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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19:25:11瀏覽2324|回應1|推薦29 | ||||||
大家來玩玩推理遊戲吧!把它當成亞森羅蘋福爾摩斯偵探小說,或者把它看成肥皂劇看,免得氣壞了身子。 等日子久了,也許真能水落石出,屆時再請電影界把它拍成類似尼克森水門案的電影。 1. 周玉蔻 小姐所言頗有道理,內線消息:關鍵是柯承亨(2008.05.06) ,
別忘了柯承亨是「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特別現在基金會悄悄移至新加坡,讓人不禁懷疑陳水扁根本想把錢洗到國外去藏,讓國內司法單位查無可查。 恭喜呆丸全體同胞了,我們有一個貪污總統,嫌我們日子過得不夠苦,這幾年用盡心機掏空台灣。 2.觀察張俊雄即可得知,如果真有心辦案,則重心懸賞2億追拿緝捕金紀玖到案,懸賞二億,我想不管天涯海角,即使是沒有邦交的日本,我想日本黑道也會想辦法找到金紀玖。 3.如果張俊雄真有下達命令,重金捉拿金紀玖,代表張俊雄願與陳水扁切割。 如果不做,表示張俊雄是在陳水扁貪腐集團的共同成員之一,雖不能證明他有貪污,有雨露均霑,可是表示他貪權或懦弱,不能與貪腐陳水扁劃清界限。 4.如如果金紀玖被人做掉滅口,如尹清楓被人做掉了,屍體浮上岸來,此時可證明這筆錢,大概從金紀玖身上被轉走了。 這也是為什麼金紀玖日前傳巴結中共高官,此乃找保鑣,找保命符。諷剌的是,我們想要買邦交國的錢,後來可能有部份也藉金紀玖流進中共高官口袋。據說之前我們的拉法葉軍購費用,中間也有中共的傭金。真好,反正大家一起演一場戲,兩岸緊張,才能讓陳水扁買軍購,從中上下其手。 5.另外,另一個關鍵人物是外交部會計室楊德川,應該促使檢方用審計部的標準重新檢視陳水扁任期這些秘密預算如何核銷?楊德川顯然是怠忽職守,應予嚴懲! 不知此案是否是冰山的一角?十億只是零頭?還是會有更大的數目字或者隱藏傭金回扣在後頭? 檢方應該要讓楊德川由「有罪」轉為「污點證人」,戴罪立功,烘盤抖出所有黑幕。 檢方應調查是否類似像此案件一樣,匯入私人或人頭公司的帳戶,而非建交國的政治人物的戶頭。 6.為什麼我們的國防部長、交通部長、外交部長均是陳水扁的親信?是不是因為國防部長掌有龐大金額的軍事武器採購權?交通部長擁有重大工程權?外交部長擁有用簽字就可以撥款的機密預算? 那麼陳水扁大概是看黃志芳「很乖」,總要找「聽話」的人,來幫助完成這個貪污掏空國庫的共犯結構。 但顯然的,黃志芳「沒有很聰明」,也沒有完全照扁劇本演出,難怪扁與黃志芳最近的會面,陳水扁眼中完全無視黃志芳的存在。陳水扁心裡大概幹得要死,你這小子真不識好歹,這外交部長如果沒有我陳水扁提拔,你能升得這麼快嗎? 但是昨天看黃志芳似乎鬆了一口氣,因為只要外交室會計室楊德川此關不破,此案就不了了之。畢竟,我們的外交部長是有秘密預算之權。 邱義仁打算把自己當成陳水扁的防火牆,邱義仁一直裝呆,而黃志芳繼續裝無辜的小白兔,兩人辭職,十億元大概就從人間蒸發,雲淡風輕,等日子久了,只不過變成外交部的呆帳罷了。 說真的,我實在不太關心邱義仁、黃志芳有沒有辭職,他們辭職,還是要用人民的納稅錢付給他們退撫金。 重點是錢,那些錢有沒有辦法追得回來?懲罰邱義仁與黃志芳或柯承亨?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人民要督促的,不是叫這些政務官下台,而是追著張俊雄,督促他趕快追回那筆錢! 或者要求張俊雄,先行對陳水扁、邱義仁、柯承恩、金紀玖、吳思材所有財產假扣押! 大發現! 