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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馬蹄兄的大陸看守所歷險歸來記
2012/03/10 07:55:32瀏覽5860|回應63|推薦151

馬蹄兄發表一系列文章記述他被關在大陸廈門看守所的經歷,詳見清網行動展開,嚴冬來臨看守所裡的三餐第八個小時第一口自由的空氣賭一把吧,取保候審死刑犯的最後願望諸文。

馬蹄兄說,大陸的看守所是介於 "人界" 與 "鬼界" 的灰色地帶,身處其中,你就不能算個人,也不能算個鬼,並且在大陸的看守所呆 35 天,期間無法與家人連繫,音訊全無。小肉球看了諸篇文章,相當震撼,真是無妄之災啊,飛來橫禍啊!

經過

2011年3月,馬蹄在廈門接受廈門友人餽贈四幅水墨,帶回台北。根據馬蹄,曾找專家鑑定,四幅畫總值 2600 人民幣。

馬蹄渾然不知,此友人向廈門公安局控訴馬蹄竊走他價值150萬人民幣的四幅畫,公安局立案調查,卻一直沒有通知被告馬蹄,以致馬蹄不知他被視為重大經濟犯。

大陸公安部去年六月展開全面追緝「網上在逃的合同詐騙、職務侵佔、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人員」 (來源:公安部網站),馬蹄不知道他已被列為「在逃嫌犯」,去年11月訪遊大陸深圳,下榻酒店上網玩電腦 [按: 感謝馬蹄兄指正, 並非因上網被網警搜尋比對而出, 係住宿酒店將住宿名單通報當地派出所, 派出所比對在逃名單], 2011/11/12 晚上在酒店被執行大陸清網行動的公安(一名制服+兩名便衣)逮捕,從深圳押解回廈門看守所。

馬蹄兄曾作三份筆錄,俱否認犯罪,公安不接受,說水墨畫若屬餽贈,必須有人證(在場第三人)或物證(字條)。馬蹄呆在看守所的35天期間 「無法與家人連繫, 音訊全無」。

後來,馬蹄認罪,認罪以後才以 2000 元人民幣交保候審。2011/12/16 出看守所重獲自由,2011/12/20 開簡易庭,法官判決釋放,不用拘役,只須付 5000 人民幣罰金 [按:上句感謝馬蹄兄指正],但馬蹄說「35天的看守所生活似乎一下子讓我老了20歲」。

感想

根據馬蹄兄這一系列文章,小肉球有所思:

*大陸公安隨便抓人,有人挨告,公安不通知被告,就去抓被告。

*這人被抓後關在看守所裡,期間,「無法與家人連繫, 音訊全無」。在美國,在台灣,任何人被警察抓,有權打至少一通電話!小肉球就去過土城看守所,陪愛心媽媽去探望她的家人。

*在大陸看守所,沒有罪也一定必須認罪,否則無法交保。

*大陸看守所的伙食超差,以稀飯鹹菜為主食,湯湯水水,「份量很足,食物不夠,只好自己掏錢訂購...三餐沒多少營養」...「某資深牢友說,國家規定每人每月200元人民幣,但以我們吃到的三餐來看,這中間的問題似乎不小」。

*大陸公安很亂來,馬蹄被關進看守所,隨身物品由警方保管,他的手機儲值被警官打國際長途打到爆。

*大陸看守所似乎缺乏完善醫療,馬蹄在勞動時傷到腳板,似乎沒受到妥善醫療。

疑問

小肉球也有所疑:

(一) 割雞焉用牛刀? 小肉球查了大陸「清網行動」的地方績效,抓到的多是小罪犯,例如被拿來做範例的明建章只偷了 7000 元人民幣.

