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北小巨蛋為人民解放軍少將宋祖英「瘋狂」了嗎?聽眾及嘉賓「百鳥朝鳳」了嗎?
2011/05/16 10:18:40瀏覽17260|回應154|推薦35
台灣藍媒《聯合報》下的標題:宋祖英尬雙周 巨蛋夜瘋狂:

*【聯合報╱記者王筱君/台北報導】 2011.05.10

周華健(右起)彈吉他、周杰倫彈鋼琴,3人合唱掀起最高潮。
記者廖國隆/攝影

大陸民歌天后宋祖英昨晚以近200人的大型歌舞秀「百鳥朝鳳」,震撼台北小巨蛋。一身金黃羽毛斗篷出場,宋祖英高亢嘹亮嗓音一連演唱「我用山歌敬親人」、「好日子」和台灣觀眾問好,由於適逢母親節,宋祖英特別演唱「母親您真偉大」,並邀請住在台灣的嬸嬸前來聆聽,整場演出充滿濃濃中國味。

宋祖英是大陸當今極負盛名的女高音歌唱家,演唱近千首民族歌曲及大量中外籍藝術歌曲和歌劇詠嘆調,出生湖南湘西,屬苗族後裔。演唱會斥資近億元打造,LED投影輝映手工水晶燈飾,營造磅礡氣勢;據悉,演唱曲目直到登台前仍不斷調整,一曲「外婆的澎湖灣」喚起台灣聽眾共鳴。

面子極大的宋祖英,請到天王周杰倫、周華健擔任特別來賓 ... 演唱會上政、商、演藝界嘉賓雲集,包括陳文茜、趙少康、郝柏村、白冰冰、陳美鳳、小胖林育羣、蕭煌奇等歌手紛紛出席

另一「藍」媒《旺報》也狂讚人民解放軍少將宋祖英在母親節的台北小巨蛋演唱會:

*宋祖英登台開唱 風靡小巨蛋 (2011-05-09 旺報記者廖慧娟報導)
 在氣勢磅礡的苗族鼓樂聲中,大陸國家一級歌唱家宋祖英首次在台灣開金嗓,昨晚7點30分在台北小巨蛋舉辦「宋祖英2011台北小巨蛋演唱會」,清亮純淨的高音、抑揚自若的轉音技巧,吸引兩岸政商界、演藝名人與8千多位民眾聆賞。
 特別由大陸飛來台灣聽宋祖英唱歌的諧星天王趙本山,昨晚也臨時上台致詞,笑稱「我是聽宋祖英的歌變老的。」惹得台下哄堂大笑。
 被譽為大陸民歌天后的宋祖英,站在寬62公尺、高21公尺、深23公尺,號稱小巨蛋開館以來最豪華舞台上,搭配大陸知名指揮家余隆與台北愛樂管弦樂團、台北藝術家合唱團、台東縣新興國小排灣族兒童合唱團的伴奏與合音下,演唱20多首動人好歌。
 昨晚到場的貴賓包括台北市長郝龍斌與父親、前國防部長郝柏村,立委李慶華與周守訓夫妻,市議員歐陽龍與妻子傅娟也帶著3位漂亮的女兒到場。演藝圈的一哥一姐,如綜藝教母葛福鴻、台灣本土天王吳宗憲、主持人陳文茜、歌手蕭煌奇、「小胖」林育群、高凌風、許佩欣與周杰倫的母親都應邀參加。天后阿妹雖不克前往,也送花籃祝福

猶記得 2009 年 10 月底,官拜人民解放軍二砲部隊校級官階的陳思思,來台灣在國父紀念館開所謂「美麗之路」演唱會,那時就聽說陳思思在為中共人民解放軍的將級美女歌手宋祖英鋪路。

