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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2015/01/06 09:58:58瀏覽160|回應0|推薦0

一個發生在宋朝的故事,卻源遠流長的一直到今仍不時發生,這種源遠流長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發生在宋朝不稀奇,畢竟宋朝是八百年前的朝代 ,發生在今天就很離奇了,因為現在已經是民國一百零四年了.

台北市有許多路邊收費停車格,這是要收費的,遇到停車不繳費的還要處罰,因為這些停車格屬於台北市政府的財產.但也有不收費的路邊停車格,這些停車格屬於私有財產,因為是私人財產,所以不收費. 有人或許要問: 為什麼私人財產就不收費? 道理很簡單,因為土地雖然是私人所有但停車格卻是台北市政府劃的,就是因為是市政府劃的所以不准收費,天底下有這種道理?不要還疑,它真正是百分之百的存在.

我也有一塊道路用地,因為政府五十年不徵收讓我損失不少,為了減少損失,為了避免自己繼續受害,於是在去年六月時我向郝龍斌的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處提出劃設私人路邊收費停車格的申請,他們的回覆是: 劃設路邊停車格是他們官員的特權,老百姓沒有公法上的請求權(意即老百姓沒權力申請). 我以瑞安街巷弄內的停車格為例反駁他們,但他們竟回覆說,那些私人土地上不收費的停車格是他們劃設的. 我看了回文後不禁大吃一驚, 台北市政府居然有權在私人土地上慷百姓之慨劃設免費停車格供大眾使用, 我們這是什麼民主國家?為什麼台北市政府的路邊停車位不慷慨一下?

為了跟不公不義的政府抗爭,我決定走比較有公正可能性的司法途徑去抗爭,不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居然也認同台北市政府的這種鴨霸行為,身為一個人微言輕的小市民,我還能怎樣抗爭?

欣聞新任的台北市長柯P即將頒布一項新政策,他要將台北市所有路邊停車格一律收費. 換言之, 過去一些不收費的路邊停車格即將不再提供免費停車(應該也包括私人土地上被台北市政府劃設的停車格),但我想提醒柯P的是; 私人土地停車格所收的停車費不該歸台北市政府所有,(千萬別跟國民黨學著當土匪)而許多跟我一樣擁有土地卻被政府永不徵收的受害人,是不是也能允許我們在自己的私有土地上劃設收費停車格來收益,莫再讓我們繼續當永無止境的受害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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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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