(二) 美國的竊盜罪分 grand theft (重竊盜罪) 和 petty theft (輕竊盜罪),前者的價值金額須超過 US$1000、得處一年以下徒刑,後者價值少於1000美元、得處罰鍰暨/或六月以下監禁。 

馬蹄兄所涉四幅水墨畫,原告稱價值150萬人民幣,馬蹄兄說在大陸是 「一萬元盜竊關一年, 廿萬元關廿年」,150萬人民幣算重竊盜罪了,但--->

(三) 馬蹄兄的大陸友人 (原告) 在廈門向公安局指控馬蹄兄竊走四幅水墨畫,被帶回台北,總價150萬人民幣,馬蹄兄在http://blog.udn.com/eplus1997/6180934 說公安局馬上立案調查。

這裡有一個最大不通的地方: The 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complainant, 意即 「原告指控被告,原告必須擔負指控罪名成立與否的證明責任」,此為全球各地法律的最基本原則。

這名原告去告馬蹄偷竊,那麼,他必須向公安局證明馬蹄的 "竊盜" 的行為: when, where, who, how, what;他還必須證明他的損失,亦即四幅畫確實價值150萬,他口說無憑,他證明其價值才合乎重竊盜罪,哪能夠原告信口開河一個天價,公安就接受重竊盜罪罪名。

大陸公安反而要求馬蹄提出餽贈的人證(在場第三人)或物證(字條),是搞反了,應該是那名廈門友人證明馬蹄的偷竊行為與被竊物的價值。

按照馬蹄兄所云,馬蹄曾請專家鑑定四幅畫總共只值2600人民幣。原告向公安提告時,陳述四幅畫價值150萬人民幣,原告控告時可曾提附專家的鑑定書?

舉例來說,張三與李四交惡,想栽贓李四,張三跑到公安局誣告李四偷走他價值一億人民幣的個人財物,而大陸的公安,任憑任何人告狀,只要有告必抓人關人,按照馬蹄所云,大陸公安局就憑著一造之辭,可以任意拘捕李四嗎?

一旦被關進看守所,就非認罪不可,馬蹄兄說看守所裡有人不認罪,被關到 9 年或 11 年。

以致馬蹄兄一生清名留下他親口認罪的污點:在 2011/12/16,他必須作一份最後的筆錄,編造他的偷竊經過:「偷了畫後, 心虛, 匆忙搭的士離去, 我看那些畫價值不菲, 起了貪念, 因此動手偷竊 」。

小肉球實在不明白,一個人的清名是那個人的生命,怎麼可以認罪呢?沒做就是沒做,對不對?

(四) 馬蹄兄說,大陸公安於其陸友去年在廈門提告,以迄馬蹄兄在深圳被捕,在這段期間始終沒通知馬蹄兄,以致他變成大陸網上在逃罪犯仍渾然不知。

那麼, 大陸情況是這樣的:

在中國大陸,任何人都可以上公安局控告任何人,公安局不會通知被告,公安局直接拘捕被告,直接把被告塞進看守所,被告一進看守所就只有認罪的選擇,縱然大陸法律規定被告待在看守所不得超過38天的期限,但是由於大陸的公安不願承認抓錯人,被告在看守所裡如果不認罪會被 "晾著",根據馬蹄在廈門看守所之目睹經歷,有人就被 "晾" 到 9年,或甚至 11 年。 

(五) 小肉球猜,馬蹄兄在被關 35 天期間,在台家人不可能不知,必然到處奔走,用上所有的人脈關係,以致開庭時法官只判5000人民幣罰金。因此,馬蹄兄說:

期間,無法與家人連繫, 音訊全無。

會不會誇張了一點?看守所仍准許通知家人?

(六) 大陸司法在搞什麼玩意兒嘛!犯罪沒罪,招認有理!

*重大竊犯,150萬人民幣的文物,又抓又關。
*竊犯認罪。
*只要認罪,重大盜竊罪=當庭開釋,不用拘役,只付 5000 人民幣罰金。

小肉球還有很多疑問,包括馬蹄兄為何不請律師,深圳和廈門不是小城市,城裡應該有很多律師,還有----那位廈門朋友明明誣告,為什麼不反控那位廈門朋友誣告。樑子應該找回來,哪能夠如此輕易放過誣告的人。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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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619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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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扁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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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只要一想到这是在中国,就理解了
2013/04/23 01:35
被关35天放出来,已经算运气好了,有人吃饺子不粘醋还被劳教,天朝什么不可思议的事都可能发生。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23 04:54 回覆:

這位馬蹄兄很古怪!  他以前和俺挺要好, 他專寫大陸遊記, 俺很喜歡閱讀, 可是突然讀到他這段, 嚇俺一大跳, 就寫文章問一些問題. 

