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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遺恨的悲劇
2024/04/04 17:56:26瀏覽646|回應0|推薦26
千古遺恨的悲劇 在相隔75年之後, 我們再重新回看這份死刑判決書, 除了以無限感慨與哀慟憑弔前人之外,難道就看不出一絲蹊蹺嗎? 以下我從幾個不同方向解析其中奧秘。 一、「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屬於戰時戡亂體制設立的機構,集行政、立法、司法大權於一身,沒有監督制衡的相對單位,當其一意孤行的作為時,雖然有山東省議會議長裴鳴宇的辨冤書,監察委員崔唯吾的保證書,當時任東南軍政長官陳誠、台灣省保安司令的彭孟緝一概置之不顧,時人有「戰亂時代人命不如螻蟻」的感嘆,在本案尤其明顯。 二、時序分析 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煙台聯合中學張敏之校長帶領山東流亡學生從廣州乘濟和輪來到澎湖;張敏之太太王培五與子女也一起同行。七月十三日,澎湖軍方強制將流亡學生編入部隊,引發師生反抗,導致了所謂的「七一三澎湖事件」。校長張敏之為了維護學生權益而出面交涉,後來有人密報軍方,張敏之被誣指為「匪諜」,身陷囹圄。 學生被迫當兵 只有軍事操練,不提就學讀書的承諾,引起學生不滿,胸中怨恨無處發洩,與同學通信發牢騷,住漁翁島的學生王治中(即王光耀)寫給朋友信中有詆毀李振清內容,又引用毛澤東言論,兩封信都被政工人員查獲。1949年8月18日澎湖防衛司令部司令李振清向東南軍政長官陳誠舉報,查獲澎湖島內匪諜分子,此時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仍為爭取學生半讀半訓協議四處求援,去信前山東省主席秦德純、前山東省教育廳長徐軼千,促請諸位山東大家長調查,信全被政工人員查獲。9月15日澎湖防衛司令部司令李振清邀請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商談協議,到場即被政工人員逮捕。 至此匪諜案爆發,全案交39師少將師長韓鳳儀與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偵查,學生遭受酷刑逼供認罪,包括電刑、掌嘴、吊刑、鞭打或灌水等無所不用其極。 九月底,韓鳳儀向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報告,已破獲中共膠東區南下匪諜張敏之等數十名,司令彭孟緝即派保安處少將副處長舒紹鴻等三人親赴澎湖調查。10月6日舒紹鴻報告,已查出匪諜八十餘名或近百名,依李振清建議,將情節嚴重者解送台北,情節較輕者就地自新。 十月二十七日, 韓鳳儀將南下匪諜張敏之解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繼續審訊,十月三十一日 該批嫌犯由馬公鎮搭海穗艦解往台灣基隆,交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繼續審理。 1949年11月1日,彭孟緝即派舒紹鴻為審判長,王傳鑫與陳煥生為審判官,審理匪諜案。 據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指證如下: 〈中央日報〉在行刑後報載,張敏之的身分是「中共膠東區執行委員」。 犯罪事實則記載:    「張敏之於民國卅五(1946)年冬,在青島由匪幹周孟英、劉次簫等介紹加入匪黨。初在文化工作研究會工作,並利用新聞記者聯誼會等名義,從事吸收文化新聞界人士,參加共匪組織。嗣後於卅六年秋,又奉匪命令,利用訓練難童,及青島自衛隊等機會,從事宣傳共產主義,發展組織升任為共匪膠東區執委,奉派在煙台聯中領導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隨後他又偕同鄒鑑吸收五個學生,均以流亡學生身份為掩護,散佈謠言、煽動學潮、擾亂治安、破壞政府。其最顯著的不法行為,為聯中學生自煙台、青島等地流亡上海,轉赴湖南,於卅七年間途經杭州時,張匪敏之、鄒匪鑑、劉匪永祥等,藉端領導全體學生,搗毀杭州車站。迨本年六月,該校又遷徙廣州,政府乃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遞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編訓,冀為國家有用之才。   