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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領弟篇 (限會員回應) + 老太太哈哈大笑
2015/07/23 10:37:21瀏覽9329|回應16|推薦62

小肉球的電腦掛了, 詎料近日優迪園掀起鬥爭烏拉瑰事件.  俺已不願管烏拉瑰的任何事, 因為俺認為她是一個 typical whiner, 行動力近於零, 很煩人呢, 一直whine, whine, whine.  俺就事論事, 冷眼觀察優迪園對烏拉瑰的鬥爭, 認為俺應該從法理立場去剖析, 小肉球認為有些人亂了譜.  本帖乃將發表文章中之部分, 當然還有珍珠篇與我愛台灣篇.

小肉球認為這些人混淆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 模糊悄悄話與公開話的嚴格分際.  有些事不管網上網下都為鐵律:

1. 悄悄話不可公開, 公開觸法, 除非內容不公開有損及公共利益之虞. 
2. 個資不可洩露.
3. 軍方電腦只能 military personnel 使用.
4. 公然侮辱或誹謗僅有六個月法律追訴期, udn版規不可能凌駕法律規定.
5. 道歉須向當事人道歉, 不是向路人甲或路人乙道歉.

領弟文章公告-伸冤澄清被人誣蔑讀了, 小肉球難以信服她被烏拉瑰誣蔑, 在這裡, 俺必須聲明所有悄悄話被公開乃違法, 俺一概 strike it (刪除), 你們自己公開悄悄話已經可以被控告, 還有這類告訴乃看行為的point of origin在哪裡, 兩造均使用美國IP, 都在美國那端敲電腦, 沒有什麼必須跑來台灣控告的道理. 俺不管誰告誰或不告誰, 不干俺事, 只管俺自己所言所行不違法, 以及鬥爭烏拉瑰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小肉球就文論文, 領弟該篇文章所引述烏拉瑰的公開話是在拙文介紹小肉球部落格新版今晚值夜生:溫脖(打錯了,是榲桲), 烏拉瑰於2014/09作出文章回應, 涉及領弟部分是領弟自己引述, 只有:

至於我愛台灣我也見識到了他的奇怪。老傢伙粗口罵我,他知道領弟大嬸和我是好友,第一線主動和領弟大嬸聯絡,立馬來說來助我將老傢伙繩之於法。一開始關注的很,主動給他熟悉的格友留言要求幫助,到後來和領弟大嬸公開譏諷,奚落我是烏拉屎。

領弟說沒奚落烏拉瑰是烏拉屎, sorry, 該話已超出六個月追訴期 -- 領弟如果沒說, 為什麼不立刻向烏拉瑰反應?  為什麼不去質問她? 為什麼不在六個月以內揭文喊冤, 為什麼不在六個月以內申訴?

小肉球讀完全篇, 沒看到任何領弟被冤的證據, 只覺得領弟和烏拉瑰頗相像, 情緒方面容易渲染及誇張, 以及領弟似乎痛恨被叫大嬸.  俺小肉球還被叫小肉球婆婆呢, 俺毫不在乎, 安啦, 大嬸總比婆婆年輕嘛.

還有, 領弟說old man 已向烏拉瑰道三次歉, 怪了, 小肉球一直關注優迪園狗日事件, 怎麼俺記憶中old man一次道歉都沒有? 只要他一天沒道歉, 烏拉瑰有權對他不滿, 就像日本沒為二戰罪行向中國道歉, 中國就能夠一直叫小日本鬼子. 

俺小肉球也不喜歡烏拉瑰罵old man, 曾勸過她, 她不聽, 俺不會怪她, 只因為old man並沒有向烏拉瑰道歉.  毫無來由罵女格友 "狗日", 烏拉瑰是有來由地罵他, 尤其他死不道歉! 

小肉球是想到小日本鬼子的例子才原諒烏拉瑰對old man用粗口, 畢竟他毫無來由地辱她在先.