她們具有多重身份,那時的馬政府說她們來台灣並不使用解放軍身份,那時的馬政府拒絕達賴與熱比婭來台,卻看不到達賴和熱比婭的維權鬥士身份。

2009/10/31,中國官媒爭相報導具有大陸人大代表以及解放軍身分的大陸歌手陳思思在台灣“國父紀念館”演唱。請注意,他們連咱們台灣的國父紀念館都不忘加個引號,變成“國父紀念館”。中國官媒,暨馬政府上台後新興的台灣新紅資傳媒熱烈報導,說當晚座無虛席,台灣人民聽得如痴如醉。

那時,陳思思沒請到周杰倫與周華健,但是很喜歡大陸的歌手齊豫、林志炫為陳思思跨刀站台,藍到極點的台灣主持人徐乃麟與大陸央視主播李紅聯手主持陳思思的演唱會,那個說「台灣很亂,中國人就是需要人管」的成龍是特別來賓,而陳思思在名義上是接受台北經紀人交流協會創會理事長王祥基之邀來台灣訪問。

那時,到場來聽陳思思演唱會的政壇人士有監委程仁宏、國民黨立委劉盛良、和退休的政務官,立法院長王金平跟台北市議會議長吳碧珠還送花籃致意。對了,好像藍營立委周守訓也力挺。

宋祖英的來頭比陳思思大多了,在大陸被稱為「國母」,她和江澤民的不倫關係是大陸公開的秘密。


(取自大陸網路)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8/27/41461b.html
2006/8/27 宋祖英成為江澤民情婦的內幕 (文章來源:《江澤民其人》)

宋祖英本是湘西苗家一個普通貧戶女子,一個偶然的機會被挑選上中央民族學院音樂舞蹈系。又一次偶然的機會,在1991年中央電視台的春節晚會上,她怯生生地演唱了一首《小背簍》。歌兒唱得沒有給人留下甚麼印象,但化妝後的宋祖英特別搶眼,演唱時已被爺爺輩的江澤民相中。

隨後,宋被軍委主席江澤民調到了解放軍海政歌舞團,成了一名少校文藝官。海軍政委司令過去要見江澤民很難,後來發現江經常喜歡到海政看演出,每次一定要特地加上宋祖英的節目。演出後上台握手時江澤民攥著宋祖英的手不願撒開,兩隻眼睛直勾勾望著她,好像要把她吞進去似的。漸漸大家琢磨過味來了,每次江來時,都讓宋祖英作壓台唱,對她的生活和提級格外照顧。

有一次演出完後,江澤民在與宋祖英握手時偷偷遞給宋一張小紙條。因為當時人多,宋接過後沒敢看,就裝進了口袋,回去後打開,看到紙條上寫著:“以後有事找大哥,大哥可以幫助你解決任何事情。”這紙條上所說的“大哥”,就是江澤民自己。宋祖英後來春風得意時把紙條上的這段話告訴了別人。

江澤民為了與宋祖英秘密來往不受干擾和外傳洩露,就讓宋和丈夫離了婚。宋離婚後就住在海政的招待所裡。之後江澤民經常在晚上到該招待所與宋聚會,來時相當保密,隨從警衛防備很嚴,不許外人接近。而且每次來的車子都換新的牌照,使人認不出是江的專車。江下車後就逕直到宋室。對於江、宋在招待所幽會,該所的人只當沒看見,內心則大為噁心反感。後來一位有正義感的老幹部把江、宋的事情向有關上級領導作了反映,可是反映者卻反而受到了監視,電話被監聽。

1966年8月1日生於中國湖南省古丈縣的宋祖英,比1926年8月17日出生於江蘇省揚州的江澤民整整小40歲。按年齡算來,江澤民足可以做宋祖英的爺爺。為了掩蓋江宋的淫亂醜事,宋祖英的前夫、“大哥哥”羅浩從此要扮演一個非常尷尬的角色。有的時候當記者採訪宋祖英時,羅浩要提前到場,但宋不許他接受採訪,也不許他旁聽自己受訪,而是把他推到套間裡去。有位採訪記者認為,宋祖英的這種做法無非是想辯解自己的離婚傳聞。...

