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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修正版
2008/05/30 01:05:08瀏覽2683|回應6|推薦20

馬上端牛肉囉! 即將宣佈多項利多政策,其中的未來子女2歲前,父母育嬰假期間,能夠維持6成的薪資替代水準;若父母未就業,則可領取每月5000元育兒津貼,至子女滿2歲止。

很高興政府有心來照顧人民,但端出的牛肉-若是生的、或是料理不當-將令人難以下嚥!

以育嬰假而言:育嬰假最長可請兩年~政府竟是以公務員的角度來思考問題,請問民間企業的勞工有多少人敢如此請育嬰假? 又有多少老闆願意付這6成的薪資給請育嬰假的員工? 若實施之後、將有多少企業變更薪資結構-底薪變少、工作獎金變成佔大部份? 又有多少企業將不願雇用適婚、新婚女性(甚至是男性)? 企業會不會發現女性或男性的配偶懷孕時變動其工作、甚至刁難-以讓其自動離職? 而請2年假後再回到職場-是否可以適應? 原先補缺的人力又將如何? 再回職場時、短期內老闆會不會以適應不良來資遣員工?

如果企業不配合育嬰假-若最多只罰10萬元,那麼大多數的企業可能將不會配合! 因為若以投保薪資只有18000元的員工、請育嬰假2年領6成→共可領259200元,若罰10萬的話-企業節支出可達近16萬元,更別提薪資較高的人。如此一來、政府的政策將很難落實!

以上這些問題都有可能發生,官員在端出政策時-為何感覺像不食人間煙火般! 是否應該做足調查-看人民到底需要的是什麼?

針對育嬰假-建議除了彈性的休假外、更要有多項彈性的做法:
1.工時彈性:在2年內可彈性上班-例如選擇一週上足3天、或一天上足4~6個小時。
2.可帶小孩上班:不論父母皆可申請帶小孩上班,並規定企業要隔1間育嬰室-如此育嬰&上班-皆不會被打擾。
3.奶粉錢的補助:例如職業婦女補助$3000,家庭主婦補助$5000~10000,但應排除高收入的族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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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eldoong&aid=191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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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moo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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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
2008/06/09 00:25
育嬰假是笑話假,有多少人敢請?育嬰假的立意當然很好,可是沒有真正落實的政策,不過是空話而已!
那凝止的微笑 是閃亮歲月的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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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賊馬笨
2008/06/06 14:29
真是想遮眼不看了~

俏狗狗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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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孩子上班
2008/06/01 02:42
本身也喜歡這個主意.我現在把13歲的兒子就帶在身邊上課.(不是上班)

只是,如果工作場所裏沒有child proof(安全防預),對幼小孩子會不利.到時候,如果又碰上個怪叔叔阿姨的騷擾,那麼老闆是該被告還是被關呢?孩子如果未成年,發生事故是父母要追究責任的.

上班時間,如果同事的兒女在吵鬧,那麼別的人如何專心上班呢? 我不是老闆,只是在猜測一個需要工作表現業績投資人的心理是否願意工作場所裏有讓人分心的誘因呢? 如果站在孩子的最大安全及利益著想的話,職場不是很適合他們的地方.因為帶他們去上班的父母怎麼會有時間兼顧他們的需要呢? 換個尿布餵個奶總要個5~10分鐘吧.

職業父母最大的夢魘就是無法照顧到孩子的時刻需要...那就是為何很多人無法想像還有誰能替代他們的情況下辭職在家看孩子.政府不可能把父母的責任一肩扛,那個叫做共產黨~集體集中營.但是政府可以鼓勵,勸導及資助....做所有可能對孩子最大利益的事,就對了.

我是過來人...曾經掙扎過是在家上班,週休3~4日,半職半休,這樣休那樣休...所有能想過的'方案'都想過...公司也完全配合. 但是到頭來,仍然無法避開誰是最佳照顧孩子的人選問題..... 0~2歲,0~3歲晃眼就過去....職務做了一輩子,沒有人會記得妳我有多了不起.但是為了一個人之初,成就他們的性本善的工作,是偉大的.

或許不會有人會記得父母付出多少? 但是,看到正常有愛心對社會有擔當的子女們時,那個成就是不朽的...因為他們會延續他們父母給予的愛養育自己的下一代...收益非淺

造福萬代
Hoper(michaeldoong) 於 2008-06-01 20:16 回覆:
有生過孩子的媽咪-才知道實際的需要!
建議政府相關部門-針對此問題的解決之道:向媽咪們移樽就教就對了!

俏狗狗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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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 ~ 建議
2008/06/01 02:21
原文載於狗美美部落格

文明國家不就是由男人女人孩子寵物構成的嗎?

今天女人要生孩子,娘要工作又捨不得辭職,更不可能在家看孩子...為了工作,很多女人義無反顧離開襁褓中的嬰兒,努力向錢行.....

