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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經要解 白雲禪師
2023/02/16 21:58:47瀏覽252|回應0|推薦2
大般若經要解 白雲禪師

目錄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般若的觀行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五蘊密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合不散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畢竟淨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空相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可得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波羅蜜行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離相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增不減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六波羅蜜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但有名而隨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寂靜相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垢不淨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般若的觀行



  繼續介紹大般若經要解“般若的觀行”,《大般若經》裡提了許多的道理方法,然在“觀”跟“行”上怎麼去著手?這裡提出十個內容,前面曾提到“十喻”十種比喻,前後的內容是相同的,但是,前面談的是道理方法,這裡講的是如何作觀想,如何著手。於“觀行”:我們知道“觀”有觀察、觀照的意思,“行”是修行或者行為;換句話說,觀察、觀照的修養行為就叫觀行。

  《大般若經》所提的道理方法以觀行來講,基礎都是相同的,好比: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乾達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這十個內容的道理方法是相同的;但是,在前面我們介紹的是法義,這裡則是介紹它的修養方式。所以“觀行”最簡單的解釋就是“一種修養的下手功夫”,這十個內容,我們還是一個一個來介紹:

  第一個“如幻”,“幻”是幻覺,不是幻想。於幻覺,我們要如何去作觀想?舉例來說,有時候躺在床上看天花板,時間久了,天花板上會出現各種紋路,猛一看像是什麼......而且愈看愈像什麼,其實一切都是幻覺,是以自我意識編織而成的。為什麼既是幻覺還要來作觀行呢?這麼說好了,好比有個人皮膚很好,猛一看好像很漂亮,仔細一看卻不是那麼回事,問題在哪?完全緣於對皮膚白淨的一種幻想,把不好的都變成好的了,這是因為幻覺而產生出對好壞的分別;但是那些專門從事攝影技術的人,他們就不看一個人的皮膚與五官的好壞了,只看他上不上鏡頭。其實有很多人可能五官差了一點,但輪廓分明,運用化妝技巧就可以讓自己很上鏡頭,可能卸了妝並不好看,好比觀眾遇到某位藝人,明星或歌星本人,說不定會有被騙的感覺。所以有一個廣告詞說:咦!你這個人好像比電影上好看!電影上的怎麼不像你?其實他是不好意思說:電影中你那麼好看,事實上怎麼這麼難看?這都是所謂的幻覺造成的。

  再舉一個例子,人會有一種幻覺,尤其生活在緊張、壓力大的環境下,更容易產生幻覺。譬如腦袋瓜裡聽到一種聲音或者有什麼聲​​音在跟他講話,其實這都是幻覺;通常一個人會耳鳴,大部分是因腦神經衰弱,平常不去注意倒也無所謂,如果仔細去聽,真的好像有人在跟你講話,事實上,不一定只有腦神經衰弱才會形成耳鳴的病態,有時太過疲倦或便秘也會耳鳴。造成耳鳴的原因很多,如果把這些病態消除了就不會再耳鳴了;尤其肝火和腎火最旺的人,很容易使腦神經產生混亂,從病理學家的信息可以看到,差不多神經方面有點問題的人都是肝火、腎火最旺,而且最容易便秘,便秘時間最長的人也較容易產生幻覺。所以,觀想就是教我們去探討,好比人都有五欲“財、色、名、食、睡”,以財來說,有人認為自己有很多錢,假使我們以這種方式來看,在民國三十八年時,四萬塊錢的舊台幣只能換一塊錢的新台幣,在這種情形之下,四萬元多還是一元多?是不是四萬元多?那為什麼反而會認為那一塊錢最好?甚至以後舊台幣都沒有用了,其實這只不過是人創造出來的幻覺。再看什麼叫做錢?是銅板、紙幣,還是塑料幣才叫做錢?提款卡不是也可以提錢?或者寫一個憑據或者開一張支票,統統都是錢,事實上一定要能真正兌換到錢才能確定它是錢,在未兌換之前可以說都只是幻覺,所以不是一個人在那里胡思亂想或者假設才叫幻覺,世間法幾乎都是一種幻覺現象。

  再看「情人眼裡出西施」與「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不也都是一種幻覺嗎?有的人雖然外在不怎麼樣,可是他內在很美,其實談這些都不能把握甚麼,可是事實上大家都這麼說。可見幻覺,原來是人為標準,佛法就是教你在這種人為的錯誤感覺中去認識與了解,去觀照與察覺,從這上面著手,了解為什麼要這樣?譬如一個人的爭取地位、名位,我們看看多少人成為國會議員或者行政首長,在位的時候幾乎是不可一世,一旦下台了,真是夢幻一場。所以,“幻覺”事實上是依於人的錯覺而去認定它的真實,其實只是一種假相,所謂從幻覺上作觀行必須如此去探討。

  再談第二個“如焰”,“焰”是講火焰,我們知道用柴火或一些燃料燃燒,會產生火,火升起來有焰,好比太陽有輻射,陽焰就是太陽的焰。“焰”其實是不實在的,如果你用手去碰火、撥火,手一定會灼傷,火焰則不會。焰雖然是存在的,因為“火”才會有,從中可發現一個問題──依於某一種能力而產生另外一種作用,但是不要以為那種能力就怎麼樣了,就以最近在電影、電視上的“異能”來說,說人具有特異的功能,尤其最近從大陸來了一位氣功師,是我的皈依弟子,特別到台灣找我,在談話中我問:「你練的是什麼氣功?」其實他自己都說不出來,只說感覺自己可以使出一種力量;如果我們坐得太久氣血會遲鈍,站起來動一動就會產生一種力量,其實這是氣血流暢運動的現象,只是自己個人的感覺而已,不是什麼不得了的氣功。還有一種氣功說是病人躺在床上,距離很遠,他手這麼比一比,就可以幫病人治病,躺著的病人還真的感覺到氣功師的氣。甚至大陸上還有一位氣功師,寫“精、氣、神”三個字,而且還不能靠近那些字,否則產生一種反彈的力量,很多人問我那是什麼?我說現在台灣也有一位氣功師,就是跟那個人學的,目前在台灣也表現這一套。我告訴各位,假使這是一道牆,上面寫著三個字“精、氣、神”,你接近它感覺有一種氣的話,後面一定不是磚牆也不是塑料隔著的,很可能是一道木板牆,後面設了一個磁場,運用磁場的作用,磁場一受刺激就會產生力量,電的原理就是如此,把磁力線割切就會產生電,原理是相同的,其實這些秘密一拆穿都沒什麼,好像xxx說他會發光、分身,都是依於一些儀器、一些方法,所以那種發光其實很容易。

  這些現像是不是真正就沒有呢?在菩提寺你們不也陸陸續續發現了不少,這都不是假的,其中含藏的是什麼力量?也不是所謂的三寶加持,而是緣於道德修養所顯現的,如果講“焰”,譬如說星光爍爍的明星真正的光釆在哪?其實只是衣著打扮光鮮,加上歌聲或演技展現出一種另外的作用而已,因此“焰”的本身是虛浮的,不是一個實體,所以必須用觀行的方式來看“焰”。譬如太陽有紫外線、紅外線,這些就是焰,雖說紅外線會灼傷皮膚,紫外線很好,但是曬久了也會灼傷皮膚,以現在醫學界的說法,如果照射紫外線超過時間,一樣會產生皮膚癌,可見,紫外線也不是那麼好,那究竟什麼是好與不好呢?其實都是不實在的,所以很難把握。如果講火焰不會灼傷人,你果真把手擺在火焰上一直不動,還是會燒傷,換句話說,這些都是虛浮的東西,不能說有或沒有,問題是當你內心有所執著計較時,用這種方式去觀,才能破除你的計較執著,這才是“如焰”的本義。

  再看第三個“水中月”,如果水里面有月亮,那一定是天上也有月亮,可見水里的月亮是假相,但是如果沒有實有相,能否顯現出假相?不可能!所以如果執著水中的月亮,忘了天上本來的月亮,就會像禪門中“戽水覓月”,把池塘里的水弄乾去找月亮,一旦沒有水,月亮也不見了!因為是水返照天上的月亮,雖說這道理誰都懂,但是人就是喜歡捕風捉影,在水里找月亮,這些不都在說明對假相的執著?所以才會教我們要用察覺、觀照的方式去行修,以袪除缺失。所以講“水中月”,譬如天上一個月亮,假使你擺十個、二十個洗臉盆,臉盆裡都有水,水里都有一個月亮,那會令人起疑,天上明明只有一個月亮,盆裡怎麼會這麼多月亮?不也是虛幻之相?事實上這些告訴我們,人會執著於自己親眼所看、親耳聽到的,就認為是真的,其實都是假相!“水中月”教你怎樣去察覺、觀照假相,明白即使水里有再多的月亮,也絕不是同一個水。譬如盆子,用不同的盆子;池塘,要有不同的池塘,絕不可能一個池塘里有好幾個月亮。話又說回來,一個池塘里可不可以顯現很多個月亮?可以的!你扔一塊石頭在池塘,就會展現很多月亮,為什麼一個池塘里本來只有一個月亮,結果竟出現那麼多月亮?緣於外來的緣故引發水波,產生不同的範圍而顯現月亮,而這些都還是假相。

  所以,人因為執著,認為是親眼所見應該沒錯,我們在電視、電影上常會發現這種誤解,有一個先生因為同事告訴他:「今天我在戲院門口,看到你太太跟一個小伙子一起去看電影。」這位先生聽了之後當然會懷疑,等太太回來見面時就生氣,太太問他氣什麼?他說:「你自己心裡明白。」這位太太百思不得其解,丈夫就說:「你今天是不是跟一個男人去看電影?」太太說:「是啊!」當然這丈夫就更氣了。太太卻說:「有什麼好氣的?我不是告訴你,今天我弟弟來。」原來太太是跟小舅子去看電影,等先生了解事實後就不再生氣了。可是,那個講話的人呢?是不是以一個假相說出一件事來?這跟“水中月”有什麼差別?所以“觀行”告訴我們,不要因為別人的言語或自己親眼所見就肯定是事實,“水中月”告訴你觀行的目的是從實相顯現無相,或者是從察覺觀照中去突破、認識與發現,那才是它的主題。

  再看第四個“如虛空”,其實這還是假相,“如虛空”就像虛空一樣,虛空中會顯現“日月星辰”、“風雲雨電”,而事實上虛空中間並沒有什麼!這說明人的“我”本來是清淨的,因為無始以來造作很多不同的業,而形成現在的我;事實上,我們的“本有”像虛空一樣,所以第八識叫“如來藏”或者叫“虛空藏”,說明其實佛性就像虛空,佛性是覺悟之性,從迷惑、無明煩惱中去突破才能顯現出覺悟,所以覺悟了什麼,一定是從無明煩惱中去覺的,絕不能說本來我就有無明煩惱,本來我就有覺悟!

  其實,我們的“本有”即“如來藏”,像虛空一樣,本來並沒有無明煩惱的顯現,那為什麼會有?緣於無始以來的造作才會顯現出習氣,如果能從中去察覺、返照,著手去修行的話,就會發覺“眾生皆有佛性”,那為什麼不能夠清淨?因為無始以來造作的業太多了,把佛性掩蓋住了,如果用這一段話來談“如虛空”的話,就很容易了解,否則會覺得反正一切都空,又何必執著呢?問題是你空得了嗎?以吃飯為例,飯與菜是不是吃了還會排泄出去?等排泄出去以後,原來吃的就消失了,如果我們用這種死板的道理去看,既然吃了又拉,那我何必吃呢?但是它告訴你這就像虛空一樣,並不表示什麼都不存在,因為你已吸收了它的營養,雖然物質消失了,但是它的營養價值被保留下來了,如果說營養價值看不見,那要怎麼去形容它?說像虛空一樣,並不是說什麼都沒有,虛空哪裡會什麼都沒有?如果說虛空真的什麼都沒有,你就看不見虛空了,譬如眼前的“空間”,你看得見嗎?你能看見的都是一些物體,對不對?但是如果捨棄了物體,你還能看見什麼?那麼是不是沒有呢?可見還有一個虛空之相,假使我們用這種觀照察覺的方式去面對煩惱與無明,就不會受無明煩惱的影響了,因為如果你能夠修養到像虛空一樣,風雲雨電、日月星辰來來去去,一點傷害與損失都沒有!觀行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看,所以“如虛空”不是否定它什麼都沒有,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繼續介紹般若的觀行,現在談第五個:“如響”。“響”就是聲音、聲響。為何說好像響一樣呢?譬如說一口鐘,如果沒有去敲擊它,它不會有聲音,對不對?鼓也是如此。其實任何一個東西,好比一張桌子,你去敲它也會有聲音。事實上,東西本身有沒有聲音?沒有!一定是有外來的東西去撞擊它。

  我們再看另外一個現象,像山谷的回音。我們在山里吼一聲,山谷裡好像有好幾個聲音在那裡迴響,是否真有那麼多的聲音?事實上只有一個聲音。山谷本身有沒有聲音?並沒有!是因為有人在那裡發出一個聲音才產生迴響。此中說明什麼呢?有一句俗話說:鼓不打不響,話不說不明。可見“鼓”要打才會響;“話”要說才會清楚。而我們用這種方式做觀行,目的何在呢?譬如有一句話“沉默是金”,“沉默是金”一定是不講話,那為什麼反而像金一樣的有價值呢?跟“響”不是違背嗎?其實沉默並不表示什麼都不知道,他心裡面明白。可見這裡說響,並不是說於物體上有什麼問題,而是在乎人的起心動念,於“響”上面產生計較執著。

  譬如這麼說好了:“你為什麼要罵我?”他說:“我沒有罵你啊!”“你明明罵我!”這個“罵我”是一個什麼?一定是個聲音,對不對?舉一個例子說明,譬如:“好小子”。“好小子”這三個字── 一個聲音發出來,可能有可愛的意思​​、有辱罵的意思、也有一般稱呼說法的意思;究竟怎麼去認定它?可見要看講話的人跟那個對象的關係,所表現的就不同。有時候父親或者是長輩對年輕的男孩子、晚輩會半開玩笑的說:“臭小子”。你說是罵他,還是歡喜?很難理解呢!可見一個聲音,我們常常會以自我意識去分別,往好的地方想,它就是好;若往壞的地方想,就是壞的了。這裡的“如響”就是這種意思。所以要把握“觀行”去察覺、去返照,並非要我們以自我意識去分別。自我意識分別是必然會有的,如何深入的、進一步的去做探討、認識,那才最要緊。所以,所謂的“在聲色中迷惑”,就是說這些現象。

  再看第六個:“如乾闥婆城”。為什麼“幹闥婆”不譯成中文呢?因為“幹闥婆”有兩種意思:一是音樂,一是香味。所以乾闥婆城,可以說是香城,也可以說是樂城。為什麼不翻譯?因為它有兩種不同的意義,幹闥婆城是一個經常有香氣發散出來的地方,而裡面音樂不斷,所以它叫香城,也叫樂城。這名詞是來自香與樂,那城呢?如果有個城,是用磚頭或用鋼筋水泥建造的,是不是那些鋼筋水泥有聲音,有音樂或者是有香氣?不是!這麼說好了,電視廣告裡有一種產品叫做插電香,它有好幾種的香味道。為什麼一定要插電,香味才會飄散出來?可見其中有某一些成份,是利用熱量的關係才能散發出氣味,如果說是以水,或者說香水、或者是某一種固體,認為那就是什麼的話,就會造成一種執著。再舉一個例子來看幹闥婆城,這個城是經常有音樂不斷的放送出來,是不是人為的?如果是人為的,這些人不累嗎?一天到晚在那裡奏音樂;如果不是人為的,那音樂又是哪裡來的?這個城本身會不會展現?在這中間如果去作觀行,就知道怎麼去察覺,怎麼去觀照!它有,你還要知道這種“有”是怎麼形成的?

  好,我們再回到──有關修行、道行,從觀行的道的修養上,來看人的問題。我們說人會唱歌,會講話,人也會流汗。可是,有一個問題,唱歌有唱得好聽與不好聽的;講話也有講得好跟不好的。再說流汗,汗究竟是臭的還是香的?通常男人流汗我們都說是臭汗,對女人流汗,說香汗淋漓,她的汗真的是香的嗎?這裡面究竟說明了什麼?就是人的一種執著!我們再看母親對她嬰兒的屎、尿,她不會去計較臭不臭,若是具有醫藥常識的母親,小孩拉出來的大便臭臭的,她還會說:“哎!很健康”,對不對?她絕不會說:“好討厭,好臭!”不都是大便嗎?為什麼當孩子大便拉出來愈臭,她反而歡喜?因為那表示孩子健康,此中可以發現還是一個人的分別心。所以,從現實生活人的分別心上面,如何去察覺、去觀照,從中可以達到一種修養,這就是所謂的觀行。幹闥婆城,如同剛才所言,是香或是音樂,還是在乎人的執著認定,但不要只在香跟音樂上打轉,要了解它跟我們人的關係。

  第七個“如夢”,如夢的意思就好像作夢一樣。“夢”是不實在的,譬如說:我們在夢中撿到錢,一醒來,兩手空空的;有時候做惡夢嚇得要死,醒來甚至於一身冷汗,事實上什麼都沒有。我們常常會夢到各式各樣的情境,甚至還有人專門解夢──解釋做什麼夢會怎麼樣、做什麼夢又會怎麼樣……。其實,學佛要學智能,不宜把一些虛假的現象當成真實的,因為“夢”是虛假的,不要執著為真實,也就是我剛剛說的,在夢裡你發財了,有很多錢,當你醒來就真的會有很多錢嗎?只是做夢!所以也有人說“人生如夢”──人的一生幾十年,就像做夢一樣的過日子,其實,都是不實在的;可是這種不實在並非要我們以消極的方式去面對。因為此處講觀行──要察覺、返照,是從這一些現實上面我們如何去把握?譬如說,當你環境好,就是開進口車也無可厚非,但假使你的環境買進口車就會負債,家庭生活就會產生困難,你也去買一部進口車,那就不應該了。如果說環境本來就許可,我用再好的車也不為過,因為不會造成負面的傷害,可見我們談所謂如夢,所謂不實在的不要太過於分別,也不要太過於不在意;此中道理在於你如何去察覺它、去觀照它,究竟跟你有什麼關係?所以我常說:一個修行的人必須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跟生死有沒有關係!否則的話,一天到晚好像作夢一樣的,就不切實際了。就好像我們講八相成道,你就想發現八十種好中,自己有多少種好?其實就算八十種都好難道你就是佛嗎?那就是等於說──做夢,甚至還有所謂的做白日夢。其實真正講起來,這都是一些妄想雜念,所謂顛倒,才會夢想,夢想就完成顛倒。

  第八個“如影”,“影”就是影像、影子。我們知道,一個人的身體並沒有影子,可是當遇著某一些光線的時候,會反射出影子來。那個影子,如果說不是那個身體,也不對;如果說那影子就是那身體,也不對。此中說明什麼?彼此的因緣、因果。所以談“如影”,好像是影像。譬如說:“閉起眼睛回想從小到現在,所產生的影像,好像電影一幕一幕過去了,究竟你能把握多少?可見那些影像的本身還只是一個概念而已,它不是一個真正可以抓住的東西。好比我們看到一張照片:“咦!這個照片是我。”是你什麼時候的“我”?嬰兒的時候跟你現在就很不一樣;兒童時期又不同於嬰兒。一直要到所謂成熟的階段,你的樣子才定型了,那就有一個“我”的樣子。可是我們看最近在大陸有一位專門演蔣介石的演員,他化妝以後真的太像蔣介石了。你說,那等於就是蔣介石的影子,也可以,可是,他絕不是就等於蔣介石。假使說有一些家庭不幸,譬如太太過世了,女兒或者兒子像他的太太,他就會對那個兒子或女兒特別喜歡或者特別偏愛,為什麼?他產生另外一種感情,是什麼感情呢?因為像他太太──就等於那個影子,其實講來講去還是一種分別、執著,所以說它像影子一樣,也是告訴我們不要分別、執著。

  再看第九個,“如鏡中像”,像鏡子裡所顯現的影像。鏡裡本沒有影像,外面有什麼就顯現什麼;為什麼要舉這個例?這麼說好了,你如果坐在路邊,看著汽車一輛一輛從你前面過去,你的眼睛就像鏡子,那些汽車在流動,並不會停滯在你的眼裡不會消失。這是舉例,那說明什麼呢?鏡中的像,是不真實的,可是它不離於一個真實的本體。譬如說鏡子裡面有一個麥克風,一定是鏡子前面有一個麥克風,鏡子才會顯現麥克風。可見鏡子裡面是一個影像,這個鏡子的外面有一個實體的麥克風,所以說“鏡中像”的意思,並不是像一般人所誤解的好像一個鏡框裡擺了張相片,不是這個意思,是像那鏡子返照出來的影像,這跟前面的“影”是不相同的。前面的”影“,它的主題是說如影隨形,就好像我們一個人的業,只要有機緣就會引發出來,這裡的影像就是要有所謂的色塵緣境才會引發,沒有色塵緣境不可能引發,當然下面還會做一個整體的解說。

  再看第十個“如化”。“化”就是變化、遷流變化,不是神通變化。我們可以這麼解釋,就好像蝴蝶很漂亮對不對?那蝴蝶之前的毛毛蟲漂不漂亮?很恐怖!我們人喜歡毛毛蟲還是蝴蝶?一定是喜歡蝴蝶。但如果以化來作觀,你不能否定它。我們再看,蠶變成蛾,蛾生出卵來,再孵成為蠶,中間都是一些變化,對不對?你如果要執著於某一些,譬如說蝴蝶跟毛毛蟲,你就分別一個好,一個不好。其實,沒有毛毛蟲哪來蝴蝶?你說毛毛蟲不好,那蝴蝶也就好不起來,因為連蝴蝶都沒有嘛。如果說像蠶,蛾。蠶很可愛,可以吐絲可以做成衣服、被子……的。那蛾呢?蛾沒有用嗎?蛾如果不產卵就不會再有蠶了。這個中間究竟說明什麼呢?“遷流變化”,是說沒有什麼東西是停留在那裡不變的,所以佛法中談精神的變化是生、住、異、滅;談物質的變化是成、住、壞、空,這都是“如化”,就是遷流變化的意思。

  現在以觀行來談這十項,歸納起來,它的重點在哪裡?我們要從觀照、察覺上去修行。先看從這十種提出來的概念上,我們應如何去認識、了解?因為人會分別、會計較、會執著,如何能夠突破這種分別之心?使我們的計較執著能夠淡化?進而做到不計較、不執著,這才是般若觀行的主題;我們必須把握這一點!否則的話,就會造成,“譬如……”,你只是在打“譬如”,然而“譬如”跟我有什麼關係?好比說,感覺累了你就去睡覺,難道只有睡覺才能夠不累嗎?其實拿把椅子,坐著休息一下、喝杯茶,也可以。所以你不能夠只說“譬如”, “譬如”只是一個舉例而已,不能確定它是一個什麼東西。就好比說“佛法”,你舉釋迦牟尼佛說的道理方法,這是一個譬如;或者舉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說的法,你能把這兩個譬如並為一個東西嗎?不可能!所以才提出了十個比喻。其實,重點還是在於如何去察覺它,如何去觀照它,而後,從中間達到一種行修的結果。你如果能夠把握這個主題的話,才能夠談得上般若的觀行。以十種比喻來說,是告訴我們如何去察覺,如何去觀照才能完成修養。除此以外,後面還有十個是談到智的問題。因為前面談喻,“比喻”只是個假設;後面就談到智,這個“智”可以肯定,是屬於法智或者是般若智。

  我們先來了解《般若經》中所謂的“十智”。前面介紹過十智,十智的本身,雖然是分別十種不同智的認識、了解,其實就是針對這十種比喻而來,譬如說“如幻”,以“法智”去看,我們曉得要有道理方法才能觀行,好比說“幻覺”──是很多的事與理完成的一種法。我們如果用智去察覺、去觀照,就很容易知道這種幻覺如何不實,否則的話就會以幻為實,以為實實在在就是如此。所以,“法智”的本身,並不是以佛法去對付那些幻覺,是要我們依於佛陀的法── 一種智能之法,去面對這種幻覺,去認識、了解它,而不為幻覺所迷惑,就需要佛法的智才能夠去化解,是這麼解釋。

  第二個講“比智”。比智就是以如焰來講,比智跟如焰有什麼關係呢?就說火焰,燃燒產生火焰,燃燒一定要有柴火或者火炭,燒起來才有火焰,那瓦斯呢?瓦斯的焰跟柴火的是不是相同?比較起來於焰是相同的,可是於火而言就不同了。再看“陽焰”,陽焰是太陽的輻射,太陽的幅射自然又不一樣,所以以“比智”去看“焰”的話,還是有分別。我們再認識,如果說這個人氣焰高漲,是說他有種霸道之氣是驕傲?還是一種智能?必須要用比智的方式去認識、去了解,這樣才能達到觀行的目的。所以我們談前面的十喻,捨棄了後面的十智的話,同樣沒有辦法去了解它分別說什麼?相互之間又說什麼?

