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兵荒馬亂的當下,無法深究了!
2024/04/11 11:38:08瀏覽425|回應0|推薦19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成立於1949年6月21日,是由下野的蔣介石以國民黨總裁身份,在台北召開東南區軍事會議,將嵊泗列島、舟山群島、福州、廈門及台灣融合成一個攻守整體,經行政院政務會議於7月18日通過,公署設於介壽館,名義上轄有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
1949年12月7日行政院遷臺,也搬入介壽館後,公署與行政院在角色及功能上都重疊,1950年3月15日,復行視事的蔣總統下令撤廢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人員與業務轉移至總統府及行政院。
僅僅運作8個月24天的「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卻留下多年難解的冤案,供人憑弔。其中原因值得深究!
首任東南軍政長官陳誠,轄下的江蘇省保安司令丁治磐、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福建省保安司令劉建緒、臺灣省保安司令彭孟緝成為雄霸一方的四大金剛。
陳誠,丁治磐、湯恩伯、劉建緒、經歷過八年抗戰。軍功顯赫。都是上將,唯獨彭孟緝資歷較淺只是中將。
「保安司令部」屬於戰時戡亂體制,集行政、立法、司法大權於一身,沒有監督制衡的相對單位。
江蘇、浙江、福建省保安司令部當時都忙於撤退工作、沒有真正實權,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剛經歷過1947年二二八事件的危疑震撼風暴,台灣省保安司令彭孟緝卻是有實權的軍政長官。
1949年12月12日,〈中央日報〉與〈新生報〉均以黑體字報導「煙台聯中匪諜案」,說明前山東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等七人, 由大陸遷至澎湖後,因匪諜嫌疑被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死刑, 於三十八年報經東南軍政長官公署陳誠核准執行一案,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定兩位校長(張敏之、鄒鑑)五名學生(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共同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各處死刑及褫奪公權終身。1949年12月6日,陳誠批示:照判執行,1949年12月11日,七人於臺北市馬場町刑場槍決,這一年,張敏之四十三歲,鄒鑑四十三歲。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一般簡稱為《臺灣省戒嚴令》,是一個於1949年5月19日由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佈的戒嚴令,內容為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含臺灣本島、澎湖群島及其它附屬島嶼)實施戒嚴。
陳誠當時有三重身分,分別為「東南軍政長官」、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彭孟緝則有雙重身分、台灣省保安司令和臺灣省警備副總司令。
當其一意孤行的作為時,雖然有山東省議會議長裴鳴宇的辨冤書,監察委員崔唯吾的保證書,當時任東南軍政長官陳誠、台灣省保安司令的彭孟緝一概置之不顧,時人有「戰亂時代人命不如螻蟻」的感嘆,在本案尤其明顯。
匪諜案爆發後,全案交39師少將師長韓鳳儀與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偵查,學生遭受酷刑逼供認罪,包括電刑、掌嘴、吊刑、鞭打或灌水等無所不用其極。 九月底,韓鳳儀向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報告,已破獲中共膠東區南下匪諜張敏之等數十名,保安司令彭孟緝即派保安處少將副處長舒紹鴻等三人親赴澎湖調查。10月6日舒紹鴻報告,已查出匪諜八十餘名或近百名,依李振清建議,將情節嚴重者解送台北,情節較輕者就地自新。 十月二十七日, 韓鳳儀將南下匪諜張敏之解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繼續審訊,十月三十一日 該批嫌犯由馬公鎮搭海穗艦解往台灣基隆,交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繼續審理。 1949年11月1日,彭孟緝即派舒紹鴻為審判長,王傳鑫與陳煥生為審判官,審理匪諜案。
學生被迫當兵 只有軍事操練,不提就學讀書的承諾,引起學生不滿,胸中怨恨無處發洩,與同學通信發牢騷,住漁翁島的學生王治中(即王光耀)寫給朋友信中有詆毀李振清內容,又引用毛澤東言論,兩封信都被政工人員查獲。1949年8月18日澎湖防衛司令部司令李振清向東南軍政長官陳誠舉報,查獲澎湖島內匪諜分子,此時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仍為爭取學生半讀半訓協議四處求援,去信前山東省主席秦德純、前山東省教育廳長徐軼千,促請諸位山東大家長調查,信全被政工人員查獲。
39師少將師長韓鳳儀與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構陷張敏之校長的經過
根據曾經被扣案的「張敏之校長求救字條」記載:
『仲躋翰〔字墨園〕先生係空軍老軍官,赴馬公參觀,適逢馬公案情發生, 據云韓部欲加敏之以妨碍建軍罪,學生受酷刑逼學生承認匪諜,學生高聲說「是」即停刑, 逼學生說出作匪諜的介紹人,學生受不過,順口說「校中陳先生」, 問口供的說不是,再加刑,學生說苑主任,問口供的說不是,再刑! 學生說:「張校長」,問口供的說:「對啦! 對啦!你早這樣說不就好了嗎 ?」 孫盟組織我絕未參加, 在馬公韓部強迫學生承認匪諜, 並強迫學生牽掣我入案, 我被捕遭酷刑,韓部捏造口供, 強迫我繕寫簽字,來到台北等候法官二次傳訊,我一定要把以前被捏造口供的事實說明, 因為第一次法官問我的話很簡單,不讓我多講話。』
紙條中內容分析起來,可以察覺冤屈之所在。 仲躋翰字墨園 ,1885年出生,山東省黃縣海岱鄉河口成家村人。1916 年進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5期步科學習,因學習進度延遲,與第7期同學畢業。1919 年9月,派任中東路護路軍司令部基層軍官。1923 年轉投晉軍,歷任山西學兵團連長、第9旅營長等職。1926 年9月任第46團團長,是年10月入晉綏軍軍官教導團受訓,旋調山西航空預備學校受訓。1927 年2月預校改稱山西陸軍航空學校,仍繼續受訓。1928 年8月任第3集團軍航空處處長。1929 年9月航空處改編為航空學校,改任校長。1930 年1月航空學校改為山西航空大隊,改任副大隊長,是年4月任大隊長,6月任反蔣聯軍第3方面軍高參,10月調任軍官教導團軍官第2隊隊長。1931 年10月任山西民航局檢查處處長。1932 年3月民航局改編為晉綏航空隊,改任隊長。1936 年8月任中央軍校高等教育班第5期副主任,1937年6月任軍事委員會高參。1939 年6月任軍事委員會駐伊犁軍事研究所主任。1943年12月任第3戰區軍法執行部分監部分監。1946 年5月晉任陸軍少將,並退伍為預備役。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移居臺灣。1974 年在臺灣屏東病逝。
仲躋翰來澎湖後,赴馬公參觀,適逢馬公案情發生,因同鄉情誼告訴張敏之校長,39師韓鳳儀師長,欲以妨碍建軍罪誣陷張校長,並告知學生受酷刑逼學生承認匪諜罪,不料, 除了眾學生受酷刑取供,張敏之校長也遭酷刑,韓鳳儀部捏造口供,強迫張敏之校長繕寫簽字。 紙條中所提及的「苑主任」是苑覺非先生,乃現在台大哲學系教授苑舉正的父親。 紙條中所提及的「孫盟」是「孫文主義革命同盟」的簡稱, 在國民黨反蔣派別中, 孫盟是個較小的組織, 它於1945 年春在重慶開始醞釀, 1947 年春在南京碑亭坊東方旅社幾度秘密集會後, 正式宣告成立, 其目的是要從蔣政權內部分化瓦解蔣政權。 1948年春, 在南京賀耀祖的秘書龔雲村住宅舉行第一次代表大會, 通過孫盟的政治綱領, 提出以堅持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反蔣聯共為宗旨, 並在江蘇、浙江、南京、上海等地建立秘密組織, 運用各種機會與各種名義, 從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秘密開展反蔣活動。 回顧山東流亡學生的路程,很難想像在青島帶領學生流亡途中的張敏之校長,如何能分身去參加一個1948年春才在南京秘密運作的「孫盟」,又是未被公開的反蔣活動。 無奈當時國民黨剛從大陸敗退來台,處於風雨飄搖、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危疑震撼階段,對任何人都不敢信任,保安處少將副處長舒紹鴻任審判長,王傳鑫與陳煥生任審判官,審理匪諜案時。三人見到張敏之校長與「孫盟」有所牽扯,雖然張敏之校長的老師崔唯吾邀集山東來台的“省府委員” “議會議長” “立法委員” “國大代表”等要員名流二十多人,聯名致函,向當時任「東南軍政長官」、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的陳誠、台灣省保安司令和臺灣省警備副總司令的彭孟緝陳情鳴冤,也是無力為其平反,而鑄成遷台後最大冤案!
構陷張敏之校長的內容從妨碍建軍罪開始,推導出匪諜,再構陷張敏之校長參加孫盟組織,把張敏之校長貼上一個「反蔣」的標籤,
難怪張公度參軍初步調查後,認為書面資料沒有違失。
張敏之校長的老師崔唯吾老先生保證張敏之校長是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的第一期畢業生,堅定追隨政府才會來台,不可能「反蔣」,更不會參加共產黨,無奈逃難中的國軍看到黑影就開槍,主事者皆無暇追查真相。
現在來分析39師少將師長韓鳳儀與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的角色,
韓鳳儀師長經歷過國共內戰,手下只剩500多士兵,
李振清司令的40軍已被中共全部接收,他本人當時因為養病,不在
前線,因此是孤身一人抵達澎湖,二人見到八千位家鄉子弟來到澎湖,頓時對於東山再起充滿了希望,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揣摩上意之餘,當然對張敏之校長的不合作態度非常反感,把張敏之校長向敵我矛盾的方向推去,顯然最省力,澎湖案的發生,先天條件
俱足。
但是我在此必須提出一種可能: 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才最可能是中共派遣人員,製造冤案讓人對國民黨反感,才是他的最大目的。
動用刑求手段取供,把張敏之校長加入「反蔣」的孫盟組織,
構陷的內容匪夷所思,尤其孫盟組織是共黨新創的秘密活動,
所知者甚少,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卻能引用自如,可見其身分才是更加可疑,不幸在兵荒馬亂的當下,無法深究了!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dicchi169&aid=18049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