請問,社會如果沒有替這些嗷嗷待哺心靈充滿飢恐的嬰兒著想的話....他們長大後,會有個正常的人生及成熟的心理嗎? 那時,長大的不安全成人,將會帶給社會多大的成本呢? 那時的成本會非常非常非常的高.憂鬱症,沮喪症,自我膨脹~~~

沒有嬰兒可以替自己說話,但是他們母親父親們應該是站在第一線保護他們成長的首要選人.但是今天父母做不到也好,做到也好,社會已經是這子的在運作了~~很少父母親願意待在家中把0~3歲孩子的成長當成孩子一生之中最重要的階段來呵護照顧.

我想,任何兒童教育心理專家都可以看到0~3歲孩子心智成長率是以什麼速度發展?普通老百姓或許沒有這個認知.然而政府如果有這類人才參與制定政策方針時, 應該知道育嬰法其實是所有與社會安定有關的法律的龍頭.那才是國之本.比外交金援還要重要的一個該做,應做,不做就太遲的政策.

政府能夠做的就是鼓勵母親(或父親)能夠多待一天在他們孩子身邊,就多待一天的話.他們的孩子腦袋情緒區的發育會比較成熟,不會永遠停留在索求無度的嬰兒期..

現在的父母親不是抱怨孩子無情無義,只要錢嗎? 想想他們當初遠離自己孩子要錢要物質享受時,把孩子一丟就丟到鄉下祖父母手上,或托兒中心時,有沒有想到,孩子是那個時候學會無言的價值觀的...錢比孩子們的需要還要重要...

那些父母到了老的時候,要享天倫之樂,要有人承歡膝下,要這個要那個...請問他們的兒女如何做想呢? 那個子女所要的生活呢? 又有誰在乎呢? 因為親子之間沒有了bonding (默契關係),子女和年邁的父母怎樣調適都是枉然的....

我贊成台灣通過育嬰法...不是為了婦女(或奶爸),而是為了嬰幼兒.為了嬰幼兒可以多和上班賺錢的父母親們有個增加bonding(相處默契與關係)的機會....而不會懷疑為何父母生而不養他們? 孩子與父母如果有好的關係,他們入了社會也會帶給社會安定的力量.

這樣,台灣的社會才會有很多的人曾經真的被愛過,被所謂犧牲了工作機會($)來養他們的父母愛過.不是被7/11養大,也不是被語言不通的外國保母養大.也覺得自己是個值得父母付出的孩子.

請台灣往前行....雖然很多國家都不鼓勵在家養孩子的婦女(或男人),那不代表在家不可行---以美國為例,美國是變相鼓勵婦女走出...保母費可以報寬減額,而在家養子的卻無法在稅上有任何補助! 但是美國的回籠父母親比例可是一年比一年高.高薪職業婦女或奶爸選擇在家換尿布不是沒有原因的.他們對孩子的付出是心甘情願.那怕在財力看來,他們很多都是職業自殺的人.出來了,沒有回去的機會.但是,路是人走出來的.等孩子能夠獨立之後,有能力找回屬於自己的天空的父母,還是非常多.那時,他們會了無遺憾.因為他們所培育出來的成品會是社會的中堅份子.不是心理有問題,一直在懷疑生存倒底是為了什麼? 也不是沒有目標,過天算天的社會人渣. 他們是社會可以依賴運作的人群.

所以任何能夠讓嬰兒多一天與他們的父母親相處的機會....就是好的政策.

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多一分的安定劑.因為這個目標,那麼我們現在付出這個社會成本,是十分值得的.我們是在投資未來20年的一個健康社會.
Hoper(michaeldoong) 於 2008-06-01 20:11 回覆:
建議 劉揆 應多找一些像您這麼有眼光的人來當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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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育嬰津貼
2008/05/31 03:45

  hello~ 無意間經過 

我好好奇這政策 劉內閣是找誰來討論~~

還是他們只是隨便先丟出利多  敷衍民眾  

以渾淆最近民眾的不滿

   011

Hoper(michaeldoong) 於 2008-05-31 22:07 回覆:

吾願相信政府的善意,只是政策要再調整-以趨完善,時間將證明一切!


自由聯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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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格主的文章
2008/05/30 23:52

可帶小孩上班:不論父母皆可申請帶小孩上班,並規定企業要隔1間育嬰室-如此育嬰&上班-皆不會被打擾。

我個人看法是台北市中小企業無法做到

因為台北市寸土寸金

其他縣市不知

祝安

Hoper(michaeldoong) 於 2008-05-31 00:33 回覆:

很好的問題! 建議如下:
1.政府可規定員工數目達多少以上的企業-需設立育嬰室。
2.其他的企業-可在同一層樓或同一棟大樓設立1或數個育嬰室。
3.在每個行政區域中規定達到多少勞工數就要有一個育嬰中心,而育嬰中心的支出-可由政府及該區企業共同負擔!

若閣下還另有其他高見-煩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