  再看第三個,“他心智”。其實“他心智”,就是等於去看水中的月亮一樣,為什麼?我們說人有他心通,你想什麼,我就知道,對不對?其實,如果什麼都不想,你能不能知道?此中有何意義在?就好像水里面的月亮一樣,如果天上沒有月亮,水里面也不會有月亮,所以說他心智是依於有一個“他”的存在,才會產生一種現象,這叫他心智。一般人總是認為所謂的他心智就是他心通── 你有任何一種內心的想法,我都知道。禪門中有一宗公案,有位大耳比丘,是印度和尚,中國有一位慧忠國師。大耳比丘向慧忠禪師說,他有他心智,禪師就問他:“你知道我現在想什麼?”大耳比丘說:“在想什麼……。”“對的。”禪師又說:“那現在知道我在想什麼?”大耳比丘說:“想什麼……。”“對的。”此時,慧忠禪師乾脆入禪定,什麼都不想,靜下來,停了一會兒問他:“你知道我想什麼?”這個時候,那個有他心智的,他就沒有辦法了。可見,要有他的起心你才能顯現,也就像水里面的月亮一樣,要有天上那個“他”的月亮存在,水里面才會有月亮。要以這種方式去察覺、去返照,才能夠達到“他心智”,否則的話,你就變成他心通──胡說八道了。你心裡想什麼,我都知道;那我什麼都不想,看你知不知道?你說,水里面有月亮,如果天上滿天都是雲彩,根本看不見月亮,水里面會有月亮嗎?所以他心是因為自己以外的他所產生的一種起心動念,或者一種現象,用這種方式進一步去察覺、去返照,才能達到某種修養。所以“觀行”是從觀到​​行修,是必須有某一些色塵緣境,加上自己的修行,無論是道理方法方面,依於這些去作察覺、作返照,才能展現出你的一些修養,這就是它的主題。

  繼續介紹般若的觀行,前面已談十種比喻及十種智力之前三個,現在來談第四──“世智”,“世智”就是指世間的知識經驗。我們以觀行的方式來看世智跟虛空的關係,一般看虛空不外就是說天空如何?或太空怎麼樣?或天上有一些什麼,這是以世俗的方式看虛空,如果要談般若的觀行,那就是要把原有的提升了。先看世俗是以什麼樣的方式看虛空呢?譬如說黃昏,古人的詩句是這麼寫:“夕陽、枯樹、老鴉”,顯現的是一個很淒涼的背景,對不對?可是一般人心裡並沒有這種感受,只是說天快黑了,鳥快要回巢了;“枯樹”乃老樹,並不是樹枯了,而是秋天、冬天的一個時節的現象。如果我們能夠以比較超越世情的眼光去看,這個夕陽、枯樹、老鴉,說不定就詩情畫意了,此時,你對虛空以世俗知識經驗的看法就會有所改變,對不對?若以般若的觀行,運用在此情況,我們去觀、去行──就是去察覺、去返照,就會產生什麼呢?夕陽,這是代表人的生命接近老年了,或是一個久病的人,快接近死亡了,此中就有這些生死的現象。譬如像枯樹,至少我們曉得“枯”跟“榮”,代表活力跟死亡的明顯差別。以老鴉,這個烏鴉來講,通常烏鴉在中國人的心目中,代表不好的象徵,尤其當烏鴉在叫的時候,往往認為是一種不好的徵兆或者將有凶險發生。我們把這三個 “夕陽、枯樹、老鴉”放在一起來看,超越了前面世俗的看法,以及進入到人生的這種感受時,然後再以般若的看法──以智能作觀照,那就不只是一種感慨而已了!因為世俗,不管詩情畫意或是無動於衷,或是有了一種生命現象的感受,都還只是一種消極的情識作用;而佛法是積極的,也就是說,我們要把握時間,要珍惜生命;即是以智能的方式去看所謂自然的現象,就不會說:你看天快黑了,樹枯了,不會只是在這種感嘆上面去打轉,而會產生一種力量,一種精進的力量;比方“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於“夕陽、枯樹、老鴉”作觀行,就興起“我們必須要把握自己的生命,不要浪費掉了”,當這種精進的心念產生之後,就可以發現:以世智去看虛空,從察覺到觀照上面,所產生的若是修養的話,就完全不同了!因為什麼?精進!這是以道為前提,而不是耽於眼前的境況,去消磨自己。所以,世智對虛空,即是依於現實的一個自然環境,引發我們本身俱備的知識經驗,發展為智能,當然也還是要從察覺、觀照上著手,才能夠產生精進的力量,否則還只是所謂的世智,對虛空不是感嘆,就是無所謂,最多了不起就是把它當成一種所謂的詩情畫意,如此而已。

  其次再看第五、第六、第七跟第八個,這個五、六、七、八是以“苦、集、滅、道”來看。這“苦、集、滅、道”跟前面十喻的“如響”、“如乾闥婆城”、“如夢”跟“如影”,我們要以何種方式去觀、去行?以下一個一個來談:

  先看“苦集滅道”,此處的“苦集滅道”已不限於四聖諦的認知而已,而是從二諦圓融進入到不是住空之相,是如何將苦、空、無我發展為不以為苦。我們也知道不以為苦並不能解決問題,所以必須要從道上面如何去清淨業,唯有業清淨了,才有機會。下面一一來認識:依於苦為什麼會產生智力?苦往往是不好受的,所以這個苦不是以眼前的苦來說,說它會讓我們產生智力,而是指曾經受過的苦,也就是過去經歷苦的時候,也不是指一生整個的苦,而是指任何一個苦的感果,每當感受一個苦果之後,就會有一種知識經驗顯現出來,好比成語中說“前車之鑑”,或說“前事為後事之師”,這是說明什麼呢?因為承受苦而產生一些知識經驗,可以形成一種力量。那為什麼又以響而言呢?就是一個聲響、迴響,為什麼要以響來看?任何一個東西,不管鐘也好,或鼓、桌子、牆壁,你不敲它,它不會有聲音,對不對?同樣的,苦呢?如果沒有色塵緣境或者外緣的引發的話,我們也不會發生苦,所以,這是一個相應的道理。以響的比喻來看,這種苦的現象,我們如果能夠這樣把握的話,就可以進入到般若的觀行了。

  也就是說,原來苦的承受是因為色塵緣境的引發,同樣地聲響之起,也是靠外面色塵緣境的引發,才會產生聲音是一樣的道理,以此種方式去察覺觀照的話,自然就會產生一些什麼現象?不須等到一切顯現的時刻再來著急,在未顯現之前,我們就已經具備智能去面對它,如何作深入探討?如何作認識了解?而後去發現一些什麼!這是它的主題,就是不必要等到苦降臨了,或鐘鼓一定要敲響了,我們才知道,在此之前就能夠產生這種察覺觀照的修養。那麼苦發生的時刻,就不會因苦造成無明煩惱以及業作,反而因為苦還可以出離,為什麼?因為佛法強調的就是離苦得樂,依於觀行可以開啟智能故。

  再看第六個,“集”跟“如乾闥婆城”。前面介紹十種比喻的“幹闥婆城”時,我曾說過為什麼不把它譯成中文意思的道理,因為乾闥婆具備有香跟樂兩種現象,一是香的氣味,一是樂的聲音,這也是一種集的現象,是一種集合而成、累積而成的。這麼說好了,假使有個範圍,我們要用一點香的氣氛的話,這個香一點燃,絕不會一下就使整個房子充滿香味,對不對?同樣,如果要使這個房子產生音樂的話,也不是說一個樂器,或者是一個聲音就能完成,這都是集合起來的。所以必須用這種方式去看,“苦”是無始以來累積而成的,不管是香也好或者是樂也好,人都會貪戀它,這是種形容,反應在什麼地方呢?反應在人常常有所謂的及時行樂,人生苦短,不要浪費了,趕緊怎麼樣去求得滿足自己的一些慾望,這就是影射。談影射的意義還不夠,必須要以般若的觀行方式去深入,也就是要去察覺,去返照。因為“苦”是因“集”而成的,既然知道了是因“集”而成,如果能夠不使它集合再累積起來呢?也就是說不再有業的造作,不管是點點滴滴、多多少少,都不去造作的話,就不可能累積成苦了,這才是重點。當然,知道了這種概念,並不能解決問題,還必須要以道作支撐── 如何去消除這些苦?所以後面緊接著有“如夢”、“如影”的說法。

  以滅而言,滅就像做夢一樣,為什麼?夢裡面好像發生了什麼?一醒來什麼都沒有,不就是一種滅相嗎?再看影,為什麼可以道來解說呢?就像人往往只知道有個本體,可是忘了這個本體它形成的力量是在業,“業”隨時都有顯現的機會,這種機會什麼時候顯現呢?要有外緣,因為外緣引發你的業,才會顯現出來,產生一些是苦或樂的現象,而“道”就在其中,怎麼說?就好像人的影一樣,因為人的業,事實上就好像影像,要有色塵緣境才會引發出來,我們就會有這種業的現象。所以以影來說,觀行是道,也就是說“夢”是生滅現象,“影”是一種道,其中有道的一種潛在力量──講般若智也可以說是認知產生的一種菩提也可以;依於“苦、集、滅、道”,以及“虛空、響、幹闥婆城、夢跟影”的問題,其中皆可發現道。

  四聖諦,在聲聞乘裡說就是“苦、集、滅、道”四諦法,在菩薩法裡,則是說真諦跟俗諦,二諦圓融的道理。般若的觀行就是以聲聞為基礎,菩提為發展,是一個由小而大的道理,最後我們要從中間去察覺、去返照,那麼,你就不會為“苦集滅道”而只是在那里分別、在那裡擔心害怕,反而可以從“響、幹闥婆城、夢、影”上面去察覺、去返照,而得到利益。“苦集滅道”對般若而言,其實不只是般若的方法如此,只要是佛法幾乎都是以“苦集滅道”為基礎。我們千萬不要認為苦集滅道是聲聞法,菩薩法難道就不談苦集滅道了嗎?所不同的是說“聲聞”是厭苦、離苦、害怕苦,“菩薩”是面對苦而要能做到不以為苦,那是唯一的差別。至於談到“道”,怎麼去消失這些業呢?同樣還是要以八正道做為個人的修養,可是個人的修養,僅僅以八正道為方法是不夠的,為什麼?因為菩薩法講究自利還要利他,自度還要度他,所以菩薩法裡的道,除了八正道個人的修養之外,還必須要有“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來維護,這就是聲聞法跟菩薩法不同的地方,事實上基礎學都是“苦集滅道”這四諦法。很多學佛者最容易做對立的分別,認為“苦集滅道”就是小乘法,“六波羅蜜”就是大乘法,這是錯的。我們要了解,聲聞跟菩薩是由小而大的一種修養過程,聲聞乘是希望能夠有一些自我的修養,希望能夠求得解脫,如果只是修養自我,能夠解脫就算了,對別人沒有幫助,所以南傳的佛法都是以個人為基礎,北傳的是除了自己還有自己以外的他。尤其我們在佛法中要特別注意,不要分別什麼小乘、大乘,只能說有聲聞法、有菩薩法,聲聞法是小法,菩薩法是大法,所謂小法是個體的,大法是一個普及性的,如果我們要分別佛法流傳的過程來說,聲聞法是南傳的,菩薩法是北傳的,我們要以這種方式去看佛法。

  佛法分大小乘,可以說自古以來,因為對於梵文翻譯的差別而造成所謂大乘、小乘的說法。其實依於梵文來講,罕那衍跟摩訶衍,罕那衍是小法,摩訶衍是大法,所以才有小乘、大乘,事實上,一個是少數的,一個是大多數的,要這麼去看,所以不是大小之大,是少與多的差別。其實我們真若如此去分別,於佛法也是不對的,只能說南傳佛法,是保有原始佛陀最初說法的那個定位於聲聞乘的修養,到後期佛陀知道眾生的根器已經提升了,所以他就有所謂菩薩法的說法。但因為在印度也好、在泰國、在緬甸這些地區,可以說聲聞法已經定型,一下子要教他們回小向大,要提升的話,很不容易;所以,菩薩法北傳到中國,影響所及,韓國、日本、越南這些都是,當然目前的影響所及,則是全世界都是菩薩法了。雖然現在的泰國好像還是聲聞法,可是在泰國有很多華人的寺院,華人的出家人,他們行的是菩薩法,那也可以發現,菩薩法是一個普及世界的法,所以是一個大法。這個“大法”不是大小之大,是一個多數的大,這是我們在談“苦集滅道”,相應於十喻的響、干達婆城、夢跟影之觀行,也就是察覺、返照,在修養上怎麼去把握的道理。

  當然,這看起來好像“這個不是很簡單嗎?”談苦集滅道,此中要注意一點,我們通常說苦集,苦是果、集是因,說道是因、滅又是果,結果只是造成一種“苦集滅道”於因果的認識,那是不夠的。“苦集”是於業的認識,“滅道”是以修養如何清淨我們業的道理方法,不要只是在那個什麼因、什麼果上面去打轉。也就等於說吃飯只是在那裡講飽、餓是沒有用的,因為“吃飯”的重點是在乎吸收營養,如果不能這麼把握的話,可能會造成什麼呢?造成所謂的斷滅相!

  佛陀在世最擔心害怕的就是斷滅相,為什麼?一下就做了決斷,這一下就可以解決問題了,也就是我們一般很多對佛法不太認識清楚的,就像提出一個問題就希望找到一個答案一樣的錯誤。

  佛法是當有了問題,絕不是尋找答案,而是如何去認識問題、了解問題、化解問題!能夠把問題化解掉,自然就不需要答案了!比方吃飯是個問題,我們說飽、餓就是答案的話,那究竟它的法在哪裡?若只是一個問題、一個答案,一輩子不就是吃飯、飽、餓?法在哪裡?真正說來,“法”是營養問題,為什麼吃飯涉及到營養問題?營養問題是非常複雜的,人所需要的營養,不是每一個人都相同的,我們不要說別的,只就蔬果而言,有的涼性太大,有些人就不能吃,有些人吃了反而更好,你能夠說這個東西是好或壞嗎?你說它的營養不同嗎?因為這裡涉及到每一個人的生活習慣、工作情況以及他的運動情況,種種生活上的差別,這說明什麼?就是人的業不相同,所以,需要用的道也就不相同。聲聞乘有八正道能夠提出來作修養就夠了,如果是菩薩乘,除了八正道之外,還必須要有六波羅蜜、四無量心,才能夠使小法轉變為大法,才可以回小向大。

  繼續介紹般若的觀行。前面談了八個,現在我們看後面的“智”。好像有十一個,事實上只有十個,最後一個可視為結論,也可以說是一種告誡;下面一個一個來看:

  第九個“盡智”。這個“盡”,就是盡絕,或者如口語說沒有了。這個“盡”究竟以什麼來說呢?我們知道苦、集、滅、道就是針對業而言,那麼如何去顯現道而清淨業呢?談到“盡智”就是說業既然已經盡了,是不是大事已辦了?於修養而言,是不是到此為止了呢?還是不行!為什麼?這裡有一個如鏡中像──鏡子裡面的影像。若鏡子清清楚楚不要有影像,問題不就解決了嗎?鏡子本來就是乾乾淨淨,裡面什麼都沒有嘛!可是有一個問題:人畢竟是人,即使有再高的修養,由色身到達圓滿法身的境界,你還是有生滅的現象,還是要過日子。只要過日子,就離不開造作的行為,還是沒有到達盡頭。所以這裡談“盡”是什麼?以鏡中像而言,有鏡子還會顯現影像,必須連鏡子都不需要、不存在了,此時以鏡而言,才是一個解脫的最後。鏡也不要了,當然也沒有像可顯現了,以喻我們的業不存在了、都清淨了的話,道也沒有用了,就是說到了盡頭。所以,盡智就是盡頭的意思──到達最後的一個境界。但這樣是不是修行的最後境界?不是!這並不表示就是大事已辦。是不是死了?更不是!所以這個盡頭不是說死了,而是說於業而言,業已經清淨了、道也圓滿了,所以後面還有一個無生智。

  無生不是說沒有生命,或沒有生的現象。此處的無生是什麼呢?前面談到,到達了盡頭還有生相、還有生滅。這裡談的無生就是把這種生相、生滅都完全突破了,那是什麼?無生就是一個滅相。因為生不存在了,那一定是一個滅的完成,生才會不存在,也就是生的消失即是滅。所以無生的本身不是說沒有生,是“生”消滅了,原有的“有”突破了;那是什麼呢?是“滅相”。可是有一個問題,無生是不是就是滅?不是!“無生”的境界,從滅到寂滅,還是有層次差別。

  如何是滅?我們說有生就有滅,那如果“無生”就無有滅了,對不對?這裡談無生是什麼呢?於業也無生,於道也無生,所以才有一個完整的名詞叫無生法。其實,無生智就是無生法,無生法是什麼?可以說到達業也不會生起,道也不需要了,一個從滅到寂滅的境界。也就是說,連滅都清淨了,這就是一個無生。

  我們再以十喻中的鏡中像來看“盡”的變化。“盡”,如果說鏡子沒有了,影像也不顯了,那是一個盡頭,對不對?“無生”,就好像我們講蝴蝶和毛毛蟲;只要還有毛毛蟲,都會有化為蝴蝶的機會;又像蠶跟蛾的關係──只要有蠶,還會有成蛾的機會;還有蛾,蛾就會生卵,又會孵出蠶來,這些都是變化的過程。說無生呢?是連蠶都不存在了,當然蛾也不會有了;蛾不會有了,也就不會再生卵變成蠶了,也就是這種循環性完全不再生起了。像蝴蝶跟毛毛蟲一樣,蝴蝶沒有了,毛毛蟲也沒有了。以人的業來講,假使說毛毛蟲是業,蝴蝶是道──這是假使,你們不要認定!──假使毛毛蟲是業,蝴蝶是道的話,這還是一種分別,為什麼?蝴蝶是毛毛蟲蛻化而來的,一種蛻變的現象。可以說,佛法告訴你這還是一種生相。即使突破了,到達無生,這種無生也只是一個解脫的現象,或者多少個解脫的現象,不是究竟解脫。所謂究竟解脫才是真正的無生法。為什麼?比方說,他沒有業了,自然也不需要道了,那麼所謂的清淨、生滅對他而言都是多餘的了,於他可以說就是一個寂滅的境界。在這裡同時也要告訴各位,這個寂滅的境界或者無生法,另外有一個名詞,就是真如之道的圓滿結果。以前已介紹過十種真如,類此就是到達了一個圓滿的真如境界。

  再看第十一個“如實智”。書上寫如實“知”,不對!是智能的“智”。如實智是說什麼呢?前面談十智以及十種比喻是從般若的觀行上著手,從中可以發現如何去察覺、去返照而完成修養。在此處可以說是一種警告的意思,或者說是一個結論。譬如說,我們有時候講了很多道理,最後作一個總合來說:最後怎麼樣……。如實智就是這種意思,就是做一個總合、結論。另外還有一種解釋,“如實”就是說前面講了這麼多的道理,最後必須要能如實的知、如實的行。知道了這些道理方法,如果不實實在在去做還是沒有用。所以如實智就是包含了知、行所完成的一個圓滿,也可以說就是把道理與方法,從知見到修養完成了。這是如實的兩方面的認識,可是還是很不容易把握。

  通常涉及如實不妨這麼說,大家知道《心經》從觀自在菩薩到最後“揭諦揭諦”,這個“揭諦揭諦波羅揭諦”就是一個咒語,之前都是道理方法。等於我們講十智跟十比喻,就是前面的道理方法,這個如實智是什麼呢?就是跟後面的咒語一樣的意思。大家知道《心經》後面的咒語說什麼?它說:前面那麼多道理,你都知道了,可是知道了不夠,要趕快去做;不僅僅自己要去做,還要告訴大家都去做;不僅僅要去做,還要做到圓滿,有所成就,這就是咒語的意思。你們看看,這不就是如實智嗎?所以如實,以《心經》的咒語來解釋,最容易了解了。這是我們談到十智十喻,從般若的觀行為基礎,最後以如實智作為結尾來說明。

  可是,我們要了解,這只是一個開始而已。如果前面只是緣起的話,後面還有過程,還有功德。簡單的說,有了這些緣起,它的過程究竟說什麼?過程很簡單。首先,一個學佛的人,先從法上去接觸;接觸了“法”,還要會分辨、作比較,為什麼?究竟這個“法”講的對不對?佛陀是不是這個意思?有了這些還不夠,還必須要在這些已經知道的,或者從中間比較得到之後,還要知道適不適合於自己或者別人。如果只是以人的自我去說法,那是人法。要知道那是不是適合於人我的法?如果適合於人我的法,因為佛法是圓融的、沒有缺失的,所以一旦這樣,我們不能夠捨棄世俗的智能,或者世俗的知識經驗;到達了這種認知之後,就必須要進入到四諦法。於“苦集滅道”四諦法完成之後,那還不是一個最後,必須還要知道“苦”,等已經都了解該怎麼樣離苦得樂了,也知道“觀行”的下手處了,是不是就到達了盡頭呢?還沒有,為什麼?因為有苦,所以需要有道去消滅它,還是在那裡忙得一蹋胡塗,這還是在過程中間。那要到達什麼程度才算是到了盡頭呢?很簡單,苦已經不會發生了、道也不需要了,也就是“業”已經清淨了,當然“道”也就不需要了,這才是到達了盡頭。

  只不過聲聞乘到達成就阿羅漢,還有微細惑,表示還有生滅之相,要到達“無生”的境界,這整個從緣起到過程才算是完成。

  那功德呢?究竟什麼為功德?一般談功德總是布施功德,可是布施功德有財施、有法施。如果以財施而言,給人家錢是不是就是功德?教人家技藝,講經說法給人聽,是不是就是功德呢?概念上是。但假使有個吸毒的人,他沒有錢,好像很可憐,為什麼?你看又是眼淚又是鼻涕,全身發抖,好可憐,好像生了大病一樣。你如果認為他是病,趕快給他錢去治病,他只要買一點鴉片或者打點速賜康,他的病就沒有了,你這是幫助他嗎!?你是有財施的行為,可是有問題。如果說有人沒有飯吃,我給你飯吃,這個行為看起來也是功德,對不對?問題是,你現在給他飯吃,一旦你自己死了,或者你也沒有飯吃的時候,對方還要不要活下去?可見這都不究竟。所以功德要講究圓滿,如何圓滿?如果以財施而言,與其財施還不如教他一技之長,為什麼?如果他有了一技之長,可以自己去謀生,只要具備生存的條件,他就可以活下去,至於你在不在、幫不幫助他都無所謂了。功德講圓滿,即是究竟;好比法施,講經說法,或教人家技藝皆是,但要懂得拿捏,與道相應;如果教人家去做小偷、教人家去搶劫,那也是技藝呢,可見要知道正、偏的差別。

  所謂“圓滿”是沒有缺失的,所謂“缺失”就是會造成傷害的。所以談功德,要談圓滿不圓滿。如果捨棄了圓滿,只是說:我做了財施就是功德,我講經說法就是功德……尤其是講經說法,佛陀的道理方法你自己把握了多少?我記得在電視上,一位在台灣蠻有名的比丘尼,她說四諦法是佛法、八正道是世間法;最後又改口說,不對不對,四諦法是世間法、八正道是出世間法。其實她怎麼講都錯了!因為她並不了解四聖諦跟八正道的因緣與因果關係。如果談四聖諦跟八正道,以功德而言,這是聲聞乘的一個道的修養功德,為什麼?“苦集”是講生命的諦義,“八正道”是講修養的方法,這哪裡有什麼世間法跟出世間法?沒有這種差別。

  以菩薩法而言,並沒有捨棄苦集滅道跟八正道,還必須增上為六波羅蜜跟四無量心,這樣才能夠使更多人得到好處。如果不能這麼把握,那你是不是在講經?在說法呢?最後你是以自我意識在說,還說這是佛說的,那就不是功德了,反而變成一種缺失、傷害。所以從緣起到過程並不表示就算了,還要看結果是不是圓滿的?如果結果是圓滿的,那才是功德圓滿。所以談功德,我也一直解釋:“功”是一種力量,“德”是一種修養,如何把這些修養髮揮成為力量,才能叫做功德。可是,是不是圓滿呢?還得看你所表現出來的修養的力量效果,是不是利益?必須是饒益性的才能談得上是圓滿功德,何況功德圓滿還有層次,即使你完成了,也圓滿了,還不是究竟,為什麼?那就像一個人很有錢,擁有很多錢,拿自己的錢去幫助人,如此而已。

  真正功德的最後是什麼?要迴向功德!“迴向功德”是什麼?以一句俗話來講:“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擁有那麼多,留著幹什麼?所以要普迴向,做到普迴向才是究竟功德!普迴向是什麼意思?迴向不要說什麼回小向大,不要以這種方式去看。所謂迴向,最簡單的說法是,把自己既得的利益跟大家分享;跟更多的人分享自己既得的利益就是迴向。如果說究竟功德呢?還是以饒益性來說,所謂的“普迴向”就是普遍性的跟大家分享,否則的話,你還是有分別、有不平等,有這些差別相,雖然功德並不否定。所以說功德也有大小,其實不是大小,是指圓不圓滿、究不究竟?我們從般若的觀行上面,從十智到十種比喻,從它的緣起到過程,還要考量它的結果是不是饒益性?肯定了,的確能解脫,能達到解脫的目的,也的確能夠圓成道業。不只是自己可以如此,還可以幫助更多的人能夠做得到,那才談得上是圓滿功德。所以常常有一句這麼的話,如何省視?譬如一位蠻有修養的出家人,或者說高僧大德,當他入滅、圓寂的時候,如何看是不是功德圓滿?從這個上面就可以去分別他是不是真正究竟了?一般說功德圓滿只是說他從生到死,一生沒有白活,可是這個中間他的業作有多少?道行有多少?於自己的業是不是完全清淨了?他的道是不是成就了?他的最後,是不是一個究竟圓滿的功德?這個“圓滿”是什麼?一個究竟功德的圓滿,是一種什麼境界?那就是涅槃!而且是無餘涅槃,才是圓滿功德,有餘涅槃都不是。我們從這上面知道了緣起、過程、功德的話,並不表示這十種智跟十種比喻相應觀行,以如實的智完成它的結果,就完成了緣起、過程、功德?那不是!因為後面還涉及到要使這些智成為力量。因為你自己擁有智並不難,能成為力量,才能夠有機會說究竟功德、圓滿功德,完成所謂的“饒益性”。

  所謂的“饒益性”,並不是我們自己認為它有饒益,或者設定為一種饒益或者不饒益,不是如此,它還是以十種智的力量來完成的;以後會介紹到這十種智的力量怎麼去看,從緣起過程到完成功德,以後會一一介紹。

  現在我們只要知道般若的觀行,從緣起是講十種比喻,談過程是講十種智,當這個比喻跟智,從觀行上面達到了某一種修養或者是完成了某一種結果,也就是說緣起、過程、功德整個的流程。當然,我還是要強調這個功德圓滿絕不是口頭講一講,或者大家認為是,這就功德圓滿了。最多了不起,如果在佛法上面給他來一個評語,還不錯或者很不錯了,如此而已;它絕不是完全沒有缺失了。真正究竟圓滿的功德只有饒益性,沒有任何的傷害,那才是圓滿功德!否則的話,頂多“的確不錯了、很不錯了”如此而已。當然能做到不錯了,以一個學佛者而言真的很難,要做到很不錯那當然就更難,要做到圓滿功德的話,只有一個機會──“般涅槃”,就是進入到涅槃的這種境地、這種修養,你才能談得上圓滿功德。否則的話即使成了七地以上的菩薩還是不夠,因為什麼?究竟涅槃是等覺的階段,可以說他所證得的果位應該是八地以上,才是等覺。這個“等覺”也可以說等於像佛一樣的,這種境界叫做等覺,也有稱為“等佛”的,因為佛就是覺的意思,以等覺來看是比較不容易誤會。這都是我們在佛法上要把握的一些要領。