享受副總理級待遇:2002年夏天,宋祖英到四川某城市舉辦專場演出。經江澤民的親信、中央警衛局局長由喜貴批准,當時的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現任公安部長)給宋祖英以副總理級以上的國家領導人才有資格享受的一級警衛待遇。

這次演唱會,四、五萬名觀眾的體育館擠得座無虛席,都要來看江澤民的小情婦。宋祖英演唱的歌曲中,有一首湖北民歌《龍船調》,唱詞中夾有對白:“小妹子要過河,哪個來背我喲?”結果,她演唱到說這句問白時,台下幾萬名觀眾竟齊聲應答:“江爺爺來背你喲!”宋祖英下不來台,但也不能罷演,因為幾萬名觀眾是花錢買票來聽歌的,只能硬著頭皮演唱下去。唱到第二段,等宋祖英又說出這句問白後,台下幾萬名觀眾又應聲如雷:“江爺爺來背你喲!”

江、宋的故事早在1998年就在北京傳得人盡皆知。北京的出租車司機經常和客人興緻勃勃地聊起此事,打發路上堵車時的無聊時間。...

宋祖英依舊呼風喚雨,成為國家一級演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還成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執委、全國青聯委員和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 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也都清楚討好宋祖英比江澤民更加有效。海政的將軍們對這位“小戰士”呵護備至,唯恐照顧不周。有一次海政歌舞團要到西藏演出慰問當地駐軍,演員名單上有宋祖英的名字。海軍領導發話說:“宋祖英不能去。西藏高原苦寒,小宋要出甚麼事,我們對不起總書記。”

*http://big5.soundofhope.org/programs/1119/188590-1.asp(2011/5/12)
5月8日,中共海政文工團副團長宋祖英在台北小巨蛋體育館舉行個人演唱會。據悉,宋祖英作為中共解放軍少將,在台灣來演出引起了台灣民眾的質疑,民眾很難相信宋祖英到台灣演唱是一台單純演唱會。著名時政評論家凌鋒先生指出,實際上「中共國母」宋祖英借母親節來台演唱的真正目的是搞統戰。

下面就請聽本台記者對凌鋒先生的採訪。

記者:凌先生,您好!(凌先生:你好!)對於中共解放軍少將宋祖英這次到台灣演出,請問就您所瞭解的情況,台灣民眾是什麼樣的反應?

凌鋒:台灣民眾反應很冷淡,媒體根本不怎麼報道,親綠的媒體覺得不應為她造勢,所以就不去理她。親藍的有一點怕。因為如果把她捧的太高,就顯示他們跟共產黨的關係就非常的密切。因為宋祖英的身份特別敏感,等於是高級將領,因為是少將嘛。台灣的法律(大陸)現役軍人都不能來,現在你不但來了,但是將軍,雖然你是搞文藝的,但也是個軍將。還有一個她身份是跟江澤民有些不清不楚的關係,等於她不是自己來的,等於是代表江澤民,代表共產黨的領袖來的。所以如果這個問題炒的太熱,會影響國民黨馬英九的選情。覺得國民黨跟共產黨高級領導人跟軍人都這樣的勾結,所以,媒體不敢在這方面多報道。...

記者:您剛剛談到, 按照台灣的法律是不允許大陸的現役軍人來台的,那為什麼宋祖英被批准來台呢?