邱義仁簡訊傳建交進度給某人 更新日期: 2008/05/06 16:10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自稱在巴紐外交醜聞案中,只是中間人,但這項說詞,上午被辦案行動戮破,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上午在邱義仁住處搜索,查扣邱義仁涉嫌一手主導建交詐欺案的關鍵證物,邱曾將巴紐金援案撥款進度定期以手機簡訊回報給某特定對象,並安排行程,涉案程度再度升高。 邱義仁在弊案曝光後,表示願意面對行政、司法責任,但他的說法,似有意將巴紐外交案發生的主要執行任務推給數度到海外討債的外交部長黃志芳,且證詞均淡化自己在弊案中的角色,但檢方靠證物查知邱並非自稱的「只引介」、「沒主導」,或者「被騙錢」。 檢方上午在有關邱義仁的住處、辦公室和官邸搜索,在副院長辦公室的蒐證行動撲空,但卻在邱義仁住家查獲關鍵的證物,證據直指邱義仁涉案頗為深入。 據了解,一組檢察官在邱義仁住處書房查扣由邱使用的另一支私人手機,檢視手機內容發現邱從95年8月起和巴紐談判建交開始,充分掌握談判進度,他涉嫌定時將處理進度以鍵入手機簡訊的方式傳給特定對象知道。 除了將撥款情形定期回報給特定高層外,檢方根據查扣其他證物,發現邱義仁還主導安排掮客金紀玖、吳思材的會面,與巴紐官員的會晤,檢方認為,邱義仁證稱只透過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認識掮客,並將建交案交由外長黃芳處理,簡直是「謊言連篇」。 根據新查扣事證,檢方認為邱義仁在巴紐密交醜聞案中的角色不單純,懷疑他其實才是外交詐騙案的核心「影武者」,邱義仁在被搜扣重要證據後涉案程度再升高,檢方決定過濾事證比對邱先前的說法,第3度傳訊邱義仁到案提出辯解。 中國時報 2008.05.05 巴紐建交醜聞疑案,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四日指出,中間人吳思材今年三月中旬某一天,忽然緊急通知外交部說錢已經不在聯名帳戶了,戶頭只剩兩千美金,這些都是吳思材個人的說法,此案已送檢調單位調查,將透過國際洗錢防制機制追查資金流向。 外傳檢調將約談外交部財務會計人員以了解經費撥用過程,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指出,匯款風險評估是業務單位職責,財務人員無權過問,只要外交部長指示撥款,會計單位就要付款。 葉非比說,由於吳思材說法矛盾,外交部同仁陪同吳思材赴新加坡華僑銀行,希望用「任何方式」取得銀行對帳單,看戶頭究竟剩多少錢,吳思材經過一番推託後同意前往銀行,但銀行並未開出對帳單。 葉非比解釋,吳思材第一次提出希望外交部補償他的工作費是在二○○六年十二月底、金紀玖失聯後,吳思材說他原本可向金紀玖索取,但金紀玖跑掉了,外交部要補償他的損失,吳思材特別表示這是合理酬勞。 葉非比說,吳思材數度向外交部提出要求,但「數字不一,甚至比一百萬美元還多」,這也是昨天吳思材在記者會上宣稱,「我不是免費服務」、「我沒收到補償」等等說法,但事實上,黃志芳只同意對吳思材聯繫工作的食宿費用檢據核銷歸墊。 外界質疑匯款到私人帳戶是否符合慣例程序?楊德川強調,只要有權批示的人說可以就可以,「沒規定不可以匯到私人帳戶」,一般程序是業務單位指定撥款對象「業務財務各有分工,部長說了就算!」 楊德川說,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十億台幣建交款項,是在二○○六年九月以暫付款的方式支出,至今仍未核銷結案,依程序可保留五年,五年過後若仍未拿回單據報銷結案,須報請審計機關打成呆帳。 至於打為呆帳的後續處理方式,楊德川表示,以前從來沒有碰過這種案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目前此案已進入法律程序究責,外交部可能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但是依照一般經驗,拿到債權證明也不一定追得到錢,也有可能是廢紙一張也不一定,後續處理情況看法院如何裁定,看誰該負起行政責任、記過或連帶賠償等。 中國時報 2008.05.05
