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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16:24:47瀏覽271|回應0|推薦6 | |
「最愛你的人往往傷你最深」
「你愛的人,後來總是會發現,其實你並不瞭解他,而且他也不瞭解你。」
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兩次。
第一次是我十幾歲的時候,第二次是前陣子再次深刻感受。
十幾歲的時候,其實更早來說,應該是上學開始,我就跟父親處得不太好。我們兩人的個性很像,有人說水火會不容,但其實性格太相近,則更容易擦槍走火。
第二次則是跟母親,因為我跟他兩人完全不像,導致每當他一說甚麼,我就像被制約一般,莫名地會按下想盡全力做到的好孩子按鈕,這同時也帶給自己壓力,兩者交會,產生了一個沒有盡頭的矛盾與掙扎。
感謝 神,透過信仰,我看懂了自己、看懂了我的原生家庭,也瞭解到我父母也無法改變地按照他們父母與家庭成員的關係、互動的種種影響而造就了後來的性格。
因為那樣,從十九歲開始,尋求真正的自由,對我來說,如同彌賽亞般的救贖。至於思想上的自由,已經從小在與父親交手時,不斷肆意地萌生,因而在繪畫上奔放,然而國小畢業前一次父親強力地苛責,我自己斷了這條路,我在心中折斷了那隻畫筆。
上了國中以後,仍忍不住渴望自由,我開始偷偷地寫作,這檔事不像畫畫一樣無法偽裝,也無須大開的紙張或攤出五顏六色的顏料罐,十分容易秘密地進行,於是,直到剛成年時出書為止,這件事情並不是大辣辣地出現在他們面前,因此它得以存活。
後來,我跟父親在他晚年時成為了好朋友,他也因著 神、因著主的話語,產生了莫大的變化,在我來到教會多年之後。當然,相對於那能穩住風一般的父親,那不動如大山的母親,是絲毫不動搖地朝著她人生海洋的目標前進,即便現在也如此。
就像很多人的父母親一樣,他們真的很愛孩子,但奇妙地是,說出來的話、做出來的事,常不自覺地讓孩子很痛苦,或是傷心欲絕。當然,反之也亦然。
我跟母親的溝通是,她如果說甚麼重要的事,身為孩子,最
好只有兩種選擇: 點頭、順勢答腔表示贊同,或是靜默接受(但似乎可允許左耳進右耳出,因父母總習慣重複地說),可是我卻是屬於那種討罵型的孩子。
多年觀察我入微的兔子先生說:
「不知該說是優點還是缺點,你太過認真了。對於父母說的話,你不想做的,聽聽就好。」
「可是,如果我不表達我的看法,她就會以為我會按照她說的那麼做,但後來如果發現我卻沒那麼做,那樣不是更不好嗎?」
「何況,我只是『討論』『表達』我的看法,並不是不贊成她的說法,不是該討論才能彼此知道怎樣做更好嗎?」
「你已經成年了,你想或不想怎樣做,父母能阻止你嗎? 所以我說你太認真了。」
兔子笑笑地說。
「我只是有誠意地聽別人說,也有誠意地一起想想我可以怎樣做,這樣是太認真嗎?」
我不明白。
所以,我跟父母親的糾葛,常常是如此。要不是他們認為不重要,一點也不管,就是他們認為很重要,會一次兩次、無數次地講到你去做為止,倘若你提出任何你的看法,他們就認為你太嫩、不懂事、不瞭解社會、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是這樣嗎?
可我不是個未成年人啊。況且如今網路資訊發達,未成年的人或許懂得比老爺爺老奶奶多,當然不見得有智慧。
所以在最近某一次「因緣際會」,母親又跟我重帳翻舊帳,後來我道歉了事,她也說好了沒事了,但掛下電話後,我萬分疲憊,產生了「想要分手」的念頭。
這是哪門子念頭?
我的意思是,我真的不想太認真地跟他們討論事情了,有種她想怎樣就怎樣吧,我可以做到的就怎樣吧,剩下的,如果那樣就那樣吧。
心裡不能不說是很傷心,過了幾十年,為什麼仍然這樣呢?
原來,這個世上,應該要相愛的人,卻往往不瞭解彼此,也常常因為不合而無法相愛啊。
原來,我跟母親是「屬於不合的那一種」。
其實很難過地,我向 聖靈禱告也告白了,那晚,我甚麼也無法做了就睡了。
隔天清晨醒來時,彷彿昨夜的疲憊與痛苦就像睡了一覺解除了疲勞般地消失了,但我隱約中知道,這是聖靈母親的安慰。
就像聖經上寫著: 她用說不出的嘆息
安慰了受傷的心靈。
但我腦中多少還是殘留了「我們是不相合的那款」。
直到某天,我走在馬路上時,突然想到鄭明析先生前幾天說過的:
『合一吧!如此我會同在!』<馬太:18-19-20>
他說:
「 這裡所提到的兩個人,並不是自己人當中的兩個人,而是自己人算作一個人,對方也算作一個人,以這樣的角度來說,這兩方是兩個人。 不論是何事,解決根本問題時,一定要對立的兩個人合一,而不是單方的兩個人合一,如果單方的兩個人合一的話,只能解決他們那個世界的根本問題,但是如果要解決所有整體的根本問題,對立的兩個人一定要合一去做才行。
拿杯子的時候,不能只靠一根手指來拿,一定要兩根手指才能拿起來。但是,要抬起講桌的話,就算動員一隻手的五根手指頭也抬不起來,光靠這些是不行的,一定兩隻手都要用才能抬得起來。
『你們想要解決某些問題,難道光靠自己一個人的想法來解決嗎?還是想聽聽對方的說法之後再來解決呢?如果聽到對方的說法,並一起對話溝通的話,主也會與他們同在。』是這個意思。 『彼此合一時,我會在他們當中與他們同在!』
各位打掃的時候,首先要掃地,之後再用抹布擦一擦,這麼做就可以解決根本的問題。因此,做事一定要像兩股合成的繩子一般。然而,使人合一的人確實必須要揹上十字架。『我會負責,由我來做。雖然辛苦,但是我會做。』這樣就會有合一的可能性。
可是如果是說:『跟他很難合一,他跟我不合,我要站在不同的立場來治理他,要分開,用不同的方式來治理他,他跟我不合。』這樣就會很辛苦。
如果說:『他也做得到,如果他一起來做就可以了,這沒什麼困難。我們都是同一類的人,所以都可以充分地做到。』得要持續這麼做下去才能成就。
所謂『兩者合一』是什麼呢? 我們在做事時,會這樣說:『我跟他不合,我跟他們那一邊不合,我跟那些人不合,觀念不一樣,我們沒辦法合一。』以後如果 神在他們身上有旨意的話,你該怎麼辦呢?
不管是對誰, 神都不會給他100%解決問題的答案,而讓他跟對方一起擁有答案。讓他們各自有50%或80%、20%。
因為只有80%就達不到100%,所以就要跟有20%的人一起合一做事,這時才能成事。」
<摘自2005.6.12主日話語>
原來, 神早就提早一天透過話語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了,我卻沒有發現。
至於誰要背起十字架來合一呢? 當然要由聽到 神教導的那一方來使人合一啊。
我再度深刻地瞭解了,所謂的「合一」,是這樣的。
於是,慢慢地,我感覺到我會再嘗試好好地合一。
但,希望慢慢地,希望「下一次」不要太快就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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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