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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7 00:47:30瀏覽594|回應0|推薦1 | |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後,政府最重要的防震藥方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但此次花蓮震災顯示,這項藥方不但抓錯了方向,連執行面都問題重重。政府接下來必須對症下藥,才能運用公權力做好防災工作。
【摘要2018.2.10.蘋果】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後,政府最重要的防震藥方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但此次花蓮震災顯示,這項藥方不但抓錯了方向,連執行面都問題重重。政府接下來必須對症下藥,才能運用公權力做好防災工作。 預防重於治療,不少人舉日本為例,強調日本人會遠離地震災區避險,能做到如此當然最好,但台灣地狹人稠,許多人根本難以離開斷層帶上的住宅,因此要從其他方向做好防災工作。 921大地震之後,政府法規對新建築的防震能力加高加嚴,這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藥方,但政府卻遲遲無法展現決心來補強老舊建築,加上缺乏國土規劃的高度視野與執行力,以至於強震來臨仍然有老危高樓陸續倒下,造成重大傷亡。 國民黨政府對此固然難辭其咎,民進黨政府視為最重要藥方的《危老條例》去年5月立法通過後,雖然以放寬容積率方式鼓勵民眾進行「簡易都更」,但只處理老舊低矮樓房及透天厝都更問題,更危險、影響也更大的老舊高樓反而乏人問津。 不論是台南的維冠大樓,或是此次倒下的花蓮統帥飯店、雲門翠堤大樓,全都是老舊高層樓房,但諷刺的是,這些每逢地震必定令人膽戰心驚的「軟腳樓」,卻沒有相關法令可加速進行耐震評估、補強甚至重建,也缺乏7層樓以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之監督機制。 即便是民進黨政府認為已見成效的《危老條例》,也有部分學者專家指出,其取得容積獎勵的重點項目中(綠建築、智慧建築設備、住宅性能評估及結構安全評估等),攸關建築物耐震能力的結構安全評估竟然只佔6%,很明顯地在訂定法規時缺乏危機意識,只重都更而忽視安全。 老屋補強、重建絕非易事,據行政院統計,全台屋齡超過30年住宅約有400萬戶,佔全國住宅將近一半,老屋強化安全的時間與成本可想而知。正因如此,政府才更應對症下藥,不能再忽視老危高樓、只重簡易都更了。 為今之計,除了健全相關法令,政府還應強化對老危高樓耐震能力評估之監督機制,讓老舊高樓的補強不會淪為口號,避免「軟腳樓」重大傷亡悲劇一再重演。至於《危老條例》的執行,則不應捨本逐末,建築安全永遠是最重要考量,其佔容積獎勵的重點項目比例應該大幅提高才對。 台南、花蓮連續兩次強震已證明,老危高樓的補強防災絕對是當務之急。等到這些老危高樓倒下,造成更多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後,不但因為不同年代的法令規定有別而難以究責,事後之明的各項反省檢討更已於事無補。從現在起對症下藥,不要再讓老危高樓住民,成為大地震首當其衝的犧牲品。
社會應如何看待建物安全【摘要2018.2.10.蘋果 呂欽文】談建物安全,及其因應之道,首先必須對「安全」這件事建立務實的觀念。在現實環境裡,所謂「安全」只是相對的,願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就能換得何種程度的「安全」是基本道理;譬如汽車的安全氣囊,要多少個都做得到,但當發生危害的機率,與價錢、舒適的損失不成比例的時候,在實務上是會捨棄對微乎其微之危險作防範處理的。 在建築設計上也是同樣的道理。不是做不到任何級數都震不壞的結構,但一個巨大的柱子,一間間窄小的空間,那樣的成本及生活品質,是沒辦法吸引一般人購買與使用的。 因此,在建築安全的問題上,消防及地震的設計標準一直是被不斷修正的區塊。不只是國內如此,國外也因為新的行為模式及新工法、新材料的發展而不斷更新相關數據;也會因為地域性的關係,會發展出針對性的防災標準。 921及近年數次大地震造成的傷害,暴露出了過往的防震係數是否應依地質狀態重新考慮的問題,未來很可能朝向多花成本,追求更高的安全係數的方向發展。但是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是會抵消所有高標準設計與高成本建造出來的成果,那就是人為的有意或無意的「疏忽」。建築物生命周期可以分成幾個階段: 一、基地地質環境調查;二、建築與結構規劃設計;三、建造許可審查及取得;四、施工營造;五、使用維護。 每一個環節的「疏忽」 都可能埋下建物危險的因子。就以維冠大樓來說,是地基調查不實在先,結構設計「輕忽」在後,加上施工營造「不以為意」地降低材料規格而釀災。這次的雲門翠堤及統帥災變,很可能又是地質狀況掌握不確加上使用維護不當所造成。 這幾件事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設計規範不是大問題,而是不同階段的「人為輕忽」累積了造成悲劇的能量。坦白說,業界都知道,921以後耐震規範調整後,如果按照規範設計,要倒很難,除非施工不當,故意偷工減料。 於是乎,追求建物安全的矛頭,很容易就指向誰在「監督」的問題。從前述的建物生命周期來看,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監管單位。基地調查由技師公會自主品管、規劃設計由建管處審查許可、施工營造則由建築師及公家建管單位共同勘驗監督、使用維護也是由公家建管單位監管查報。 每一個環節的監督失能,都可能讓建物在被輕忽的狀態下通過一個個的門檻。不是哪一個環節特別加強就能排除所有危害的可能。