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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當包租公 低利貸很難
2009/11/25 11:32:50瀏覽188|回應0|推薦0

安泰銀行消金部指出,豪宅、套房等投資型產品,該銀行一向審慎 承作,通常會以產品的接手性、座落地段、借款人資歷等三大條件評 估貸款成數,貸款成數可能較一般產品少1成;而利率則以購買產品 的用途為評估重點,若借款人打算買來收租,則屬於「投資」用途, 利率會斟酌加碼0.75個百分點。

目前多數銀行對於套房有較明確的限制,而豪宅產品由於定義複雜 ,無法依總價、區位、建材結構等,做出明確的定義,因此傾向授權 各分行主管審核,有家老行庫對於豪宅產品,最多只能貸到5成。

上海商銀對於豪宅借款人,僅給予7成以下的貸款成數,比一般住 宅減少1成5,以上海商銀的規定來說,總價2,000萬元以上的住宅, 各分行就要送總行審核,以個案方式處理。

至於投資用途者,上海商銀個金部經理馬婉瑜指出,不少老一輩的 民眾自有1棟房子,會再買1棟房子送給子女,仍算是「自住」用途的 標準,但若借款人名下擁有超過2戶的房子,上海商銀便視為「投資 」用途,貸款成數會再酌減5%至10%。

兆豐銀行也認為,銀行推出房貸的用義是鼓勵民眾購置住宅自住, 因此若擁有超過2間房子者,會提高利率、降低成數,並細分北市、 北縣、桃園等各縣市,兆豐銀都設定不同限制。

元大銀行個金部經理邱吉爾指出,單用地段或總價來定義豪宅產品 ,未必精準,例如北市市郊有總價5,000萬元的住宅、北縣山區更有 總價3,000萬元的透天別墅等,但未必屬於豪宅產品,因此通常會以 借款人的購屋用途評估。

以元大銀來說,收租、買賣賺價差、名下有多筆房貸、不動產過戶 的次數頻繁等,就屬於「投資」用途,將嚴格給予貸款利率及成數, 或設定「提前清償」的違約金。

時報資訊

( 2009/11/22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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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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