總之, 領弟此文講烏拉瑰是物理治療師有洩露網友個資之虞, 況且鐵錚錚的事實便是:

討厭她, 列黑名單便是, 哪恁多瑣碎囉嗦及受傷兩年受到不行, 真太誇張了.

又: 領弟此文回應是看過的, 小肉球比較遲鈍, 看到領弟說有人煽動烏拉瑰都沒想到俺自己, 直到看到AMY在該處的回應才領悟到領弟在說小肉球煽動烏拉瑰.  嘿, 去她的!  老娘哪是這種人, 呸!誰理你


阿拉小肉球電腦掛了, 方才才能得進圖書館用電腦, 獲知領弟云暫將鬥爭烏拉瑰諸文下架.

領弟老太太呀, 妳鬥爭烏拉瑰, 文中還說要一直鬥爭下去, 傷害造成, 非下架文章能夠解決.

跟妳說, 老娘小肉球早和烏拉瑰絕交, 她沒和俺連絡, 然而俺怕你們把她鬥死, 所以才出來說句公道話.

懂嗎, 悄悄話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或用來犯罪, 公開它是觸法及違規的行為. 你們公佈的, 有什麼了不起?   她是使用俺訪客簿悄悄話最多的人, 都在狗日事件之後, 俺沒時間去找最早期的悄悄話, 狗日事件發生, 俺依稀記得她找誰, 嘿嘿, 不是老娘小肉球, 她那時跟誰打得火熱? 嘿嘿, 不是老娘, 而老娘從不需要跟誰打得火熱, 也不做煽風點火的事.

君子有所不為!   

俺同情烏拉瑰, 完全不認同她到處 whine, 她不聽俺的話就算了, 因為俺了解她為何如此, 她最氣被珍珠那篇詭文打成加害人, 使用最不智的手法想徵取同情, 所以到處 whine.  領弟妳發文鬥爭烏拉瑰, 全篇矛盾處太多:

1. 究竟妳是不是烏拉瑰唯一的好友, 是她的手帕交, 是她的姐妹淘, 是她的閏蜜?

妳連同一篇文章都能顛三倒四!  瞧, 妳說妳不是, 烏拉瑰自作多情, 但妳馬上卻說妳是烏拉瑰網上+網下唯一的好友!  她當妳好友, 對妳推心置腹, 告訴妳太多事情, 妳要把她對妳的信任抖出來.

2.  妳別忘了妳是老太太, 妳話說的太滿, 妳說妳從沒在烏拉瑰背後說她壞話, 可是我愛台灣在妳文章作回應, 對妳說 "烏拉瑰吃妳, 穿妳, 花妳, 還背叛妳", 這種資訊只得自妳處, 妳居然還默認, 你不是自打嘴巴嗎?

妳不跟我愛台灣講, 他又怎會對妳說烏拉瑰吃妳, 穿妳, 用妳? 妳在烏拉瑰背後這樣講她呀, 烏拉瑰這麼窮呀, 這麼死皮賴臉吃妳白食呀. 

3. 老太太哈哈大笑:

文章既在網路發表則供人引述, 小肉球認為妳不應該為點閱率高而得意忘形.  世人都愛看熱鬧, 傷害妳網上網下唯一好友沒什麼好得意的.

4. "烏拉屎" -- 烏拉瑰此話已超過法律追訴期!  最重要的是, 烏拉瑰雖是在俺訪客簿 whine 得俺快抓狂的人, 她的悄悄話那麼多, 張家長, 李家短, 又愛傳話, 但是俺沒看到她捏造話的事實.   小肉球認為極度可能出自誤會, 俺看過公開罵她的行為, 就在最近, 或許有人罵她烏拉屎, 領弟沒注意, 由於是對話, 烏拉瑰就覺得兩人都罵了她.  

最令小肉球不解者, 領弟幹嘛不即時發文質問烏拉瑰? 