據該匪等,竟不知洗心革面,仍遵奉匪方命令,潛伏軍中秘密活動,陰謀破壞建軍工作,並分別著手調查部隊主管姓名、裝備情形,及要塞地等,圖為匪徒進攻時內應,達其顛覆政府目的,王匪光耀又迭將該團在軍中活動情形,向香港匪方報導,經陸軍第卅九師查獲,報由本部派員將該匪犯等扣押解部,除其餘匪徒黨羽,另案辦理外,案經審明合予判決。」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於11月10日作成判決書,14日當庭宣判, 本案判決主文稱:「張敏之、鄒鑑、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等因犯叛亂罪一案共同意圖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證實確,各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12月6日東南軍政長官公署陳誠批准照判執行。12月11日於臺北市馬場町刑場槍決, 造成千古遺恨的悲劇。 三、封官圖 39師少將師長韓鳳儀與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偵查結果: 被告: 張敏之、男性,年四十三歲,山東牟平縣人,匪膠東區執行委員, 鄒鑑、即鄒伯陽又名鄒慎之,男性,年四十三歲,山東牟平縣人,匪烟台市 黨部委員兼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主任, 劉永祥、又名劉壽山,男性,年廿三歲,山東益都縣人,匪烟台新民主主義 青年團第一分團分團長, 張世能、男性,年十九歲,山東烟台市人,匪烟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第一分團副分團長, 譚茂基、男性年,二十歲,山東濰縣人,匪烟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分團 第一區隊長, 明同樂、男性年十九歲山東昌邑縣人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分團 第二區隊長, 王光耀 即王治中,男性年十九歲,山東萊陽縣人,匪烟台新民主主義青年 團第二分團第一區隊第二組組員。 抗戰勝利後,蔡孝乾奉命潛返台灣,擔任「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書記。1950年,蔡孝乾被捕叛變,出賣整個台共組織,最終導致台共組織被偵破。蔡孝乾反正後長期在國民黨保密局從事「匪情研究」,被授少將軍銜。這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書記,才是正確的中共官名,張敏之校長的「執行委員」,鄒鑑校長的「青年團主任」,在中共不算是個「官」,劉永祥廿三歲當分團長,張世能十九歲當分團長,譚茂基二十歲當區隊長,明同樂十九歲當區隊長,這些「官」也昇太快了! 2013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聯絡部建設「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海澱區四季青地區西山國家森林公園。    無名英雄廣場的花崗岩牆上則用陰文素鐫著846位在台灣被處決的「隱蔽戰線烈士」姓名,其中有部分為空白,代表未留下姓名的無名人士,以便今後隨時增補。 至今11年過去,張敏之校長冤死案中犧牲的七位師生,沒有一位被承認為中共烈士身分,這也說明犧牲的七位師生,沒有中共派遣人員在內。 中共看到這些「執行委員」、「青年團主任」、「分團長」、「區隊長」就知道不是自己人了! 至少也要看到「書記」、「團書記」、「團支書」等,才覺得有點真實性! 四、加入中共時點不對 判決書記載:「張敏之於民國卅五(1946)年冬,在青島由匪幹周孟英、劉次簫等介紹加入匪黨。」,事實上民國卅五(1946)年張敏之校長帶著流亡皖北阜陽的師生無法返鄉,如何去青島認識匪幹周孟英、劉次簫等? 周孟英現在是查不到任何資料了,而劉次蕭(1888—1950)字少庸,山東省諸城縣人。青島膠澳中學創始人,1935年 任山東省教育廳秘書,1946年任國立山東大學訓導長,1950年去世,不是共產黨員! 1946年確實也是動盪的一年,劉次蕭就算是交遊廣闊,也無法插翅而飛到安徽阜陽,去介紹張敏之校長吧 ? 就是這份荒腔走板的死刑判決書,卻得到時任東南軍政長官陳誠、台灣省保安司令彭孟緝的信任,批示:照判執行 ! 讓七條寶貴的人命,直直落入枉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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