凌鋒:這裡叫做連省會,有幾個部會,包括安全局,包括陸委會有幾個部會,還有內政部之類,說過做過一次審查。說她來,她的活動範圍跟軍事沒有關係,就是說她這次來目的很單純,就是來演出,跟軍隊、跟國家機密完全沒有關係。所以就允許她來,等於是掩耳盜鈴。但是人家說你跟軍事機密沒有關係,但她是來統戰的。他們就迴避。

記者:我看報道說,宋祖英的演唱歌曲中還有紅色革命歌曲,

凌鋒:那個《紅珊瑚》當然是革命歌曲了,這個我們過去在中國都聽的滾瓜爛熟,就是任桂珍在歌劇裡面唱的,唱的國共鬥爭。她不可能完全唱的沒有革命歌曲,她一定要帶一點來表示是來統戰的,回去也好交代。就像那個郎朗在胡錦濤訪問美國的時候就故意演奏一個《上甘嶺》裡的主題曲《我的祖國》。共產黨它這個政治動物它絕對不會說完全離開政治的。

記者:據報道,宋祖英的這次演唱會是門票免費派送,另據主辦單位表示,演唱會的耗資達近億元新台幣,全部依靠贊助,我看到有相關人士認為,宋祖英的演唱會似乎不是商業行為?

凌鋒:對,是什麼行為啊?邀請她來的是公益團體,那公益團體它可以賣了,把這個錢拿去做公益事業。既然是公益團體,她來了又不是來做公益,那算什麼名堂。就是來做政治的嘛,來政治統戰嘛,而且中國是出錢,中國倒貼。那你說這個有什麼公益價值呢?應該幫慈善事業演唱啊或者幫救濟什麼災民,它什麼都不是,那個票就是國民黨裡面送人的,那送給什麼人呢,你要勉強說是公益送給那些喜歡共產黨的人來聽,那就是統戰嘛,拉攏台灣的親共人士。...

記者:您剛剛也談到,台灣政府方面的人並沒有接見宋祖英,而且台灣民眾和媒體反應冷淡,您認為她借演唱會搞統戰有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呢?

凌鋒:應該說是有點效果,至少來聽的人就是給她統戰了。但是效果就非常的有限,因為人家都不關心她。所以,她把兩周,一個是周華建,一個是周杰倫拿來跟她一起演唱。她當然是想擴大影響,就讓周杰倫和周華建的歌迷也受到她的影響,但事實實際效果也不大。因為周華建、周杰倫的歌迷也並沒有…在網絡上或者在哪裡,掀起那種什麼熱潮,其實也沒有。因為大家大概也都知道宋祖英的身份很特殊。當時有人講周傑倫是台灣的,周華建是香港的,宋祖英是中國的,這等於是中港台,都是一個國家,也有這麼個意思。... 當然這種邀請,肯定跟國民黨權貴和共產黨權貴都有關係。至少是來一下,可以講是一種統戰,並且是花了這樣多錢,她那個服裝費、場地費都是相當客觀的,而且選擇了這個「母親節」。 「母親節」很敏感嘛

*http://big5.soundofhope.org/programs/162/188509-1.asp
大陸國母宋祖英台北唱紅歌 高官沒捧場 (2011/5/11)
被稱為中共「國母」的宋祖英,選在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到台唱紅歌。於5月8日的母親節在台北小巨蛋演唱,台灣總統馬英九等高官為避嫌未到現場捧場。演唱歌詞及內涵頗有影射,香港前議員戴卓賢表示,「國母」來台唱紅歌或吃台灣人豆腐很不應該。

中共為迎接建黨90年,在全國各地到處推行唱紅歌,居然唱到台灣來,不知台灣政界人士做何感想。據主辦單位表示,宋祖英演唱會耗資近億元新台幣,全部靠贊助。製作成本由大陸山西焦媒等2、3家公司全額贊助,台灣長榮海運、長榮航空贊助機票和貨櫃運送。據台灣媒體說,總製作費超過上億元(350萬美元)。

海外《人民報》評論說,這套節目是為統戰而精心設計的,主題是「打垮國民黨、收編國民黨」。評論指出,開場曲《百鳥朝鳳》就別有意思,母親節當天的8000張票全部免費贈送,台灣官員只要來給演唱會捧場,就有朝拜中共「國母」之嫌。接著的《珊瑚頌》講的是國共交戰,最終共產黨的軍隊打敗了國民黨軍隊。不知政府官員如何理解一首接一首別有意涵的歌曲?

