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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老王?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拒收中選會通知書
2013/09/12 10:26:12瀏覽4605|回應41|推薦162

引用文章請王金平下台吧,還給台灣人民立法正義!

國民黨考紀會與中央中選會已盡職

國民黨考紀會昨天已火速致件給中選會,通知中選會王金平已被國民黨撤銷黨籍。也就是說,中選會已收到王金平喪失黨籍證明書,自己註銷,同時發函給立院通知註銷。與此同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律師也於昨日下午三點半到四點之間去法院申請假處分。

王金平提假處分 中選會函立院註銷「立委名籍」(2013/9/11):立法院長王金平被國民黨考紀會處以撤銷黨籍處分,中選會證實,已收到國民黨的黨籍喪失證明書,隨即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不過台北地院表示,王金平下午也提起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並提出假處分,要求在判決確定前,國民黨暫緩將他的黨權喪失證明書送交中選會,讓他繼續行使黨員權利。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已發函給立法院,並等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不過,法律沒有規定,立法院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對於王金平提出假處分,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表示,以現行法律的規定,王可以站在穩贏不輸的一方。

根據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黨籍,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遺缺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拒收中選會通知書

原來,中華民國台灣的立法院果然是中華民國台灣政治體制以外的一個「獨立島嶼」,難怪中華民國的立法院長年以來變成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的亂源。

立法院昨天下午第一次退回中選會通知函,嘿,居然還是柯建銘大喇喇地對外界宣示,不知是不是他守在收發室退回?

柯建銘:中選會函文已退回: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晚間 (2013/9/11) 表示,中選會在下班時間將立法院長王金平相關函文送立法院,因無人簽收已退回。

立法院今早(2013/9/12),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發手諭給立法院收發室,立法院據此再度退回中選會的通知書,表示必須王金平本人簽收,立法院不代收。

既然沒有法律規定立法院在多少時間以內必須回函給中選會,立法院裝死說不知,便可以不註銷王金平的立委資格,看來,我們應該對王金平說「哈囉,立法院長了」。

林錫山是誰?

林錫山(1962年3月17日-),中華民國國民黨員。1999年起擔任立法院秘書長,但是財產申報資料被監察院抽查,發現涉嫌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十」規定,移送監委調查。


林錫山違法投資 恐丟官(2012/2/13):立院祕書長林錫山(後)是王金平(前)倚重的左右手,卻因投資違法面臨彈劾。據《立法院組織法》,立院祕書長屬特任官,由立法院長遴選報告院會提請任命,林錫山是立法院長王金平倚重的左右手,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起任該職迄今十三年,若遭彈劾,恐停職移送懲戒,政治風暴難料。

正因林錫山身分敏感,此案被監院人士形容為燙手山芋,據指出,初始交由曾任監院祕書長的監委杜善良調查,杜以與林熟識迴避,才輪由監委葉耀鵬調查。葉昨證實確實調查此案,但低調說,立院祕書長是特任官,監院能否處理,有法令模糊地帶,他還在多方請益;葉不諱言調查此案恐「陷入政治漩渦」,但他「認了」。有不具名監委昨說,監院當然可對特任官開鍘,過去連行政院長都彈劾了,何況立院祕書長。

持股面值8千萬:據林錫山前年底財產申報資料,持股面值八千多萬元...

我們知道王金平擅長關說,不知王金平是否又關說。林錫山案本來應該引起政治漩渦,卻安然無事,只記個小小申誡,照樣盤踞立法院做秘書長--王金平是林錫山的Boss,也是林錫山的恩公。

忘了說,媒體當時預測林錫山會停職,案情太明顯,烏七巴黑的很,但應該感謝王金平吧?林錫山沒停職,所以今天早上能夠下手諭拒收中選會的通知書。

中選會的看法

接下來,是小肉球不懂的領域。

剛剛,看到中選會根據立院拒收而出來開記者會,表示立法院縱然拒收通知書,昨天,2013/9/11 6:32 pm,中選會已同時發了電子通知書,並要求收訖回函,立法院的電腦系統自動給了收達承認,這就表示立法院已經收到,既然收到,表示知道,王金平已被中選會註銷立委資格從 2013/9/11 6:32 pm 起生效。

不懂咧!十方大德快來幫忙!

* 自返台以來, 已經習慣台灣人的道德標準, 見怪不怪了.  耍賴, 胡扯, 臉皮厚到不行, 早已習慣了, 俺歸咎於民性不守法, 從柯建銘不守法, 王金平關說不守法, 媒體全然不重視 "關說事件" 的關說, 從連勝文這年輕一代也能夠支持關說 -- 早就知道中國人是關說一族, 俺在看的是--到底給法律與道德留了多少分際.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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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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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10:50

撤銷黨籍用的黨紀,可是撤銷王院長的職務必須用國法,這可能還得馬總統用點心思處理才行.

黨紀不能凌駕國法是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發展了幾十年的結果,也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存最大的差異,不能任由馬總統毁於一旦.

政府施政必須依法依法定程序來辦.否則就是亂政.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9-12 10:55 回覆:

請教馬總統何時以黨紀凌駕了國法?

請教馬總統在哪一點上毀了中華民國的憲政基礎?

請教馬總統/馬主席在哪裡混淆了政黨與政府?

--您不能只說,要提出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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