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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7:58:58瀏覽704|回應0|推薦1 | |
女子陳韻如由男友陪同買車,以三十二萬元購買一輛三菱中古車,事後發現車子有異狀,送原廠查驗竟是重大事故車,要求退車退款不成,控告車商涉及詐欺。台中地檢署將車送鑑定,驗出車體大樑、引擎和水箱等曾經大修、會偏右行駛,嚴重影響行車安全,認定車商故意隱瞞事故車的事實,欺騙消費者,昨依詐欺罪將車商及業務員起訴。 黑心商人被起訴的台中市車總車行老闆邱堂坤(三十六歲)和業務主任郭政明(三十五歲)均表示不服和被冤枉。邱說:「我們查閱警察電腦系統,這輛車沒有加註重大事故車,車子過戶時,監理所也沒有要我們驗車,誰說這是一輛重大事故車?」郭則說:「哪一輛中古車沒有修過?這輛整修後,安全結構沒有問題,檢察官起訴有誤。」昨無法聯繫上陳女,不知回應。 曾因重大事故進廠檢察官林映姿表示:「重大事故車不見得會登記在警察電腦系統裡,例如自撞電線桿,或兩車相撞無人受傷自行和解等。若警察沒有函送資料,監理單位也不會知道是否為重大事故車,這是被告的卸責之詞。」 業者稱僅車身擦傷陳女將車送到台灣德國萊因公司檢測,檢測結果是車的外觀前後曾受撞擊、底鈑變形裂開、ABS(防煞車鎖死系統)故障、行駛會偏右、水箱有焊修痕跡、車體結構變形,會影響行車安全。陳女持報告向台中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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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