海外出版的《江澤民其人》一書披露,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因對宋祖英有點「關心」過度,遭江澤民忌恨,2000年被以受賄罪處死。

2002年,湖南民間曾將江宋醜聞出書,書名叫《國母宋祖英》,江澤民震怒引發文字獄,最終寫書人及出版的50多人被捕入獄。

有學者分析,宋祖英被稱為「中共國母」,雖然廣發國民黨黨政軍的門票,台灣總統馬英九等高官為避嫌未到現場捧場。

( 時事評論兩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5216699

 回應文章 頁/共 16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小肉球你才不入流,跟綠吱吱一樣顛倒是非、指鹿為馬、死不認錯硬坳到底
2011/05/30 09:01

小肉球,妳才真愛罵人,死皮賴臉,顛三倒四,自己應該面對的不面對。

一、請妳點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所有條文看看,所有條文的修正日期是不是都是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不是妳說的2011/5/26),既然妳喜歡硬坳,妳乾脆直接硬坳說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是2011/5/26才發佈施行算了。

二、妳說該法條自陳思思後已被修改三四次,請問你的證據在哪裡?妳該不會又是把綠吱吱放的屁當聖旨宣揚吧?!

三、妳既笨得可以,又愛自以為是,我就再辛苦點PO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沿革連結給妳瞧清楚,麻煩睜開妳的眼睛看清楚,曾經動到第27條的最後日期是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而陳思思來台是在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一日。妳現在還敢繼續硬坳說「那辦法被修改,請注它的時間為2011/5/26,自陳思思後已被修改三四次」?

四、再退一萬步言,即使真如妳所言,該條文是自陳思思後已被修改三四次,除非妳能證明是在宋祖英來台後才修改,否則妳憑什麼鬼叫「馬政府讓宋祖英來台義演是違法的」?又憑什麼鬼叫「有種,少搞小動作,修法後再放行!」?

妳真不入流,像隻腦殘的綠吱吱蒼蠅。你們綠吱吱當中,使賤招的很多呀。


小肉球
發文不通過
2011/05/30 07:41

真怪啊,發文不通過。

小浪,你真討人厭,愛罵人,死皮賴臉,顛三倒四,自己應該面對的不面對--那辦法被修改,請注它的時間為2011/5/26,自陳思思後已被修改三四次。

你真不入流,像隻討厭的統戰紅蒼蠅。你們紅統派當中,使賤招的很多呀。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還有,建議妳換掉拿放大鏡的柯南小圖像
2011/05/29 12:19

妳連自己PO的條文,都可以看得2266,說「就這樣,很簡單,沒有法律上的「應」與「得」,它就這麼說的。」

妳繼續用拿放大鏡的柯南小圖像,豈不是太辱沒柯南了?


現在我再鄭重的請問小肉球「馬政府讓宋祖英來台義演,是否違反你所PO的法條?」
請妳直接回答我,不要再東扯西扯打泥巴戰。

名 稱: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第 27 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之

四、現在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任職。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真被妳打敗了
2011/05/29 12:09
明明是妳自己跟綠吱吱一樣歪曲法條,把錯誤的觀念當「常識」造謠,還爛情理盲把一個騙財騙色的邀僧當是得道高僧。

妳自己不知自我反省,還惡人先告狀要我反省,甚至以黑名單要脅我為妳不實的造謠背書,妳會不會太好笑了?

早就說了,妳要把我列入黑名單是妳的自由,妳何必羅織一些莫須有極其爆笑的罪名!

妳既把我列入黑名單又刪我文,奉勸你修改一下妳的公告,否則妳與達賴、熱比婭一樣,都有欺世盜名之嫌!

評小肉球有關宋祖英、達賴、熱比娅的文章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5265077


小肉球
小浪,趕快走啦
2011/05/28 14:46

他們和您同掛,不和俺同掛,受不了您這套功夫。

真要命,俺又被封了,真詭異,在這裡貼文一直被說:洗版!重複貼文!