外交掮客詐騙弊案的涉案關鍵人金紀玖,到底現在人在哪裡?外交掮客吳思材前天記者會主動說出,今年春節過後曾在上海遇到金紀玖,據可靠消息指出,金紀玖人在上海之時,是與中共中央級的某高層幹部住在同一棟,甚至偶有連繫,顯示與中共關係並不尋常。 據外交部知情人士指出,金紀玖去年底被外交部追急之後,曾主動打電話給黃志芳說:「只要你一肩扛下來,保證會有你的好處。」 而且,金紀玖當時還補充說:「即使你涉案,入獄幾年以後,出來之後還是一條好漢!」可是,金紀玖此分配「好處」的利誘手段,卻遭到黃志芳斷然拒絕。 傳金紀玖與中共關係不尋常 金紀玖自從新加坡逃走之後,我政府已透過管道找到金藏匿在上海,甚至從出入境紀錄中,查詢金可能躲藏的其他窩點,但怕一旦曝光後,不但金紀玖遠走高飛,也深懼引發黑道人士覬覦,跑去找金紀玖勒索。 去年,外交部追人追得很急,曾四度派人遠赴洛杉磯,面見金紀玖的夫人協尋金紀玖本人下落,告知盡速與我政府連繫。但經外交部幾度與金連繫上後,金都刻意置之不理、避不見面。 台商指出 金目前應在上海 黃志芳口中「叛國賊」的金紀玖,據上海台商圈人士表示,目前金本人應在上海一帶,不久前,還曾看他參與台商團體的餐宴活動,甚至在生活上有台灣人士協助照應。 熟悉內情人士更透露,金紀玖經常在上海出沒,深居簡出,所住的那一棟樓中,是與中共中央某高層幹部同住一塊,甚至偶有連繫,顯示金與中共關係非比尋常。 根據外交部高層的說法,外交部之所以拖延了一年又四個月,才決定要對金紀玖、吳思材兩個人採取法律行動,其背後因素錯綜複雜,但主要是有三點考量: 三點考量 讓外交部拖延至今 其一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外交部採取法律行動,勢必會在媒體上曝光,機密外交若攤在陽光底下,勢將危及我與南太友邦的邦誼。 其二是,前年底金紀玖溜掉之後,外交部要匯回聯名帳戶的十億台幣,但誤以為還需要拿出五億的擔保金,才能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所以當時有這一層顧慮。 其三是,中共、澳洲政府對巴紐施壓。由於巴紐是南太的大國,當時我外交官員與巴紐高層接觸時,已驚動中共、澳洲政府,巴紐總理在新加坡跟黃志芳會面時,才會說承受很大的壓力。 見吳行徑怪異 始決定提告 不過,吳思材在今年三月出現諸多「怪異行為」。吳首先向外交部說「錢不見了!」聲稱去年二月已將權利讓渡給金紀玖的私人帳戶,黃志芳被搞得一頭霧水,因為吳曾在去年七月向外交部出示對帳證明單,說明十億元還在帳戶裡。 同時,據透露,黃志芳要吳思材追尋金紀玖的下落時,吳又拿出他所謂的「list(分配表)」給黃看,指稱金要吳把價碼從二千萬拉到四千萬美元,黃志芳當時看了也傻眼。 事件主要的失控變數是吳思材,外交部才決定台星兩地同步提告,要追回十億元匯款繳庫。 張強生交辦十億匯款 匯給金吳私人帳戶 更新日期: 2008/05/07 13:30 檢方約談前外長黃志芳辦公室參事張強生。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說,巴紐十億元匯款,是由張強生直接交辦匯款。