟面臨著困境,當時的菲律賓總統費迪南德•馬科斯便著手修改勞工法,開始以在海外工作的菲律賓人的形式向外輸出菲律賓勞工。而菲律賓政府則大力鼓勵國民到海外工作,以求降低菲律賓的失業率及利用海外菲律賓勞工的匯款來改善國家的經濟狀況。而在接下來的數年,菲律賓經濟也因為海外菲律賓勞工的匯款而得到大幅度的增長。有見及此,菲律賓政府在1978年把海外勞工中介公司民營化,使海外勞工的匯款成為菲律賓經濟發展的基石(註:引進外勞是聯合國國際組織認定最有效的實質國際援助,不要連結到歐洲人將非洲人抓到美洲當黑奴,)。當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香港經濟起飛時,聘用
外籍家庭傭工開始成為一種新潮流。而當中國內地於1978年實施改革開放政策,增加對外貿易後,港商成了中國內地最大的投資者群。在中國內地投資成本較低的優勢之下,廠家紛紛把廠房搬到內地進行生產,而留在香港的,就只有設計、貿易、金融等行業,並成為香港的主要行業。
在香港非工業勞動人口大幅增加而導致人力資源短缺的情況下,不少原為家庭主婦的女性也投身於勞動市場。在這種趨勢之下,不少家庭均聘用外籍家庭傭工代替家長們照顧小孩和做家務,導致對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大增,外籍家庭傭工來港的人數在1980到1990年代不斷上升。到了1990年代,印度尼西亞和泰國政府也效仿菲律賓修改勞動法,使外籍家庭傭工的國籍漸趨多元化。不過直到現在,仍有超過一半的外籍家庭傭工是來自菲律賓的。2010年8月發生香港旅行團在馬尼拉被挾持事件,導致多名香港人死傷。
由於菲律賓當局在事件中表現無能,在香港觸發反菲情緒,有僱傭公司表示不排除事件打擊香港家庭聘用菲律賓傭工的意願。
最低工資
自從1973年開始,外籍家庭傭工的工資有一個由僱傭條例所規定的最低限制。根據現時規定,若僱主所發放給外籍家庭傭工的工資低於法定的每月3,580港元,(註:外傭為特定目的臨時移民並非國民所以依據物價水準制訂單獨的最低工資條例故不與本國國民最低工資掛勾),僱主將可能被最高罰款350,000港元及入獄3年。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會每年調整一次,並從即將簽的合約起生效(也就是已經簽訂的合約最低工資將維持在原有水平)。而在1999年,最低工資曾被下調5個百分比(190元)。同樣在2003年4月,由於香港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導致經濟持續出現下滑,政府把最低工資調低了400元到3,270元,為歷來最大規模的一次。外傭最低工資在2007年6月6日起被調調高了80元,達到3,480元;[18] 並在2007年6月6日起被調高了100元,達3,580元。以上均是幾次幅度較大和重要的調整。2009年,香港政府研究推行全民法定最低工資,最後決定其保障範圍不適用於外籍家庭傭工(當局稱為「留宿家庭傭工」),而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則繼續沿用現時機制釐定。(註:香港「地區」自行調上調下外傭基本工資既未遭受國際譴責,美國也沒比照伊拉克和阿富汗派戰機轟炸,台灣不能將外勞與本勞薪資脫鉤的問題在哪裡?)