好浪費俺的時間!

應該是一個集團吧,您一直算外圍份子--此為俺的柯南式猜測。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1-05-28 22:02 回覆:

在網咖貼今天稍早無法貼的帖子:

果不其然,確實是陳思思這個人民解放軍校級在2009/10/31入台,在為將級宋祖英鋪路。

陳思思那時帶63人入台,綠營鬼叫鬼叫,說不合乎中華民國法規,她和她隨行是對岸現役軍人。

中華民國移民署沒輒,沒法子處理,把陳思思入台案移交給國防部,國防部特例開准。就這樣,造成今年宋祖英入台,綠營也不再鬼叫,因為國防部放行,聲明無損於我國國防。

http://www.vica.info/?category_name=%E5%85%A9%E5%B2%B8-2
中共「國母」宋祖英5月8日在台北開演唱會,有媒體解讀宋祖英演唱的22首歌中,其主題暗喻打垮國民黨、收編國民黨。

據人民報報導,這22首歌曲是一套人馬專門研究出來的,比如開場曲《百鳥朝鳳》就很有講究。該報文章解讀,今年是中華民國百年慶,母親節那天的8,000張票都是免費贈送,國民黨的大小官員只要來給演唱會捧場就都是來朝拜中國共產黨的。所以,派綽號「共產國母」的宋祖英出面是再合適不過了。 文章說,宋祖英的節目單有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海政歌劇團創作演出的九場歌劇《紅珊瑚》中的主題歌《珊瑚頌》。這個歌劇講的是國共交戰,最終共產黨的軍隊打敗了國民黨軍隊,「解放」了中國。《珊瑚頌》是借歌頌珊瑚喻意打敗國民黨軍隊。

我國造成江國慶冤案的國防部都已經特准放行,此在其「行政權力」以內,任何人都無能為力, 宋女長驅直入。

忘了說,宋祖英是軍旅歌手,老共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的太太彭麗媛也一樣,都是同道中人,都唱同樣東西起家,很相好。

我國國防部放行嘛,如某君評:「文職登島,武職不遠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妳要把我送進黑名單是妳的自由,何需找跟你同掛的網友背書?
2011/05/28 14:06
小浪,此非吾所願,俺黑名單現在無人,但必須列您入。俺這文真命舛,在網咖發文時被腰斬,後經珍珠鬧版,又經您鬧版--請問宋祖英有什麼了不起。

妳真是莫名其妙,妳喜歡講宋祖英的八卦,雖然很LOW,但這是妳的嗜好與自由,可是妳一直曲解法條將錯誤觀念當「常識」亂散播,又怎可拿宋祖英混淆視聽。

早在http://blog.udn.com/meatball2/4988330http://blog.udn.com/meatball2/5123425?f_ORDER_BY=DESC&pno=1&兩處,小浪的死纏爛打功乃天下無敵,小肉球甘拜下風!這第三回合也舉白旗投降!知不知道啊,小浪在哪處大戰,常有格主來俺格子預警,大家走避,當心小浪把戰場帶到妳處。

妳要把我送進黑名單是妳的自由,何需找跟你同掛的網友背書?不過建議妳改改妳的公告,以免有欺世盜名之嫌。

很納悶台灣人對達賴擁有如此惡毒的仇恨,很讓人納悶,又根本提不出證據。俺看到的是對法輪功一般的惡毒,區區一個宗教教派罷了,姑奶奶根本不信法輪功,也不信達賴,堅決反對如此惡毒詆譭及破壞宗教自由。

我才很納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人會把達賴這種人當「維權鬥士」?妳信不信法輪功、達賴,並不表示你把他們當「維權鬥士」就是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搞不定它的內政,它內部有藏民或疆民要造反,這表示對岸的內政有缺失。俺厲聲問:關中華民國何事?很顯然的可能性:小浪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您的國家。您心裡真有中華民國?繼珍珠之踵,來此文鬧版鬧場?

