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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08:32:12瀏覽2362|回應15|推薦64 | |
缺少公共意識的孩子,誰造成的? 場景一:中餐廳裡,一個約莫小學三年級個子的男童站在桌旁的走道興奮回報:『媽!我洗好手了!』。但或許孩子覺得正與同桌的人談話的媽媽沒給他應有的回應,於是又再重覆一次,邊說,手還揮動著要引起注意,而他身旁還有位或許是帶男童去洗手的大人,兩人擋住了走道,男童的手還差點揮到正準備上菜的女服務生,但這一大一小渾然無感,倒是女服務生或許遇多了,急忙喊了聲『小心!』,同時穩住手上的菜並避過。 場景二:一家四口走在街上,以爸媽為中心,兩個國、高中年紀的孩子就任意地在爸媽旁時近時遠的,一家四口打橫晃著走,飛鳥似的,結果是,他們一家身後的行人都不好走。 類似情況還有,像是,幾個學生,只一人在操作捷運售票機,但其他幾位卻橫擋在鄰近的售票機前聊天,結果是,防礙了其他購票者使用售票機的自由;又或是,一群學生站在走道中間興奮聊天,渾然不覺佔去了走道二分之一空間的他們,中流砥柱還沒當成,倒是先抵住行人的通行了。 這些,都是出於缺少公共意識的自我本位的行為,對公眾所造成的影響。 這一、兩年,『公民』是個很熱門的字眼,但被提及時,往往窄淺的只剩下『權』,好似公民先天就是個沒有『責任』的概念;至於『素養』兩字,也好像與『公民』是八竿子打不著似的;但現代人的生活不可能與社會毫無連結,若事事狹礙地追求私人利益的超越,不理解,或根本不認同個人必須透過約束自我行為,以維護共同團體中他人的利益,根本不夠資格被稱之為『公民』。 在公共場合中,透過對所處場景的分析,做出什麼行為才達到『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到他人的自由為限』的判斷,其實也是『個人思辯能力』的展現;而具有健全思辯能力的個人,是不會天真地將『權利』與『是非』聯結,也於是乎,當個人的自由無法依其意願任意發揮而被勸阻、制止時,才不會盲目地反而責人不通情理才是有錯,也更能釐清真正的是非。 那麼,這些缺少公共意識的孩子,誰造成的? 再看一個場景,昨天才遇到:美食展裡人潮眾多,大部分攤位間的走道,不過就兩個大人的肩寬再多一些,但一位新手爸爸,就這麼任一個一歳多左右的女娃兒坐在地上玩著小車,還帶著一臉吾家有女的喜悅,結果是,人流不得不避開他們父女,而儘管那對父女身旁很明顯地,因來往人的刻意迴避,而空出了一大塊空間,但那位爸爸仍只是對週遭環境無感地蹲在那...開心笑著。 相關文章:小孩失控,誰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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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