  繼續介紹般若的觀行,這是談如何用智能的力量完成圓滿的功德。接著談第五種智力──知眾生種種欲;欲就是指財色名食睡五欲。為何要知眾生的種種欲以完成智力呢?知道了,又如何?我們不能用這種方式去看佛法,尤其是般若經裡談的道理。此處並不是說知道眾生於財色名食睡中他喜歡什麼,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要了解眾生在五欲中,那一些是他執著得最厲害的,那一些是比較不執著的,如此你才可以著手幫助他,此謂之“知眾生種種欲”。我們曉得有的人好名、有的好利、有的好色、有的好吃、有的好睡。其實這些“好”就是貪,貪於財、色、名、食、睡,就是一種貪欲。因為眾生有貪,可能因為貪而造業、會受傷害、會出問題……你必須要了解他的問題;如果能夠發現任何一個眾生,他於貪欲的現像或是什麼內容的話,就可以針對他的問題去幫助他。那麼像好名的人,是否就捧他、讓他去成就功名?不是這個意思。要了解,如果依於他本身俱備的條件,譬如說競選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他本身的條件夠,他去競選能當選,這是很自然的,並不一定叫貪欲;問題是說他競選究竟是為了做民意代表、為民喉舌,還是為了做地方首長能夠貪污?這就不一樣了!這是一種。還有一種,他本身俱備的條件根本不夠,還拼命去追求名位,那叫做自不量力。“貪”,有一種是自己能力所及的貪,一種是能力所不及的還拼命的想貪,當然幫助這兩類人的方法就不一樣。譬如說他能力所及,成了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如果說能夠度化他,幫助他如何多為老百姓做事、多為老百姓的利益著想、多為地方建設、多為教育上怎麼樣…… ,在他的能力、權力之內使他把工作做得更好,使眾生得到利益的話,就不會有貪的存在了,這同樣還是有名位。所以說,有名位並不是罪過,而是有名位你不去發揮它的利益,才叫做貪。如果知道了這個道理,即可知道好名並不表示就是不好。先要知道,一個是他能力所及、一個是能力所不及,都有不同的他。如果能力不及的,我們如何去幫助他呢?告訴他改變方向,不要去追求這種名位。比如說,有個人很喜歡計算機,對信息方面很感興趣,你鼓勵他往此方面發展,一旦他成為計算機專家,不也 是享有名嗎?所謂各行各業,行行出狀元。所以這個“名”,不必把它當成是壞事,所謂五欲若成了“貪欲”才是不好。其實財、色、名、食、睡,於人是少不了的,人離開了五欲可以說就不能生存;我們若這麼去看種種欲,就可發現,一個是他的能力所及,一個是能力所不及;同樣都是欲,能力所及的,自然形成;能力所不及,勉強去追求、或者能力所及形成之後,反而利用機會去貪,那都不好。所以若不成為欲,當然就不會有貪,“貪”是因為有欲才會有貪,人沒有慾望,貪什麼?也可以發現,所謂知眾生種種欲,要有智力才能夠去知,知了還要去幫助他,這是講知眾生種種欲的智力。

  再看第六個──性智力。這個“性”,是講本體、性質,或說業性、道性、佛性或講善性、惡性都可以。我們不要分別是哪一類,反正不是講本質就是講本體。於本體、本質上能夠去把握,而且還能夠去發揮它,就可以成為一種智能的力量。從本質或本體上如何去看?如果於業的本質、本體而言,業的本體是身口意的一種造作行為;業的本質有善、有惡、有無記。業的形成是來自身口意,完成的結果是善、惡、無記,於“性”就完成了知的能力。再來要如何從“知”上面進一步顯現成為一種智能的力量呢?譬如說以業而言,我們曉得惡的業是不好、善的業是好的;可是於道而言,善的業也還是一種障礙,為什麼?善的業,最多在天道享受樂果報,如果執著於善業,還是在三界六道裡輪迴打轉。如果知道這種本質、本體的道理,還能夠去舍──不是捨惡業或舍善業。而是惡業太多的人,告訴他去做一些善的業,使惡的業愈來愈少;如果他本來就已經有善了,我們使他的善更好、更增上的話並不是就完成了,因為這還不能產生為智能的力量。必須是:“善”最後也要清淨,也就是連善也不執著了,所顯現的是什麼?只有道,就沒有業了。如果說只有道,那就完成了什麼呢?道的性,就是道的本質、本體了。道的本質、本體又怎麼說呢?道的本質、本體是依於戒、定、慧而形成的,當然,還是來自我們身口意的修養。此中就會發現“業”也是身口意的行為,“道”,還是身口意的行為,唯一不同的是什麼呢?“業”是依於貪瞋痴而形成的,“道”是從戒定慧上去修養的。從業性轉為道性,到最後,道性是為了化解業、清淨業,如果業也清淨了,那麼道也就完成了。所以,如果以業性轉化為道性產生一種智能的力量,所完成的就叫做性智力。

  第七個是講“一切至處道”。這名詞需要特別解釋一下:一切至處道,如果以四禪八定來講是什麼呢?當修行人四禪定完成會產生法的執著,所以要進入空處,進入空處之後,又怕淪落到空亡的境界,所以要進入到識處;這“識處”使我們知道,法也不可以執著,不可以成為所知障,這就是識處的境界,但並不表示這就完成了,因為四無色定裡的第三個定是遍一切處,這“遍一切處”就同於“一切至處道”;這“遍一切處”或“一切至處道”究竟說什麼?最前面是以四禪定為基礎,四禪定完成之後,依於行者的覺分,就是覺悟的修養已經展現出來了的話,也可以說其菩提已經顯現。可是,又唯恐所認為這個菩提是好的,一遇業報就拿這個菩提去擋它,所以,又要趕快把這空掉,空掉的是所謂顯現菩提的一個成果;那空掉它是不是說不要它了?不是!是說不能執著它,也就是不能產生拿著菩提去擋那個業報的空想。而空想之後又怕你變成空亡,認為業沒有了、道也沒有用,就乾脆變成一片空亡,這也不行!所以接著要進入到識處。這個“識處”是什麼?認識、了解、辨別。什麼叫認識、了解、辨別?知道煩惱即菩提,業中有道,你必須於業顯現時要能夠從業裡突破出來,展現出“道”才算。亦即必須要從煩惱中間突破出來,顯現菩提;煩惱要化解掉了,那才是所謂的認識、了解,所謂的到達識處。這只是說完成了一種修養,這種修養是不是在任何時刻、任何的業報或者是煩惱顯現時都能做得到?這個“一切至處道”,就是講任何的時刻、任何的時間、空間,任何現象發生時都能做得到,才謂之完成“一切至處道”的智力,否則行者的智力還是有限的。可見必須到達了一種超越的境界,超越了識處,可以自在。原來認識、了解只是局限於某一些層面,到達“一切至處道”的話,就好像什麼?到達了自在的境界了。

  再看第八個宿命智力。所謂“宿命”,“宿”是過去的意思;“命”是講業,過去的業。“宿命”,一般人的宿命論是什麼?認命叫做宿命,那不對!要如何使過去的業能夠成為智力?前面談過業報可以顯現智力,現在要談過去的業如何顯現智力。已知道一個業報的因果關係,我們現在受報是過去所做,對不對?如果知道現在受報是過去所做,也可以知道這是業報,你會想到,就可以成為智力。如果你認為:「我這一生從來沒有做過壞事,為什麼還要受苦呢?」那就是你只知道這一生,在此生此刻的過去,無始以來的過去你並不知道,所以“宿命”幾乎就是講無始以來的業。因為前面“一切至處道”告訴我們在任何一個業報顯現的時候,任何的時間、空間都可以做得到,“宿命”就提醒你必須是凡所有無始以來的、過去的業,於任何時候顯現時,你是否都能夠歡歡喜喜的去承受、去面對,進而去化解?如果能,那麼就可以做到宿命智力;如果不能,最多是走一步算一步,如此而已。

  接著看第九個生死智力。此處談生死不是說從生到死的一個單一的分段生死,這裡的生死是講生死的輪迴或輪迴生死的現象。因為“生死”現像是;當這一生結束,包括過去的生死、未來的生死都不一定在哪一道,所以此處談生死智力,是通達六道輪迴的生死;每個不同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所謂“分段”,無論那一道,或在那個有情眾生的那一生都可以。譬如說“人”,如前一世為人,前一世的從生至死就是一分段生死;這一生為人,又有這一生為人的分段生死。如果前一世是畜生,這一世為人,那前一世的生死就不同於這一生的生死了;但這一生的生死如果不把握,以人道而言,如果認為自己就是人,很有福報,就胡作非為,很可能未來的生死就是畜生、鬼類,甚至於地獄眾生,那么生死又不一樣了。如果從輪迴生死上去發現分段的利與益,只是一個認識而已,還不是究竟,必須要從這種輪迴生死,做到怎麼樣出離輪迴不受生死,所完成的智力,就叫做生死智力。

  最後一個叫做漏盡智力。“漏”通常說是漏失,就好像茶壺破了,有洞了,裝水會漏,其實這只是個形容詞;所謂“漏”是什麼?很簡單,還有業在就是漏;業沒有了,還有道在,是不是漏?也是漏!只是一個是業漏,一個是道漏。要如何漏盡?到達盡頭了才不漏,所以說,從漏到無漏才是漏盡;所謂無漏的境界呢?並不是業盡了,我就漏盡了,因為還有道的存在,要道也盡了,業也不生起了,這才是一個漏盡的境界。漏盡的境界是什麼?很簡單,就是所謂的生滅,不只是談生死而已,因為生死還要受輪迴,我不受輪迴了,那是一個什麼境界?道、業,業、道的生滅現象;要到達什麼境界?那就是寂滅。如果以對別人而言,把自己於生滅,於業與道上,道理、方法、修養都能具足圓滿,還能幫助別人,這種幫助別人並不是你代替他,而是他依於這些也能夠達到漏盡,這才叫做智力。只是自己做到,還不是智力,你自己做到,可能你過去譬如說你無始以來就已經善根很深厚,菩提種子本來就很多了,當然你做起來很容易;可是,如果是一個從來沒有開化的人,你去教他,毫無用處的話呢?舉另外一種例子來說:我常常說佛法要融合在現實生活中,能夠產生它的效益性才是真正的佛法;好比說,我們在殿堂裡好像很能夠莊嚴清淨,看經時也能莊嚴清淨,打坐時也能莊嚴清淨,就是在任何的道理方法、行修上面都能莊嚴清淨,可是一旦面對現實的時候,可不可以也做到不染、莊嚴清淨呢?如果都能做到了,那才是漏盡!否則的話,只是某個時候好像可以,一面對現實的時候就沒輒了,那不成。所以說,佛法是要把修養運用在現實生活裡!現實生活中發生什麼問題,如果你能面對問題,還能化解問題,那不就是佛法嗎?千萬記住我剛剛講的,面對問題是化解問題,不是面對問題尋找答案,這一點要特別注意!面對問題要能化解問題,一定要有道理方法,沒有道理方法如何化解問題?譬如說醫生看病,有什麼樣的病他就開什麼樣的藥幫你治病,病是治好了,治好了,是不是再也不患病了呢?還是會生病,結果還是要治病,這個還不是漏盡。要怎麼樣做呢?為什麼我們稱釋迦牟尼佛為大醫王?釋迦牟尼佛,他也治病,可是他會 告訴你病的成因,為什麼會生這種病!譬如說你的肝不太好,他就會分析:你這個是怎麼樣造成傷害的、缺少什麼營養?在什麼情況之下該怎麼辦?你的生活如何調理?……他把所有的道理方法都告訴你,把你的病因告訴你,你如果照著這麼去做,就再也不會患這種病,那才是漏盡!為什麼說佛陀是大醫王?一般的醫生就是只能醫病,他不能夠把病化解掉,所謂有病治病。可是為什麼有病?醫生是有限的治療。佛法是要探討為什麼會生這個病?這個病怎麼形成的?把根源找出來,慢慢去調理、去修養,當然這種病就不會生了。那我們人、眾生呢?通常就是等到有病再去找醫生治病,在沒有病之前,就蠻不在乎,甚至於人家生病還要笑人家:「奇怪,一個人為什麼要生病?」等到自己生病了才知道病苦,那已經來不及了。所以說當我們生病的時候,會很羨慕健康,對不對?可是,當一個人很健康的時候,他可能會鄙視生病,他並不在意生病,如果在意生病,就會維護他的健康,對不對?而人往往就是因為對健康不在意才會生病。可見,漏盡的本身是從有漏而來的,從有漏到無漏;如果能夠這樣把握,可以說才能顯現漏盡智力。為對健康不在意才會生病。可見,漏盡的本身是從有漏而來的,從有漏到無漏;如果能夠這樣把握,可以說才能顯現漏盡智力。為對健康不在意才會生病。可見,漏盡的本身是從有漏而來的,從有漏到無漏;如果能夠這樣把握,可以說才能顯現漏盡智力。

  從這十個智力上就可以發現,如果以道的修養來講、以般若的觀行而言,可以跟大家做個簡單的解釋:是處不是處,這是我們人的無明;業,業報的智力,是我們眾生在現實生活中間的現象;禪定解脫三昧垢淨分別智力是進入到學佛的道路,進入到學佛的道路會展現什麼現象呢?知眾生上下根、知眾生種種欲,而且知這些本體、本質,不僅僅如此,還能夠無論任何的時間、空間都可以去把握,能自在;當然,這都是我們講的現在的,而後要講的還有過去的。往往你這一生好像都能夠把握,但無始以來的,究竟還有多少並不知道?所以從過去的業,就是宿命以至到輪迴生死的道理;到最後,於“漏”要完全到達盡頭,就是到達無漏的境界,這樣顯現出來的智力才可以達到圓滿的功德,否則的話,這個功德雖是功德,可是並不圓滿,還是有缺失。

  這就是我們談般若的觀行,從十種比喻到十種知識經驗的智,以至告訴我們從緣起到過程到功德的圓滿。可是功德的圓滿並不是講一講就圓滿了,還要以十種智能的力量才能達到圓滿的功德,這是整個般若觀行的從緣起到過程到結果,整個的流程就是如此。也可以這麼說:怎麼樣去認識了解!怎麼樣去做!最後能得到利益!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如此。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五蘊密義



  這個單元要介紹“五蘊”。五蘊也稱作五陰,“蘊”有蘊藏之意,“陰”是看不清楚,或者是陰覆;好比樹蔭所依的是樹,並不是樹以外的東西,所指是樹蔭底下遮掩的區塊,因此,“蔭”有遮蓋之意,遮蓋就是“蘊藏”了些什麼,但大般若經所談的“五蘊”,與五蘊皆空經或廣五蘊論的“五蘊”是有差別的。

  這裡五蘊談些什麼?其實在大體上是說一個人的“我”,如果以“心”來說,不是從“根識”說起,而是從“色蘊”的起動開始;也就是人的“心”生起分別之時。

  因此,五蘊又稱作“我”或“心”,含蓋了“我意識”的全部;如果,依唯識學的說法,“五蘊”是“第七識”,但這裡所說的是“般若學”的五蘊諦義。

  “五蘊”的流程,包括了“色、受、想、行、識”五個步驟,依其作用而言:當“色蘊”因外緣而誘發,是“因”,從而“受、想、行”是過程,“識”則是結果。不過,這並不表示這就是“五蘊”的實相。

  首先要探討五蘊是怎麼形成的:五蘊之所以會起動,是從色塵、法塵、色法,以至心法等流程,順勢發展而來的。

  色塵:藉眼、耳、鼻、舌、身五根,相應於色、聲、香、味、觸三塵的接觸而形成。

  法塵:是色塵形成之後,意根的加入而形成。

  色法:是我“心”於法塵生起,甚至計較與執著而有的現象。

  心法:是色法生起,我“心”發動“取”或“舍”的行為動力。

  所以,談“五蘊”是奠定在“根”與“識”的基礎上,源於“根”、“塵”接觸產生“識”,這個“識”只是一種意念,是“認識”、 “知道”、“了解”而已。可見,“五蘊”在意念未確定、分別之前,還是停留在“色法”,要“色、心”相應,“色法”顯現後“色蘊”才會顯現。

  原來,意念只是一種作用,從意念再進而分別“喜歡與不喜歡”、“好與不好”那才是“心法”,只要“心法”顯現,“色蘊”就形成了;所以“心法”未顯現前,“色蘊”不是定位在“色法”上,但有許多人總把“五蘊”的“色”,定位在“色塵”或“色法”上。其實,“心法”是從“色蘊”形成之後一連串的緣起因;因為“色塵”源於“眼、耳、鼻、舌、身”與“色、聲、香、味、觸”的相應,是一種物質現象,直到“意根”的加入,產生“意念”,才有法塵與色法的作用,比如:看見物體的顏色,有紅、綠、藍等,有大小、方圓等種種現象,這些都是“色塵”,所以,“色塵”是“根”與“塵”接觸後,“意”根加入而形成法塵,它是一個意念的變化作用,須等“我”進入,生起了分別,才是“心法”。

  所以,有很多人不明白什麼是“心法”?往往把“心法”比喻成“秘密”或是練武的“要訣”,其實“心法”依意念而作用,“我”起分別才是“心法”,心法顯現“色蘊”的形成。但是,色蘊的發起,以至識蘊的完成,其義諦究竟說甚麼?前面所說的理法有了認知,探討其義諦,則關係現實生活中的實例。譬如:說一盞燈。眼見燈,眼是根,燈是塵,根塵相接觸,意加入而有法的作用,這就是從“色塵”而“法塵”的現象;但是“燈”與“我”有什麼關係?必須是“我”使用“燈”,當我與燈發生了分別,比如電燈、油燈、臘燭等的分別,關係價值、亮度、環境條件等。原來“色蘊”中還蘊藏了這麼多問題。

  談“五蘊”,“色蘊”完成,“受蘊”就隨著發動,生起種種感受,因感受而生起思想,有想之後便生起行為,終了而形成識(了別)的結果。比如:五蘊形成,心起分別:利用燈光照明看書,會有什麼感受?如果看武俠小說是看書,看那些其它的書也是看書,甚至不看書,拿燈光做別的事,其中都有不同的感受;因此,“受蘊”也同樣有所蘊藏的內容,比如:看一本專業的書、看心理學、哲學、物理學或有關佛教的書,發起的感受一定與書的內容有關,如果只是感覺“燈光不夠亮”,那隻是分別。其實,燈亮不亮關係的是看得清楚不清楚而已,可見,燈光只是用來照明,看書的內容才會生起感受,這一點要弄清楚。

  “受蘊”生起,產生種種感受,如果看一部經典,覺得批註不合道理,或以前看不懂的批註,現在一看即懂,這些全是感受,而感受有正面的、負面的、有好與壞,感受之後馬上又會產生想,好比:無法確定書中名相的解釋,最好拿一本佛學辭典或其它的工具書,如:《三藏法數》、《法苑珠林》等等,查看辭典或工具書,看書上是怎麼解釋的?這些都是行為動作。因“感受”之後,緊接著是“想”,進而發動行為,完成“行”,用行為來證明所“想”的對不對?經過認識、了解,之後便得到“識”的結果,好比:“咦,這個批註跟另一個一樣”或“兩個批註怎麼差這麼遠”,這又是另一個“想”,其中種種認知,最後會考慮哪個才對?自然會去查字典,看字典怎麼說?這是談:“我”起分別,先有“色蘊”,緊接著一串變化,“受、想、行、識”是“五蘊”的一貫流程。

  可見,“五蘊”的每個過程中都有其蘊藏,好比:“色蘊”蘊藏著「色塵”、“色法”、“心法”;“受蘊”在感受中也會生起另種分別,接觸不同,產生的分別就不同;以“想”而言,它有“正”有“負”,表現多面,最後發起行為,反應所“想”的內涵,就是“識”的結果,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眼前有一盤東西,裡面有糖、水果、各式各樣的食品,如果“色蘊”是這盤可以吃的東西,這就與你產生關係了,即是所謂的誘因,一旦你的“我”生起我要吃什麼的分別,就形成了“色蘊”。其實,想到“要吃什麼好?”其中一定有感受,好比:“這個糖我沒吃過”或“那是什麼,怎麼從未看過”?種種情感反應,都是“感受”;進一步再想:“我該吃什麼才恰當?”如果吃糖,偶而吃一點還可以,吃多了恐怕會變成糖尿病,或者酸的東西,牙齒有病不適合吃,各式各樣的想法,最後一旦確定了,是不是就有行為?最後得到一個結果。所以,從“色蘊”,經“受、想、行”,到確定後的“識”,“五蘊”分開來看好像很長,其,在一剎那間就完成了,一個人的“我”的表現好不好、對與錯、是與非,關鍵就在於能否把“五蘊”的時間拉長,如果拉長了,“我”就可以得到調理的空間,若“五蘊”一氣呵成,剎那間完成,就是憑著自己的知識經驗,未加深思熟就去行,最後的結果一定難臻理想;這就是為什麼《般若學》談“五蘊”,要我們怎樣把“想”的時間距離拉長,讓思考有個緩衝,這樣才有修行的機會。

  感受之後產生“想”,如果只是想,不馬上發動行為,這個想是可以調整的,那麼,五蘊的時間不就拉長了麼?這就是“五蘊”調理自我的關鍵、秘訣,全在“想、行”之間建立起間隔,“想”之後不要馬上“行”,間隔愈大,調理、修養自我的空間越大,而且還不只是讓“間隔”加長而已,更要加以“利用”這個間隔。如果只想不“行”,必然沒個結果,“五蘊”就不會完成作用,那就成了“斷想”、“妄想”、“雜念”或“夢想”?!因此,也就不可能完成什結果,所以,“想”於佛法是依禪定功夫而來:有“想”、“非想”與“非非想”的層次差別,如果“想行”之間能“建立”間隔,並能利用間隔,而後調整。

  可見一個人的“想”,好比:第一個“想”可能只依於自我意識的想,如果能改變方式,多想一想!是不是可以到達“非想”的境界?因此,這個“非想”就不同於原有的想了,可能比原有的“想”更好或更壞,這種種的“想”都稱作“非想”,但它還是不可信,因為其中有正、有負,必須進入“非非想”,肯定不同於原有的“想”,也就是必須是利益的“想”,那才談得上到達“非非想”的境界。

  所以,打從一開始有缺失,到缺失少一點,所展現的“非想”,直至“非非想”,才能進入圓滿無缺失的想的完美性。可見,“想行”之間建立間隔,利用間隔來修行自己,要把握的一個原則就是:人的知識經驗有限,依自己的知識經驗而完成的“想”,最多只能到“非想” ,不可能進入“非非想”,因為要做最後沒有缺失,也就是圓滿無缺失的地步,最好的方式是從佛陀的道理方法著手,調整原來的知識經驗,培養更高的智能,方能到達“非非想”的境界。

  但是“想”的時間與距離長短不一定,如果你具有佛陀的道理與方法,“想”與“非想”可能在一剎那間就能完成,甚至也很容易到達“非非想”的境界;相反的,若不具足佛陀的道理方法,想要到達“非非想”,可能就要花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甚至一輩子。因此,要到達圓滿,完全無缺失的修養境界,一定要認識這些要領,以前當我提到“五蘊調理”的道理與方法,是在“想行”之間建立間隔、加大間隔,還有人笑說:“這大概是你自己發明的吧!”其實,這些道理方法經典中都有提到,只是那些沒看到的人才會說:“沒什麼嘛!只要改變“想”就好了” !憑什麼呢?能確定你“想”的最後都沒有缺失嗎?“想”之後會“行”,一定會得到一個結果,如果你的“想”斷了,成為“妄想”、“雜念”或“夢想”,那是不是就不能表現出修養!也得不到一個結果,那就止於“斷想”,或妄想或雜念或夢想。

  這是“五蘊”在概念上,必須認識的;在方法上,要把握的。還有,“色、受、想、行、識”的過程,其實並無一定順序,從“想”開始,到“行”、“識”,可以再回復到“色”與“受”;也可以從“行”到“識”,回到“色、受、想”;甚至可以從“識”的結果回到“色、受、想、行”,所以,它是循環貫通的,不是一個直行的流程,這點要特別注意。不要認為從“色蘊”開始才有“受、想、行、識”,其實,從任何一個開始,只要依循它的順序都可以的,只是在任何一個循環中,都有一定要把握的“間隔”,好比:從“行、識、色、受”到達“想”,中間如果沒有間隔,所行就不可靠;因此,想改變行之後得到的結果,那就要再調整原來的想,是不是這中間就有個間隔?除非這樣確定了,但究竟有沒有缺失?如果有缺失,還是必須重來。

  所以,學佛修行是去修正我們的行為,我常說:“拿著念珠念佛不是修行、盤腿打坐不是修行、持咒也不是修行,甚至早晚課誦、禮佛都不是修行”,那隻是功課的一些助緣而已,真正的修行是如何維護“身、口、意”,調理“五蘊”,將自己的缺失減至最低,缺失越少,修養就越高,直到圓滿了,都沒有缺失了,你就成佛或成菩薩。這些很談起來似乎很容易理解,但也不是說“念佛、打坐、持咒、禮佛”就錯了,它們只是助緣,完成修養需要各方面的助緣,但也不要把那些就當成主要的。我一直這麼說:“躲到深山獨自修行,找個人跡罕至的地方蓋個精舍、茅蓬用功,看起來好像在修行,也做得了主,一旦回到人群還是做不了主。”如果做不了主,那隻是曾經經歷了些什麼,或體會了些什麼?最後的結果依然是做不了主。

  所以,修行是調理“身、口、意”,包括調理“五蘊”,使你在面對人與事的時候能做得了主,把缺失減至最低,一旦“身、口、意”的行為,“五蘊”的“想”能調理得好,“行”當然也能調理得好。可見,“身、口、意”是行為,“五蘊”的“行”還是少不了行為,只是“身、口、意”三者,“身與口”是從表面著手;“意”是從內在切入;“五蘊”從潛在發起,如果這麼分別:“身口”是粗相,“意”是細相,那麼“五蘊”就是微細相了,這是“五蘊”在大般若經上作概念性的介紹。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合不散義



  這個單元要介紹的是“不合不散”:合是和合、合作,合在一起之意;散是分開、分散。

  談“不合不散”是依於“合與散”的基本道理而來,為什麼要談“合與散”呢?世間常情看事,“和合”是聚在一起的,“散”是離別;而“聚”與“離”,“合”與“散”是相同的道理,它的重點都涉及到人與法的關係;以一個人的色身與法身來說,色身是一個物質體,由“地、水、火、風”四大種性組合而成;法身是精神體,具精神作用,佛法談“合與散”必須從這方面去認識。

  先談四大“地、水、火、風”組合成的色身,四大隻要一個不調和,人就會生病,這就是所謂四大不調。什麼是“散”?就是四種元素少了一個或二、三等稱之為“散”。以四大組合的色身而言,四大若少了一個就會死亡;可見生與死就有“合”與“散”的分別,這是談物質體,也說明了“物質”是要有許多條件和合組成。

  人的色身是四大組合,怎麼去區別認識呢?以“地”而言,地是堅性,以皮、骨頭、肉、五臟等歸屬之;“水”是濕性,血液、唾沫、分泌液屬之;“火”是暖性,像體溫、溫度屬之;“風”是人的呼吸、脈搏。從中可以發現“地”是固體,“水”是液體,火是溫性,風是動性;其中有固體、液體不同的性質。比如談到“火”是溫度,每個人的體溫有高有低,“風”像我們每個人脈搏跳動的次數與呼吸,有急促與緩慢的不同,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發現此四種元素,必須是調和的,人才有一個健全的色身。

  基於四大組合的色身,於物質的現象而言,它有“成、住、壞、空”的作用。色身完成後,存在於世間,慢慢的,會變壞、生病、受傷或老化,壞到最後四大分散了,色身沒有了,也就是色身空亡了,但空不是什麼都沒有,也不是否定,因為人死了還留下一具屍體,要經過一段時空才會成為一堆白骨。如此,以四大的組合與分散來看,死亡的身體於“地”而言還是存在的,但“水”會慢慢的消失,“火”的元素則是人一死它就不存在了,於“風”而言,因為沒有了呼吸、也沒有脈搏跳動的現象,所以“風”就變成一種空相,這是人死時四大分離之相,以物質層面來談它“成、住、壞、空”的規律。譬如以“住”來說,是“常住”或“存在”的現象,好比一座寺院有“常住”──經常住在寺院的人,常存於這個寺院的才是“住相”,如果只到寺院掛單的,那不是“常住”。

  談物質體的色身,從“成、住、壞、空”來看其“合與散”;若要探討精神層面的法身,它的“合與散”就要以“生、住、異、滅”來談;好比一個思想的發生、表現,經過變化到最後消失,是精神作用,要怎樣去表現呢?比方說:肚子餓了是精神現象?還是物質現象?其實是一種精神現象,為什麼?因為肚子餓了,若由物質方面來談是說不清的,若以精神現象來看,知道是餓了!“餓”的產生是因為原來的“飽”漸漸消失了,才會有餓的感覺,如果一直餓下去那還是餓,但要了解“挨餓”的中間有其差異不同,是什麼程度的餓?是一頓飯、還是一天、三天、五天,或者更多天沒吃飯?但不管如何的餓,只要吃了飯,原來的餓是不是就消失了?以餓而言是不是滅了?因此,這精神的現像在理論上我們可發現:“餓”的顯現與存在是一種意識現象,但餓的程度與差異,如果要使原來的餓消失,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意識轉為行為───吃飽,這種精神作用就是“生、住、異、滅”。

  所以,以物質層面來說,一定要吃飯才行;可見,肚子餓了含有物質及精神兩個層面。依自己體會的情感表現,那是精神的;以理性來認識,實質上有沒有吃?或者吃了、消失了,這是指物質層面的意識。由此可以發現,原來精神與物質相互之間的關係,也是有“合”有“散”,分開來看,精神有合有散,物質也有合有散,所以,由“地、水、火、風”組成的是色身,那麼精神層面的法身,究竟是什麼?那就關係到“六根”、“八識”的內涵。

  “六根”:依眼、耳、鼻、舌、身、意,所對是色、聲、香、味、觸、法,其中牽涉到法身的問題。譬如,眼睛看到什麼?其實,眼睛是一個物質體,看到的只是物質,可是為甚麼會產生變化作用,那就轉變成精神層面了。比如,耳朵聽到了什麼?如果耳朵聽到的只是聲音,聲音本身還是物質,但要分辨那個聲音是什麼?其內容要確定,展現的內容,就變成精神作用了。如果聲音的內容是一首音樂、一首歌曲,會是不同的精神意境;也就是說:聽的耳朵與聲音都是物質,而聲音的內容才是精神,從中可以發現人的色身與法身,色身是一個物質體,但會產生變化作用,就有精神的內涵,這樣是不是比較容易理解?