悶這麼久, 等烏拉瑰被假烏拉瑰盜名, 等烏拉瑰被我愛台灣檢舉, 等我愛台灣發文鬥爭烏拉瑰, 領弟再端出這麼久以前的 "烏拉屎"?   


* 延伸閱讀: 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領弟篇 (限會員回應) + 老太太哈哈大笑; 不緊急地回應珍珠的緊急公告 + "肉球桿菌" 的 DEMO (20150731起限會員回應); 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我愛台灣篇 -- 混台灣網路, 還使用美國軍方電腦? (限會員回應)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珍珠篇 --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還原被扭曲的現場(謝絕推文+限會員回應)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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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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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19:50

小肉球沒有附上whine的中文翻譯。這個字很有趣,試用台語翻譯後唸:就番,一直吵吵唸。

以前看過一個新聞,一名在美國軍方公家機關工作的歸化美國籍的博士(台灣移民),把公家的高速網祕碼給家人私用,結果被免職又坐牢,外加欠一屁股律師費。在軍方公器私用,尤其電腦、高科技等器材,只要內部稽核臨檢查到,看情況,小事被免職,大事坐牢。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4 10:13 回覆:

他自己選擇要公佈別人的悄悄話, 而俺又是極度愛國的人.  本來以為他在吹牛, 現在公開這麼講 -- 那麼, 很好啊!  任何人要向美國軍方舉報, 一是不違反悄悄話禁忌, 他自己都破了嘛, 二是為了公共利益. 

烏拉瑰, 妳聽到了沒有? 妳可是美國公民呢!  大笑

不要只會 whine, 他們自己提供的 ammunition 那麼多, 俺就看到好多.

 

 


賈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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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慮一下
2015/07/23 18:42

把這篇文收了

該"呼呼"的,我們都已經做了

接下來,相應不理、視而不見

或許反而能讓他們停止哭泣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4 10:06 回覆:

不能這樣. 

縱然俺的電腦現在掛了, 跟圖書館電腦奮鬥, 無法接觸俺自己電腦的龐大存檔.

不對, 就是不對.

俺不在乎點擊率, 不在乎人氣, 在乎留一個 record. 

狗日事件不是他們扭曲的那樣! 領弟說, 白紙黑字, old man 向烏拉瑰已致歉三次. 請負言責, 請領弟明示old man向烏拉瑰道歉三次. 

一次都沒有!  這叫哪門子的閏蜜好友!  沒有便是沒有!

此外, 烏拉瑰說領弟與我愛台灣叫她烏拉屎, 由於已逾法律追訴期, 烏拉瑰雖然毋須擔心法律責任, 仍有向格友證明自己的責任. 就算對方很愛寫了又刪, 仍須出面表態, 實話實講!

別以為躲著就OK, 名譽受損後患無窮.  俺已懶得和烏拉瑰說話, 浪費俺時間.


寧靜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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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16:39

勸和平

反正大家都是網路暱稱,不是本名本性,所以一些不爽就不要帶到真實的生活或情緒中。

網路上假話一大堆,何必動性子。有些事情假裝沒看見,或有看沒有懂,事情也會過去。

此外,眼睛要神準一點,有些人不能當朋友就不要留言回應,或留悄悄話

網路沒有真友誼或真的知己,除非見了面,談過話,然後把這人從頭髮看到腳趾頭....

在網路上爭辯,不如去賺錢,或是去行善。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4 09:58 回覆:

這時不是和平的時候, 當別人興戰, 喊和平 -- 不行呢.大笑

 


賈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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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Amy 在領弟處提的說明
2015/07/23 14:20

我也依烏拉瑰在我那兒的留言,再多說幾句,確實不是小肉球煽動 :

 

烏拉瑰本來在朋友的勸說幫忙下,已經平靜不少

但是有另一位格友去悄悄話,後又寫成文告訴她

"妳那不算被霸凌,我被霸凌的才慘"

"我真的被霸凌,我的比較慘"

然後,兩人就像小孩子,開始比誰的傷口比較大 .......