沒想到, 俺不過好奇問些問題, 卻大大得罪他, 他刪了那幾篇原文, 否認他那段坐監經驗是 "鬼界" 經驗, 大陸看守所沒那麼壞, 云云.

搞不懂!


精衛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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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2012/03/20 21:27

常識普及

1、靜態IP

靜態IP又稱固定IP,多用於企業用戶,常見的有光纖接入上網,ADSL用戶向服務提供商也可以申請到靜態IP,但需要花租金。每次上網的IP地址不會變化。

2、動態IP

動態IP指每次上網的IP地址不固定。每次撥號由服務提供商隨機分配IP地址。ADSL用戶多採取這種模式。

網站可以封IP地址,不讓指定IP地址訪問該網站。如果用戶採用動態IP,即使封了這個IP地址,下次撥號不再是原來的IP用戶仍然可以訪問這個網站。我的邏輯錯在哪兒?

自由中國論壇 論壇的域名:http://zyzg.us/

好好看看上面的後綴US美國也就是說這個網站設在美國。別再睜眼說瞎話什麽“中國大陸底下網站”。你的論點基於“中國的警察可以去美國執法。”如果這個論點不成立,你錯了!!!

通過域名解析服務器查詢該域名的結果:

您查询的是域名(zyzg.us)A记录解析结果。查询过程如下:
1. 查询域名服务器h.root-servers.net(128.63.2.53) ->
2. 查询域名服务器a.cctld.us(156.154.124.70) ->
3. 查询域名服务器NS41.DOMAINCONTROL.COM(216.69.185.21) ->
最终结果:208.109.78.133(美国 亚利桑那州斯科茨代尔市GO DADDY集团公司)
查询时间:2012-3-20 21:24:02

再次證明你的說法不實。我並非反對你反共,關鍵不能憑空栽贓,沒有根據的猜測。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21 08:04 回覆:

ID 兄啊, 小肉球才不知道這些複雜的事呢, 像動態或靜態 IP.

您問小肉球什麼, 小肉球就答什麼, 您問的是 "你使用 adsl 嗎", 小肉球就答 "是", 俺使用中華電信的 adsl, 每月要付費, 不知道那個叫不叫做租金, 也不知道它是靜態或動態, 反正俺一直都用它, 沒換過. 

至於自由中國論壇, 俺可一直當它是 "大陸地下網站", 如俺所引述, 維基百科說 "它的伺服器在美國, 算大陸網站", 而它一再被中共屏蔽, 也是維基百科說的, 更是俺在那裡做會員時所經歷過的 (好幾次).

另外一個博訊, 也是小肉球玩過的, 下面引述維基百科:

博訊新聞網,簡稱博訊,是一個中文資訊網,主伺服器架設於美國,創始人是韋石。主要報導國際時事新聞,以及來自中國大陸的消息。 博訊網同時擁有一定中共深層的消息源。其中與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陣營在重要問題上,有的水面下接觸,能拿到獨家資訊。 博訊的博客開始於2001年,並被中國大陸政府封鎖。 當時博訊已經開始遭到嚴重的來自中國與美國的駭客攻擊。

您瞧, 伺服器在美國, 被中國大陸政府封鎖.  俺可不知道中共怎樣去封鎖這些網站, 俺又不是電腦專家.

俺可沒直說 "中國警察可以去美國執法", 反正伺服器在美國或加拿大的、放眼全是大陸人、網管也是大陸人、談中國大陸的論壇--> 大陸網友必須翻牆進去 + 經常被中共 "黑" 掉!

就這樣.大笑

* 除了網站經常被 "黑" 掉, 在那些地方活躍的大陸網友會被抓和失蹤, 俺可沒栽贓老共, 只是你沒混這些地下論壇, 不知道狀況罷了.


