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異于禽獸者、幾稀?】
想起這句老掉牙的古話、覺得頗有道理。這兩年、經常逛中時部落格、
看看這個作家、那個格主、我到很像一隻自由自在的小狗狗、
這邊嗅一嗅、那邊瞧一瞧、對自已味口的就多呆一會兒、
對格主說得有道理、引起了心底的共鳴、嗯、有道理、
有一付蛮自在的模樣、高興的時侯、
撓起一隻腿、對這格主、灑一泡尿、算是鎬賞給格主以示敬意。
當然、那不含任何敵意、也無意故意的表示冒犯、只是一種下
意識的神經反射、對我有研究的人說、這種灑尿尿的動作
把格主當作自己的特區、別人不可以超越雷區、否則視為冒犯、
吾将怒目以視。所以這是我下意識的行為、各位、這純是一點感受、
放心去繼續欣賞。
中國人、老一代的、在遊山玩水之後、在觀光景點、刻下自已大名:
〔某某人、來此一遊〕。更有甚者、詩興大發、留下七言五律、
以示風流、更不在話下。我這個小狗、灑一泡尿、雖然有點冒犯、
在格子裡留點尿味、像您們諸位大人、都是丞相肚子能撐船、
不會拿着雞毛當令箭、把我趕出去。但要是我垃了屎糞、那
就多有得罪、說不定新的環保局、會把我捉進警察局、
以環境污染罪、把我關起來。通常、我也不是那么自由自在、
我後面還有一位養我的主人、沒有的話、警察局
在一星期之內沒有人招領、那我的命運就非常危險、不是被別人
領養、就是一針見效、永遠安樂!
所以說、我以後還是小心一點好、灑一泡尿可以、不能夠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