  所以,談“合、散”的關係,與“不合不散”的關係,必須知道我們談的是佛法,不止談人的“色身”有精神與物質的那個“我”而已,必鬚麵對“我”的問題,究竟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去看?人畢竟是人,常執著於“有我”,總認為:我怎樣、這是我的、我餓了、我害怕,我喜歡.....等等,產生種種的我的分別意識;如果以“合與散”來認識人的問題,比方談夫妻關係,在還沒有成為夫妻之前是散的,等到結合了,成為夫妻,便是“合”,這種“合”是不是永遠不變呢?不可能!有的會離婚、分居,何況還有死亡,所以,夫妻的關係會分散,這是常理,從這裡就可以發現合與散的道理。未結婚之前是“散”,那是不是凡男女就一定會成為夫妻?不一定,必須要結合成為夫妻才是“合”,合之後也不是永遠不變,即使不離婚,不分居,但最後因會死亡而分離,可見其中的“合與散”有因緣法則,有因果關係,絕不是單一的,而是相對的。

  所以,談“合與散”,一定先要把這個“​​我”搞清楚,有色身的我、法身的我,還有精神與物質間的關係。以夫妻而言,色身都是物質體,夫妻兩人情投意合成為夫妻,那是精神上的結合,所以,夫妻除了物質的結合,還有精神的結合,但這一種結合在未結合之前,只是一種“散”的現象。其實結合之後,也會產生不同的現象,比如:物質體結合在一起,在精神方面,或許意見不同、想法不同,那就會造成精神方面的“散”,因為兩者的精神展現已經不同了!

  由此可以發現這“合與散”的現象,有現在、過去、未來三種不同的時空,所以,“合與散”必須總合三個不同的時空來看,才知道什麼是“不合不散”,如果只看其中一個時空,肯定不是“合”就是“散”,那什麼才是“不合不散”呢?以三個時空來看,現在是夫妻,在未成為夫妻之前是過去,並沒有“合與散”的存在,現在結婚了,肯定是“合”,但未來如果其中一個死了或離婚了,就有“散”的現象。

  所以,肯定現在是“合”,在“合”之前一定有“散”,“合”之後也會有“散”;如果肯定是一個“散”的現象,那麼在“散”之前先有“合”,才會有“散”,如果從來都沒有“合”又怎會有“散”呢?因此,談合與散必須綜合過去、現在、未來來談。我們看,不是有許多夫妻結了婚又離婚,甚至離婚幾年又復合的現象嗎?這都是“合與散”的變化現象。其實,人往往不是執著物質就是執著精神,有的雖然不是夫妻,但他們志趣相投,有所謂的精神結合,雖然他們沒有物質的色身的結合,但仍有其它物質與精神上的結合,可見,“合與散”的道理,如果分別從“成、住、壞、空”與“生、住、異、滅”兩方面來分析它的道理,就完全不一樣。你會發現“合與散”原來是一個“不合不散”的境界,其間會有“合”有“散”,那隻是一種現像或變化所生起的作用,這生起的作用於物質而言,色身的由“成”至“空”;以精神而言,是由“生”到“滅”,可以確定:原來在一起謂之“合”,分開就是“散”;所以,“合與散”只是一個相對法,告訴我們的道理是:不要因物質的執著而捨棄了精神,也就是不要為了色身而捨棄法身,或為了法身而捨棄色身,因為沒有色身怎麼完成法身?就像如果捨棄了色身,你如何去學習、修養、獲得知識經驗?

  所以,“我”須具備色身,但若執色身而捨法身,就會成為行屍走肉;因此,“我”除了物質體,還有精神層面的內涵,說明了“合與散”也不能執著其中任何一面,但任何一面都具有物質的“成、住、壞、空”與精神的“生、住、異、滅”,這在理論上是無法否定的。真正的問題是我們必須去認識、了解,才不會起執著、生計較,因此,歸根究柢還是因為有“我”。談“不垢不淨”因為有我,“不增不減”也因有我,“不合不散”也因為有我,肯定的,世間本來就有垢有淨、有增有減、有合有散,那麼“我”要怎樣才能顯現“不”的境界?這就需要依循佛陀的道理方法去修養。例如:心經談“色空”的問題,包含有物質、精神的現象,當然現在我們不是在介紹“心經”,只是舉般若部中的例意,所以不作詳細的解說。

  在概念上我們知道,人與事問題的發生是有“合與散”的現象,這只是一個概念而已,但如果你執著「合”就是好,“散”就是不好,那也不對!為什麼?比如夫妻聚合一起,如果兩個人常因意見不合,吵吵鬧鬧的,那還不如散了好。但是不是散了就一定好?也不是!不是有夫妻吵鬧一輩子的嗎?過去有一個心理學家研究這麼的一個案例,他說:有一個太太在還沒有結婚之前,不知道她的先生睡覺會打呼,所以剛結婚時為此呼聲煩惱得睡不著,幾年後,有一天她的先生出差出去了,那個晚上,太太聽不到呼聲反而睡不著。以這種現象來看,究竟存在的是物質還是精神的問題?這就難下結論了!為什麼?因為以物質而言,它只是一個聲音,但以精神而言,起初是噪音,成了習慣後反而變成催眠曲,這是不是一種精神作用?從中可以發現:所謂“不合不散”的好與不好就更容易了解了,所以,絕對不要去分別“合與散”的好、壞,而是要去認識它。

  因此我經常說看經典、聽道理一定要知道法在哪裡?它跟現實有什麼關係?就像我常說的一句話:要把佛​​法融合在現實生活裡,這個佛法才有用,否則用不上的話要它幹什麼?以“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不合不散”來說,必須自問:究竟跟我有什麼關係?當然大有關係!因為世間法不是合就是散、不是增就是減、不是垢就是淨,如果不了解這一道理,就會變成“不干不淨,吃了不生病”一樣的胡塗了,因為沒有道理可說,就不知道法在哪!

  談“合、散”,我們不能只是在文字上看問題,必須要把握“合、散”之間的現象;而且不能只看現在,還必須把過去、未來的時空因緣都放進去認識,如果只執取任何一個時空的“合、散”,那就不可能展現出“不合不散”的道理。談到佛法,常說“佛法無定法”,因為佛法它不是在相對中間作分別,如果從相對中分別,那是世間法,不是佛法。比如世間法有“美醜”、“合散”、“善惡”的分別,佛法說它不是一定的,因為定位在某個時候,會有變化生作用,舉例來說;平常人與人之間,因為一個誤會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將誤會解釋清楚,拉拉手說聲“對不​​起!我很抱歉!”不是問題就解決了嘛?其實,這中間就有“不合不散”的道理在,平常都可用得上,只在於你懂不懂得道理?所以,我常說“懂得道理好修行”,如果不懂道理,所謂的修行辦道,不管是念佛、打坐,最多只是不造業而已,當知在不念佛、不打坐的時候,身口意作得了主嗎?若能!那就不一樣了!“不合不散”就介紹到這裡。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畢竟淨義



  這個單元要談的是“畢竟淨”,前面曾說“不垢不淨”,為什麼這裡還談“畢竟淨”?所謂“畢竟”就是說從一切相對的法顯現出絕對,則此“畢竟”就是絕對的意思,也就是沒有多餘的議論了。

  那麼如何去認識“畢竟淨”呢?好比衣服洗乾淨,就是淨了,穿在身上慢慢會臟;臟後再洗乾淨,不就顯現“乾淨”與“骯髒”的循環現象嗎?我們知道把衣服洗乾淨或把衣服弄髒的都是那個“我”!如果要讓衣服絕對清淨又該從何著手?不穿衣服總可以了吧?其實,真正的關鍵在於“我”;可見,如果那個“我”能畢竟淨的話,連衣服也多餘!如果那個“我”還有垢或淨,則衣服永遠也離不開垢與淨。

  為什麼須以這種方式看問題呢?其實追究起來,“我”能絕對淨嗎?那就先要了解“我”的成份:“我”有色身之我和法身之我,有“業我”與“道我”,除了這些,哪裡還可以發現“我”的存在?“我”是怎麼發生的?清淨的我與骯髒的我、煩惱的我與覺悟的我、隨業而來承受業報的我與正在修行菩提的“行者”的我,一定是關係到什麼,那個“我”才會顯現,如果一切都不發生,“我”又藏於何處?這是要建立的第一個觀念。

  第二個觀念是:人會執著於“有我”,比如:不小心碰撞到什麼地方會喊疼,如果問哪裡疼?碰到頭會說頭疼,碰到肩膀會說肩膀疼,但究竟哪一個才是“我”?能不能說碰到的部位就是“我”?其實,說“是”也可以,說“不是”也可以,為什麼?以“是”來說,因為任何一個部位都是“我”!基於整體的我,本來就擁有各個部位,而疼痛的部位則是一個分別出來的“我”,可見以“眼、耳、鼻、舌、身、意”六個根本來看,究竟哪個是“我”?但如果只就“眼、耳、鼻、舌、身、意”去看一個人的“我”,設若不接觸“色、聲、香、味、觸、法”外在的色塵緣境,這個“我”也顯現不出來,可見只有根本,若無塵緣,這個“我”是不起作用的,不起作用,當然“我”就不存在了。

  再看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我”,如果“色蘊”不形成,那個“我”會不會顯現?也不會!事實上,五蘊就是那個“我”?當“色蘊”形成後,“受、想、行、識”跟著作用,就是一個“我”的展現,我感受、我想、我要....最後得到一個結果,從這些道理方法上,可以發現一個法的問題:“我”,以整體而言,有六根、八識、有五蘊與地、水、火、風四大種性,“我”就是由這些組合起來的,但如果這些東西不起變化、不生作用,“我”也只不過是個物質體,必須生起變化、產生作用,才有精神的展現,那個“我”才顯現出來;可見,精神作用如果沒有色身為本體,那個“我”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了解了這個概念,進一步來看物質的我與精神的我,其實真正問題在於:“我”所表現出來的行為都是相對的,好比:我歡喜、我討厭,我哭、我笑,我愛、我恨,我美、我醜等,這些都涉及到相對;於此可以發現凡是涉及到相對的分別,這個“我”就是不清淨的,可見“我”生起分別,不管是“好”或“不好”都同樣不清淨。說“不好的”是不清淨,這誰都能接受;但為什麼說“好的”也不清淨呢?就以人來說,說“好”究竟是以什麼為標準?好比臭豆腐那麼臭,那個氣味很不好聞,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喜歡吃,而且說好吃呢?所以,說“好”也是不清淨的,當然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而已,涉及到這方面的問題還相當多,比如:喜歡一個人或者說夫妻的關係,這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如果要談“清淨”,其實都是不清淨的。

  以此而言,在修行上仍無法把握些什麼;就以“五停心觀”的“不淨觀”──白骨觀來看,如果看到一個小伙子很帥或一個女人很漂亮,硬要說他(她)是骯髒的,像一堆死人骨頭,那並不表示你的這個“我”就清淨了,為什麼?因為已違背了人的基本,而佛法並不否定人的現實觀念,但為什麼還要提出“不淨觀”、“白骨觀”呢?就必須了解其中的法義。前面已談過“但有名”,要知道它的法義,才能顯現“畢竟淨”;好比看到帥哥、美女,如果只站在欣賞的角度,並不產生情感作用的話,那個“我”其實是清淨的,只不過還不是“畢竟清淨”,也許他本身已有婚姻關係,或者他是出家師父或天主教裡的神父,於他們的身份根本不適合,雖然不能說他們是“畢竟清淨”的,但至少他的“我意識”是清淨的。

  之所以要談“不淨觀”──白骨觀,那是因為面對“色”相,所產生的迷惑與執著,生起染心,才用這些方法教你怎樣面對所謂的“表色” ,了解受迷惑的誘因,比如:面對一個帥氣的男孩子或漂亮的女孩子,以世俗人而言,會迷惑是無可厚非的事,但如果是一個修行辦道的人,就必須要有道理、方法來幫你排除,調整於“色”的迷惑,否則就是不清淨;這樣做是不是就“畢竟淨”了呢?其實,那還只是依於一些方法,讓自己不執著、不計較,不生起染心的“淨”而已。甚麼才是真正的“畢竟淨”?就像剛剛舉“穿衣服”為例,所有的關鍵就在那個“我”,其實涉及美色當前的也是那個“我”;涉及任何一種執著、計較,生起染心的事與物,也是那個“我”,所以才說:如果“我淨”什麼都淨;如果“我不淨”,什麼也不淨!

  那麼究竟什麼時候“我”才是“畢竟淨”呢?是不是死了就淨了?死,依這一生來說的確盡了,因為你的“我”再也不會產生計較、執著,不會起染心了;但如果那個“我”還有業的話,業就是“不淨”的根源,一定要業完全清淨了,這個“我”才會完全清淨,所謂“畢竟淨”,可以把握一個關鍵性的道理──“業淨則我淨”。

  業若不淨,則只是暫時於“垢與淨”上的分別、選擇而已。所以,談“淨”,千萬不要以為否定了就是清淨,事實上是否定不了的。比如:談身、口、意三者的造作行為,外在的身體、言語行為可以做到不動,內在的意念行為動不動呢?由此可見,那個“我”還是不清淨,因為身、口的發動源於內在的意念,真正的“我淨”不是完全不動了,而是根本沒有業的作用了,當然就不會有造作的行為。很多人以為不動就是打坐、入定,以為不動則“我”就清淨,但你能永遠“不出定”嗎?不可能!因為入定只是暫時性的不去造作而已,並不表示就是“淨”,必須達到絕對清淨的境界,才叫“畢竟淨”,否則還只是在“淨與垢”上的分別選擇而已。

  從以上的理論可以發現一個問題:“畢竟淨”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境界?業清淨了,如果還有“道”,那也不是畢竟清淨!唯有“業”完全清淨了,“道”也不需要了,才是真正的“畢竟淨”,也就是“究竟空”。但“究竟空”是“空”什麼呢?不是空體、空用、空相,還要空境,也就是“體、用、相、境”都要像虛空一樣,才是涅槃境界;所以“究竟空”就是涅槃現象,是在“畢竟淨”完成之後,所展現的一種境界,也就是“無餘涅槃”的境界;如果還有“有餘”的話,仍然是在“淨與垢”上起分別與選擇,如何像蓮花出污泥而不染?或像蓮藕住污泥而不染?但這還只是執著於“淨”;如果就“垢”是業,“淨”是道,而是需要依賴“道”的維護才不受污染,直到“業”清淨了,“道”也不需要了,才能入達寂滅的世界,那才是涅槃。其實,這只是談境界的問題,一般在修養上有所謂“有餘”涅槃之說,已為到達了“究竟空”的修養,他忘了人還活著,是不是死了就是“涅槃”呢?也不是,一定得出離了三界六道,“我”已沒有計較、執著,已不再受生死輪迴了,才能說入達涅槃、寂靜的世界,或者是佛菩薩的境界。

  知道了“畢竟淨”的道理與方法,也知道了它的下手處,但到達了“畢竟淨”又怎麼樣?也就是入了“涅槃境界”又怎麼樣?或者說“成佛了”又怎麼樣?很多人一遇到別人這麼問到這些,就啞口無言,因為他並不知道,這不是“怎麼樣”的問題,而是你能不能進到那個境界,能不能成佛成菩薩;如果不能,告訴你怎麼樣也沒有用。舉例來說:大學畢業進研究所,再讀碩士班、博士班,一般人為什麼不會問:“拿到博士學位後又怎麼樣?”因為大家都了解,如果一個人拿到博士學位,擁有了專業的知識經驗就可以怎麼樣,為什麼反而會問“入涅槃境界”、“成佛了”怎麼樣?

  可見,一般對“涅槃”及“成佛的結果”很陌生,才會經不起別人的問,也的確,因為他本身還沒有進入涅槃、也沒有成佛,當然不懂,即使曾經聽說,在現實中似乎也從未看到典範,而博士卻處處可見,至少,得到博士學位可以從事教授工作,可以教化人,受人重視與尊敬;而對於涅槃與佛是那麼的陌生,即使知道一些名相,略懂一些法義,卻因為還未進入涅槃境界,未到達佛菩薩境界,所以不堪別人這麼問;話說回來,如果有人問:“念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到了西方極樂世界又怎麼樣呢”?我們會說出一番道理,比如:在西方極樂世界不像娑婆世界一樣受苦,在那裡修行辦道很方便,至少不必為衣食忙碌。也不會有無明煩惱,因為那是一個極樂的環境。其實,你又沒有去過極樂世界怎麼會知道這麼多?還不是透過經典上的記錄而得知,而“涅槃”難道就沒有記錄嗎?“佛果”沒有記錄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分別?因為佛法一向講求“圓融無礙”。其實“畢竟淨”也一樣!“畢竟”的“淨”是一個圓淨,圓滿的淨,是究竟的。

  可見,對於佛法的道理、方法及修行可能得到的結果無法把握,源於沒有真正的去熟悉它,真能熟悉才可以達到“圓融無礙”,否則處處是障礙!比如人家隨便問你一句,你就不知道怎麼辦?不談別的,不是很多人拿××分身發光的事當笑話嗎?最近桃園縣有一位縣長候選人,他從不參加電視會談,卻把掛西裝衣服的架子擺在椅子上,再掛上一件衣服,說是他的分身,正在活動的是主尊,這成了一種諷刺。可是有很多人會以“人不在,精神在”的方式去認識本尊和分身,其實,所謂發光的照片都已證實了真相,很多人卻仍然相信,還說是親眼所見,如果說句略帶諷刺的話,出家人每逢初六、十六、二十六要剃髮,如果用刀片把頭髮刮得乾乾淨淨,吃完飯後,臉上的油不洗,那也是發光,還真的發光呢!但在黑暗的地方還是看不見,一定要有光亮的地方才能顯現;所以,為什麼佛陀說:“眾生是可憐憫的”?因為眾生是在迷惑中過日子,還迷惑得很歡喜,比如去KTV、卡拉OK,又唱、又吃、又喝,置身於聲、色的迷惑裡,一旦把口袋的錢花完了,走出門後,一陣冷風吹來,想一想:究竟得到了什麼?!但仍有人自認為有滿足感。

  在電視上看到一則訊息:有謂餐廳的飯、菜不貴,但酒的價格卻非常昂貴,其實,為什麼酒很貴呢?因為一瓶洋酒,如果只喝一杯則花費有限,而如果一群人去吃喝那就不一樣了,一瓶不夠,二瓶、三瓶接著喝,結帳時當然花費貴得不得了!尤其如果是十來個坐成一桌,一瓶洋酒不夠,每個人一杯最後結算起來,如果是親兄弟明算帳,大家平分那倒好,如果是別人作東,人的“我”就會在那作祟:“反正不是我出錢”!就猛喝;所以,談“畢竟淨”必須從“我”去究竟清淨,那才是“畢竟淨”,如果只在事物道理上“淨”了,只是概念而已,事實上並不能達到“畢竟”的境界。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空相義



  空相義──前面曾經談過“十八空相”,為什麼現在又談“空相義”?其實,“十八空相”是針對“空”做認識與辨別,而“空相義”則是“究竟空相”之義,有探討、究竟的意思。

  換言之“十八空相”是談“空相的樣子”,只從“相”去認識“空”,探討在什麼情況和現象之下叫做“空”;“空相義”則是談“空相的境界”,究竟“空”在“相”上怎麼去把握,等於把“空”的義理做一個總結。

  大家都熟悉《心經》中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四句話,可見“十八空”不是談“色法空”,而是對色法、心法做認識,並不究竟。舉例來說,現實生活中,我們總離不開世間“衣、食、住、行、育、樂”一切法,是造作成業的根源,因此眾生帶著業來到世間,唯恐不知“過去所做的,現在要承受”,佛法才會提出“十八空相”的道理,幫助我們去面對現實環境;只不過道理、方法還不究竟,必須進一步談“空相義”,所以“究竟空相”之義,如果把標題換成“究竟空相義”就更容易把握。

  《心經》談“色”與“空”的問題,請問這個“色”應定位在哪裡?一般頂多定位在所謂的物質或精神上,或者從人的“五根”接觸“五塵”來分別“色”,其實是不夠的。《心經》談“色空”是以人的五蘊──“色、受、想、行、識”來說,五蘊是心的變化作用,所謂“心為主宰”,就是一個“自我”的變化作用,從“色受想行識”生起變化、產生作用,可以了解人的自我;自我之所以會生起變化作用,都是依五蘊而來。要知道《心經》在“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後面還有一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所以,談的就是五蘊。所以,“五蘊”之“色”,不只是談“表色”、“色相”或“色法”而已,是依於“色塵”轉變為“色法”,完成“心法”,相應成為五蘊的“色”,發起“受、想、行、識”的變化作用,如果把“色蘊”弄清楚,“受想行識”四蘊也相繼明了。

  進一步要怎麼去了解“色與空”的關係?剛剛已說此“色”不是“表色”、“色相”、“色法”,但也不捨棄這些,為什麼?因為“色蘊”的形成來自於色塵、色法、心法,“色心”相應才會顯現“色蘊”。“色蘊”是一個自我意識的開端,源於眼睛所看、耳朵所聽(餘根類推)的“色塵”(概指色聲香味觸諸塵)而產生意念,意念發起“色法” ,自我意識一起分別,五蘊頭一個完成的就是“色蘊”,這就是“色的形成”。千萬不要把“色”只擺在“色塵”或“色法”上,來看“色與空”的關係,那會錯得一塌胡塗,怎麼說呢?我們常聽到有些人一談佛法,談到“色即是空”,就拿一個玻璃杯說:你看!這就是“色”;再把玻璃杯往地下一扔,指著一地玻璃碎片說:你看!這個玻璃杯就“空”了;其實,他是執著於“表色”“色相”和“色法”,完全忘了:即使把玻璃杯砸碎了,還有一堆玻璃渣,並沒有空掉。

  所以,這裡談空之“相”,不是談空之“體”。在前面的“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不合不散”中已談到本體“空”,必須從“成、住、壞、空”、“生、住、異、滅”作認識;這裡談“空相”,是從相上面去談“空”,如果不能把握這個道理,“色即是空”就會變成只談“色法”、“色塵”了。所以,這裡談“空相”,是以五蘊的“色蘊”之形成及如何認識來看,因為色蘊是我們自我意識的分別,它來自意念,意念又來自於根、塵相接觸,才會產生分別,這是色塵、色法與心法的關係。

  所以,要了解為什麼“色蘊”本是空呢?因為,它是根據根塵相觸,意念的產生而來的,如果根塵不相接觸,意念不生,“我”就不起分別,於五蘊的“色蘊”來說,不起變化、作用,等於是一個“空相”。《心經》為什麼要談“色即是空”或“色不異空”的道理呢?因為,根與塵如果不接觸,意念不起,“我”就不會起分別,那這個“我”就如同死的“我”了,那可能嗎?所以,人只要還活著,根、塵一定會接觸,意念也會生起;如果知道“色、受、想、行、識”五蘊的變化作用,其中有一個“空”的境界存在,如果能突破的話,就不會以自我意識去論道,或談事物的問題了。

