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委託代標業者買法拍屋,但往往雙方事前沒有溝通好,或是代標業者為求得標擅自加價,近來糾紛頻傳。
一位王姓上班族委託代標業者拍台北市某間法拍屋,底價一千多萬元,他告訴代標業者他願出一千三百萬元。投標時,代標業者看到投標室擠滿了人,擔心很多人競標此案而無法得標,竟然擅自加價,加到一千四百多萬元得標。
王先生得知被多加一百多萬元得標後非常生氣,由於這間法拍屋不能事先看,室內屋況並不是很好,他標到後不但要花一筆裝潢費,還要給代標業者佣金,實在虧大了。王先生認為代標業者蓄意詐欺,因此向法院提告。
四十多歲的小玲單身、經商,手上有些積蓄。在商場往來的她自認精明,也常看一些談法拍屋的理財節目,老早就想在台北市標一戶公寓,心想既可收租,可以用來支付房貸;老了也可拿這棟房屋的租金收入當做「月退金」。
去年初,小玲透過網路認識某「財務公司」的阿麗。阿麗告訴小玲,她們公司剛好鎖定一戶法拍屋,條件完全符合小玲需求。
這戶法拍屋位於台北市民生東路巷弄間,屋齡約卅多年的公寓,廿六坪,三房兩廳。地點不錯,隔局方正,自住、出租都不是問題。原屋主居住其中,但小麗表示「早跟屋主談好了」,還安排小玲看屋。
法院一拍底價約一千萬元,當時恰逢馬總統就職前夕,各界一致看好房市,開標當天,法院投標室湧進大批人潮。阿麗一直告訴小玲「很多人要下手」、「標到立刻賺到」,小玲竟忘了原先設定的「第二拍再出手」的原則,最後竟以高於底價兩百多萬元得標,一坪竟要四十多萬元。
小玲多年存款雖能支付保證金,但得按月支付一千萬元貸款本利。如果棄標,「立即損失兩百萬保證金」,結果硬著頭皮吃下法拍屋。
【2009-07-05/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蘇位榮、楊湘鈞╱台北報導】
銀行貸款
如有任何有關銀行貸款疑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