精衛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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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說了
2012/03/19 18:36

像你這種情況你還是問問台灣懂電腦的人吧。你說的兩個網站都在美國,我不知道中國的公安如何強大到美國去刪你的ID,禁止你的IP。至於網站受黑客攻擊完全可能。黑客不會為去刪一個網友的ID而展開攻擊。服務器如果在中國,公安會直接將計算機沒收掉,根本不會容許這樣的網站存在。至於刪ID太小兒科了。

你的ID被刪唯一可能是網站的網管與你意見不和所為,網管也可以封用戶的IP。

你說到大陸網友需要翻牆才能瀏覽那個網站我已經知道網站不在大陸,根本沒有你說的“大陸地下網站”這一說。大陸有那麼多網友,討論政治議題的網站很少有小貓三兩隻。唯一可能在於翻牆太辛苦才會小貓三兩只。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20 06:48 回覆:

你又犯了老毛病, 頭次你沒看清楚小肉球講的話就驟下結論, 第二次小肉球再講清楚, 你現在仍然像是俺沒講過一樣. 

* 大陸公安沒有封俺 IP!  大陸地上 (合法) 論壇版主封俺 ID!  沒公佈, 沒預警, 俺不能發言!  經俺向總壇主查證, 總壇主說找不到封俺ID的紀錄, 也就是明明封ID卻講沒封ID!  然後, 眾版主中與俺交好的版主偷偷告訴俺俺被封ID是因為有人去網警那裡告狀!  -- 要命, 夠清楚了吧? 

* 我們現在講的是大陸地下 (被屏蔽) 的論壇.  以 "自由中國論壇" 為例, 俺被他們封ID+IP.  俺可不知道網站在美國或大陸, 只知道網站幾乎清一色陸人, 伺服器在美國, 常被老共 "黑掉", 他們現在大不如前, 以前最盛時首頁下瀏覽人次隨時近萬, 並非你說的小貓幾隻.  下面是維基百科:

自由中國論壇 ... 儘管被當局封了無數次,但總能在24小時內提供新的加密代理地址使廣大大陸網友可以不經代理伺服器就可以直接訪問論壇  ... 自由中國論壇伺服器位於美國(由美國朋友無償提供),但所有管理人員卻在大陸,所以實際上為大陸網站

你講話怎麼顛顛倒倒? 

你在樓下標題為 "動態IP" (2012/03/18 11:41) 的文章回應說:

adsl採用動態IP,每次撥號會自動分配一個IP,因此你每次上網的IP是不同的,網站怎麼封你的IP?

你的意思是大陸網站的網管無法封使用 ADSL 的 IP.  但是你現在又在此帖說:

你的ID被刪唯一可能是網站的網管與你意見不和所為,網管也可以封用戶的IP。

小肉球最討厭和前後矛盾、反反復復的人討論事情.  請你頭腦清楚以後再發言吧.


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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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您好好交流
2012/03/19 13:07

怎么口出恶言呢?

台湾是有很多人在大陆定居,因为没有大陆健保,他们年老生病的时候必须回台湾,我说错了吗?有几位在大陆生活的台湾朋友如此给我说的啊。和大陆的健保有什么关系吗?

看您的文章写的挺条理的,才说出自己的看法,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何至于此躁郁!

我们说我们是天堂了吗?但像某些人白目地认为是地狱吗?

没有来过大陆便如此臆测,您认为是一种公平的态度吗?


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21 07:41 回覆:

暗香上一帖, 如果是交流, 卻流露出滿滿的渾噩、傲慢、意識型態、對大陸人民境況的無感、對台灣的侮辱.

渾噩 -- 你口出惡言, 還不知道自己口出惡言, 故謂之渾噩.

傲慢 -- 你擅自認定台灣格友馬蹄有罪, 你用暗示法把他與14名台籍詐欺犯相提並論, 甚至明示他的人格有問題.  俺雖有疑問, 只想了解案情, 俺作 "無罪推定", 但你卻作出 "有罪推定".

大陆司法再黑,也不会黑到非让清白的人认罪不可,她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只是不西化而已。据我所知,如果被刑拘的化,公安局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到家属,家属可以聘请律师,可以送必要的钱物,但家属是禁见的。刑拘期间一般只能见律师与侦查人员...马蹄貌似交友甚广,黑白两道啊!