  舉例來看“五蘊與空”的關係,且莫只擺在“色與空”的關係上;依五蘊來看空,假使你看到一樣東西,產生了這樣、那樣的想法分別,可知在這之前就已經歷了多少過程?很少人會去考慮這個問題;要知道在“我想怎樣”之時,一定是你已經看到了什麼,聽到了什麼,根與塵已經接觸了,意念也發生了,“色蘊”已形成,有了感受,才會“我想怎麼樣.....”。所以“我想.....”之前有一連串的經歷,其時間距離幾乎是在一剎那之間就已完成;相反的,如果“想”沒有生起,那表示跟你沒有關係,“我”未生起分別,源於根塵也不接觸,意念沒有產生作用,當然跟那個“我”就沒有關係。

  事實上,一旦你有了“我想…”的意念,表示之前的經歷都發生了,只是我們忽略了前面整個的開端與過程,“我想怎麼樣”接著就有“行”、“識”的發動,在準備怎麼做之下,必然的會得到一個結果。但如果根本不想怎麼樣,必然“行”、“識”不會發生,因為它連“受”、“想”都沒有完成。所以,五蘊的變化與作用是不是其中有一個“空”的境界存在?一定要“我”起分別,經過修養、突破才會產生。如果“我”不起分別,便是處在一個“空相”的境界,但這只是第一個現象,更進一步?一旦“我”起了分別,此時也可能會產生“空相”,如不能產生“空相”,源於你的“想”有計較、執著,“我”才無法顯現“空相”,這是第二種把握“空相”的機會;如果還有第三個機會“我想怎麼樣”,這“怎麼樣”一定是關係到什麼?比如:人家拿出一個東西問你要不要?你想一想,生起“要或不要”的分別,那麼“我想怎麼樣....”實際上就已經確定了。如果以現代的邏輯學、形上學或理則學來看,有個新名詞──“三度空間”就具有這個意涵。可見,原來佛法早就提到“三度空間”了,只是我們平常並不知“三度空間”要從什麼地方去看,其實就在五蘊裡。因為五蘊的本身,要形成“色蘊”才有“受、想、行、識”的發起,“色蘊”不形成就是空相,這是第一度空間;第二個,色蘊空間的形成是因為“我”起分別,如果此事與你無關,“我”不起分別,不就是第二度空間嗎?如果這時你確定了什麼,一定是根據你的意念而起分別,意念的分別又是根據眼睛所看、耳朵所聽而來,但究竟看得、聽得正確不正確?所表現的是不是自我意識?這之中又會有另一個空相,由此就很容易去把握發現所謂的“三度空間”了。

  但這三度空間並不是佛法的究竟,因為它仍然關係到“世間法”,為什麼?因你所看到的、聽到的仍是世間的一切,你的意念起分別,是依過去的經驗而來,如果“色受想行識”並未經過修養,還是以一個世俗人的條件面對問題,究竟又能把握什麼?會直接了當的表現“我喜歡”、“我討厭”,五蘊一氣呵成就完成了。如果再進一步去分析:究竟“我”喜歡的是什麼?討厭的又是什麼?探討這個“我”,是眼睛喜歡、還是耳朵喜歡?假使一個東西都還認識不清楚,在不能確定之下,就認為我喜歡、我不喜歡,那就是自我意識的情感作用而已。以世俗人來說,過於感性,可能會失之於莽撞,理性一點才能保持冷靜,足見人的感性是可以調整的。所以,依於人的基本問題或者理論,佛陀就發現了一個秘密──“想”之後不馬上“行”。

  照聖賢孔子所言:“三思而後行”,在“想行之間”好像也有個間隔,但這個間隔不是佛法的間隔;佛法的間隔是怎樣利用這個間隔,讓你的“想”調整為“非想”,以至於“非非想”、“清淨想”。由此可知,我過去介紹課程一直講究的,也是千佛山的一個重要課題──“想行之間”要建立起間隔,要好好的利用這個間隔,在未行之前,調整、修養所“想”,不可但憑自我意識,而是依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道理、方法,依教如法去行修,你的“想”才不會淪於自我意識,因為自我意識的“想”離不開世間法;為此,如果突破了自我意識,就等於突破了世間法,才有出離的機會。所以,若能把色蘊認清楚,緊接的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其實都是相同的道理,因為最後,都是以究竟空​​境而完成。

  舉例來說,“我有多少財產”?這其中不就已有內容了嗎?於此,我們首先要探討的第一個問題是:“你來到這世界時,本來就有這麼多財產嗎”?相信沒有!接著你從小到大,又是何時開始才擁有這麼多財產的?這問題頗值得思考,如果你是“經過十年、八年或者二十年奮鬥,才有今天這一點財產。”這就已肯定在十年、二十年之前,你並沒有這些財產,也就是說:現在擁有的財產並非平白而有,是經過十年、二十年的經營才擁有的,而即使你現在擁有這些財產,仍要過日子,要過日子就一定要花費,財產會漸漸減少,所以,一定要有收入才能彌補支出,其結餘財產才會增多,否則只落得:“想當年我有多少財產”,於事無補!

  所以,從探討問題,到考量財產的維護,進而繼續工作以收入彌補支出,這其中的“想”不就已有改變了?!如果是“先花了再說”,那就是想行之間沒有間隔,“色、受、想、行、識”一氣呵成。因此,如果能把“想”做一個調整、修養,讓原有的不好有所提升,不好的就會變成好的,好的也會更好。如果想行之間沒有一個間隔,又不知道如何利用這個空間去調整、修養,便很容易造成:現在認為有什麼,最後可能什麼都沒有!其實談這些,說明了每一個過程的“現在”都不相同,因為每一個現在有過去,還有未來,“現在”也只是這一刻的“現在”,並不包括所有的現在,如果就任何一個現在來說,那可以!但下一個現在,能不能維護這一個“現在”的說法呢?如果不能把握,那就是“想”了之後馬上就接著「行”與“識”,五蘊很快的就完成一個結果,毫無“空相”可言,只是“我相”而已,更不可能顯現“究竟空”的道理,《金剛經》所說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其實就是“究竟空”最好的詮釋,如果能以此作觀行,就能入達真正的“究竟空相”。

  但如果把“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錯解為“你何必那麼計較、在乎?”就會成為一種消極的論調,因此,必須要把五蘊的空相義“究竟空”弄清楚,再拿這四句話來做結論,才真正了解“究竟空義”在哪?否則像吃飯一樣:餓了、空了就吃,吃了就不空了!吃了又會慢慢的消化,結果還是會餓、會空,那究竟真正空了什麼?其實,空的不是食物,是食物中的營養,那才是維護色身價值之所在。但真正的營養的來源並不是單一的,它來自各式各樣的飯、菜。可見,這其中還是一個空相,而究竟空相是說:食物是一回事,真正的“空相”不是什麼都沒有,是依於那個“有”,我們不要去計較、執著那個“有”,這種顯現的空相才是空相,否則只是空亡,尤其“究竟空相”要把握的是以五蘊來說,這就是談“究竟空相”的道理。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可得義



  本單元要談的是“不可得”。《心經》裡有一句:“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其實就是“不可得”的意思。

  為什麼要談“不可得”呢?因為一般人執著於“可得”,以為可以從現實中得到什麼;大般若經的“不可得”就不能解釋為“不可以得到什麼”,因為“不”是一個獨立的語意,是依於“可得”而言“不”,如果把“不可得”當成“不可以得到”,那就成了命令式的語句,佛法是沒有命令的言詞,這在名相的認識上首先要把握的。

  為什麼說“不可得”呢?因為“無所得”。一般人總執著於“有所得”,那就是“可得”,舉個例子來說:男女結婚,男的喜歡女的,女的也願意嫁給男的,但對於女的來說,心裡並不一定愛那個男的,她可能愛的只是他的財產、地位,所以男的只娶到人,並未獲得女方的心,可見表面上好像得到了什麼,其實對男的來說,得到的只是色身;女的得到的是物質,兩者都是從物質上去取得,並沒有精神上的結合,因為“心”是精神作用,“人”這個色體、地位、財產都還是物質,所以在精神上是“無所得”的。

  因此常有這種情形:夫妻感情很好,一方臨時出門去旅行或回娘家、出差…,心卻還留在家裡,這就可以發現“可得不可得”的道理了。再舉一個例子:吃飯時有飯、有菜,但往往人會強調色香味,甚至強調所謂的“名人名菜”、“滿漢全席”......其實,不都是吃嗎?但有人主張粗茶淡飯,講求“菜根香”,而是不是這些就是好的,那些就不好呢?其實都還在物相的“好”與“不好”上執著,可見“不可得”不是“不可以得”,而是究竟你得到的是什麼?如果認為得到了什麼,事實上並不盡然,因為你得到的只是自己認為的。

  比如:“吃的問題”,我們需要的是營養,吃得再好,如果營養過剩也會成病。相反的,粗茶淡飯菜根香,如果營養不良也會生病,可見飲食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健康,吃得好或吃得差並不是問題,營養夠才重要;但人往往不以這種方式來看,誤解了“不可得”的意思,比如:吃東西講求色香味及營養,也沒錯!但有些人卻認為是一種浪費,吃那麼好難道就會多長一塊肉嗎?吃的不好就會死嗎?甚至把話題轉成──你看這個世界,有多少貧苦的人,什麼都沒得吃,難道他們不是人嗎?如果以這種方式去認識“不可得”,好像也不對的。

  以吃來說“可得不可得”,要從什麼地方去認識?其實吃得再好或者不好,都不是問題,為什麼而“吃”才是重點;如果把握“為了維護身體的健康”這個原則,就無所謂“可得不可得”了,因為即使山珍海味,色香味俱全,能保留的也只是營養成份,剩餘的還不是變成廢物?雖然如此,但也不能說:反正吃得再好,最後不也成了排泄物,又有什麼好執著的?!

  其實說“好”,還得看定位在哪裡?如果吃的營養,足夠身體的需要,那就吃對了,否則不是營養過剩就是營養不良。由此可見“不可得”並不是“不可以得”,其中在乎的是“你做這件事究竟為了什麼”?能得到什麼饒益?如果不能把握這些原則就是有“可得”、“不可得”了。

  所以說:“不可得”,不是否定你的“可得”,只要是人都得維護色身。目前有的年輕人不喜歡讀書,搬出的理由是:“王永慶也是小學畢業的,他的公司部下不都是大學生、博士嗎?為什麼一定要念那麼多書?”這些話聽起來好像頗有道理,如果再問:“那你能不能像王永慶一樣呢?難道不讀書就是王永慶嗎?”再看許多學佛的人說:“學佛又不一定要認識字!”其實認不認識字不是問題,但若為了強調六祖惠能大師不識字,也能成為一代祖師,那就變成有“可得”、“不可得”了。再說六祖惠能大師不識字,你的修養及境界能不能跟他一樣呢?

  就像學佛,你是學釋迦牟尼佛的“八相成道”,還是學他的道理方法?其中有很大的差別,如果學的是釋迦牟尼佛的“八相成道”,那得先找一個國王投胎,成為他的兒子,因為釋迦牟尼佛的第一相是太子身,你看!頭一個就不可能了,其它更不用談;如果學的是他的道理方法,那些道理方法就是他實際體驗出來的心得。“學佛可以成佛”,而現在有很多人學佛打坐,就學那雕刻的佛像金身,其實,那不是學佛而是學木頭。

  所以,找許多理由否定“得”或“不得”,都不是“法”,只是一種自我意識而已,因為人世間的一切都是以自我意識來看,認為我可以得到什麼?已經得到什麼?或者說擁有了什麼?事實上,真正擁有了嗎?再看台灣這些年,常常有許多大工廠,一把火就把它燒得精光,七、八年前有一個開出租車的,他的出租車是“奔馳三百”,令人頗覺奇怪!為什麼開出租車還用那麼好的車?當時我的反應就是:這個人絕不是開出租車的。後來被新聞記者發現了,採訪他,他說:“我原來是個董事長,因為生意失敗了,將所有的設備賣了,把債還清後,只剩下這麼一部車拿來當賺錢的工具”,有人勸他:“把這一部車也賣了,換一部比較便宜的車,不是更好嗎?”他說:“你錯了!如果這樣,我就會一輩子開出租車了,如果我開著這麼一部曾經當董事長時的車,至少還有一種刺激、策勵的作用。”這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從這個例子來看,你說究竟“可得”還是“不可得”?

  可見,你是你,他是他,其實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以自己認定的就算數,因為自我的分別意識常會去做選擇,這些選擇往往都是執著、計較,所以大般若經才要談“可得不可得”。

  進一步談“法”,究竟“可不可得”?以病與藥來說,藥是治病的,病需藥來治,好比吃了感冒藥,治好感冒後,是不是藥有效就再多買幾瓶放著?其實,感冒既已治好,若還執著於藥,豈不等於準備再患感冒?要知道,下次感冒的性質有可能不相同,那麼這個藥也不一定有用了,這是“不可得”的一個觀念。

  再進一步看,藥本來是治病的,病好了,藥也沒有用了,為什麼還要去執著?所以,這也是一個“可得”、“不可得”的道理,但這是從“現實面”來看,現在再從“法”上看“煩惱與菩提”,如果煩惱是一種現象,菩提也是一種現象,但如果沒有道理方法,你能不能從煩惱中顯現菩提?那是不可能的!可見,必須運用佛陀的道理方法轉煩惱成菩提,一旦煩惱消失了,菩提展現了,這個“法”對你(你)也就沒有用了,如果以後有同樣的煩惱,也不可能拿同樣的道理方法去化解。

  所以,為什麼佛法會有八萬四千法門?就像有人說:你看基督教的聖經薄薄一本,佛教的經典卻一櫃子都裝不下,其實,一味單方不能治百病,因此經典上特別強調一句話──“應病與藥”,相應於什麼樣的病,給予什麼樣的藥,等於說有什麼樣的煩惱,需要什麼樣的道理方法來對治。因為,人的煩惱在名字上相同,內容卻不同,而且每一個煩惱涉及的“為什麼”都不相同,所以若談“可得”、“不可得”,從“世俗的現實”以至“法的認識”都須要正確的觀念。

  如果世間法不可得,其實出世法也不可得,甚至於佛法也不可得,既然“不可得”那還要它做什麼?因為,世間法是佛法的基礎,出世間法是依於一些道理方法,怎樣去突破世間的缺失,所完成的圓滿才叫做佛法,這只是一個理論,其中的關鍵性係於佛陀的道理方法的運用。其實,如果你已經是佛菩薩了,釋迦牟尼佛的道理方法對你來說沒有一點用處,但真正沒用嗎?也不盡然!因為,以個人的修養來說,已完成了,但如果要幫助別人仍需要它,這其中是不是就有“可得”也有“不可得”?

  所以,千萬不要把“不可得”,認為就是“不可以得”,那就變成命令了,佛法不是這麼說的,它是依於世間人認為“可以得到一些什麼”或者“可以擁有一些什麼”,但其中還有“不一定”,比如:以某一時間性來說,可以!但換了一個時間,可能就不可以了!因此這“可得”與“不可得”,還有時間與空間上的限制;也就是說在某一個時間上它有這種現象,但在某一個空間裡,可能不一定用得上,即使在某一個空間用得上,時間也絕非相同,因為任何一個時間有不同的空間,任何的空間也有不同的時間。

  所以“可得”與“不可得”,不可一概而論,舉例來說:比如學會了中文,口說可以,但並不表示會說就一定認識字,就算認識字那也不一定會寫文章;相反的,如果會寫文章就一定認識字,也一定會說,雖然有可能不一定說得很好,你看這中間有多少的“不一定”?所以,“不可得”的“不”就是“不一定”的意思,它不是肯定的。因此“不可得”是從“無所得”而來,而“無所得”又是從“有所得”突破而顯現的;所以,要把握的是這個“可得”──由“有得”而來,唯有突破“有得”,才能夠達到“無得”亦即“無所得”,最後突破了“無所得”才能再進入“不可得”的法義。

  再舉一個比較容易把握的例子,比如:這本“大般若經”談的是佛法的道理方法,如果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全都看過了,也了解其中的道理,但究竟你得到了什麼?如果你說:“當然是得到其中的道理方法”,但別人如果跟你開玩笑:“請你拿給我看看!”“可以呀!你聽我說!”推究一下,發現:沒有書本為什麼你能記得這麼多?你又把道理方法放在哪?若說放在第八識,但第八識又是個什麼樣子?真正要探討的是:你說“得到”一定要有個地方存放啊!可見,這所謂的“得”是已經突破了“有得”,它是一種“無得”的現象,亦即本來是“有所得”,得到其中的道理方法,但究竟放在哪裡?這是一個“無所得”的現象。

  以上是從相上來說,從“有”的突破到達“無”的現象,才有機會進入“不可得”的法義;比如現在讀的是一部“般若經”,但有人還是認為《阿彌陀經》較適合他,因此“般若經”再怎麼好,對他來說也沒有用,所以,真正在乎的是要達到“不可得”的境界,才說一個法師應該對“三藏十二部”都要熟練,絕不能只懂其中之一,而其它的都不會,那就不算是熟悉佛法的法師了,因為對自己而言,你只能夠說你專修什麼,如果要度眾生,的確,人家需要什麼,你就要能說什麼!否則只是“有所得”而已,連“無所得”的境界都沒有,當然更不可能談到“不可得”了。

  由此可見“不可得”是從“有所得”突破,才能到達“無所得”的,而以“可得”的法義去看它的“不一定”,這才是“不可得”真正的法義。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波羅蜜行



  這一個單元,要介紹的是“波羅蜜行”。

  波羅蜜行含蓋很多內容,包括了六波羅蜜的行法及對治法,此外還涉及九十波羅蜜,不過還是以“波羅蜜行”為一個單元,六波羅蜜的“行法與對治法”另作一個單元來談,因為九十波羅蜜要分好幾個單元,所以可能要用很多的時間來談。

  之前已介紹了波羅蜜的意思,單純的波羅蜜是指一種方法,如果談“波羅蜜多”,它的範圍就擴大了,因為它涉及到六波羅蜜或是九十波羅蜜,而波羅蜜多的“多”字,並不是指多少的多,如果以梵音來發音,其實波羅蜜多不能稱作“波羅蜜多”,應該是“帕爾蜜陀”,因此波羅蜜和波羅蜜多,兩者的意思便不相同。

  “波羅蜜”在佛學辭典上,翻譯成“到彼岸”,但“到彼岸”究竟是站在什麼立場來說?以人而言,此岸是娑婆世界,是個苦的世界,而彼岸也不只是講極樂世界,因為凡所有的佛世界都是樂的世界,在佛法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離苦得樂” ,告訴我們怎樣出離娑婆世界之苦,以到達佛世界的樂。所以,波羅蜜如果直接翻成“到彼岸”,只是名相上的翻譯,並沒有說出到彼岸的方法。

  到彼岸一定有其方法,在什麼情況下,用什麼方法去面對?因此,波羅蜜翻譯成“方法”,反而容易把握,好比:六波羅蜜中有“施波羅蜜”,是說明布施的方法;“戒波羅蜜”是談怎樣莊嚴戒行的方法;“忍波羅蜜”談如何在苦的環境中安忍的方法,須知只提到波羅蜜是不夠的,“波羅蜜”只是個概念,一定要提出它是什麼樣的方法;比方談“精進波羅蜜”,說明了“到彼岸”不僅有道理,還要有方法,怎樣以精進的修養,能夠離苦得樂,提出的是精進的方法,稱之為“精進波羅蜜”。

  未談波羅蜜的內容之前,先須了解波羅蜜的概念。所謂波羅蜜行,“行”是一種行法或修行,其中包含了因緣法則與因果關係,所以,波羅蜜行於因果而言,“行”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造作勢必有完成的因,才會得到什麼樣的果;這是行的因果關係;比如說:這個“行”是清淨業的話,那麼所得當然是道的果,絕不可能從業上去修養,所以說造作業因,必得業果!至於“行”是以行法而言,除了因與果的關係,還有因緣法則,為什麼?假使以清淨業來說,事實上是清淨過去業的因,如果現在歡喜承受業的果,就是在清淨業;同時在清淨業的當中,現在是在造作業的因,同時必受未來的果。因此,清淨業因,得到道的果,有一種果與因的關係存在,也就是清淨業的因,自然業的果報就能化解掉,而在承受業的果報的同時,又能修行道,建立道的因,當然未來得到的是道的果。

  所以說,清淨業的因,最後得到的是道的果,但也不能完全以這種方式看,因為這違背了因果定律的說法,為什麼?所謂“如是因得如是果”,造作業因當然得業果,如果現在清淨業因,那就得業果嗎?這在因果律上很容易造成誤會,所以要留意,佛法不能只從一個開始到一個結果來論事,而忽略了它的過程,因為過程中還涉及到許許多多的因緣法則的問題。比如:一個業的因,所緣是業的話,得到的當然是業的果;如果所緣改變成道,當然得到的就是道的果,怎麼說?當業報顯現時,就是承受過去業作的因,現在在承受果;如果涉及的緣仍是業,那就會隨業再造業,舉例來說:兩個人在爭吵什麼,如果以因果關係來看,可能是過去兩人曾經結了一些業的原因,現在才會發生業的果相,但也不能肯定這就是業的果,為什麼?因為,也可能以前沒有造過此因,現在會呈現這種業相,是現在所造的業因,這就可以發現:為什麼以前我在解釋因果時說:有一因一果、有一因多果、有多因一果,還有多因多果的差別。

  因此,隨業再造業,這當中的緣是業的緣,不是道的緣!所以修行需要法緣或者善緣,什麼是法緣?又為什麼需要善緣呢?如果過去與某人有過惡的因緣,即使緣是業的話,也還有善與惡的緣,如果過去是惡,現在可以改變為善的因,為什麼?現在再造作,現在雖然顯現的是惡的果,但只要願意歡喜承受這過去的惡因(現在的惡果),不再以惡因、惡果、惡緣去對付對方,改變成善緣,未來也就沒有惡緣了。相反的,現在造的因是善因,將來得的是善的果,這當中就有一種緣的變化,這是依於業來說。所以,惡的因,本來要承受惡的果,若以善緣,也就是道緣或法緣來面對,就不會隨業再造業,將來得到的自然是道的果。絕不是因為兩個人吵架,就認為那是過去曾經造的道因,現在再造作,得到的反而是道的果,如此一來會亂了因果律。

  所以,佛法談因到果,不要忘了其中還有一個過程可以調理自我,否則就無道可修了,反正業就是業嘛!沒有辦法呀!那為什麼要學佛、為什麼要修行辦道?就是因為以前的因雖然不能改變,但在承受果報的時候,緣可以改變,緣一改變,現在再造的因當然就可以改變了;但這就得靠修養的力量,而不是釋迦牟尼佛給我們一個善緣,或者道緣、法緣就算了;可見,要轉業成道,這個“轉”是要靠修養來的,絕不是空口說:好了!過去我們曾結惡緣,現在以道來圓滿!即使你願意,對方還不一定願意呢!甚至對方願意,自己還不願意。可見,一切在乎修養,如果把握這個道理,會發現波羅蜜行不是一個單一的“離苦得樂”,為什麼?因為單一的離苦得樂,會成為“我現在很苦,學佛就可以得樂”,那未免把波羅蜜當成武器,去消滅那不好的偏差見解了!這也是我經常提到的:學佛不要把佛法當武器,把現實當敵人,懂得這個道理就可以發現:要到彼岸要有方法,方法中又涉及到因果關係、因緣法則,如果捨棄這些,只想離苦得樂,念佛就一定能往生、離苦嗎?

  苦為什麼一定要受報?因為人帶著業來世間,不管是善的樂報或苦的惡報都得承受,唯有業淨了才能顯道。雖然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是一個比較簡捷的方法,可以藉阿彌陀佛的大願力,來接引娑婆世界的眾生,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中,就有一個這麼優惠的條件──可以帶業往生。因為過去的業你不知道,所以特別強調帶業往生,但絕不是帶現在的業,是帶過去的業,一旦發願要去西方淨土,之後再造的業是都帶不走的,必須等果報盡了才能走,所以,帶業往生,絕不是一邊修彌陀淨土法,一邊造業,認為反正業可以帶走!那就不合乎佛法了,這點一定要明白。

  “到彼岸”就是離苦得樂,要離苦得樂一定有方法,涉及到方法,除了有因果關係,還有因緣法則,這是一個基本的要領。至於談波羅蜜行的“行”,就是行法,是修行的方法,但修行幹什麼呢?又回到前面所說的“到彼岸”了!為什麼要到彼岸呢?因為娑婆世界是苦的這岸,我們要依修行的方法,才可以離開苦的此岸到達樂的彼岸,尤其須把握:樂的彼岸絕不單指極樂世界,凡佛的世界都是樂的彼岸!比如:有的人發願去西方極樂世界,有人要去東方琉璃世界,當然十方世界具有百千萬億佛的世界,所以,凡是佛的世界都是樂的世界,若說離開娑婆世界,就是到西方極樂世界,這是一種籠統的說法,往往在佛教界最容易造成誤會,問題在哪?就是宣揚彌陀淨土的一些人,他們認定了除了極樂世界外,好像就無路可走,這是很大的錯誤。

  所以,如果不懂得佛陀的道理與方法,就會變成自我意識,成為“人法”而不是佛法了,但為什麼這麼多修彌陀淨土的,還特別強調離苦得樂就是到極樂世界?因為釋迦牟尼佛住世四十九年於演法開示時,特別推薦極樂世界,在大藏經裡有三本經典,可找到它的資料,其它的佛國淨土,佛陀並沒有專門的經典推薦,因此我們要把握的是修行的方法,如果對經典不了解會造成問題,比如:經典所談的諦義,具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人的問題,也就是對象,就是這部經是對什麼樣的人說的?一個是法的問題,是說什麼樣的法?再者一定有比喻。所以一部經,有專門對什麼人說的、有專門說什麼法的、還有專門以比喻來說法的,那就可以發現:專門對人說的,大部份在談什麼;比如:“彌陀經”是對人說的,是對娑婆世界的眾生說的,告訴你有一個極樂世界,如何、如何,可是它沒有說法,那麼法在哪裡?就在“觀無量壽經”裡。

  “觀無量壽經”涉及到法,因為要去極樂世界一定有方法。那麼它的比喻呢?就是講九品蓮台,四十八願等這些例喻;如果以其它的經典來看,“法華經”幾乎是八位不同的菩薩在談人的問題,再看“楞嚴經”是專門說法義的,還有“譬喻經”、“百喻經”,專門舉例來說明法義,此外還有“華嚴經”說事,那是針對“對象”來說理,也是在說法,所以,“華嚴經”是以無礙的華藏世界為喻,因此在一部經裡,有時具備三個條件,有時候一部經只說一個,有的說事不說理,有的說理但不一定有譬喻。

  可見,以修行的方法而言,有的人認為一輩子看一部經就夠了,其實是不夠的!為什麼?因為以十大學派來看,各大學派告訴我們一些經典、論典,甚至可以找出有經有論,還舉很多有成就的人為例子。這三者如果不完整,那就遑論修行的方法了!若以禪宗來說,是方法,那麼十大學派裡,哪些是專門講人的問題呢?是“律宗”學派!那麼十大學派的比喻在哪裡?其實十大學派所有的論典,都有一部份是在說“比喻”,那是為了加強說明,而舉證它的成就,這些必須要能把握。因此,如果談一個名相,以一個比喻來說明,那就是舉證,如此一來,“有事”、“有理”、“有結果”,這不就很容易了解了嗎?這就是所謂的“人、法、喻”,因此我們談波羅蜜行,也不能離開這三個條件。提到修行的方法,首先要問是誰在修行?當然是自己那個“我”,這就產生了人的問題;那麼修什麼法?比如:有六波羅蜜、九十波羅蜜都是法!比喻呢?好比:談對治,如果一個人懈怠放逸,就可以用“精進波羅蜜”,那麼是不是具足了“人、法、喻”?

