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國庶民社會大家都是可憐的人
秦始皇滅六國,統一天下,把皇權推到頂峰,從此掌控天下百姓的生殺大權,
皇權不受限制之後,從此中國庶民社會,大家都是可憐的人。
君主制度由「虛君」轉變為「暴君」、由「公推」變成「私產」,其轉折點在秦朝,始作俑者為秦始皇嬴政。
嬴政自稱是「體道」者,是「大聖」,是「皇帝」,是「天子」,又是「龍」,這些稱號綜合在一起,表現在社會歷史作用上便是:功蓋古今,恩賜天下。
嬴政還宣佈:「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他妄想通過子孫後代將專制權力永遠延伸下去,從而實現對時間的超越。此種權力觀,經過暴力的壓制,與文化的滲透,逐漸為民眾所接受。傳統中國的百姓認為,管理者之所以能擁有行政權力,是因為他(們)能最大限度地體現神的意志。在中國的政治文化中,絕大多數統治者都是以盡善盡美的形象出現。古代的中國人習慣於對活著的帝王說「萬歲,萬歲,萬萬歲」,而不習慣於批評帝王的任何缺點。這是幾千年的高壓政治,和文化愚民工作所造成的。
嬴政根據這些理念確定了三種不可質疑的價值:皇權來自於神授,皇權在空間和時間上是無限的,皇權也是完美無缺的。
由於君主壟斷了祭天之權,使得其權力變得「神聖不可侵犯」,更具體貼近真相的描述,皇帝可說是在世的神祇,因此而能掌控天下百姓的生殺大權,亦使得庶民百姓墮入萬劫不復之深淵。
根據中國法制史,秦律極為嚴苛,秦代死刑分為二十種。
一,戮刑,分兩種,一是死後陳屍示辱,二是死前先給予辱罵,再斬首。
二,磔刑,生前碎裂其肢體而死。
三,棄市,於鬧市中行刑。
四,生埋,即坑殺。
五,定殺,活活丟入水中致死。
六,車裂,死後再予分屍。
七,斬首,即斬首。
八,腰斬,即自腰部斬斷,所以受刑時神智尚稱清醒,多是活活痛死。
九,梟首,斬首後,高懸首級以昭大罪。
十,賜死,以刀或劍賜自盡,或賜毒酒。
十一,絞刑,即以繩索勒死。
十二,族刑,即誅三族,三族即為妻族、父族、母族。
十三,具五刑,最忙的刑罰,先黥,再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
再棄骨肉於市,如是毀謗者,又先斷舌。
十四,射殺,以箭弩射殺犯人。
十五,剖腹,即生剖犯人之腹。
十六,鑊烹,以無足的大鼎煮殺。
十七,囊撲,於袋中打死或摔死。即蓋布袋。
十八,鑿頂,以利器穿過頭部殺之。
十九,抽脅,抽取脅骨以致死。
二十,坑,活埋。
為侮辱受刑人,一般常見的肉刑,共有八種。
一,黥,在臉上刺青。
二,劓,割掉鼻子。
三,刖,砍腳趾。
四,宮,男子去勢,女子幽閉。
五,笞,用鞭鞭打。
六,餓囚,只給三分之一的糧食。
七,髡,剃髮;耐,剃鬚。
八,(沃金)足,帶腳鍊。
因為微罪就嚴刑峻罰,秦始皇修築長城時,懲罰有過失者就在臉上刺上“城旦” ,使他無處可逃,曾經有學者推估,秦朝路上行人有三分之一以上曾被黥面,項羽手下大將英布就是曾被黥面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