你說馬蹄 "貌似交友甚廣, 黑白兩道啊!", 你等於在說馬蹄背景複雜、馬蹄涉及黑道, 小肉球認為你不能隨便毀損馬蹄的名譽.

意識型態、對大陸人民境況的無感、對台灣的侮辱 --

大陆真是人间地狱吗?如果真是,为什么台湾2000多万人中会有200多万常住大陆呢?甚至有很多人如果没有健保之类的问题,会再不回台湾定居的。

所以人必然有同理心,台湾上次派专机接回诈骗犯又一一轻纵,大陆那么多受害者无法得到交待,难道我们大陆朋友会认为台湾遍地都是诈骗犯吗?难道我们会认为台湾的司法是罪犯的天堂吗?

你用問句, 問 "為什麼台灣 2000 多萬人中會有 200 多萬常住大陸", 你這問是OK的, 這 200 多萬人就是台商和他們的家庭, 他們確實常住大陸.  但是你加了一句意識型態、自我中心、給大陸臉上貼金的話, 你說 "很多人如果沒有健保之類的問題, 會再不回台灣定居". 

就像你對馬蹄作出 "有罪推定", 你同樣對 200多萬台商家庭作出 "有罪推定": (1) 你認定這些大陸台商暨其家人只為健保才回台灣; (2) 你認定這些人為大陸斬斷台灣的根.

你侮辱了200多萬名在大陸的台商家庭.

你口口聲聲同理心,你最後一段的問句乃使用暗示法在暗示台灣司法為罪犯天堂, 對不對?  小肉球請你去 "同理" 一下貴國無法享受人權的嫌犯, 以及貴國無法享受健保的人民.

問題就在詐欺罪與竊盜罪, 犯人就算犯法, 尚須視罪況維護其人權, 怎麼能夠一律剝奪人權, 更何況馬蹄並未偷竊, 憑他在台灣的生活資歷, 他在我們格友間的聲譽, 他自己的殷實身家, 他所結交的風雅朋友, 我們認為偷四幅爛畫是他人格組成中的不可能行為.  小肉球認為箇中有蹊蹺, 馬蹄有苦難言.

更何況, 馬蹄被告, 沒被通知被告, 貴國突然有個做秀封網行動, 馬蹄莫名其妙就被抓起來了, 上戒具, 憋尿, 押解, 關入廈門看守所, 期間無法見家人 (台灣可以見家人), 最可怕的是不認罪不能脫身. 

台胞尚如此, 何況大陸同胞!


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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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12/03/18 22:59
俺應說"紅桶派"你錯了! 是俺斷章取義 誤會小肉糗! 俺慎重向肉球道歉! 打倒"萬惡"的中國共產黨員!  支持"善良"的中國共產黨員!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9 11:44 回覆:

嘻嘻, 沒關係啦, 小肉球根本沒覺得您斷章取義, 或應該道歉. 

俺混政治論壇, 很習慣各種不同言論, 放心, 藍雲兄在表達您的意見, 在在合情合理.


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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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
2012/03/18 22:38
俺就是要拿文革看大陸! 共產黨若不公開評文革就會重犯歷史錯誤! "法輪功"就是一例! 有沒有聽說"有官員將女法輪功會員剝光送入男監?"  俺不知息真假 但據說高官聽了就說"媒体一派胡言" 這就是大問題!  怎不說"我要好好求証, 若屬實, 定嚴辦!"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9 11:41 回覆:

小肉球 (人) 快被小肉球 (貓) 氣死!  俺和您打一長帖, TMD, 小肉球貓又從電腦桌最高處躍下, 立時 -- 螢幕變黑. 

總之, 文革已獲鄧小平平反, 因為他自己受文革之害, 在大陸, 現在可以批評文革.

但六四是鄧親自下令, 在 1989/6/4 大舉屠殺無武裝民眾.  它沒有被平反, 它現在受迫害.

中共扭曲史實, 小肉球認為中共沒有資格指控日本扭曲史實.