亞太司長李傳通也說,九十五年十月,當巴紐總理表明不可能建交之後,黃志芳一度凍結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的帳戶,不過,接下來的發展,就由張強生繼續執行...(張雅惠報導) 立委盧秀燕質詢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為什麼巴紐案可以打破前例,由兩位民間人士開戶,獨缺外交部或駐外使館人員聯名,結果讓保証帳戶變成無法不保証。楊德川說,是前外長黃志芳辦公室的參事張強生直接交辦。 「楊:這是業務單位簽給部長核定的,我們就照部長的核定案來執行。盧:業務單位是誰?楊:我們部長室的一位參事張強生」 巴紐案被外交部列為極機密案件,外交部常務次長侯清山事前也不知情。侯清山說,當初金紀玖和吳思才帶著巴紐總理顧問、以及前巴紐國會議長到外交部,只有黃志芳、亞太司長李傳通、以及張強生和他們碰面。李傳通回答立委李紀珠時說,九十五年十月,巴紐總理表明不可能建交,只能在亞太經合會APEC之下發展經貿關係,他就沒再管這件事,而由張強生繼續執行。 「李傳通:我跟部長報告,這個案子不可能成案,部長也從第三國打電話回來,說這個金額要凍結,不能使用。李紀珠:那你們為什麼不凍結?李傳通:之後,我就沒有再參與了」 檢方已經約談張強生,張強生跟隨前外長黃志芳從總統府到外交部,巴紐十億醜聞案,張強生也成為關鍵人物之一。 金紀玖躲日本 疑已脫產 更新日期: 2008/05/05 07:40本報系記者陳盈霖洛杉磯三日電 台灣與巴紐建交十億金援款遭侵吞醜聞,關鍵人物金紀玖是否早有計畫?據瞭解,金紀玖夫婦位於洛杉磯名下的豪宅,在二○○六年將產權轉讓給子女,轉讓時間點與外交醜聞情節轉折極為相近,令人玩味。房產已轉讓給子女金紀玖位於洛杉磯亞凱迪亞市的住處,三日大門深鎖。根據一名華裔鄰居表示,該戶人家姓「金」,是一對年輕夫妻,但近幾個月來未見有人進出。金紀玖夫婦已六十多歲,這對金姓年輕夫妻應是金的兒子金世昌和妻子。自去年起就不知去向的金紀玖,其洛杉磯的房子位於好學區,又鄰近學校,符合僑界傳聞,金紀玖孩子多年前就來美念書的說法。豪宅有六千萬身價這棟房子占地約兩百八十坪,建坪約八十四坪,兩層樓高有六房三浴,市值約一百一十萬美元(約台幣三千三百萬元)。但也有鄰居說,這棟房子因為是一年多前才重建的新屋,目前價值應有兩百萬美元(約台幣六千萬元)。住宅樓高兩層,外觀為乳白色,漆黑的大門,搭配雕著花紋的毛玻璃,顯得氣派,房屋兩旁綠蔭圍繞,一排松樹修剪整齊,鮮豔的玫瑰花點綴其中,前庭外並有一小水塘。從水塘的水質清澈,與修剪整齊的花草,可推測即使沒有人住,房屋應有專人打理。該房在二○○六年以前,產權在「Susan Liu Ching」名下,外界認為是金紀玖妻劉淑慎的英文名。但在二○○六年,房屋產權被轉移至「John Shih Ching」與「Annie Ching」名下,從金紀玖兒子金世昌中文姓名判斷,目前這棟房子產權屬於金紀玖的子女。吞款那年失聯過戶金紀玖轉移產權的時間相當敏感。二○○六年夏天,主動向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提及有意推動台巴建交,二○○六年九月,外交部將三千萬美元匯出,同時台北地檢署偵辦金紀玖涉嫌在台電六輸弊案行賄,同年底金紀玖就失聯。一連串事件都發生在同一年,不免令人懷疑可能早有預謀,連房子都已先過戶脫產。三日下午,該住處無人應門,一名十多年前畢業於亞凱迪亞高中的華裔居民表示,記得以前她看到一名男生背著網球袋走路上學,但由於這個男生小她一兩屆,對他並不熟悉,只知道那排房屋屋主都來自台灣。鄰居說金很少來美附近另一名華裔鄰居表示,自己十多年前搬來,只知道這戶人家姓金,過去是一棟一層樓的老舊住宅,以前聽說孩子念大學,故不太有人住,但在一年多前,突然整個打掉重建。