  可見波羅蜜行,行就是修行的方法,如果沒有說明以上的道理和方法,以梵文的文法來看,會認為波羅蜜行應該是行到彼岸,但行到彼岸要怎麼“行”?坐船?從橋上過?還是游泳?飛過去?所以,談波羅蜜行,先要了解“波羅蜜”是什麼?剛剛提到它的法義是到彼岸,沒有錯,但到彼岸須要有方法,有方法還不夠,還要知道為什麼要到彼岸?如果是為了離苦得樂,那麼為什麼要離苦?是站在什麼立場?這就涉及到人──人在娑婆世界受苦,凡是佛的世界都是樂的世界,比方像西方極樂世界,這是不是“人”、“法、”“喻”完整具足?

  波羅蜜是“到彼岸”,談“波羅蜜行”,“行”就是怎麼去做,可見一定要有方法,還要知道其中的因果關係、因緣法則,這些條件如果不完整,就不知道法在哪裡?跟“我”有什麼關係?!如果佛法跟一個人的“我”沒有密切的關係,那不叫佛法!這就是波羅蜜行的諦義,在概念上須把握的幾個重點:一個是名詞,從梵文到中文的涵意,以及下手的方法,還有下手的過程中,從因到果,例如:化解業因,一定要行道的因,才能得到道的果;如果化解業的因,緣還是業的話,那就是隨業再造業,就不可能轉業成道,這些都是要把握的地方,所謂波羅蜜行就是談怎樣去修行的方法,包括著手目標、方向以及舉例、肯定的說明、最後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談波羅蜜行的法要。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離相義



  離相義的“離”字,世間法是“分離”或“離別”之意,佛法則解為“出離”。

  出離具有“超越”、“突破”的含義;但煩惱怎麼出離呢?唯有突破了煩惱,才有機會說不煩惱,如果只“離開”煩惱,並不能化解問題,因為那是逃避,而現實是逃避不了的。

  因此談“離相”,必須先由“相”下手,在般若部中,金剛經有“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之語,提醒我們:凡世間一切現象,如果只看表相那是不可靠的;佛法雖不否定世間的一切,但也告訴我們世相是虛假不實的,從物質的“成、住、壞、空”與精神的“生、住、異、滅”的變化作用來看,可以發現世間“沒有永恆不變的東西”,一個人從生、老,以至病、死,這現像是一種虛假的,怎麼說呢?因為色身是四大假合而成,但人往往執著色身,明明一個人活蹦亂跳的,怎麼說它是假的呢?這道理是要去思惟的。其實,色身如果是“真”,那最起碼人應該不生病、不致受傷、流血、朽壞......可見,色身並非永存不壞的。

  所謂虛妄,“虛”指不實,“妄”是假相,所以“離相”,是要你去認識物質體的不實在,了解它雖存在,卻只是一種假相,方才有機會突破。舉例來說:煩惱與菩提,如果煩惱是假相,那菩提是否是真相?其實菩提也是假相,只不過兩者的差別是:煩惱是不實在的,屬於妄想,菩提卻不是!比方:別人毀謗你,你會覺得不自在、不歡喜、生起煩惱,但既知是毀謗、不真實,那你為何還要煩惱?可見人通常會執著假相,執於“人我”之相:一個是毀謗你的“他我”,一個是承受緣境的“自我”,才會因別人的毀謗生起難過。

  我們試探討其理:毀謗既出於不實,為何還要難過?這就是因為人有妄想,認為別人在毀謗我,與事實不合,覺得冤枉;其實“冤枉”也是不實在的,因為,只要推理下去,就知一切世相都是虛妄之相,可是人偏偏就陷在煩惱中打轉,這是因為少了修養的緣故,所以,佛法才說要“離相”;離於表相,從虛妄中去探討、了解、發現,才有機會突破問題、化解問題。

  談到毀謗,須先認識別人到底在毀謗什麼?比如甲對乙說:“他毀謗你,說你偷他的東西”,乙說:“我才沒偷他的東西”,甲就說:“如果你沒有偷他的東西,那他怎麼會誤會,說你偷他的東西?”這件事中,肯定的問話的人與毀謗者沒有關係;但如果乙到法院告​​甲“毀謗罪”,那就會出現三個人:一個是當事者,一個是被告,再來就是法官。

  假使是甲毀謗乙,法官一定會問甲:“你說他什麼?”甲會說:“我說他偷我的東西。”再問乙:“你有沒有偷他東西?”這是一種合理的詢問的方式;但如果法官換了另種方式:“你為什麼要毀謗他?”或問:“你毀謗他什麼?”這麼一來,法官問的話就有問題了;因為甲一定會說:“我沒有毀謗他!”法官再問乙:“他說他沒有毀謗你啊!”於是,一個說毀謗,一個說沒有,扯來扯去,法官難斷,可見斷案需要智能。因為“毀謗”既是虛假不實,法官還這麼問甲:“你為什麼毀謗他?”豈不未研先判?誰服罪?結果連法官也成了假相。

  從中發現:如果一個學佛的人具有修養,像法官一樣,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問題,就不會有自我意識的存在。也就是說:對方毀謗我是小偷,事實上我並沒有偷東西,那應該不煩惱才對!再基於學佛的一份慈悲,不與人結惡緣,相反的,還會找機會弄個清楚,為什麼他要誤會我是小偷呢?如果生起這種意念,之前在“空相義”談五蘊的修養,是不是“想行之間”就有間隔了?這麼一來,不就有“離相”的機會了?

  我曾說:“當別人在毀謗你的時候,你馬上跑去問他,他絕不會承認那是毀謗。”因為“毀謗”是你自己說的,對方可不這麼認為,但人往往會執著於相,在相上打轉──“你說我是小偷就是在毀謗我,因為我不是小偷!”結果就會在虛妄中打轉,生起煩惱。如果你有了佛法的概念與修養,當別人說你是小偷,而你自己問心無愧,的確不是小偷,這時應該煩惱不起,因為所謂的“毀謗”本不成立,至於怎麼化解問題?問題不在煩惱,而是“對方講話”的造作。所以,這明明是兩碼事,如果硬要扯在一起,就會像前面的那個法官,以第二種方式問話,那是連方向都搞錯了。

  舉這例子的用意在哪?因為問題的發生,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才會起煩惱,如果把“當事人”的身份暫拋一旁,使原來的那個“我”更客觀些,這樣是不是“我”就會轉換為第三者?此時“想”改變了,毀謗就不可能形成。於“想”就可以心平氣和的去分析、認識,把對方誤會你的地方解釋清楚,這才是“突破”;不是當下急於弄個明白,氣憤的質問:“你為什麼說我是小偷?我並沒有偷你的東西,為何要冤枉我?”對方如果說:“有啊!”,“你告訴我,我什麼時候偷你的?”、“咦!我那支原子筆不就在你手上嗎?”這時候,很可能你才會發覺:“這只筆剛剛擺在那裡,我只是藉來用一下嘛!”但他會說:“你沒有跟我借,很明顯的犯了“不與取”,也就是你沒有經過我同意就是偷!”那不就成了偷的事實嗎?但如果你把自己擺在第三者的立場,情況會明顯的不同,所以佛法才說要冷靜、客觀,其實就是“定”的修養的起碼功夫,所以想達到“離相”,就先得不把自己當主角,不受虛妄所轉,而是要去扭轉虛妄,才有突破煩惱的機會。

  金剛經說:“離一切相,即名諸佛”,這裡的“佛”是覺悟之義;所以說,凡能超越所有的相,就等於是一個覺悟的人,如果在相上計執,就是世俗的凡夫。怎麼說呢?因為人都會在相上打轉,看到了、聽到了,會生起討厭、喜歡的分別意識,喜歡又怎樣?不喜歡又怎樣?其實,我常舉一個例子:假使你的好朋友或家人,向你提出忠告:“要小心、要注意......”可能你聽得進去;同樣的話如果換了別人,你就很難接受,為什麼?因為你認為他不是善意的,是一種惡意的挑剔,故意說些話來刺激你,好比:同門師兄弟間的相處,有的感情較好,彼此談到對方的得失,會互相鼓勵;相反的,如果彼此不相處,同樣的勸告,可能聽了還會冒出這些話:“好!我放逸、懈怠,你能幹、了不起、有修養......”將氣話全搬出籠;為什麼同樣的一句話,而感受不同呢?就是因為執於相──親疏之相,以自我意識去分別,在虛妄的表相中打轉,但如果經過“道”的修養,能認識、了解,進一步的發現,就有機會從虛妄中突破,而唯有突破才算是“出離”,也就是有了“離相”的修養。

  所以,談“離相”,我在此特別提出兩大前提:一是從總體,二要從分別來看。於“相”的總體怎麼認識呢?比如:學佛的人是一個總體相,但以分別相來看,就有出家、在家之別,而在家又有男女、老少之分;出家眾又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以及式叉摩那的分別;從中可發現:即使在同一的前提之下,比方“學佛的人”是一個總體相,其中還有分別的不同。舉例來說,如果人問:學佛的人怎麼還吃雞、魚、鴨肉?這是對總體的質疑,但如果能探討是出家的或是在家的話,就有分別相,因為在家的可以方便。另外要認識,泰、緬甸的出家人以托缽為生,人家給什麼吃什麼,如果質問他怎麼吃雞、魚、鴨肉,他會認為你是神經病。可見總體相中的分別相有多重要。

  因此,談“離相”要知道:“總體相”是由許多“分別相”組合而成的,好比“老師”:大學教授是老師,教中學、小學、幼稚園也是老師,凡在教學的也都是老師,學書法有書法老師、舞蹈有舞蹈老師、學才藝有才藝方面的老師,概念上這些都是老師,但如果你說老師應該什麼都會,那就不可能了,因為其中還有分別相,所以要談“離相”,就要認識總體相與分別相,總體相是由許多不同的分別相組合的,因此才說:在一個團體中,千萬不要因為一個人不好,就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人,須知“一船人”是總體相,如果其中有壞人,也只是其中的一個,並不表示這一船人都壞。所以“離相”不只離“總體相”,也要離“分別相”,如果不能把握這點,會形成自以為是。

  比方:有一個出家人,也許他是從泰國或緬甸來參學的,你看他穿著中國的出家服,又剛好看到他在吃雞、魚、鴨肉,不明就理的說:“你看這個和尚,到底在幹什麼嘛?”可能他還會傻傻的看著你,不知你在說什麼?說話的人自認為很有道理,事實上錯了還不知道,因為你連“相”都沒有搞清楚,何況還有總體相、分別相的差異,可見知識、經驗愈多,表現的智能才會愈高,而在總相、分別相上,就容易把握。

  好比念過書一定認識字,“認識字”就是個總體相,但認識什麼字?是中文還是英文?或是法文、德文?即使各地方語言都有差別,如果都不在乎,甚至批評別人:“你說認識字,為什麼會不認識這個?”就像過去我教無線電,有一位同事家裡的收音機壞了,他太太問我: “某某!我的收音機壞了,你能不能幫我修一修?”我說:“我不會修。”她說:“那你是怎麼教無線電的?”她不知道無線電有理論、實務的區分,實務是談機械方面的工程,理論是理論方面的,若硬要把兩者混為一談,認為懂無線電原理的,就能修收音機?那會修收音機的,就能教無線電的理論嗎?而如果兩者都做得到,通常來說等於不分科。

  因此,農業專家不一定會種田,而種田的人當中可能有農業專家,但他不一定懂得學術道理,這其中是不是有總體相、分別相的差別?如果只談“離相”,可能從表面看就會變成否定,或是索性把問題拋開,好像跟自己毫無關係,好比:遇到煩惱時搖搖頭:“不要煩惱就好了嘛!學佛的人為什麼還要煩惱呢?”其實學佛的人如果不煩惱,就不是學佛的人,因為他已經成就佛菩薩了嘛!所以,學佛的人同樣會有煩惱,何況煩惱是從總體相上看,而煩惱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有的為自己煩惱,有的為別人煩惱,可見要出離、要突破,必須先把握“相”的問題,於“總體相”與“分別相”要認識清楚,才能完成“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的修養。

  因此,能突破一切相,才真正是個覺悟者,否則仍是凡夫一個,所以不表示學佛了就不煩惱,因為大家都還在學佛,都未成佛。如果把這句話改成:“你是一個已經成佛的人了,為什麼還煩惱?”這還說得過去,本來嘛,成佛了就不應該有煩惱了嘛!可見,學佛的人當然還是離不開煩惱,否則學佛學什麼?就是因為有煩惱不能解決,有各種不同的煩惱無法化解,才需要學佛、學覺悟,真正一旦覺悟、成佛了,業清淨了,當然就沒有煩惱。因為煩惱是因業而顯,懂得這一連串道理,再加以融會貫通,於“相”才能入達“出離”、“突破”之境。

  因此,懂得道理、方法,還必須用得上,絕不是搖搖頭就算了,很多人抱著這種觀念,以為我是個學佛的人,根本就不會煩惱,也不在乎煩惱,但只要在他稍不注意時,隨便逗他一下,他的煩惱就會生起;可見,煩惱絕不是搖搖頭就不見了,所以才說:除了佛菩薩不煩惱,死人不煩惱,只要是人,都會有煩惱!這是談“離相”的道理。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增不減義



  這單元要介紹的是“不增不減”,在法要上它雖與“不垢不淨”差不多,但境界卻不相同。

  談“增與減”還是關係到人我分別的問題,舉一個經典中的例子來說:你點了一盞燈,許多人都藉由你的燈,將手上的燈點亮,而你的燈所發揮出來的光是無限量的!因為,就原來燈的本身來看,並沒有減少什麼或增加什麼,所以是“不增不減”。表面上看好像有增──增加別盞燈的光,其實這是從相來談它的概念,若從實質上看則不一定!好比:為了使燈亮著,一定要有維護它亮度的力量,也就是要有油、有電、有充沛的能源,這能源不一定是什麼,但是以你的燈來說,於相“不增不減”,點燃多少人的燈都不成問題;可是有一個問題:你的燈的能源會不會因此而減少呢?好比一個罐子裝滿了汽油,上頭點燃了火,為了讓燈續燃,汽油當然會愈來愈少,從汽油本身來看,是不是減少了?那什麼時候才是增呢?當然是罐子裡的汽油慢慢減少之時,為了要維護燈的燃著再加油,能量因此又增加了。

  可見,於原來的本體,時間久了還是會起變化,有增加、減少的現象。最初只看一燈引燃千燈,似是不增不減,事實上維護燈燃亮的力量,還是有增有減的。可見於相、於實質上看,原來是兩個東西,且有互為因果的關係──依原來的量而言,分給別人,讓別人的燈引燃,從表面看沒有增減的現象;但以維護燈燃亮的力量來說,卻有增減,可見“不增不減”不是單從表相來肯定的。

  再舉“飽與餓”的例子來談,我經常喜歡談吃飯的問題,如果認定“餓了”是減的現象,“吃飽了”是增的現象,那也說不通!為什麼?因為餓是因為沒有吃的緣故,飽是因為吃了,所以依吃而言,“飽與餓”不是增減現象,吃才是力量,就像剛剛說的,要維護燈的燃亮,能源才是背後的力量,燈點燃只是一種現象,如果把兩者混為一談,那麼“增減”的道理就說不清了,但在般若學上,這還不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以佛法而言,“如來藏”是一個人造作之後完成的結果,也是一般人所說的“記憶”,它存放了許多學習之後所得的知識經驗,因此如來藏就有不增不減的現象,為什麼?源於記憶,認識字、學會了寫字、還能完成一篇文章,一定是依憑記憶裡的一些字詞,編成文句,進而完成一篇文章,那麼是不是記憶裡的東西就因此不存在了?其實,並未減少!那什麼時候是“增”?什麼時候是“不增”?所謂“增”是不斷地學習,增加我們的知識經驗,但會不會有一天腦袋瓜子也裝不下呢?並不會!因此以記憶來說(我們講的如來藏),它有這樣的一個現象:你學習的再多也裝得下,絕不會因為知識經驗增加了就承受不了,可見,如來藏有“不增不減”的現象。

  “如來藏”就像天空或太空一樣,也是我們常說的“虛空藏”,但為什麼以虛空來形容如來藏呢?看看天空裡的日、月、星、辰及風、雲、雨、電,當晴空萬里時,天空中什麼都沒有的時刻,難道天空就因而減少了什麼嗎?如果真正減少了,是不是狂風暴雨來了,天空就會有很多狂風暴雨,而一旦狂風暴雨過去,天空又少了什麼?所以,以虛空本身來說,當風雲雨電來時,並未增加什麼;消失了,也沒有減少什麼!以虛空而言是一個不增不減的道理;虛空本身並不會去分別什麼是“風、雲、雨、電”,什麼是“日、月、星、辰”,會分別的是每個人的那個“我”。

  究竟談這些又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呢?因為人往往會去執著、計較一些什麼,比如:於五欲“財、色、名、食、睡”會產生貪欲,也會懈怠、放逸。其實在人生的過程中,來到這個世界,來時並沒有帶來什麼,走時什麼也沒有帶走!所以,來去之間並沒有增減的現象。那麼,什麼時候才有增減?那就是在執著自己有多少錢,希望錢愈來愈多,名位愈來愈高的時候.....這當中就有增減!所以,可以發現“增減”是一種現象,這種現象並不會永遠存在,但人往往會去執著,比如剛剛說的,如來藏裡增加了很多知識經驗,如果把這些知識經驗運用出來,難道就會減少什麼嗎?沒有!可見,佛法談這些,是告訴我們不要太過於計較與執著,人的一生,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有活著的過程中,因為是眾生、因為世間法的關係,才有這些現象的存在,所以須從世間法中出離,一旦遇到了這些過程,不妨自然一點、自在一點;否則,看自己處的環境比別人差,就會怨天尤人,認為別人的學問不及我,智能不比我高,為什麼際遇都勝於我?如果以這種方式看問題,則會埋怨別人,認為老天不公!其實,娑婆眾生因業來到這個世界,既然帶業而來,就必須承受業報!而業有善、有惡,因此就會有苦、樂,如果真正透悟人生,自然了解生命只有短短幾十寒暑,一切現像只不過是過程罷了。

  所以,“如來”究竟之義是如此地來,如此地去,來來去去,永不休息;說明來時,什麼也沒帶來;走時,一切都帶不走!眾生即如此來來去去。如果懂得這些道理,深入法義探討,就不會像原來那麼的計較、執著了!認為我現在升官了,比以前更有錢,或者我現在做生意失敗、做官被撤職查辦了,盡在這上面打轉,就會忘了本來增加什麼、減少什麼,都是自己的那個“我”在分別,絕不是別人強加給你的。把握了增減的道理,就知道關鍵在於虛空的究竟之義,垢與淨也是如此。

  了解了增減的法義,在修養上又要怎麼去運作呢?通常談煩惱與菩提,煩惱未顯現的時候,是不是沒有煩惱?煩惱消失了,是不是煩惱就真的減少了?事實上未必!假使把煩惱擺在人的某個地方,能把握的也是一些現象而已,還有一些是我們所不知道的。事實上,如來藏裡面,有業就有煩惱,業經過修養才會慢慢減少;因為已承受過業報了!如果沒有減少,那是因為人會在受報的時候,再造作成業,比如:本來面對一個受苦的環境,會心不甘情不願的逃避,為了離苦趨於妄樂,再次的犯錯,好比貪污、搶劫...什麼都來!這豈不又造作成業嗎?因此,原來承受果報,本可使業慢慢減少,卻隨業再造業,反使業增加,其中就有“增與減”的現象。以自我而言,本來受報就不應該再去造作,這樣業才能清淨,可見對原來的如來藏而言,就像虛空般,並無增減的問題存在;若有增減,是緣於“人”的自心造作之故。

  把握“不增不減”的道理再去修養自己,佛性的本有就會完全展現,那時,你的那個“我”已不存在了,就不會去計較、執著,那還有什麼增?什麼減?可見,一切煩惱還是來自於那個“我”。所以,談佛法有一個基本問題,千萬不要忘了自己的那個“我”!我也經常說:“修行辦道是自己的事,是個人的事,不是別人的事”!它的道理就在這裡;但人往往會忘了自己,徒在相上打轉,不願在知見、修養上下功夫,且不管“願”與“不願”,日子還是要過的!你能說眼前的一切都跟你沒關係嗎?不可能!只要是人都帶著業來到這個世界,既然帶業而來,想不造作、不受報都不行,可見,其中就有增減的基本問題存在,那要怎樣才能清淨,達到“不增不減”的境界與修養?這就不是單純的相上的問題了!只不過過程是一種現象,“因與果”是一種感果緣因的現象。在佛法中,才會稱修行的人叫“淨業行人”,意指清淨業的修行者。所以,如果不從事修養、清淨自己的業,業會永遠存留在那裡,等業報顯現時,還會去抗拒,認為自己不該受這些苦!但若抱著理所當然的態度,聽天由命呢?也不行!因為那還是一種愚情分別。我曾經說:當業報顯現的時候,要歡歡喜喜去承受它,但是業報顯現是件很痛苦的事,誰又歡喜得起來?能歡喜面對必須憑什麼?!必須懂得道理進而著手修養才能辦到;何況歡喜之餘也不只是受報而已,要能明白“一切的業是自己過去所造的,如果現在承受它,以後這個業才沒有了!”如果所有的業報都能讓它消失,“業”不就可以慢慢清淨了嗎?也唯有業清淨了,才能成佛、成菩薩。

  可見,業之外還有“道”,道與業的顯現、消長是:“道”增加了,“業”就減少了;“業”增加,“道”就會減少,但這還是不出人的行為造作,如果能達到業完全清淨,道也不需要了,是不是就是“不增不減”的境界?如果還有業,需要道來化解,那就還有業與道的存在。可見,業多,道少;道多,業少,還是業與道的關係,其中就有增與減的現象,一直到業盡了,道也不需要了,那才到達“不增不減”的境界。因此,若煩惱是業,菩提是道,可以從中發現“不增不減”的道理,如果只在名詞、理論上徒說一番,以為自己真的像虛空,當風雲雨電來時不認為多,消失了也不認為少,但究竟虛空不是你!所以要修養像“虛空”一樣,一定要去下功夫。

  因此要把握“唯識學”說的第八識,般若學裡的如來藏,了解增減是因為有“我”,如果“我”清淨了,增減就不存在了,那才是“不增不減”的境界。如果還有增、有減,還是需要去修養!因為其中仍有分別、計較、執著的存在。只有業清淨了,最後連道也不需要了,到達涅槃的境界,無增也無減的修養、境地,那才是“不增不減”的法諦。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六波羅蜜



  本單元要談的是波羅蜜行,但還是以六波羅蜜為基礎。

  其實波羅蜜除了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外,還有九十波羅蜜,甚至還有無量波羅蜜。當然,能把握六波羅蜜作為基礎,再擴大到九十波羅蜜,那麼波羅蜜方法的說明差不多就夠了,在這裡暫不介紹十波羅蜜、九十波羅蜜,因為諸波羅蜜是以六波羅蜜為基礎,只談六波羅蜜,所有的波羅蜜方法就都可以了解。

  六波羅蜜須分兩部份來說:一個是六波羅蜜的行法,是修行的方法;一個是談六波羅蜜的對治方法。我們先談前者:大家都知道六波羅蜜談布施、持戒、安忍、精進、禪定、般若,在前面介紹六波羅蜜時已說了一些初步的概念,這裡要進一步談修行的方法。

  六波羅蜜的第一個是“布施波羅蜜”,通常以普遍的、普及性的、無差別的心去行施就稱作布施,它是沒有選擇也沒有分別的,如果還有選擇、分別,就算有施的行為也不能視為布施,因為那隻是依於自己的喜好而行為罷了!如果依布施波羅蜜的行法來看,講的是資生、法慧以及無畏施,其實,這三大條件只有兩種修行的方法,一是資財方面的,一個是指法的部份。所謂“無畏”施,它只是一種行為必須具備的條件,或者是一種精神的力量,因此不能認為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修行的方法,如果把“無畏”也視為布施的方法,那究竟該怎樣施呢?可見,施只有兩種,一種是“資生施”,也就是涉及到滋養生命或色身;“法”施則是滋養法身,雖然兩者都屬資生,但一個是以資養色身而言,一個則是以法身為對象。

  對於尚未起信接受佛教信仰的眾生,如果他們生活困難,無法維護自己的色身,我們去幫助他們,是為資生施,那是專門針對色身的施;如果他本身已具備了生活、生存的條件,進而能接受法的培養與熏習,就可以對他們行“法”的布施,滋養他們的法身慧命;但通常滋養色身也好、滋養法身也好,以人來說,所做的都是有限的,而在菩薩行法裡則說:“眾生有盡,我願無窮”,表明了眾生再多,但是“願”卻是無限的!菩薩行法就是告訴我們要以無畏的精神,去維護勤行於資生及法施的善行,因此,於布施而言,修行須以這種方式去實行才是!