法輪功是中國大陸的國際笑話.  俺研究過法輪功的九評與活摘, 箇中真實性頗高.  老娘小肉球根本不信法輪功, 但支持其信仰自由.

俺才不在乎因為這被封被禁, 老娘原則不變.

倒是應該看看樓下大陸格友暗香所云, 此君究竟在說大陸美好或大陸不美好:

为什么台湾2000多万人中会有200多万常住大陆呢?甚至有很多人如果没有健保之类的问题,会再不回台湾定居的

 


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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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相同疑问
2012/03/18 22:00

也是看马蹄兄的游记文章,虽然我是大陆人,大陆实在太大,那些地方也没有去过,没想到看着看着如此劲爆了。

大陆的司法体制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否则今年两会《刑事诉讼法》不会要修订100多处了,人大会已经通过,明年就可以实施。人大会相当于台湾的立法院。

但对于马蹄兄文中所言,诸多疑问。大陆司法再黑,也不会黑到非让清白的人认罪不可,她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只是不西化而已。据我所知,如果被刑拘的化,公安局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到家属,家属可以聘请律师,可以送必要的钱物,但家属是禁见的。刑拘期间一般只能见律师与侦查人员。

还有上戒具一事,看守他的警察不知道他是清白的,他们只知道他是一个网上通辑的150万元的重大盗窃犯。不知道台湾的司法如何,是不是台湾的拘留所对于嫌犯都不上戒具吗?

不过看马蹄兄诸文章,他貌似交友甚广,黑白两道啊!即使不在大陆,在台湾也应该谨慎些接受馈赠,何况一个网友?

大陆如果因为经济原因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地方都必须设法律援助心。

把六页回应全部看完了,许多朋友还是很公正的,大陆一定会有各种问题,但会人人都是凶神恶煞吗?大陆真是人间地狱吗?如果真是,为什么台湾2000多万人中会有200多万常住大陆呢?甚至有很多人如果没有健保之类的问题,会再不回台湾定居的。

所以人必然有同理心,台湾上次派专机接回诈骗犯又一一轻纵,大陆那么多受害者无法得到交待,难道我们大陆朋友会认为台湾遍地都是诈骗犯吗?难道我们会认为台湾的司法是罪犯的天堂吗?

所以我们每个人在下结论前一定要有同理心,那样才能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沟通。


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9 11:18 回覆:

暗香說 "人大会相当于台湾的立法院", 知道, 但有一個根本不同, 人大代表並非出於民選, 台灣的立委卻是民選.

其他關於馬蹄不論, 暗香, 您在說什麼話! 

为什么台湾2000多万人中会有200多万常住大陆呢?甚至有很多人如果没有健保之类的问题,会再不回台湾定居的

呸!  您自己身為大陸人, 怎麼不去檢討你們自己的國民健保問題呢?  在一個地方, 連醫療都做不好, 請問那地方的價值在哪裡? 

馬蹄所云, 是你們大陸司法制度不好, 請您身為大陸人, 去在質問貴國醫療制度後, 也去質問貴國的司法制度.


精衛填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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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著也中槍
2012/03/18 14:30

“它們的伺服器都設在美加”。哈哈。小肉球對計算機一竅不通共產黨躺在也中槍啊。

如果網站在中國大陸,大陸網友根本不需要翻牆軟件就可以瀏覽。像你說的這個網站服務器設在美加你的ID被刪除與共產黨一點關係也沒有。中國大陸的警察根本沒法去美加執法要求美國或者加拿大刪除網友的ID,更不要說封網友的IP。

你經常訪問的那些網站很有可能是海外華人設在國外的中文網站。根本不在共產黨管轄範圍之內。或許網管與你的政治立場不一致才刪除你的ID。海外華人也有反對法輪功的。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9 07:59 回覆:

ID 兄, 您說 "共產黨躺著也中槍" 是什麼意思?

小肉球是很認真在和您討論的, 俺雖為電腦大白痴和機器大白痴, 可是小肉球說的都千真萬確, 並沒有胡謅.

您沒有專混大陸地下反共論壇, 小肉球可是曾經專混它們的, 俺就舉兩個為例, 俺曾經都很活躍, 一個是 "泛藍聯盟論壇", 另個是 "自由中國論壇" (http://zyzg.us/).