該鄰居說,目前有一對年輕男女住在裡面,約卅歲出頭,一年多前房屋重建時,那對男女曾向他表示要結婚,疑似金紀玖兒子金世昌的男子並曾用國語向他表示,在洛杉磯加大Mattel兒童醫院工作。至於是否見過金紀玖夫婦,該鄰居說,過去幾年,屋主父母很少來美,印象中幾年前曾與金紀玖短暫交談,向他表示「彼此鄰居可互相照顧」,和金太太見面也會打招呼。 未建交就匯款 外交部坦承是首例 更新日期: 2008/05/08 04:09 〔記者陳詩婷、項程鎮台北報導〕巴紐案引發軒然大波,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昨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坦承,當初是外交部長室參事張強生報請外交部長黃志芳核定,才會以中間人吳思材、金紀玖名義開聯名帳戶,「我們(會計單位)有點顧慮為什麼這樣做」。 10億元列為呆帳核銷? 審計長反對 針對本案涉及的十億元如何核銷,楊德川在會中一度表示,若依審計法規定,這筆款項未來應可以「意外事故」提列呆帳核銷;但審計長林慶隆當場反對,並指行政部門不應此時就主張朝打銷呆帳處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廖正井也質疑楊說法,雙方一度言詞激烈交鋒。 外交部會後則澄清,該部過去一年多以來,窮盡一切方式追回巴紐案失款,今年四月也啟動司法程序,絕無意圖以任何理由「搓掉」此案。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款項仍列該部「暫付款」項下,仍將全力追人追錢,並未打算以呆帳結案。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還在會中爆料,我國外交呆帳數目不小,光是外交部近八年的外交呆帳合計達四千六百萬美元,換算約新台幣十五億元。外交部次長侯清山說,這個數字正確,但其中有七筆仍正常還本付息,另四筆在追查,不全是呆帳。 國民黨立委李紀珠質疑,我國早知無法建交,為何不凍結聯名帳戶?亞太司長李傳通表示,二○○六年十月十三日,他陪黃志芳到第三國會見巴紐總理,對方聲稱不能建交後,黃曾從該地打電話回台灣說,「金額要凍結,不可以使用」,但後續發展由張強生主其事,他沒有再參與。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質疑,依慣例聯名帳戶須是官員與對方一起聯名,巴紐案居然是中間人聯名,顯示內控有問題,到底誰要求打破這項內規? 中間人聯名開戶 會計單位曾表疑慮 侯清山坦承,巴紐案確是未建交前就先匯款的首例;楊德川表示,業務部門從業務立場評估,認為用雙方可接受的聯名帳戶是最適當的方式,「我們就接受了」;但楊隨後答覆李紀珠質詢時坦言,業務部門其實事先並未知會會計部門,長官批示後,整件事才交給會計部門辦理,他事後也曾請教黃志芳為什麼這樣辦理,「我們有點顧慮為什麼這樣做」。 由於與會立委皆認定巴紐案疑雲重重,國民黨立委陳杰建議,立即查封或假扣押邱義仁、柯承亨及黃志芳等人財產;但侯清山表示,需待司法確定對方有刑責後,才能執行假扣押。 不過,資深民事法官指出,假扣押是民事訴訟程序的一種,與貪汙等刑事官司沒有太大關係,未必一定要等到被告被判有罪,再來執行假扣押;至於本案的金錢受損者是外交部,因此是否聲請假扣押,此權在外交部
更新日期: 200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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