  

四周很多人 .... 都莫名其妙被指為兇手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4 09:56 回覆:

俺與烏拉瑰真的不是閏蜜 -- 差遠了. 老娘個性很男人化, 討厭女人間絮叨.

賈媽說的, 俺全然不知, 烏拉瑰沒對俺說.  

烏拉瑰是不定時來俺格的, 我的媽媽咪呀, 抱怨+抱怨+抱怨, 講話像小孩子, 俺凍未條, 想法不一致, 行事不一致. 絕交後, 她沒再來.

但, 顛到是非的事嘛, 俺是要置喙的.

 


賈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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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啊,
2015/07/23 13:29

你不能看到夫妻吵架

你就說 : 你罵你老婆死肥豬,你犯法,你老婆可以告你,和你離婚

法律應該是解決紛爭的最後手段

你這樣,等他們心平氣和了,或真的離婚了,你都莫名其妙成為罪人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4 09:42 回覆:

嘻嘻, 確實他們 (指在美國跟此事有關的udn海外黨) 變來變去, 不知是否生活太寂寞, 彼此之間親密的很, 在異鄉都中國人嘛, 又都udn格友嘛, TMD, 真瑣碎的要死.

放心啦, 俺從來沒挺烏拉瑰, 俺只挺事實真相.

並且俺根本不在乎別人, 俺只在乎俺的良心.

這裡是, 毀烏小組成員自己說些有的沒的, 其中之一已訴諸類法律途徑向電小二告發烏拉瑰, 之前還有人盜用烏拉瑰網名.  然後, 緊接著另一成員說賈媽犯誹謗罪. 接著, 領弟跳出來, 氣勢汹汹, 跟我愛台灣一樣指控烏拉瑰言論不實.

賈媽呀, 這些人根本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俺在指點烏拉瑰啦! 

老娘目前跟烏拉瑰是絕交狀態.  原因與此事無關.

俺一旦跟人絕交, 覆水難收. 

但, 瞧毀烏小組在亂來, 忍不住幫她一把. 她這沒腦子的人恐怕幫她, 她都不瞭. 大笑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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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11:42

唉呦喂,我覺得自己變罪人了,如果因為我那則回應,惹姑奶奶對領弟不滿,而發火寫這篇文,那真太對不起兩位了。

對此文,我有三點異見,您別見怪哦!

1,領弟大概是沒有採取法律行動的打算,該文只是"蒙冤者"試著要澄清真相,算是自力救濟,只想讓格友知道內情,應該不受6個月追訴期的限制?至於為什麼現在才提出,或許本來以為能隱忍住,但因【我愛台灣】近期提起烏拉瑰種種,領弟愈想愈氣就也"撩下去"了。

2,提出受冤"證據",我覺得責任不在領弟。烏拉瑰說自己被奚落烏拉屎,應該是她要提出證據,何時何地聽到或看到領弟這麼說。如果領弟沒做這事,她如何提出什麼證據?

3,公布他人悄悄話的是【我愛台灣】,我印象中,領弟沒這麼做。不該將二者混為一談。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7-23 12:09 回覆:

1. 那幾點算總綱提要 (悄悄話呀, 法律追訴期呀), 因為還有珍珠篇和我愛台灣篇.

2. 領弟那篇文章並沒像我愛台灣那樣公佈悄悄話. 

3. 全文僅有已過法律追訴期的 "烏拉屎" 比較具體, 其他都像海外黨姐妹淘感情交惡, 領弟認為old man對別人道歉等於對烏拉瑰道歉, 烏拉瑰不以為然. 

原來領弟在搭我愛台灣的順風車, 乘這機會跟烏拉瑰算一下舊帳.

4. 原來並非要去檢舉烏拉瑰, 那麼為了澄清事實, 烏拉瑰應提出領弟說她 "烏拉屎" 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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