僱員再培訓徵款
(註:此費用台灣稱為就業安定費,勞委會每三個月向雇主收 6000 元,宣稱是用來訓練本地的職工將來有能力取代外勞和香港政府說法一致,這種拿外勞的前砍外勞是否違反人權? 奇怪菲律賓和印尼外勞輸出國怎麼沒抗議?是否台灣要五毛給一塊的薪資已經太驚人了 ? )
自2003年10月起,香港政府開始向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徵收每月400元的僱員再培訓徵款(俗稱外傭稅)。這個稅項是由自由黨於2002年提出的,以減少財政赤字, 並由當時任職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公布人口報告時公諸於世。曾蔭權表示,外傭稅可以引導外判家務服務需求者(註:又稱委外,英語:utsourcing,或稱外包,1980年代流行的商業用語,是商業活動的一種,將承包合約之一部或甚至全部,委託或發交給承包合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節省成本、或集中精力於核心業務、或藉以善用公司有限的資源、或為了獲得獨立及專業人士個別案件的專業服務等),多考慮本地家務助理服務。政府表明此徵款將會用於培訓本地工人,以助他們早日投身勞動市場, 同時將消除他們與外地勞工在各方面
的差距(例如薪金)。英文虎報卻聲稱徵收此徵款的目的是希望減少香港人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為此,菲律賓參議院表示強烈反對,說這是對外籍家庭傭工的不公平對待,並暗示會向國際勞工組織投訴。菲律賓參議院議長富蘭克林•德里隆說這個徵款與香港的自由市場經濟背道而馳,並會損害他在投資及貿易等方面的良好聲譽。(註:對於菲國的壓力香港地區的「特首」完全不予理會,主權獨立的基本原則是攸關主權國國民福祉的內部事務和決策絕對不接受外界的操控,所以台灣動輒挾洋自重高喊國際人權組織或國際形象的政客社團政工可以休矣)。早年,雖然政府表示同時降低法定外籍家庭傭工最低工資400元和徵收徵款400元沒有任何關係,不過卻被不少僱主批評這等於沒有降低法定外籍家庭傭工最
低工資。而政府的代表律師則表示這兩項調整隻是不幸的巧合。並堅稱此徵款將會用於培訓本地工人,同時每年為政府的庫房增加150萬港元的收入…。
暫停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風波
在2008年,由於2007年-2009年環球金融危機的關係,香港經濟有走下坡的跡象。為此,香港政府推出涉及40至50億港元、稱之為「特別時間的特別措施」的財務寬免措施(註:香港俗稱為「派糖」自由選舉的民主國家的台灣稱之為騙選票),而暫停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是其中一個措施,主要惠及的對象是中產階級。政府表示此寬免措施會開始生效於2008年9月1日起簽訂的兩年合約,而已簽訂合約的僱主的則不會受惠於寬免措施。但入境處聲稱,已於半年前預繳的徵款將不會獲得歸還。此聲明造成了外傭們的疑惑和混亂。南華早報政治版的專欄作家楊健興在社論中寫道:這個寬免措施是一個「被巧妙的裝飾成寬免措施的開始,其實是企圖一舉提高政府的民望的手段」("gimmick dressed up as an economic relief initiative, designed to boost the administration's popularity."),讓曾蔭權在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時好向人們交代政府有「派糖」,以挽回政府近數月來偏低的民望。
立法會就此事而進行的辯論:
經行政會議的成員一致要求後,政府在立法會動議終止徵收此徵款的修正案。面對社會各界均要求暫停徵收徵款的訴求,政府的立場卻一直非常堅硬。張建宗表示,若果現在停止徵收徵款,那麼現在徵收徵款剩下的5億港元只足夠支撐僱員再培訓局4到5年的需求。葉劉淑儀在立法會開展了爭取廢除僱員再培訓徵款的運動。政府則強硬表態會阻止廢除僱員再培訓徵款,因為這違反了議員規則的31條:議員不可以提出一些通過後會影響政府稅收的修正案。而葉氏則反駁說政府與在2005年高等法院駁回司法覆核所說的「此徵款不是一個稅項」的立場
不一致。政府則暗示廢除僱員再培訓徵款會違反基本法的第74條, 並揚言會請求人大釋法。立法會議員和時事評論員則批評這是一個「核彈」。一個香港大學的教授更說,「政府完全用了不適合的方法去化解今次的爭論,並嚴重干預了香港的司法自由」。在議員的壓力下,政府透過行政會議宣布,會把寬免措施延長到5年。由民建聯爭取寬免措施延長到5年的修正案是2008年少數數個以僱員再培訓條例為對象的修正案,並會適用於2008年8月1日到2013年7月31日期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
台灣外籍看護費用
項目
監護工
備註欄
基本薪資/月
15840
勞委會規定最低工資
加班費15840÷30×4天=528x4
2112
假日加班一天528元
健保費/月
911
健保局每月收
