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兩項也遭消基費批判的服務:「變更印鑑」及「掛失補發存摺」,各銀行目前收費介於一百元到二百元,據悉,銀行局將朝國際規範處理,以「充分揭示」為原則,不要求銀行明訂收費上限。
金管會主委陳昨在立院答詢指出,銀行局正研議《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規範與金融卡有關的四類收費方式。
據悉,規範方式為,卡片解鎖每次不能超過五十元,補換發新卡每次最多一百元,跨行提款與轉帳完全比照目前收費,每筆不超過六元與十七元。
消基會上周公布調查,目前國內銀行收取金融卡解鎖手續費介於五十元到一百元,台新、渣打、京城、彰銀、台中商銀、陽信等每次解鎖均收一百元。補換發金融卡,新光、台新每次均收三百元,一銀、國泰世華、渣打、元大、大眾、永豐等收二百元。
至於金融卡提款與轉帳,目前銀行原就每筆收六元與十七元,金管會新制毫無影響。財金公司協理潘維忠表示,銀行處理跨行提款,每筆總成本十五.五元,民眾付六元,發卡行替客戶付九.五元。
跨行轉帳部分,每筆總成本十七元,全部由民眾支付,其中提供ATM銀行收十元、轉出行收三.五元,財金公司收三.五元。
( 2009/10/29 03:10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陳怡慈/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