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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國榮該為粗話風波請罪、而不是抗議
2008/06/21 22:14:05瀏覽525|回應1|推薦24

政治大學校評會以「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的理由,不再續聘莊國榮,讓他無法重回政大教書。

在教師法中有明訂:「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就不得聘任為教師。一旦教育部通過政大此案,莊國榮將因為粗話風波,不只是丟官、不續聘,還恐怕終生不得任教。因此、政大為考慮其權益,將於下週重新決定案子內容,再送審到教育部。

今日從媒體上得知-莊國榮打算要從7月1日開始,到總統府前絕食表達抗議。

在電視上雖看到莊某針對粗話表示道歉,然從其發言的內容及態度上-不但看不到道歉的誠意;反而只令人感受到其不滿的情緒。

想道歉:應該要負荊請罪,跪在總統府前向總統&全國人民請求原諒!

論抗議:
該抗議的人不該是莊某,而是所有老師-因為他的言行有損師道!
該抗議的人應是所有學生&家長,因為他做了最壞的示範!
該抗議的人應是謝長廷的支持者,因為他讓謝長廷輸的這麼難看!

為人師者,言行舉止該為人之表率,所以一言一行皆應以最高標準來衡量。莊國榮的粗話也不是只有發生過1、2次,應該早已習慣成自然了罷! 因此、建議政大-不必重議此案的內容,因為這種人實在不配為人師表~誤人子弟-罪何其大也!

另外、針對莊國榮表示要絕食抗議的部份,在此要建議莊某要有Guts,要絕食就要玩真的,絕食個幾天如何? 若只是絕食個1~2餐-那就只是在做秀而已,會被人笑稱為小孬孬的啦!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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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eldoong&aid=197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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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uch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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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記起碼的程序正義
2008/06/22 17:11
學校本來便掌握教授聘僱與否的生殺大權,
這種情況私立學校更甚,
只盼母校行使權利的同時,
不要忘記最起碼的程序正義。

http://blog.udn.com/tzuch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