泛藍已經被剿了, 消失了, 在之前, 一再被老共黑掉, 黑掉又恢復, 真沒騙您, 伺服器在美國, 但仍舊會被黑.   自由中國論壇還存在, 也常被老共黑掉, 黑掉又恢復.

自由中國論壇此網站以宣傳民主自由為宗旨,以發掘社會事實真相為目標,通過網友的交流來傳播民主和對中國政府進行輿論督導以達到促進中國民主化進程和維護中國人民利益的目的。其主要欄目為《時政評論》,主要報導和討論大陸媒體禁止的敏感新聞及評論,其中對中國民生、民主的關注、及1989年天安門六四事件的參與者的回顧和評論為主要刊載內容。儘管被當局封了無數次,但總能在24小時內提供新的加密代理地址使廣大大陸網友可以不經代理伺服器就可以直接訪問論壇,國內外著名民主人士如:東海一梟、劉曉波、趙達功、劉逸明、劉荻(不鏽鋼老鼠)、廖羽佳、西北狼、老戚、李海、魯西狂徒、陳永苗、黃泥溪、胡佳、劉京生、吳仁華、王丹、呂京花、魏京生、王軍濤、胡平等經常到此網站進行文章發表和交流。網站亦發表極端激進的言論,例如只要民主自由,不管中國分裂。

歷任站長自2002年8月方應看創立自由中國論壇以來,曾任命歷任站長如下:小喬,水電工,哈華一族,最後方應看親自擔任站長。前三位任期各約4個月,

小喬:為首任站長,為論壇做出突出貢獻。
水電工:是台灣人,其時恰值當局嚴打政治網站,所以任命水電工(台灣人)為「掛名」的站長。
哈華一族:後出國到美國沒時間再上論壇,所以解除站長職務。
論壇現狀:  自由中國論壇伺服器位於美國(由美國朋友無償提供),但所有管理人員卻在大陸,所以實際上為大陸網站

因此, 小肉球並非信口開河, 真的, 因為小肉球以前活躍於這些論壇, 還有別的地下論壇啦, 伺服器也在美國或加拿大, 俺猜都是海外華人幫忙的. 

俺被反共論壇封過 IP+ID, 至於前面說被誣告台灣網特一事, 並非在地下反共論壇, 是在地上論壇, 還是極大的論壇, 小肉球是在被封ID (沒封IP) 以後才去玩反共論壇的.

那是時間順序不同的兩件事, 您混在一起了. 

"你經常訪問的那些網站很有可能是海外華人設在國外的中文網站。根本不在共產黨管轄範圍之內" -- 小肉球以前就問過反共論壇版主同樣問題, 答案是美國國會為什要開聽證會指控中共侵犯海外網路。


精衛填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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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IP
2012/03/18 11:41

adsl採用動態IP,每次撥號會自動分配一個IP,因此你每次上網的IP是不同的,網站怎麼封你的IP?

至於你說的不好再訪問那個網站,也許是網站關門打烊。不單單你不好訪問,其他人也無法訪問。

中國大陸在以前打“打黃掃非”運動中關閉了不少網站。“打黃”指的網站有黃色色情內容,“掃非”指的非法網站,沒有在公安註冊備案以及含有政治議題使共產黨不爽的網站。

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網絡屬於單行道,台灣網友可以自由訪問中國大陸網站,而大陸網友不好自由訪問台灣網站。主要原因共產黨怕大陸網民跟著台灣人學壞。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9 08:05 回覆:

*這裡講的是大陸反共論壇, 它們是地下的.

ID 兄, 俺可不知道大陸的網管怎麼做, 反正俺用的是中華電信的 ADSL, 動態或靜態, 俺不知道, 反正俺被封過 IP. 連網站都進不去, 來個 403 Forbidden. 真封了IP, 俺還要問電腦高手怎麼做的咧!

您說自由中國論壇呀, 那是您不知道大陸的地下論壇. 大陸封很多很多論壇, 不准大陸人民進入. 它們在被屏蔽下, 利用破網工具存活, 它們的伺服器都設在美加, 它們持續和中共封網戰鬥.