我倒想問妳,妳心中真有中華民國,還是跟綠吱吱一樣只是借用中華民國這個殼,如果妳心中真有中華民國,又怎會說疆獨藏獨不關中華民國的事?

PS:若小肉球又發表謬論,再將我送入黑名單,我只好在自己的部落格開文駁斥之。歡迎理性的人光臨。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article


前面的連結有點錯誤,更正一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1-05-28 22:06 回覆:
看樣子, 小浪不會改. 列黑名單.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妳再看清楚點,到底是誰糾纏死人、顛來倒去?
2011/05/28 13:14

小肉球:

至於法條,這便是和您糾纏死人的原因之一,您可以一直糾纏,不管別人說什麼,任何一個細節,您會顛來倒去,自己明明講什麼,馬上不認帳--請問這叫哪門子的辯論,例如這麼簡單的一件法條的事會被您搞到複雜: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20006
名稱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 
第 27 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 四、現在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任職

就這樣,很簡單,沒有法律上的「應」與「得」,它就這麼說的。

============

妳再看清楚點!到底是誰糾纏死人、顛來倒去?妳這算是哪門子的辯論,根本是睜眼說瞎話硬坳!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之」

妳自己認知有錯,死要面子不認錯也就罷了,。還要繼續硬坳,實在太要不得了。

PS:妳要把我列入黑名單,這是妳的自由,但希望你能改改妳的公告!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1-05-28 22:17 回覆:

小浪說的是.  俺實在不願將您列黑名單, 可是您的死纏爛打功宇宙超級無敵, 在俺無法以個人IP登入此部落格時刻, 俺尤其甘拜下風!

暫時列黑名單, 會解除的, 等您反省過後, 或找到其他戰場後, 別來纏俺了.


小肉球
將列小浪入黑名單
2011/05/28 12:57

小浪,此非吾所願,俺黑名單現在無人,但必須列您入。俺這文真命舛,在網咖發文時被腰斬,後經珍珠鬧版,又經您鬧版--請問宋祖英有什麼了不起。

早在http://blog.udn.com/meatball2/4988330http://blog.udn.com/meatball2/5123425?f_ORDER_BY=DESC&pno=1&兩處,小浪的死纏爛打功乃天下無敵,小肉球甘拜下風!這第三回合也舉白旗投降!知不知道啊,小浪在哪處大戰,常有格主來俺格子預警,大家走避,當心小浪把戰場帶到妳處。

很納悶台灣人對達賴擁有如此惡毒的仇恨,很讓人納悶,又根本提不出證據。俺看到的是對法輪功一般的惡毒,區區一個宗教教派罷了,姑奶奶根本不信法輪功,也不信達賴,堅決反對如此惡毒詆譭及破壞宗教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搞不定它的內政,它內部有藏民或疆民要造反,這表示對岸的內政有缺失。俺厲聲問:關中華民國何事?很顯然的可能性:小浪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您的國家。您心裡真有中華民國?繼珍珠之踵,來此文鬧版鬧場?

至於法條,這便是和您糾纏死人的原因之一,您可以一直糾纏,不管別人說什麼,任何一個細節,您會顛來倒去,自己明明講什麼,馬上不認帳--請問這叫哪門子的辯論,例如這麼簡單的一件法條的事會被您搞到複雜: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20006
名稱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 
第 27 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 四、現在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任職

就這樣,很簡單,沒有法律上的「應」與「得」,它就這麼說的。

全因為俺招架不住您的死纏爛打功,舉白旗投降,只好今晚將小浪列黑名單。


小肉球
致莫大先生
2011/05/28 12:39

真的不敢當!小肉球至為敬重莫大先生,您連載的作品均拜讀過。

看到文人風骨.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受教很多
2011/05/28 12:25
小肉球的學識知識都讓我受惠良多(相對而言,我確實孤陋少識,)
頁/共 16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