要建立適格適能的建物安全監管機制,個人與業界長久以來討論的心得提供大家參考: 一、加強各業的自主品管能力:不論是地質鑽探、規劃設計、施工營造都要承擔起自我監督、品質保證的本職學能,不待他方監督,就能繳出各自專業的最佳成果。 二、加強各業的退場機制:前述要求自主品管是趨近道德訴求,需要輔以嚴格的退場規定,如經查證發生重大缺失,尤其是違背職能之行為,就應勒令退場。這也包括例如我們建築界常發生的借牌行徑。 三、加強勘驗能量:社會上常拿建築師勘驗不實作為建物發生災變的箭靶。社會大眾應該知道,一個施工場所有多大,數以百個工人所施作的結果需要有多少人力去查核?一個監造建築師即使有九頭六臂也做不到大家期望的每根鋼筋都綁對的程度。 即使增加監造人力,讓建築師全副投入營造廠的監造工作,這可又是國家考試賦予建築師的使命?社會大眾不符實際現況的期望、不符實務作業的要求、與不符專業分工原則的權責,其實只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對建物安全沒有幫助。建築界歡迎第三方參與監造的可能發展,但必須考量公部門與起造人的人力成本。因此,對品質的要求,前述自主品管與退場機制是我們認為最直接有效的做法。 四、加強民眾危機意識:民眾種種違章行為,以及不願面對身處的環境與建物狀態,絕對是造成建物危機的重要因素。任意改裝,短時間內沒問題,長久之後卻會是敗壞節點。明明身處潛變區,也不願進行查勘,發生災變還能怪誰呢? 個人其實非常反對政府扮演全能的角色;不同的保費可以得到不同的保險產品,而民眾能給多少稅金,才可以期望全險的保障呢?凡事由政府負擔甚至出事要求國賠,其實是養成民眾依賴心理。長不大的民眾永遠是社會潛在的危機。
生命安全與建築法規的拔河【摘要2018.2.10.蘋果 施義芳】台灣地震頻繁,1999年921地震、2016年0206美濃(台南)地震與本次0206花蓮地震都造成建築物倒塌並致人員傷亡,類似災害一再重複發生。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因應國內外地震工程的研究與耐震技術的發展,曾多次改版或修正,對於提升新建建築物的耐震能力確有貢獻,但對於為數眾多的既存老舊危險建築物所具備的平、立面不規則特性:如軟弱底層與偏心扭轉等造成不良耐震能力的影響,依舊無法有效解決。 為防止耐震能力不足的建築物在下次地震中倒塌,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重大傷亡或損失,建議政府應亡羊補牢,盡速推動私有供公眾使用或7層樓以上的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之監督機制,進而採取強制補強或重建配套措施的立法工作。 去年5月10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公布施行之後,政府部門公布的諸多子法與行政命令無法對症下藥,反而設置重重關卡與障礙,不僅無法加速危老建築物的重建工作,反而延誤工作進展,違背立法美意。舉例而言,依照內政部公布的子法之一,取得容積獎勵的門檻包括:綠建築、智慧建築設備、住宅性能評估及結構安全評估等項目,但真正與建築物耐震能力有關的結構安全評估卻僅佔獎勵項目約6%而已,顯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且羅列一堆無關結構安全的項目,徒增民眾困擾,因而望之卻步,也因此無法有效喚起民眾對於加速危老建築物改建的認知,顯然現行相關法令的推行與檢討仍有大幅改善空間。 兩年前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後,蔡總統曾說「加速重建就是希望下一次地震來臨時,沒有房屋會倒塌」,總統看見問題了,但官僚體系或因被動消極無法掌握民意脈動,或因懼怕改革得罪既得利益者,輕則虛與委蛇不思改進策略;重則為把持行政權力設置重重關卡,導致重建之路尚在牛步進行。 冀望內政部能確實檢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公布實施迄今,具體成效為何?並以民眾觀點出發,思考如何使其負擔最少的營造成本與貸款、獲得合理的容積獎勵、免除與耐震能力無關的審查項目、簡化行政程序、縮短申請日程等提出改善配套方案。 面對地震天災無可避免的宿命,身在台灣島上的我們要為重建家園攜手合作,政府部門務必改變思維,民間形成居住安全優先的共識,這樣才能事半功倍,早日完成危老建築物重建之路。
台北市建築物超載 歐晉德警告:逾95%的房子有加蓋【摘要2018.2.10.聯合報】花蓮發生強震,引起各界重視台北市房屋老舊問題。台北市國民黨台北市長擬參選人、前立委丁守中,上午與台北市前副市長歐晉德、前台科大副校長李咸亨,以及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榮根,上午共同呼籲台北市應建立防災減災機制,並全面都更。 歐晉德說,現在最危險的是,台北市有逾95%的房子有加蓋加重量,地質脆弱,加上結構物不夠堅固,再加上額外的超載,等於是一直在建築上加上重量。 蔡榮根指出,台北市更令人憂心的是,老舊公寓華廈一樓被任意拆牆做賣場、超商、餐廳等,二樓以上增加很多磚牆隔成小套房出租或者大型屋頂違建,前者大幅降低耐震能力,後者則增加地震力的威脅,萬一強烈地震來襲,該類型建築將首當其衝。 蔡榮根表示,台南維冠金龍大龍倒塌,政府雖訂有耐震評估補助辦法,但民眾往往擔心經評估後,若住戶不願意分擔經費進行補強,反而會成為政府登記有案的「結構不安全建物」而影響房價,且大樓住戶對於補強位置和方式,難以達成共識。因此他建議,應全面推動都更,集合住宅提供誘因推動補強。 丁守中則指出,防災減災,將會比照國際都市,在消防局的救災工作之外,在台北市政府另外成立專責機構「緊急災變防救局」,專門負責各項天災與人為災變的防災、減災、監測、定期安檢、各項演習預防工作,保障市民生活與居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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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