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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珮瑩、您的教養到那里去了?真是【殺】得大
2009/08/05 23:09:05瀏覽3431|回應0|推薦8

回應: 羅珮瑩的<學者的傲慢與偏見>

這是什么根什么?
黑白二人和總統、還有學者的傲慢與偏見?
這扯到那里去了?
說白了、不就是簡單的一句話:
"警察的權威性不容挑戰!" 美國人知道民主法治
的重要、所以歐巴馬要跳出來维护警察的權威性、
以保住美國的建國根本。
不覺得自已把話擰得太離譜?!
部落格的話題真變得天方夜譚、既談不上傲慢、也與
偏見八杆子也扯不上關係、氣頭上、瞼拿不下來、學者
自認身份不低、警察也没有管他黑白、冒犯了權威、就抓起來
再說、有話到警察局再談、這就是天下的SOP。

2009-08-05 22:56 fair

還有,這位Prof. WU說:

「Cambridge 檢方不願意 press charges 因為所謂 disorderly conduct 是站不住腳的。」

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看不懂這句話什麼意思,非常希望您提供具體資料,相關連結亦可。既然自稱法律教授,話講一半是很容易造成另一種「傲慢與偏見」的誤會的。

很難想像這種小罪還需要移送檢方起訴,那美國不知道需要多少檢察官來辦案。邏輯上,就算檢察官不起訴,也不等於警察違法濫權。不起訴(又怎麼可能三五天就偵辦完了?)很可能是因為罪太小,不需要勞動檢方辦案。

我也從來沒有說蓋茲「自知理虧」才去接受摸頭,「摸頭」則是針對廖文的假設提出的反問。請把全文再看清楚一點。學法律的應該要有講話精確清楚的基本訓練才對。

2009-08-08 01:29 羅珮瑩
這位羅珮瑩 真是【殺】得大、自大的可以!
人家說:「Cambridge 檢方不願意 press charges 因為所謂 disorderly conduct 是站不住腳的。」有什么不對!? 最后對Prof. WU來反【殺】一刀、學法律的應該要有講話精確清楚的基本訓練才對。真以為自已比Prof. WU高明?老實說,您再混廾年、也到不了Prof. WU
的段數。
讓我這學生再補充一些。
報案以后、証據充分cop會詢問要不要press charges?因為小案Cop煩不勝煩
尤其是disorderly conduct是Your words against mine証據不充分、檢方當然不願意
浪費納稅人的錢與社会成本去 press charges。再說、美國憲法附加條款第一項
就是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只要不構成傷害、發怒大声不算犯罪。虧您是教書的、對Prof. WU沒有
基本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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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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