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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現行記(三) -- 過勞死
2011/03/15 16:53:46瀏覽732|回應0|推薦1

前言

自從學校畢業進入職場之後,起起浮浮好幾次,從最基礎的工程師助理、助理工程師幹起,到工程師、系統工程師、資深系統工程師、課長、經理、技術總監、甚至還當過老闆辦過招聘。基本上啥人都見過,啥鳥事都遇過!?所以寫這些文章的目的,在於分享一下我在職場上的一些經驗,雖然不見得適用於每個行業,但是道理都是差不多的,比方說,啥時可以混!啥事不能混!遇見啥人要送高帽子!看見哪些拗客要說鬼話!當然我不是教你『詐』!?我只是要教你職場的『生存之道』!

過勞死

『過勞死』,源自日語,是一種職業性的突然死亡,因工作過度致死。其原因為由壓力引起的心臟病發作,或是長期疲倦所導致的中風致死。第一宗有紀錄的過勞死個案發生於日本,當中一名工作在日本最大的報紙公司二十九歲的海外運輸部男員工,在他工作期間突然中風身亡。事件最初不為留意,直到1980年代泡沫經濟破滅,同公司幾位較高職位的行政人員正值壯年,卻在沒有明顯疾病的情況下猝死。當地傳媒馬上針對事件報導,並很快把這種現象稱為『過勞死』。

我第一次親身接觸到過勞死是在一場與某大客戶的會議上,當時一位代表客戶的年經且美麗女經理,在她發表她的意見之後,突然眼見她皺眉、後仰、然後倒地,緊急送醫後沒多久變宣告不治。後來聽說那位女經理原本身體很健康,沒有什麼心血管疾病,可是一個花樣年紀的生命,突然在我們眼前消逝,真的很十分令人震撼。

其實這次南亞工程師猝死案中在主角她姊姊所設立的部落格(紹斌的紀念本
)中所控訴的不就正是『血汗工廠』的寫照嗎!?『做好是應該的,作死是你家的事』。於是乎很多人開始指責那些無良的企業主,違法且強迫的使用『責任制』,大賺鉅額的人事成本。但是罵完之後呢?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還是選擇回去加免費的班,因為就像該部落格裡大部分的回應文一樣,每個人都有其不得已的理由。但是,有人可曾想過,這樣工作環境到底是誰造成的?難道單憑資方就可以決定工作量,強要人作死不償命?不是,當然不是!

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就曾經說過,當老闆的人總希望用最少的人,作最多的事。如果你可以身兼兩份工,老闆就絕對不會多請一個人,這是天性,也是自然法則。所以當我們譴責那些無良老闆的同時,是否也要問一下自己,為什麼你可以身兼那麼多的工作?為什麼你不明明白白告訴你的主管,你的這份活是需要好幾個人才能完成的,不是你一個人可以幹得來的!?當然大部分的人是不會這樣說的,因為他們害怕這樣一來會貶低自己在老闆心中的形象,甚至會擔心飯碗不保,所以寧願自己辛苦加班,也不願開口向老闆反應。但事實上從主管或老闆必須承擔訂單成敗責任的角度來看,如期完成訂單的壓力要比個人能力高低與否來的重要的多!?因此我相信大多數的老闆在真的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都會願意添加人手,以分擔工作份量。

當然真的以工作份量多為理由向老闆要求添加人手,通常得到的答覆是『公司還沒賺錢』或者是『責任制』,所以無法加人,但是要知道,雖然公司有它的規定,但是作為員工也沒有必要履行超過能力以外的義務。而且達不成公司預期的要求,也絕對不會是員工的錯。比方說,一條 10 個人的生產線,抽掉一、兩個人,剩下的人分擔一下工作量,加個班或許還能運作。但是如果再抽掉人,恐怕不但會逾期交貨,嚴重的連品質都會有問題。這是很淺顯得道理,老闆與主管們不可能不懂。

所以在職場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學會如何爭取自己權益,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要怕會因此得罪老闆。如果你怕事,你恐怕就會被老闆吃得死死的!?弄到最後賺的錢都不夠看醫生的,指望老闆哪天良心發現,給你升職、加薪、減班,這種想法都是不切實記的。當然啦!爭取權益並不等於要衝撞老闆,還是有很多溫和的方法可以應用。但,不管用什麼方法,目的都要讓老闆清楚的知道你受累、受苦的狀況。這樣就算老闆不加人力給你,起碼也不會好意思再增加工作量給你,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所以我要說,不要怨別人對你不好、苛刻,要怨你自己不懂的爭取。

後記

在我觀察裡,目前的職場裡超時、超量的工作現象非常普遍。很多老闆、甚至員工都視為理所當然,所以難怪會有過勞死的情況出現。但眾所皆知的超時、超量的工作所引起的疲勞會直接影響工作的品質與效率。而很多公司每一年因為品質與效率的問題而造成訂單、或者再(重)工的損失都遠遠超過多請幾個員工所付出的代價。但很奇怪的是絕大部分的老闆都看不見這個問題,他們似乎只在乎如何每個月可以少付多少員工薪水!?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或許這就是把人力當作資源所引發的特殊現象吧!

參考連結

紹斌的紀念本
慢性疲勞症候群
工作狂
談過勞死與職業災害保險 —兼析過勞死納入職災認定給付範圍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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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hwu1&aid=49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