就業安定費/月
2000
勞委會季收
合計
20863元
每月實付金額
1.勞委會說,專案改善設法解決。
:王如玄主委蕭規曹隋民進黨扁政府8年錯誤的外勞政策,以致633政見嚴重跳票,造成馬總統的連任危机,馬.吳..還要再相信王如玄.勞委會官僚的高見。經濟部.經建會官員該替企業界發聲,替馬總統解危吧(不要被勞委會綁架)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今天表示,將持續了解「企業缺工」問題,並已推出3項專案計劃執行解決。其中「求才速配專案」計劃是從雇主角度主動了解企業需求,並加強企業與勞工媒合機會,若發現勞工有技術落差不同,也提供職業訓練。(按:跟這些當官的講話真是雞同鴨講,秀才遇到官有理說不通)
:別在瞎掰了,勞委會官員經濟常識.知識.國際觀...不足,馬.吳分不清楚嗎?經濟部.經建會官員都失蹤了,讓勞委會撈過界,「企業缺工」問題,只求勞委會?經濟部.經建會.教育部..都置身事外,讓勞委會一邊管缺工,一邊管職訓,球員兼裁判?包山包海。
3.另外,針對年輕人排斥進入傳統產業或製造業,勞委會已於今年8月執行「缺工就業獎勵」計劃,激發年輕人從事傳統產業誘因,此一計畫在9月底就會有執行結果。
:勞委會是神!在9月底 就會有執行結果。連激發年輕人從事傳統產業勞委會都辦得到,教育部.經濟部.經建會的功能都消失了。
4.至於失業給付以25歲至35歲無家庭負擔者最多,林三貴表示,已針對領取失業給付者執行「加強推介就業及職業訓練」,
:真好,執行「加強推介就業及職業訓練」,..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又生意可做了。
為何台灣需要引進更多外勞 ? 答案在下面 :
年輕人不願進工廠 製造業缺工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魏紜鈴台南20日電)台南廠商今天和總統馬英九座談時,廠商直指台灣產業面臨最大的問題是基層工作沒人做,年輕人不願到工廠上班,家長都反對小孩到製造業。勞委會說,專案改善設法解決。
馬總統下午在台南市的南台灣創新園區和廠商座談時說,家庭年所得新台幣114萬元以下的學生就讀公私立高職學費全免,私立高中齊一學費差額補助,目的是要讓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得到更優質的骨幹。
不過,當馬總統詢問在場廠商是否有缺工的情形時,很多廠商都舉手,馬總統看了後向在座部會首長說,你們都看到了吧。
台南科技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副理事長宋立榮說,傳統產業轉進工業區,幾乎都會擴產擴編,但基礎工作還是找不到人,年輕學子一昧地往電子廠跑,傳統產業在徵才的過程中,對方只要聽到製造業,就馬上掛電話。
宋立榮表示,這是學子的觀念問題,不是薪資問題,製造業被認為沒有前途,電子業才有前途,製造業也是操作機器,卻沒有人做,光有訂單是沒有用的,製造業的問題是「人在那裡」。
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理事長蔡圖晉也說,台灣不是找不到人,而是年輕人真的不想去工廠上班,這是教育政策有問題,大學生不願到工廠上班,父母親也不希望小孩到製造業,而是希望去服務業、電子業、高科技產業。
蔡圖晉表示,政府失業給付的政策也要檢討,依他的觀察,領失業給付的人,以25歲至35歲無家庭負擔者最多,有家庭負擔的人,就會乖乖的上班。
可成科技財務副總經理巫俊毅說,台灣失業人口有40多萬人,缺工卻有70萬人,這些失業人口中,大專以上學歷者不可能去做基層工作,台灣產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基層產業沒人做。
巫俊毅表示,沒有大的製造業,就無法創造大的服務業及觀光業,一定要改善基層勞動力欠缺的問題,台灣缺工比率如此高的話,如何吸引國際廠商和海外台商前來投資。
他表示,台灣最厲害的地方是精密製造業,若無製造業為根本,台灣經濟要往前推有困難,政府要解決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否則廠商有單不敢接,產能閒置。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今天表示,將持續了解「企業缺工」問題,並已推出3項專案計劃執行解決。其中「求才速配專案」計劃是從雇主角度主動了解企業需求,並加強企業與勞工媒合機會,若發現勞工有技術落差不同,也提供職業訓練。(按:跟這些當官的講話真是雞同鴨講,秀才遇到官有理說不通)
另外,針對年輕人排斥進入傳統產業或製造業,勞委會已於今年8月執行「缺工就業獎勵」計劃,激發年輕人從事傳統產業誘因,此一計畫在9月底就會有執行結果。
至於失業給付以25歲至35歲無家庭負擔者最多,林三貴表示,已針對領取失業給付者執行「加強推介就業及職業訓練」,主動介紹適合的工作給失業者,若失業者在合理條件下不願接受推介工作,則無法申請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