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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屋養老 貸款上限300萬
2009/11/26 12:11:34瀏覽193|回應0|推薦0
反式房貸配套措施出爐,將比照美國模式辦理!銀行公會內部研擬出的反式房貸配套實施辦法,已於日前報金管會核准,內容參考美國HEMC制度為主,實施初期貸款將以300萬為上限。

消息人士指出,目前報送金管會審核的反式房貸版本,限定貸款人必須在65歲以上,且申辦房貸的房屋擬限制為一棟,必須是貸款人的自住屋,不得將租賃出去的房子,作為申辦反式房貸的標的,原則上以都會區的不動產為主,屋況必須符合良好條件,而辦理機構將以政府指定的銀行及保險業,一般認為,將以公股行庫為初步試行的辦理機構。

房貸利率部分,將比照現行房貸方式,以指數型房貸為主,依郵政2年期定儲利率為主,再由銀行自行加碼spread,若貸款人持續一段時間未繳利息,將參照美國HEMC制度,之後利息以複利計算,直至欠繳利息繳清後,再回復到單利計算。

較特殊之處為申辦成本部分,除了開辦費訂為3,000元、鑑價費為4,000元外,還多了一個「每月服務費」,訂為貸款金額的0.02%,按月繳交。

消息人士指出,反式房貸試行初期,借款金額將以鑑價金額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乘上銀行自訂的放款成數,實施初期貸款金額上限為300萬,之後可透過主管機關考慮逐年物價波動因素,參考美國HEMC制度,每年重新檢視放款上限。

不過這一波新出爐的辦法當中,還是有許多法律層面問題尚未討論的部分,銀行主管指出,反式房貸這項新金融商品與民法繼承篇及所得稅法,可能有很多杆格之處,例如有繼承人處理複雜,老人收入是否併入所得課稅,是否須課遺產稅;金融機構拿到不動產,如何計算逐年攤提稅負問題等,這些都還有待新一波的配套措施出爐。

中時電子報
( 2009/11/25 02:42 中時電子報 )

工商時報【王立德/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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