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予假扣押的裁定,是在聲請人(債權人)提出聲請假扣押狀於法院後...
臺灣○○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年度○字第 **** 號
債 權 人 王○○ 住○○市○○區○○路○號○樓
債 務 人 李○○ 住○○市○○區○○街○號○樓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債權人聲請假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權人以新臺幣壹拾伍萬元,為債務人供擔保後,得對於債務人之財產,在新臺幣肆拾伍萬元之範圍內,予以假扣押。
債務人以新臺幣參拾萬元,為債權人供擔保後,得免為或撤銷前項假扣押。
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債權人所主張之請求,依其提出之醫療證明書影本,可認為有相當之釋明。
二、債權人主張之假扣押原因,雖未能盡釋明之責;惟債權人既陳明願供擔保,應認足補釋明之欠缺。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2項、第527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民事庭 法 官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股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書 記 官 ○○○
附註:
債權人收受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後已逾30日者,不得聲請執行。
本件於聲請執行時應繳納執行費用新臺幣○元。
請提出債務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送法院。
臺灣○○地方法院 印
Q.債權人提出假扣押聲請後,多久可以收到法院裁定?
債權人提出聲請後,從法院收案、分案、審查及通知補正到裁定送達債權人的整個過程,各地方法院作業所需時間略有出入,期程約在一星期到兩星期左右。債權人若急於了解進度,可持遞狀時有蓋收件章的聲請狀副本,向法院的分案人員查詢,取得案號後,再向承辦股的書記官洽詢。
民事聲請假扣押狀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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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客您好:
同樓上二樓問題,日前向稅捐機關查詢,債務人繳稅資料
,稅務人員的回答不能讓債權人憑法院執行函據以申請
,需由法院發文,稅務機關才能函覆,請問該如何請法
院行文稅捐機關 ??
法蘭克您好:
順便一問,法院來函 要求提出 票據 ,謄本 ,及一些證明文件
送交法院時 ,該如何繕寫格式 ? 有無可參考範例 ? 謝謝!!
我認為一樣是到法院買份狀紙,具狀陳報而已。
本人無相關範例,但我認為要寫也不難,把你要檢附的東西附在訴狀後當附件,到法院訴訟輔導科的櫃台,請服務人員指導一下即可。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7/21 23:08回覆法蘭客您好:
想請教您關於強制執行時遇到一些問題!
1.若債務人財產清單中,不動產房屋,是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戶政機關查無任何建物和土地謄本可供執行,請問這應
如何能促使法院查封, 需要再查詢補正哪些資料?若有房
屋稅單,地價稅 單,水,電,瓦斯等單據,是否可以拿來佐證債
務人就是不動產所有權人.(債務人戶籍也設於該房屋處 ).
或是還有其他的方法 ??
2.法院來函要債權人自行查詢, 不動產他項權利設定或另
案查封登記情形及查封案號 ,請問要去哪裡查詢 ?
先謝謝!!
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通常必須舉證證明債務人即是原始起造人或其繼受人,或許如你留言所述,若能取得稅單佐證,再請法院執行處派員到場指封,或許可以使法院相信這棟建物是債務人的財產。
至於法院來函要債權人自行查報不動產他項權利設定或有無查封登記乙節 ,我認為通常是要透過該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機關申請謄本後,再視有無查封登記而定。若有查封登記,地政機關便會有法院囑託登記的公文書可以申請閱覽才是。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6/07/21 23:0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