  再談六波羅蜜的第二個“持戒波羅蜜”,它關係到不傷害別人,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這是修行最起碼的基本要件。第三個是“安忍波羅蜜”,告訴我們安忍之餘還要能消化。第四個波羅蜜“精進波羅蜜”:是精進的方法,當然涉及到精進一定要依教如法,如果不好好實踐,也得不到饒益的。第五個是“禪定波羅蜜”,涉及的方法很多,不只是指散亂不散亂的問題!好比:三摩地、三摩缽提、四禪八定、九次第定,甚至禪那的修養,這些都屬於禪定的範圍。再看第六個“慧波羅蜜”,慧的方法,是一般所指般若的方法,奠基於智的基礎上,運作世間的知識經驗,再成為慧的力量。

  以上所說即是六波羅蜜修行的方法。那麼六波羅蜜的對治方法又怎麼說呢?佛法的重點不是要放在覺悟而不談對治的嗎?怎麼這裡又談對治的方法呢?首先要了解,在修行的過程中,雖建立六波羅蜜的知見,但難道從此就暢通無礙嗎?是否每個人想做就能做到?不盡然!所以,才說六波羅蜜的對治障礙法,告訴你遇到缺失該怎麼去改變。雖然之前已提出很多道理方法,但針對目標,不外談的是對治的方法:

  第一個是行布施:針對人的過於吝嗇及貪心,布施是最好的修行下手處,其中有對治的意思。

  第二個是淨戒:大部份的人會說自己業障重,而業重習氣就重,習氣重慾望就重,因此要靠戒來幫助;如果一個人業太重,他特別強調怎樣莊嚴自己的戒行,這是針對問題的一種對治方法。

  第三個是安忍:安忍的目的是針對修行人的瞋恨心,也就是當憤怒業習顯現時,總要有方法去對治,教我們怎樣安於忍法,以化解憤怒、瞋恨的習氣,這就是忍波羅蜜的對治方法。

  第四個是精進:修行人通常會有“三天打漁,十天曬網”一曝十寒的弊病,說明了只要是人難免會懈怠、放逸,往往會推說:“唉,今天累了,明天再說吧!”但如果能提起正念:“人命無常,我又能把握多少?”也就不至於懈怠、放逸了,這是以精進的方法來對治懈怠、放逸。平常我在講道理的時候,特別強調“要把握每一個現在”,不要隨便說:“沒關係!明天再談!”就是因為很多人一輩子沒出息,敗在“明天再說!待會兒再說!”的心態上,因此,精進本身是針對懈怠、放逸的一種對治方法。

  第五個靜慮:談的是禪那,“禪那”針對什麼來說?由於業的關係,有些人總是妄想雜念紛陳,容易造成散亂,這就需要以禪的方式去對治,比如:為什麼要靜坐?為什麼要運用思想、發揮智能?還不是因為人都會妄想雜念,那麼是不是妄想雜念錯了呢?倒也不一定!因為如果能從妄想雜念中提起正念,去突破業習,散亂不但不存在,反而能從中得到利益,靠的就是禪那的力量,這就是一種對治。

  第六個談智能:很多人認為這是專門針對愚癡的人而說的,但依佛陀的法義不是講愚癡,而是講痴迷;因為以世俗人來看,有愚有痴,總把愚和痴並在一起,事實上佛陀認為眾生是“痴迷”的眾生,不是“愚癡”的人,因為真正愚癡的人就不可能有知識經驗,也不可能有智能;大半痴迷的眾生,只是暫時迷失而已,仍有覺悟的時刻;所以,以智能或般若的方法來對治愚癡,也就是對治痴迷。

  其實用愚癡兩字,倒不是說就錯了,只是這“愚癡”兩字不符佛陀的旨意,佛陀談對治是因眾生“痴迷”,因為被迷惑,誠如世俗言──因情感而迷惑,產生一種癡情,或盲從、或迷戀,這種種都是癡迷現象,比如:迷惑於錢財、迷惑於地位,五欲的貪婪,不都是因為痴迷才造成的嗎?所以,這裡談智能,是針對人的痴迷而言,“愚癡”是世俗人的說法;就如佛陀談眾生的業,他不強調善與惡,只說善與不善。固然“人本來就有善有惡”,這是依於人的現實情況才會分別善與惡,但這不是佛陀對眾生的看法。

  這一點我要特別強調:佛陀視眾生有善、有不善,那是以業而言,如果以感性、情感作用來說,指的是癡迷而不是愚癡,所以,千萬不要把善惡業的分別及愚癡的分別,當成是佛陀說的,其實,佛陀不論在口語上、意念上、思想上,都無此言說。你看!經典上所談的都是善不善等,而說“愚癡”、“業”的善惡,是在人的習氣、業的現狀去分別的,這點要特別把握,否則容易造成:佛陀本是慈悲的而變成不慈悲了。

  知道六波羅蜜的行法與對治法後,還有一個問題:六波羅蜜究竟有沒有修行的順序?這是很少人談到的。如果以六波羅蜜法、六波羅蜜經或大般若經中所談的波羅蜜的宗旨和旨趣來看,都以布施波羅蜜為首,因為布施波羅蜜可以發起莊嚴戒行,而能莊嚴戒行就能安忍;能安忍才能精進,能精進才能好好思考進而顯現智能,這是六波羅蜜修行次第的秘要。其實倒過來說也可以,比如:人有了智能,就能好好思考;能好好思考就能防止懈怠、達到精進;能精進就不會畏懼任何障礙而能安忍;能安忍即能莊嚴持戒,持戒清淨還有什麼事情不能辦到的?布施不就是捨我嘛!

  可見,它的順序是從布施順著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而到智能,也可以反過來從智能而到布施,但就是不能從中間任何一個顛來倒去;比如:以為能持戒就能夠靜慮,那不一定!為什麼?因為其中一定要有安忍的工夫與精進的修行,持戒能不傷害別人,但傷害了自己也不行。如果你這麼說:我不懈怠,我放逸一下,或者我少做一點總可以吧?但基於六波羅蜜次第生法的道理,是從布施一直順行到第六智能波羅蜜,或者從智能反過來回到布施也可以,千萬不要混淆了!尤其,大般若經針對這點說得最詳細,說般若波羅蜜多行、般若波羅蜜多法、般若波羅蜜多次第的生起,同樣都是般若波羅蜜多,但後面加了有行、有法還有次第生起的文字,因此很多人看般若經,看到這一段都會打瞌睡,因為前面所有的文字都相同,只有後面的一、兩個字不相同,要知道這究竟是為什麼?如果懂得其行法、對治法與次第生起的方法,那看般若經就會愈看愈喜悅。

  可見,看經還要懂得要領,談六波羅蜜以基礎來說有這六個基本條件,但千萬記住!在名相上不一定要特別強調,比如:梵文中講檀那,就是布施;尸羅是淨戒,羼提是安忍,毗奈耶是精進,禪那是靜慮,般若是智能,真正要翻,怎麼翻呢?好比檀那如果要翻,一定要翻成“不起分別,眾生平等的去行施的行為”。尸羅呢?它的本意不是戒,而是清涼的意思,如果翻成淨戒,那當然能持戒就能得清涼。如果講羼提,羼提就是要怎樣去維護自己的戒體,當然在許多行為上就得安忍,才能夠莊嚴戒行,否則戒就難以嚴謹,怎麼說呢?

  比如: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佛弟子問他:“佛陀,請問您對女人的感情?”佛陀就說:“年紀大的我把她當作母親,年紀差不多的視為姐妹,年紀小的就當女兒。”問的人說:“佛陀!您為什麼講得這麼囉唆呢?何不干脆說:你對女人的感情是把她當成最親近的人,不就好了?因為母親、姐妹、女兒不都很親近嗎?”可是,佛陀就反過來問他:“那妻子是不是更親近?”這個人還不了解佛陀的意思,他說:“是啊!”佛陀最後說:“你能不能把媽媽當妻子?把姐妹當妻子?把女兒當妻子?”由此從中可以發現佛陀的心念,哪怕最細微的地方都是清淨的,因為他絲毫沒有欲的存在,而問話的人呢?談到親近,就有了欲,所以佛陀慎言誰是最親近的人。

  可見,不管是平等心、分別心也好,為什麼佛陀常常講一些話,我們總感覺他好囉唆?事實上,有他的道理在,如果你不了解他的道理,就會說釋迦牟尼佛到底在講什麼?那麼囉唆!難怪一部大藏經厚厚的。就好像我剛剛講波羅蜜一樣,何不直說六波羅蜜是布施、持戒、安忍、精進、禪定、智能就好了?說什麼行法,又說對治法,甚至還談次第生起的順序、發生的種種狀況,乃至可能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其實,如果不講這麼清楚也不叫般若經了,乾脆叫它六波羅蜜經好了,即使是六波羅蜜經,其實也沒那麼單純,如果好好研究六波羅蜜經,它也講行法、對治法以及次第生起的法,甚至還告訴你:如果能這麼做就能離苦得樂!能得極樂之果。

  但這個極樂之果,如果不作了解會以為是西方極樂世界的果,其實它指的是佛陀世界的極樂之果,而目前只要提到極樂,就認定是西方彌陀淨土世界,其實,極樂也好、法樂也好,你只要不把它混在一起都是可以的。以上是談六波羅蜜,從行法、對治法以及次第生起的一個究竟,我們要好好的把握其中的道理,了解它的重點在談方法而不是對治,其“方法”是告訴我們怎麼樣把布施、戒律、安忍等的內涵與精神表現出來,照著去做,可見它是行法。

  那什麼是對治的義諦呢?源於修行的過程中間,一定會有一些障礙與問題,其中必定有一個主題,以六波羅蜜而言,當你有問題的時候,需要用六波羅蜜的方法幫助你,這才是對治。至於最後次第生起的究竟呢?是告訴你從布施開始而行,能布施當然就有機會莊嚴自己的戒,能莊嚴戒行就能行於安忍,能安忍就能精進,能精進就能靜靜的思考,能思考就能顯現智能,這是從布施到般若的次第生起的方法,如果把順序倒過來,從般若到布施也可以,但我要特別強調:那是已經有了菩薩的修養才可以這樣做,如果還是眾生,就須按照布施以至般若這個順序次第去做,為什麼要到達菩薩才可以呢?這一點是現在很多人誤會的地方,他們以為擁有智能,有般若波羅蜜,則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但請問你的般若波羅蜜是怎麼形成的?一定是曾經經過修持布施、持戒、安忍、精進與靜慮,依次修養才能完成般若。

  所以由般若至布施的表現,只有菩薩才可以做得到,因為他已經歷了前面修持的歷程,完成了般若的修養,以是之故,才有這麼一句話:“般若波羅蜜是眾波羅蜜之母”,但這裡的“母”並不是指有了般若,其它的便都可以做到,因為那是指菩薩的修養,一般學佛修行的人還是得按布施、持戒的順序著手,尤須要把握行法、對治法、次第生法的根本要領,而不只是概念的談:布施有三種、持戒有在家與出家的分別、“忍”有行忍與法忍、精進有正面的與負面的,可見,絕不能用這種概念方式去解釋六波羅蜜,這點要特別注意。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但有名而隨義



  “但有名而隨義”這個名詞聽起來有點古怪,其實在“大般若經”裡,這個單元要告訴我們的是:對於經典所有的名相,如果只知道名相,而把名相作為定義,於般若經而言那是錯誤的;必須於“名相”的解釋,能“隨緣隨境”去顯現它法義,才叫做“但有名而隨義”。

  “名相”與“法義”,通常一般以為解釋了“名相”就已道出了“法義”,其實不然,舉例來說:“達摩”這名詞,提到“達摩”,很多人會認為是“達摩祖師”,但如果把“達摩”這名相定義為達摩祖師,那就誤解了它的法義,而只是以自我意識去定義它。其實,細辨“達摩”的法義,依“名相”而言,一個是“代名詞”,一個是指“法”之義。當“代名詞”時,就是指“達摩祖師”這個人,那就不能只說“達摩”兩字而已,還須在“達摩”前加上“菩提”,因此“菩提達摩”才是達摩祖師;而如果只說“達摩”,那是指“法”的意思,可見,於佛法的名相上常會造成誤解,問題就出在不知法義在哪裡?

  再看“菩提達摩”這個名詞,如果“菩提達摩”指的是印度禪宗的第二十八代祖師(中國禪宗的初祖),也只說出“名相”並沒有表現它的法義;“菩提達摩”的法義何在?其實可以分開來說,如果說“達摩菩提”即知它的法義是:依於法,能走上覺悟的道路;可見於兩者之間的差異。提到“菩提達摩”可以理解那是一位祖師的名字,而如果是“達摩菩提”的話,則要說:依於佛陀的教法,可以走上覺悟的道路,那麼它的意思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但有名而隨義”的主旨在哪裡?如果只從“名相”上定義,而不知它的法義,則即使好像表現了法義,其實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比如“菩提達摩”,此中有“覺”有“法”的意思,可是此“覺”、“法”若變成了代名詞,那就是一個人的名字,如果能隨緣隨境去看它的法義,則顯現的意境便不同。可見若把“菩提達摩”排列成“達摩菩提”的話,它的緣境就改變了,所以我們不能把“菩提達摩”說成“達摩菩提”。

  再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名詞,簡稱為“阿耨菩提”,其實“阿耨菩提”是口語,“名相”上用口語“阿耨菩提”來說雖然可以,但依“法義”而言就不能這麼說;因為它的意義涉及到“因”與“果”的關係。如果只說“阿耨菩提”並沒有說出它的結果,也就是沒有表現出法義來,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把法義表現出來了。可見,佛典的“名相”,尤其翻成中文,很多的意思並未翻出來,因此往往只是從梵文直接音譯而已,好比常見的“羯摩”一詞,翻成中文是“作業”,就不能說成“造業”,因為“作”和“造”雖同指“行為”,但在法義上卻有很大的差別;因為“作業”屬於“法”、“理”、“事”方面的行為,好比戒壇中有“羯摩和尚”,專門教導佛教的規範、規矩、法則,在律儀上可以說是一種“作業”的行為。

  那麼“教授和尚”呢?其實在戒壇中有戒有律,“羯摩和尚”只談“律儀”,講“戒律”則是“教授和尚”的事。因為於戒,有不同的戒法,“教授和尚”說明細;而律的範圍涉及到“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所以戒與律統統都屬“教授和尚”羯摩的方式,可說是作業的方式。那麼“羯摩和尚”究竟教些什麼呢?他也是一種“作業”的方式,但那個作業只建立在規矩、法則上,一旦涉及到另外一個律法(戒跟律的法)──比方授“八關齋戒法”,或除了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的戒律之外,另有一個“式叉摩那法”,那就要由“羯摩和尚”來說了;因為“式叉摩那法”和“八關齋戒法”同屬“戒”也是“法”,唯有“戒律”一定須由“教授和尚”宣說。

  目前台灣的教界,從民國四十一年開戒至今,並未以這種方式來說戒,甚至還有“得戒和尚”做“開堂和尚”的事,這都說不通的。“開堂和尚”是七引禮之首,也是“大師父”。但“得戒和尚”並不是大師父,也不是引禮,他代表的是釋迦牟尼佛;也就是“大師父”或“引禮師”等於是一個“示範”與“演員”的角色;“教授和尚”像導演,“羯摩和尚”的工作則包含場記、燈光.....等。這都是對戒法不夠了解的緣故,所以,除了了解“名相”的意義外,還要知其法義所在。

  再舉一例:大家都知道“比丘”是“乞士”的意思,有乞“法”以養“法身”、乞“食”養“色身”之義;但比丘真正的緣起,依法義而言,原指“苾芻”,是一種植物、一種香草的名稱,可以害人也可以治病,最明顯的是人人都喜歡它的香氣,如果知道它的作用就可拿來治病,但若不了解它的作用,反而會造成傷害。可見,其中就有“名相”和“法義”的不同,但為何要影射為比丘?因為“比丘”的意思直翻是“乞士”,以中文來說是“討乞”或“乞丐”,所以直翻的話,會讓人以為原來出家人都是討飯的人,但如果明白它的緣起是“苾芻”,一種植物的話,就不同了;因為關係到做為一個“比丘”其人天師範的身份及意義,所表現的是一份“清淨”、“莊嚴”、“淡泊”,人人見了都歡喜,同時他的確可治眾生之病,但也可以因此而害人,這就是“比丘”的原意;可見如果只知“名相”而不知“法義”,尤其不能“隨緣隨境”而理解的話,會造成很大的錯誤!

  再看“禪”這個名詞,一般人只要提到“禪”幾乎將它定義在“打坐”上,以為“禪”就是“坐禪”,但我經常說“禪”是坐不出來的!“禪”是佛法中的一種方法,叫做“禪法”,因為有其特色,所以被立為佛法的一宗。由於“禪法”的主題是“運用思想,發揮智能”,如果一提到“禪”,就把它和“打坐”、“禪定”混淆在一起,那是對“禪”的一種誤解,其實“禪定”與“禪”是不一樣的,何況也沒有“坐禪”這個名詞。

  何謂“禪定”?它是依“四禪法”怎樣進入到“定”的一種修養,如果修養能夠完成的話,就能得到“定”的好處或是功德。通常人家若問什麼是“禪定”?結果會得到“四禪八定”及“九次第定”的回答;其實,“三摩地”、“三摩缽提”或“奢摩他”、“毘婆舍那”、“禪那”談的都是“定”,究竟你指的是哪種定?可見,“禪定”是一門深且廣的修養。所以“但有名而隨其義”,如果說了老半天而不知“法”在哪?那也只是一個名詞而已,必須明白究竟跟我們有什麼關係?能得到什麼好處?因此,對於一個“名相”必須要能夠理解,說得出它的饒益性,才能說出“法”在哪裡?如果不能把它的饒益性表現出來,那隻是名相、文句、經文或偈語而已!所以這單元真正要理解的是“不可以只在名字相上打轉”。

  再談一個修養問題,我們經常持念“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觀世音菩薩”、“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等佛號,其實,這種持念佛號的方式,只是“但呼其名”而已,若問他念佛有什麼用?很可能回答:念“阿彌陀佛”可以到西方極樂世界去,這其實是錯誤的;因為,真有那麼容易?如果能深入的了解“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這淨土三經,就會發現:單只念一句“阿彌陀佛”是不可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但很多人卻執意這麼做!所以我曾做一比喻:要從娑婆世界移民到西方極樂世界,如果“但念佛名”,不知道它的法義,那怎麼去得成?如同從台灣移民到別的國家,還得講求許多條件,如果一個人想拿美國的綠卡,每天就在那兒念“南無布什”、“南無布什”.....他就能到美國嗎?這聽起來好像是個笑話,事實上這說明,是不講道理方法,它犯了“但具一個名字相,以為就是佛法”的錯誤,這是談有關另一種修養上的問題。

  如果念的是“南無觀世音菩薩”呢?我曾經這麼說:那也不夠!最好將“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十九字全念出來,人就是這麼奇怪,既知觀世音菩薩是救苦救難的菩薩,那為什麼不說出來?只會拼命念“南無觀世音菩薩”?這都只是在名字相上打轉,認為這就是佛法,其實這是很大的錯誤。所以,在“般若經”上為什麼會標出“但有名而隨其義”的原因,就是要告訴我們:只是在名字上或名相上做定義的話,那不是佛法;我常說一個完整的佛法,必須具備“體、用、相、境”,如果不能把握這些,所談的佛法是不完整的,表示還有缺失。

  了解在道理方法及修行上的一些概念之後,那麼“般若經”所提出的道理方法,除了幫助我們於修行上的調整外,還有沒有其它的意義呢?其實是有的!舉例來看:“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為什麼要稱“南無本師”?要知道在印度沒有“本師”兩個字,到了中國才有;印度的佛教只有老師,沒有師父,所以,絕不是拜某某法師做師父之後,我就是他的徒弟,沒有這回事!如果以僧團來看,“出家眾”是三寶弟子,“在家”也是三寶弟子,我們的師就是“佛、法、僧”,可以這麼說:凡成為佛弟子,一定是以“釋迦牟尼佛”為師,以佛陀的道理方法為師,但只依佛陀的道理方法還不夠,還必須依在修養上有專修,而且已經證明這種道理方法確實可以求得解脫,得究竟涅槃效用的人;所以,一個“三寶弟子”或“佛弟子”,拜了一位比丘或比丘尼做師父,成為他的徒弟,這是我們中國才有的。雖然“釋迦牟尼佛”是“印度五比丘”的師父,其實“釋迦牟尼佛”是世尊、是老師,他並不是誰的師父,他是為世所尊者。

  那麼再看最初的五比丘,是不是後來的人就拜這五比丘為師父呢?也沒有這回事,而佛陀身邊有名的十大弟子,是不是另外就分出很多師門派係呢?也不是!但在中國為什麼不一樣?源於後期佛法有各家各派的分別,比如:講俱舍派、成實派、三論派或華嚴派、法華派,都是專門從事佛法中,某一部門而設立的團體,並不是指誰就是開山祖師,後來怎麼會一個個傳下來呢?我們看看過去那些“造論”的論師,究竟誰是誰的師父?誰是誰的徒弟?也沒有!所以稱“本師釋迦牟尼佛”,意思是說“釋迦牟尼佛”本來就是我們的老師,不是我們的師父。因此,在台灣教界有這麼一個名詞──“師傅”,是我建立起來的;在家居士稱出家師傅,不稱“父親”的父,為什麼?因為中國的環境不同,於印度甚至現在的泰國、緬甸是以托缽維生,出家人不需要他們的師父來養;佛教傳到中國,興建寺廟,由托缽變為自耕自食,出家人靠師父養色身並培養法身,故稱“師父”;在家眾稱出家人是老師,用的是“傅”──太傅的傅,基於師傅要維護他的是“慧命”,而不是“色身”,所以出家人對他來說是一個老師的身份。(編按:依於時代的現象與需要,老師父提出修正版,詳細資料請參考千佛山雜誌第194期第一頁“恰當的稱呼”)

  以前在大陸,如果一個比丘出來掛單,有時住持還會罵人:“你師父既然度你,為什麼不養你?還跑出來找別人要飯吃?”可見其中的含義,以上這些現像不外都是因為“只知道名相不知道法義”,再說即使知道法義,還不一定能“隨緣隨境”,因此“但知其名”而不能隨緣隨境,去了解“名相”的法義,於佛法來說,那是違背的、有缺失的。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寂靜相義



  這一單元要介紹的是“寂靜相”,上單元談的“寂滅”是以“生相”而言,這裡要談的是“寂靜”;“靜”是以“動態”來看。所謂“生相”與“動態”,從表面上看是相同,但在“法”的意境上卻不同;因此,“生與動”、“滅與靜”,必須先明白彼此之間的差別與關係,才能了解其中的道理。

  “生相”的發生有表面的,也有內在的,例如:面對一個問題,表面好像無動於衷,其實內心非常不自在,不論表面也好、內在也好,若以“相”來看,“生相”只是表面的現象,內在的人家看不見;“動”就不一樣了,外在生起的動,比如煩惱來了,身心不自在,從表面立刻可以看到,即使有些人遇到問題,能沉得住氣,表面不動聲色,其實內心已經有了煩惱,可見於“動”而言,內在還是動的;由此,可以分別“生滅”與“動靜”之相的差別。

  例如:海洋、河流有時會產生“暗流”,“暗流”從表面看不見,所見一片平靜,其實內在是動的,如同人的“五蘊”──“我意識”的表現,它是以“生滅”來說相,是一種表相。另有心理學上的名詞──“潛意識”,就有動靜的差別了,為什麼?因為當潛意識未顯現時,它是靜態的,但並不表示不會發生,只要“潛意識”一顯現,就有“動靜”的分別。

  可見“生”與“動”,因為有“生”才有“動”,只不過有表面與內在的差別,如果能夠把握就可以了解:不是修禪定就能“寂靜”,如果還需要修禪定,那表示還會亂,因為會亂才須修禪定;而“定”是要做到不亂,會亂希望做到不亂,那是一種“生滅相”。如何才是不亂呢?這就涉及到“動與靜”的問題了,例如:“參禪”,參一句“祖師西來意”,大家坐在那裡,表面看起來是靜的,其實內心是動的。“禪那”之所以稱為“靜靜地思考”,源於禪是以“靜”為前提,表面靜、內在動,其中很難發現它的“生滅”,若以“生滅”來看禪定,是看不出來的,因為其外在不起生滅,無“生相”的生起,比如:手、眼沒動,好像處在靜態下,完全看不到“生滅”,但內心還是有“動靜”的存在。

  因此“寂靜”是以動靜來說,“動”依“生滅”為緣起,才有動靜的現象;如果捨棄了“生滅”無法談“動靜”,談“動靜”如果否定了“生滅”,那就落於虛妄的觀念中,佛法一向是把事情弄個清楚。例如:關係業的行為造作,以“五根”、“六識”來說,五個根本(眼、耳、鼻、舌、身)的造作是表面的,第六根是內在的,它不能作主,必須依於五蘊的變化作用才能真正分別什麼;所以,如果談“動靜”,那是談五蘊,而五蘊是“內在的”;談“生滅”則是依六根或六識,這是“生滅”與“動靜”在理論上的差別。

  了解這些道理後,再看前面談過的“空相”與“離相”,都與五蘊有關,但這裡談“寂靜”,並不是說一切不動了,或完全靜了就是“寂靜” 。“寂”的意思是“沉寂”,必須於“動”已不起,連“靜”也多餘了,那才是寂靜,那是一種什麼境界?依於“生滅”是“有餘”的話,“動靜”則是“無餘”,“無餘”是究竟的結果,那要用什麼方式來把握呢?好比:學佛法,剛開始依著經文一句一句學,或者對經文還不熟悉,必須一再翻閱經典,依賴經典才能憶起其中的道理,那是表面的,還有“生滅”的現象;但依“生滅”為緣起,表現的是一種“動”的現象,如果已將書本的內容全部融會貫通,並依著書本的內容來表現,根本不需依賴書本了,人與書本的關係即成為“靜”態,因為靠的是自己的記憶和理解力。

  因此,談“動靜”是依“生滅”為緣起,進而從“動靜”著手,由外在的“生滅”,進入內在的“動靜”,做到“動”不生起,連“靜”也不需要,那才是“寂靜”的境界,佛法稱作“無餘涅槃”,也就是已無剩餘的問題存在了,是一種圓滿、究竟的境界。那要怎樣才能達到“寂靜”的修養?就須以“觀法”的方式來把握了,可以說佛法的八萬四千法門或各家各派,都離不開“觀法”,因為觀法的本身是一種“外靜”、 “內動”的修養,其下手的工夫是“觀”,一種深入的察覺,也稱作“觀照”或“返照”。

  梵文所謂的“毘婆舍那”是談“觀”,究竟該如何認識,進入“觀”的修養呢?談“寂靜”的道理,如果依於方才所言,一般看書都看文字和字義,一旦文字、字義都知道了,才能進入“內觀”,內觀什麼?就是去思考其中的道理,不只是背文字而已,好比談大小的“大”字,從文字及道理來看,大概也知道物品有大、小的差別,但依這種方式著手只是表面的,還是在“生滅”中打轉,而進入到“觀”就不一樣了!如果用“內觀”的方式來看“記憶”的現象,五蘊完成的結果是記憶,稱為“如來藏”或“第八識”,有大、小的作用表現,“大”可以大到不管多少知識經驗都能放得進去;“小”則不喜歡的,不願入耳的,但事實上還是聽進去了,因為如果沒有聽進去,就不會表示喜歡或不歡喜。

  那麼談“觀”究竟要“觀”什麼?絕不是依自我意識來作“觀”,必須探討其中實質的存在價值,若以記憶而言,一個人的記憶“好”與“不好”,究竟哪種較多?有說:“回憶是老年人的事。”年紀大的人每天無所事事,就會回想過去,不管好、壞都會有,當與別人聊天或教訓兒女時,往往會說:“想當年... ..”但那隻是“想”,不是“觀”;“觀”有檢討、改進、調整的意涵,使原來不好的轉變為好的,好的還要加以提升,所以完全是一種內在的修養。

  談“動與靜”也是一種內在的修養,必須以“觀法”來完成;因此在“生滅”中行“觀”那是不可能的,最多只停留在“想”,至於要到達什麼樣的“想”才入於“動靜”的範圍?基於“想”依生滅而起,即使“非想”還是生滅,只是它不同於原來的“想”,已做到少許的調整,一定要進入到“觀”,那才是“非非想”的完成,它是根據四禪八定而完成的。所以,由“四禪”、“四無色”,要進入“第八定”才算是真正達到“內觀”的修養;“觀”絕不是一般人所謂的在焰口時結個手印,觀個顏色或梵字,那都只是“想”,真正的觀是一種“內觀”,是“外靜內動”的修養。

  所以,如果問題還在,表示還有動有靜,唯有經過“觀”的修養,才能使動態完全靜止,入達十地菩薩的第八地“不動地”寂靜的境界。也就是說七地以前還會動,唯有經過“觀”的修養完成,才是“不動地”的境界,絕不是正在“觀”的時刻就能顯現這種境界,這點要特別注意。因此,如果還需要用觀法去修養,那還是在動中,一定要到達八地“不動地”,根本不會產生動態了,那才是“無餘涅槃”的寂靜境界,至於為什麼八地以上稱為“無餘”?七地以前叫“有餘”?因為“八地”已是菩薩“等覺”位,等同佛陀一樣的修養了,說“等於”而不說“完全”,源於人還活著,唯“起心動念”對他而言已不成問題了。

  因此,“動與靜”來自“生滅”,要完成寂靜的境界,需要用“觀法”,而“觀法”又有各式各樣的觀法,有修淨土的“十六觀法”,依“觀無量壽經”的內容去觀;“天台宗”談的是“三諦三觀”;此外,各家各派都有觀法,如果能把握某一觀法,適用於某一方面,整個道理方法都在同一個系統下,那才可以確定是“一門深入”,否則還是一團亂。目前教界,有許多人分不清自己所說的學系,究竟是淨土、禪宗、密宗、法華、華嚴還是唯識?一談起道理,一會兒談這家,一會兒談那派,問起各家各派的思想,恐怕連他自己也不甚明白,事實上僅僅一個觀法就有許多分別,因為每個人的根器、條件、興趣及所親近的善知識都不同,必須要相契相應、把握方法,才能獲得效益。例如:修禪宗就要常修“禪那”,那麼禪宗的觀法是什麼呢?就是“實相無相”或“實相觀法”、“無相觀法”,如果修禪的,硬以淨土的“十六觀法”或把天台所謂的“五停心觀”放在一起,那會一團亂的!

