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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難與家難
2008/08/22 13:55:13瀏覽644|回應0|推薦3

國難與家難

20085121428分,四川省汶川發生裏氏8級強烈地震,全國大半地區有明顯震感,震中位於阿壩州汶川縣,地震造成了嚴重的生命和財產損失。解放軍開赴災區救災,溫家寶總理在災區第一線指揮救災。全國各地捐款捐物支援災區,外國政府捐款捐物,大陸的貨機直飛臺灣托運救災物資,從此揭開兩岸關係新的良好開端。

救災的救人場景真是感人,牽動每一個人的心。我也捐錢了,盡點微薄之力支援災區。

我不知道我家的事何時能瞭解,這是一個網友的留言:

盜亦有道,非常之道!
    眾說紛紜,有證有憑!
    國家公民,何為公平!
    欲哭無淚,欲訴無門!
    國家國家,有國有家!
    和平年代,有家有國!
    黑白顛倒,罪惡有報!
    不是不報,早晚要報!
    一聲問候,兄弟珍重!

這也是我生活的真實寫照。真的感謝網友們的支持。

國家有難,我們支持,可我們有難,我們該找誰?誰能幫我?

學校說是要協商解決,可結果呢?

《真相》一問說我,欠交甚至拒交水電費,確有此事,但我早已補交清了。

面對社會現實,我只有採取不交水電衛生費,以期待問題的解決。

拱形樓集體宿舍的水電費在父親去世後沒交過(水電費幾乎沒用)。母親去世後4#樓水電費我也不交了。學校後勤管理混亂,收費看人收取,個別領導用技術偷電。學校領導也不管。

葛洲壩旅遊學校曾被職教中心合併,為規範管理,職教中心經我同意切斷了拱形樓集體宿舍的水電。2005年職教中心一領導在百忙之中專門接待我,看了我的反映材料,說,你們家比較冤,這種事在我們學校不可能發生,也不是我們造成的。這個葛洲壩旅遊學校校風不正,希望你理解配合我們工作補交水電費。並指出法院判決的錯誤之處。

他開車送我回家一段路又返回山上去了。不管我反映的問題能不能解決,但這個領導的態度讓我理解。出於感激我補交了(法院判決的錯誤之處太重要)。也每月按時交費。

20061027已向葛洲壩旅遊學校領導澄清說明。但2006121葛洲壩旅遊學校的《真相》一文依舊說我不交水電費。2008115葛洲壩旅遊學校的《答復》為什麼又避而不談其他反映的問題?對我稱"",似乎要維護他們的“形象”又要強拆。還說要協商解決。

 

那麼我只有按《真相》所說不交水電費了。

20079月至今,我沒交4#樓水電衛生費。

凡事總是有原因,學校蠻狠在先,我只好採取不交水電費這個下下策了。反正學校欠我家的錢,等學校把問題解決好了,我都一分一厘的補交。他們瘋狂地堵門,造成的損失為什麼不賠?

同樣是學校的領導,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態度,真是有天壤之別。

 

( 在地生活大陸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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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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