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認為金融卡解鎖輕而易舉,既然三成銀行不收手續費,要收費的就有圖利之嫌;且銀行收費項目愈來愈細,主管機關應明確訂定相關費用上限。
消基會祕書長吳家誠說,陸續接獲消費者反應,向銀行掛失補發金融卡、存摺及變更印鑑等,都要額外付費,且金融卡補發高達三百元,「對消費者相當不公平!」
消基會今年五月,調查各家銀行收取的服務與手續費,的確不合理,幾乎所有銀行均收取「掛失補發金融卡」手續費,卻有五十至三百元不等的價差;六成銀行收取「金融卡解鎖」手續費,費用從不收至一百元不等。
消基會認為金融卡解鎖,只需重新輸入銀行的特定密碼及程序辦理,根本不花多少時間,且有三成銀行未收取費用,相較之下,收取手續費的銀行有圖利之嫌。
消費者任由銀行收取自訂的手續費,又不知價差從何而來,莫名其妙地被剝了一層皮,主管機關應依消保法立即修訂不合理的規定。
嘉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簡世明也說,財政部、金管會應管一管,訂統一標準;金融機構最起碼收費成本等資訊應公開透明,不能把客戶當冤大頭。
嘉縣消保官翁煥然說,銀行解鎖作業,違反消保法資訊公開,有待檢討,持卡人可向各地消保官提出申訴。嘉市消保官蔡江泉表示,金融卡密碼按錯被鎖,與遺失、換發不同,不應收費。
【2009/10/26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謝恩得、魯永明、林宜樟/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