小肉球不是大陸人, 自由進入. 但大陸網友進入, 已經必須 "翻牆" 了. 它們所說的 "被黑", 是連翻牆都翻不過來, 於是一片黑, 沒有人, 俺去只小貓兩隻. 俺被封 ID & IP, 是他們討厭小肉球替法輪功說話就封俺IP, 俺這台灣人連點網站都進不去, 和大陸人一樣. 他們沒關門打烊, 俺去台灣網咖換 IP, 照能進入啦!


精衛填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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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夠不上吧
2012/03/17 11:23

公安局網絡警察類屬於信息中心。主要負責網絡色情,、網絡賭博、“反動言論”(不利於共產黨的言論)。你的言論在警察看來確實屬於反動言論範疇。網絡警察可以通知網站刪你的網站ID。至於說封IP有些超過,如果你家中的計算機不再能夠訪問那個網站才說明你的IP被封殺。我不知道台灣是否和大陸一樣採用大多數ADSL上網,如果ADSL上網那是動態IP,每次上網的IP地址都會變化,怎麼封?

小肉球對大陸不瞭解,談到大陸有許多以訛傳訛,這也是台灣人的通病。包括去過大陸的台灣人也避免不了這個毛病。其實每個地方的老百姓都差不多,壞人畢竟少數。有時不過理念不同罷了。如許多台灣網友在馬蹄博客的留言可以看得出來,好像大陸到處是洪水猛獸。其實我也喜歡自由行,經常自己出去玩不跟旅行社。只要自己小心點就行了,對於陌生人搭訕少理他。馬蹄兄居然與在網上認識的人接受人家字畫,說實話我肯定不敢這樣做,防止“仙人跳”。因為壞人總是有預謀地去做,你信任他們很容易落入他們圈套。電話詐騙網絡詐騙台灣人也不少,我總不能因此認為台灣人全部是詐騙犯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3-18 02:38 回覆:

後來, 小肉球去網警的網站, 問他們有沒有人誣告姑奶奶是台特, 他們答說有人告妳是 "台灣網特".

ID 兄啊, 俺說俺不是台灣網特, 他們就不理俺了, 顯然和馬蹄所述狀況一樣: 只要有人告, 被告的人就有罪!

真不要臉, @$%&! (很髒的罵人話)  小肉球在大陸的論壇都很小心咧!  俺才不敢亂說話!  大陸網友和俺辯, 辯輸, 就去誣告!

那個大陸網站封俺的 IP, 只刪俺的 ID.

台灣人都用 ADSL, 俺不曉得網管怎麼封 IP, 他們有辦法封的, 在另一個小型網站, 就是俺和壇主吵架的網站, 因為壇主和嗶嗶兄辯論吵了起來, 壇主球員兼裁判封了嗶嗶兄的 IP.  小肉球打抱不平, 壇主先封俺 ID, 他們那裡被封 ID 就不能發言, 但他們的刪文都扔在垃圾筒, 大家可以進垃圾筒觀看, 小肉球發現俺在垃圾筒居然能夠發言, 就開始玩起垃圾來了, 把大家都引到垃圾筒一起玩垃圾.  壇主氣炸, 封了俺 IP.

俺不知道他怎麼封的, 不能進入那網站, 只出現一個 403 禁止碼.

還有另一個地下論壇, 方應看做站長, 副站長是不鏽鋼老鼠, 他們兩個罵法輪功學員是瘋子, 小肉球替法輪功說公道話, 俺說法輪功學員不是瘋子, 他們和你們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你們自稱受到中共迫害,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小肉球還要求方應看公佈 "自由中國論壇" 的捐款及開支明細.

俺不但被封 ID, 還被封 IP, 點那網站只出現一個 403 Forbidden 頁面.

因此, ID 兄, 網管真的可以封 IP 啦! 

"馬蹄兄居然與在網上認識的人接受人家字畫" -- 真的嗎?  他自己說的嗎?  小肉球不知道送他畫的人是大陸網友, 俺以為是他遊歷大陸在廈門認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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