  好比很多人在打坐時,觀個“梵字”或觀什麼顏色或光的,那哪是純粹的禪呢?甚至還有人把“天台”的教觀──“五停心觀”擺在禪宗裡,那是錯誤的!其實“五停心觀”中的“白骨觀”或“不淨觀”,都不屬於禪宗的道理。現在的人方便得很,根本無需出門就可以參學,打開電視機,有線電視、無線電視任你收看,但問題是在電視上弘法的法師們,往往自己說的是佛法的哪家、哪派自己都不明白,那是因為沒有把各家各派做一個徹底的了解的緣故,因此,目前在台灣,很多自稱為禪師的,一會兒談“天台”,一會兒將“三論”的“性空之學”攪混在一起,簡直是笑話一蘿筐!

  他哪知“禪宗”的“實相觀法”與“天台”的“五停心觀”、“三諦三觀”或“二諦圓融”的道理不同;還有“唯識”的“五重唯識觀法”與“華嚴”的“法界觀法”也不同;如果弄不清楚“密宗”的觀法,除了“三密加持”的觀法外,另有依於“曼陀羅法”的“曼陀羅觀”,欲到達“寂靜”之境的確談何容易!因此,“寂滅”還是一種“有餘涅槃”,能完成“寂靜”的修養才是“無餘涅槃”,可見“寂滅”可以慢慢的修養,漸次接近它的境界,但如果想要到達“寂靜”之境是很難的!

  理解了其中的道理,明白“動與靜”來自“生滅”,如果要到達“寂靜”必須要使用觀法,從“有動有靜”的修養上著手,以“照”入寂,以“觀”入靜,直到“不動”了,才能達到“寂靜”“無餘涅槃”的境地,可見,如果“寂滅”以五蘊的“想”而言;那麼“寂靜”即以各家各派的“觀”來談,因此,能把握其中的“道理與方法”,就知道什麼是修養的“下手處”了。

  這個單元要介紹的是“寂滅相”。

  寂滅的“寂”,通常解釋為沈,就是在起變化的時刻,怎麼使變化的現象慢慢沉寂,不再生起變化。一般世俗人常有所謂的“我好寂寞”的現象,這是當一個人獨處時,他(她)在生活上與情緒上比較沒有變化了,因為自我的情緒會產生變化,通常關係到人與事的往來,不起變化就是一種“沉寂”的狀態。

  其實,談“寂滅”,必須要從“生相”來說明。為什麼?因為,凡所有的道理方法都有生、有滅,譬如意念,就是一個意念生起而後消失,消失了就是“滅”。所以,談“滅”須從“生”著手;而且不管任何事情的發生或消失,一定與人和事有關係的,所以一定要問題發生了,才能說有問題,問題未生是無跡可尋的,因此,談“寂滅”並不是要你執著「生”,而是要你對“生”做一個認識,進而化解“生”,“生”若能消失,就能顯現“滅” ,只不過這個“滅”還不表示就是“寂滅”。

  那該如何把握“寂滅”的真諦呢?方才說到:問題的發生是“生”,消失是“滅”,生滅是一種變化,所以只要還有問題的“生”、“滅”就不是“寂滅”。“寂滅”一定是問題不再發生了,也就是於“生”不起,自然“滅”也就不需要了,那才是“寂滅”的真義,否則依然在“生滅”中打轉。比方,你意念生起“天涼需多加衣服、蓋棉被”,這問題的發生源於天氣的寒冷,可見為要化解“冷”,就必須穿厚一點的衣服,蓋暖一點的棉被,但是否“冷”就消失了?非也!“冷”事實上還是存在的,只不過對你而言,你已化解了問題,已不受“冷”的影響了,但這並不表示“冷”已不存在。

  唯一般人面對問題,常用否定的方式,比方說:“天冷就忍耐點吧!只要夏天一到,就不冷了!”其實,那時候生起的不是冷而是熱,所以,還是一個“生相”,何況佛法一貫不以否定的方式或用“斷滅相”去看問題。基於天冷天熱,這是誰也無法改變的自然現象;當夏天熱時,忍耐著等待冬天來到,冬天又忍著冷,等待夏天的來臨,這就是世間法,我們人不就這麼過日子嗎?但佛法不以這種方式看生滅,而是說:不要否定冬天的“冷”,但也不只仰賴等待夏天的熱,因為忍耐、等待都不能化解眼前的問題,那麼天冷了怎麼辦?大可衣服穿厚一點,棉被蓋暖和一點,或使用暖氣,但不表示“冷”就沒有了,而是在承受“冷”的過程中,運用方法禦寒,可以不再受冷的威脅,於你而言問題自然就化解了,因此穿厚的衣服或開暖氣,甚至躲在屋子裡,都是讓“冷”消失的方法。

  其實,就算使用暖氣,這地方有暖氣,換個沒暖氣的地方還是冷!同樣的,夏天消暑最好的方法是吹冷氣、吹電風扇,熱的問題好像一時得以化解,但“熱”就不存在了嗎?其實,不只是你的房子熱,整個地球都暖化了,只不過對你而言“熱”的問題暫時得到解決,但對於其它人來說,熱的問題還是存在著;這就是世間法,以為自己的問題解決了,別人的問題也不存在了;往往自己吃飽了,而忘了世界上還有許多飢餓的人,換句話說,吃飽了,“餓”的問題解決了,但實際上關係到“餓”的問題,並未真正解決。

  可見,談“寂滅”,要連“生”也不起,“滅”也成多餘了才算!

  如何才是連“生”也不起呢?以社會、國家來說,我們希望經濟得到發展,全民富裕,令“貧窮”消失,這是一個整體性的理想,但能做到嗎?其實是做不到的!看看美國,人民所得那麼高,還是有許多流浪漢沒飯吃、沒地方住,可見這是以“寂滅”去看問題,是暫時性的!最多只是一個問題的發生與消失。如同“頭痛醫頭,腳疼醫腳”,並不究竟!猶如不生病,就不需要吃藥,那要怎樣連病都不生了呢?其實很簡單,只要你能夠維持永遠的健康,於病而言就是寂滅了!但能不能夠做到真正維持永遠的健康呢?很難說!因為,一個人就算小心翼翼的維持健康,但走在馬路上,也會出現被車撞的可能,常言道:“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如果遇到飛機忽然墜落失事,臨難的村莊就完了,因此一切無法把握!所以,談“生滅之相”只在生滅上打轉是不究竟的,必須要下工夫,甚至在生滅上下工夫也不一定究竟,為什麼?因為所謂究竟是說:連“生”也不起,“滅”也多餘,那才叫“寂滅”。

  那麼“寂滅”到底是一個什麼境界呢?若說是“涅槃境界”也可以!以一個尚未進入涅槃,但已有涅槃修養的人來說,於生滅他可以到達寂滅了,但因為人還活著,所以於涅槃而言,是個“有餘涅槃”,為什麼?因為只要人還活著,難免會有生滅存在,只是“生起”時,他能讓“生”消失,不同於世俗人。但是即使能做到於問題生起時,能使問題化解,由於還活著,還有待化解問題的發生,因此雖然具備了寂滅的境界,但這是有餘的!那麼,有“什麼”餘呢?就是還活著,還有剩餘的.....還會發生一些問題;直到什麼境界才算完完整整呢?這個問題等待以後談“無餘涅槃”時再談它,現在我們談寂滅還是依有餘來談。懂得寂滅要從“生滅”去著手的道理,再舉例看它的道或法在哪裡?

  無明煩惱看起來是一個名詞,事實上是兩個道理,為什麼?因為無明是“不明了”,煩惱是“不自在”,它們是一體的。會煩惱是因為不明了,如果能“明了”,煩惱自能化解。其中,無明、煩惱有生有滅;明了及不煩惱了,也有生有滅,它的“生滅”之道在哪?很簡單!煩惱生的時​​候,菩提不存在了,菩提顯現了,煩惱就會消失,中間是不是有生有滅?由此可知,談寂滅須從“轉煩惱為菩提”下手,如果執著於菩提,就是執著於“道”,執著於“法”,就是“法我”;如果執著煩惱,就是人我,兩者執著的境界不同。所以,執著於法,一定是執著於菩提,認為菩提是好的。就像煩惱時,一旦能覺悟到什麼就不煩惱了,就像現在很多人自以為開悟了!其實這就是執著於法,執著於菩提。須知開悟了,問題並沒有究竟解決,只能說你化解了單一的問題,原來不明了的,現在搞清楚了,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如果不能夠把握這個道理,就成了:“奇怪!覺悟了,怎麼還有另外的煩惱?”

  所以,談覺悟還要究竟圓滿才行,也就是所有的迷惑、無明、煩惱都不會發生了,連菩提也不需要了,所有煩惱與菩提的生滅之相都不存在了,那才是寂滅之相;只要還有煩惱、還要去化解,都還是生滅之相;或者化解了問題,顯現了菩提,結果又執著於菩提,那還是“生滅​​”之相,一定要菩提也不需要了,如同成佛了,佛陀所說的道理和方法對你而言都是多餘,那才是寂滅。所以,在還沒有成佛、成菩薩之前,還是需要這些道理方法幫助你化解問題,可見談寂滅是以“生滅”來說法,到最後連“生”也不起,“滅”也多餘,才是寂滅的真諦。

  這個道理以煩惱與菩提來看最容易把握,一是人我──“煩惱的執著”,一是法我──“菩提的執著”,都還在生滅中打轉,一再經歷問題的發生與化解,而一個修行辦道的人,一輩子不就是面對這些嗎?只是很多人會斷章取義,認為煩惱化解了,擁有了菩提,結果就執著於菩提,其實菩提是什麼?只是把原來的煩惱、不自在化解掉,一旦自在了,那就是菩提,如此而已!好比談解脫,假使有一條繩子把你綁住,形成煩惱,一旦解開了繩子不就自在了?所以,煩惱與菩提只是“不自在”與“自在”的差別而已,是一個相上的問題:不自在是因為有繩子把你綁住了,這是“生”;如果把繩子解開,問題化解了,那就是“滅”,我們不是一直在這種“生、滅”的現像中過活嗎?所以談解脫,真正的究竟解脫義是:連所有綁你的東西都不存在了,你完完全全是個自由自在的人。

  但也有人說,世俗人不是也可以自由自在嗎?那不一定!比方:如果沒有錢,就沒有飯吃、買不到衣服、也沒有房子住,怎麼能究竟解脫?“究竟解脫”是連這些需求統統都不需要了,完全不受生死的束縛了那才是!如果還在六道輪迴,最多只是從一個束縛得到一個解脫,等於煩惱來時,能夠化解煩惱而已,所以千萬不要把一個生滅就當作“寂滅”,認為一個“生”從發起到消失就是達到寂滅,如果以聲聞四果來說,要由阿那含完成進入到阿羅漢,這才是寂滅相(有餘的);菩薩則從七地完成,進入到八地才是寂滅相,這是以果位來看,但談究竟就不一樣了,那是下面的課題;這裡還是擺在一個修行辦道的歷程中,所顯現的境界來看,因此“寂滅”須以生滅之相而言法,要做到“生”也不起,“滅”也多餘了,那才到達“寂滅”的境界。

  這是談寂滅在理論上、方法上的認識。以一個修行人來說,道理方法若懂了,但如果無法把握其中的一個關鍵性,那還是在生滅中打轉,不可能到達寂滅!為什麼?因為不要忘了還有自己的那個“我”,如果以為“我”好像不存在了,已生滅盡了,到達寂滅了,其實那個我還是存在的!你能否定“我”嗎?因此“煩惱不起了,當然菩提也不需要了!”你的那個我,是不是真正再也沒有煩惱了?其中的關鍵是要把握“我”,如果把“我”忘了,等於告訴別人道理、方法,自己還是在生滅中過日子,並沒有進入“寂滅”的境界。這就是很多人修行辦道已久,能說卻不一定能做得到,即使做得到,又能做到什麼程度呢?所以一定要能呈現“寂滅”的修養,那才是真正做到了。

  如果有了問題能化解,那隻是說你有這種修養,並不表示你能夠完成“寂滅”之境;比如“我煩惱”,那是有一個“我”,如果是別人在煩惱,跟你沒有關係,你當然做得了主,換成自己煩惱時,是不是真正還做得了主?即使這一次做得了主,下一次煩惱來了呢?何況煩惱是不斷的,除非業已完全清淨了,所以若認為“現在沒有煩惱了,就是成道了,可以進入寂滅”,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即使成就了阿羅漢仍有微細惑(微細的煩惱),所以認為自己都沒煩惱了,那是不實在的!因為不是說一說就能達到“寂滅”的,如果認為“煩惱來了,我是個學佛的人,本來就了解不應該煩惱”,但實際上能做得到嗎?就算第一次做得到,如果問題連續發生,你還做得到嗎?好比“忍耐”,一忍再忍,又能忍到什麼時候?所以“寂滅”是以“生相”來看,而且,最後的境界是“有餘涅槃”,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白雲禪師:大般若經要解——不垢不淨義



  繼續介紹大般若經要解“不垢不淨”這個單元。

  “不垢不淨”四個字,經常掛在佛教徒的口中,甚至有人誤會成“不干不淨,吃了不生病”的說詞,究竟“不干不淨”是乾淨?還是不干淨?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至少知道有不干淨的存在。

  其實“不垢不淨”不是這麼解釋的,所以千萬不要誤解。“不干不淨”是依於世間法的相對,好比一件衣服穿髒了是“骯髒”,洗乾淨了是“乾淨”,但有沒有想過衣服從成衣廠出來時,原本是乾淨的,又是誰把它穿臟的?事實上將衣服穿臟的是你,把衣服洗乾淨的也是你,如果徒在“骯髒”與“乾淨”上打轉,就會忘了起分別的原是自己的那個“我”,由此可以發現,“人”於相對法上,最容易忘了自己的“我”所產生的分別心;衣服本身不具分別,“骯髒”、“乾淨”跟衣服本身無關,一件衣服絕對不會說:我很乾淨或者我很骯髒。

  好比飽餓的問題,究竟是誰飽?誰餓?如果問別人“吃飽了沒有”?豈不把自己的飽餓擱一邊?他人吃飽與否跟自己有何關係?如果有人問你“吃飽了沒有”?你回答他:“我還沒吃飽,你要請我吃嗎?”對方可能會認為你有問題,為什麼?因為閩南人見面時經常會問候別人:“呷罷沒?”其實這個“罷”,以漢字音的認識來說:一個是“飽”的發音;一個是罷了的“罷”,就是“吃過了沒有”的意思。

  這關係到台灣早期生活環境不好,見面時彼此問候,能吃飽就不錯了,所以就變成以“你吃飽了沒有?”來問話,是表示關心的一種問候;但以目前富裕的環境來說,若問人“吃飽了沒有”?可能他會生氣:“難道我這麼可憐,吃不飽?”所以這是“漢字音”的認知,有許多本省籍的,都不知道這個道理,早期的確把“罷”當成“飽”的意思,若以現在最適合的用語應該是:“呷“罷”沒?”就是“你“吃過”了沒有?”的意思,如果還當作“你吃“飽”了沒有”來用,那就錯了,因為沒有考慮現實環境的變化。世間法本來就是相對的,早期的環境雖然普遍不好,但仍有好的,如果你以“吃“飽了”沒有”來問候一個環境好的人,他同樣會不歡喜,可見,現在環境好了,你還以“吃飽沒”來問人,被你問到的,豈不表示他的環境不怎麼好嗎?這其中的相對,就在於有的環境好,有的不好,所以問話也要因人、因地、因時而異。

  再看世間“美、醜”的相對問題,平常人是如何分別的?中國人有句這麼的口頭語:“情人眼裡出西施”,難道西施真的有那麼美?古代論女子的美,還有“環肥燕瘦”的說法,就關係到兩位女性,楊貴妃胖胖的,唐朝的審美觀認為那是美的!但現在呢?人稍嫌胖就趕快減肥,認為瘦瘦的才漂亮,所以,究竟怎麼才是美?其實,真正的美應該建立在健康的基准上,才無所謂胖與瘦的相對問題。因為一個人若不健康,胖又怎樣,瘦又如何?我們看許多人為了使自己更漂亮,想盡方法減肥,忍飢挨餓,弄得一身病,究竟美在哪裡?還有的人把自己折磨成像鬼一樣,如果一定要說美,那是一種病態。

  其實“垢與淨”都是人的自我分別,因為世間法談的是相對性的問題,有垢就有淨;因此,佛法才會提出“不垢不淨”的超然之見。如果“不垢不淨”是說既不骯髒也不干淨,那究竟是何含義?以世間法來看,人都會執著於女人的漂亮、男人的帥氣,但以“淨”而言,乾淨、漂亮中難道就沒有骯髒嗎?由此可知,一般人只看表面,事實上,眼睛再漂亮,鼻子再挺,不是一樣會冒出眼屎、鼻糞來?如此還認為乾淨、漂亮嗎?會不會這麼說:“裡面臟,但外表看起來很乾淨”?

  以人而言,乾淨與骯髒,必定會選擇乾淨的,但有時為了喜歡,或者基於某些因素可以不在乎對方的髒,但真的不在乎嗎?其實,還是滿在乎的!舉例來說:一個當母親的,如果她的小嬰兒拉屎,她會幫他清洗一番,甚至還會從大、小便裡檢查他的健康狀況,做母親的,絕對是“臟不以為臟”,但若換成別人的孩子,就會有骯髒和乾淨的分別。其實,自己的小孩是寶貝,難道別人的小孩就不是寶貝嗎?為什麼感受不同?原來是“我”在起分別。因此,面對“骯髒、乾淨”時,只要涉及到“親疏”的關係,就會產生“不垢不淨”的道理,如母親對於自己的小寶貝拉出來的屎尿,哪怕拉在什麼地方都不會生氣,還會很耐煩地把它弄乾淨,很明顯的顯現出“不垢不淨”的意境,但是你能說這是“不垢不淨”的修養嗎?其實,那是面對自己的寶貝才做得到,倘若換成別人的孩子,同樣覺得骯髒、討厭,尤其如果拉在客廳的地毯上,那更不得了;類似這種情況,就是把自己的“我”放進去了,認為這是“我的小孩”,就“不垢不淨”了,當然也無就所謂“骯髒”與“乾淨”的差別。

  但這種無所謂的“骯髒與乾淨”,還是以人的立場來看,其實這還是一種有所謂;既談“無所謂”,一定就有“有所謂”,可見這不是佛法中的“不垢不淨”。那麼佛法的“不垢不淨”是什麼呢?它是針對人的“我”會起骯髒與乾淨的分別、執著,當“我”一參與,跟自己有密切關係時,所顯的就不以為這是“不垢不淨”的,所以仍是比較“自我”的。般若經所說的“不垢不淨”是:不只是自己,還要讓自己以外的他,都要有相同的情感作用,或者說相互間產生的“自我意識”,要能化小為大。於認識了“垢、淨”的名相後,一個學佛者究竟該如何面對它?

  如果說“垢”是煩惱,菩提就是“淨”,“煩惱”是不自在的現象,而“菩提”就是“不自在”消失了,變得自在了。如果以“垢淨”來比喻煩惱與菩提,你能不能說,有一個“煩惱”有一個“菩提”?不可這麼分別,為什麼?因為菩提是從煩惱中顯現,是一體的兩面,如果說“不煩惱”、“不菩提”可不可以?也不可以!除非你已能力化解煩惱,突破煩惱,也不執著於菩提,煩惱與菩提對你而言已無所謂了,這種“無所謂”跟前面所說的親疏分別關係的“無所謂”,在境界上是回然不同的。

  舉例來說:假使“好”是淨,“不好”是垢的話,當你看到別人虔誠的在拜神鬼時,那究竟是“垢”還是“淨”?如果說拜神鬼是“垢”,那拜佛菩薩就是“淨”羅?其實,該把握的是:“拜神鬼”的是哪個我?“拜佛菩薩”的也是哪個我?看見“拜神鬼”、“拜菩薩”的又是哪個我?這中間不就出現三個不同的我嗎?依拜鬼神的我來說,認為自己是對的,而拜佛菩薩者也認為自己是對的,那是誰在起分別?第三個旁觀者,如果他信佛教,會說拜鬼神的不對,如果是拜神鬼的,不一定認為拜菩薩就是對,或是不對;如果換作基督徒,肯定認為“你們全在拜偶像”,這中間有多少的分別?

  可見,以“不垢不淨”而言──要“不”的境界顯現,一定是關係到“我”參與的那個時刻,所認識的“垢淨”,如果那個“我”不參與,絕不是“不垢不淨”。所以若把“不垢不淨”當作一切跟我沒關係就不對了,因為,如果跟“我”沒關係,就根本沒有“垢淨”的分別,自然也就不會有“不垢不淨”的修養境界了。我們再假設說,如果“垢”是餓,“淨”是飽,把自己的“我”放進去,成為“我餓了”是“垢”,“我飽了”是“淨”,這其中有一個問題:你什麼時候餓?什麼時候不餓?“不餓”一定是剛吃完飯,覺得飽的時刻;過了一段時間食物慢慢消化了,是不是才覺得餓?這中間會發現:餓必定要“吃”才變成“不餓”;吃完了好像是飽了,可是過了一段時間慢慢消化後又變成“不飽”了,如此一來,究竟什麼時候才顯現“不飽不餓”?也就是:“餓”的現象消失了,是“不餓”;而“飽”的現像也不存在了,那就是“不飽”,這樣是不是“不飽不餓”?但是,“飽與餓”,一是顯現時,一是消失時,才會發現“飽與餓”是一種相對的現象,認識它相對的理論;當然,一定有個“我”,才會有“不飽不餓”的情況顯現,就像“骯髒”跟“乾淨”一樣是相同的道理,剛剛不是談到衣服嗎?衣究竟是誰在穿?!你不在意,難道就只會分別衣服的髒不髒?別忘了衣服一定是有人穿才會臟的;乾淨,也一定是有人清洗它。飽餓也一樣,必定有一個“我”的顯現,如果其中無“我”,就沒有這些問題了,最多只能說:世間法是相對的,有美就有醜、有淨就有垢、有善就有惡、有富貴就有貧窮,但必須要知道:談這些究竟跟“我”有什麼關係?!

  其實,般若學告訴我們的是:有“我”在其中,就有利害關係,“我”不在其中,就沒有關係。若談“有關係”或“沒關係”,並不表示你就懂得其中的道理。就以衣服來說吧!把一件剛洗乾淨的衣服穿在身上,這件衣服是不是顯現了“不垢”?如果衣服穿髒了,原來的干淨不存在了,是否即是“不淨”?因此,骯髒顯現的時候,表示乾淨已經不在──不淨;衣服洗乾淨,表示骯髒已消失──不垢,所以,要了解“不垢不淨”,必然的關係到“我”的參與,其中有法的義理,教你別只一味地計較執著,而忘了自己的那個“我”!

  就以一盆花來說,這盆花很漂亮,一定是你喜歡它的顏色、形狀或氣味,但絕不是所有相同的顏色、氣味,人人就都喜歡!因為至少每個人對於花的顏色、氣味的喜好不相同,如果都相同的話,豈不就只有一個單一的情識作用?少了變化與作用。沒有差別現象,人就不會起分別了?好比日據時代,老百姓生活過得很苦,但大家並不覺得苦,現在環境這麼好,照理說應該不苦了,為什麼還是感覺苦?不是嗎?滿街都有吃的、玩的,不是很樂嗎?可見是“我”在分別;其實“樂”也有“暫時的樂”與“長久的樂”,“苦”也有暫時的苦,以及長久的苦,這其中就有“不”的存在;所以, “垢與淨”是要從相對的道理中去認識,才能突破。凡涉及到事物道理、發生問題時,必須要好好地審視自己的那個“我”,才會見到“不垢不淨”的真實意義,“不垢不淨”必須要這麼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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